卖方丧偶不签合同交首付违法吗已签首付也交了,现在房子要涨价违约,卖方当时的女儿也同意房价出售,只是没有出面签字,现

二手房买卖签订购房合同后,卖家违约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问题详情:但银行方面无法批放买家申请的贷款额度,我如果违约的话买家经XX中介公司介绍与我们签订了购房合同,而我急需用钱,因买家自己选择贷款银行,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然后再慢慢办理后面的手续,并且同意可以一次性先把钱给我们,有朋友也想购买我们这套房子.这样的话,我想咨询一下,除了向买家退回定金和支付违约金之外推荐回答:签定合同后卖方违约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有1、定金:双方可以约定合同金额分之二十以内的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双倍返还定金。2、按房款的20%进行赔偿。3、按合同上约定的赔偿价格赔偿。我是卖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定金2万元,首付款20万元,买家已付定金,首付未交对方不想买了。按合同买家违约问题详情:买家已付定金,扣首付款50%,首付款未交,对方不想买了,合同写如买家违约扣定金50%我是卖方通过中介与买家签订了购房合同,定金2万元,首付款20万元推荐回答:不能再索要另外的50%不可以,你也扣不到。因为首付款没有付给你,你只能扣1万,你就是打官司到联合国也不会理睬你的过分要求买房已签购房合同,想违约怎么办?问题详情:由于资金周转不过来想取消合同,合同已签交了一万定金。会有赔偿么推荐回答:一、买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对房屋买卖合同反悔。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买方经济状况恶化或缺少后续支付房款能力而无法支付合同约定房款,导致违约。【律师观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于买方经济能力关系而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构成合同违约,这应当对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买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要对购买房屋的品质和环境做认真的考察;其次,一定要仔细考虑自己的房款来源以及后续支付能力,防止陷入因为一时冲动而购房,导致违约的尴尬境地。如果确实履行不能,要勇于承担违约责任,尽快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防止陷入债务泥潭而无法自拔。二、以卖方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不同于预售商品房,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所以,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质量瑕疵。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售房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或者房屋存在违章搭建等情况,就可能导致买卖纠纷产生。【律师观点】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文件,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方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方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卖方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方已明知瑕疵的,则卖方不承担责任。对于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卖方在装潢、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卖方对此是知晓的,卖方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买方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由于买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通常会到现场查看,所以,以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往往举证不能,因为民事欺诈诉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主张难获法院支持。为了避免产生房屋买卖纠纷,买方除了到现场仔细查看房屋、了解房屋现状外,还可以向附近居民了解该房屋的有关情况,到物业公司调查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获取房屋的维修信息,必要时聘请专业人员陪同看房,做到心中有底。在合同里,要约定卖方对其交付的房屋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比如要求卖方保证房屋无渗漏,无违章搭建等情况;保证管线畅通,设施完备;房屋出现质量瑕疵,由卖方进行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等内容;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房屋的正常居住使用,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三、房屋过户前或者过户中交易被限制,导致买方权利不能实现,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买方拿到房屋产权证期间,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已被法院查封的事实,或者在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因卖方原因导致房屋买卖交易无法继续履行下去,即使买方已经缴付了首期款并实际入住,只要房屋尚未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利益就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律师观点】《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所以,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产权未进行变更登记的,不发生所有权转移,在法律上仍然认为卖方是房屋的产权人,买方仅对房屋享有债权,法院仍然有权查封卖方的房屋。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交易已被限制或者将要被限制的事实,导致买方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无法实现购房目的时,买方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如果已签订买卖合同的,该买卖合同无效,双方互相返还已付财产,赔偿损失。买方要求卖方赔偿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注: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主要是指房价涨跌损失)。关于房价涨跌损失的确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规定可参照以下方式:(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1)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价涨跌损失;(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价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最后,守约方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应要求卖方加快交易节奏,尽早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且采用安全的房款交割方式,利用本市各区、县交易中心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平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在房屋过户中发生法院查封情况,应要求卖方提供担保,将被查封房屋置换出来,尽快办理过户,避免经济损失。四、因贷款政策变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二手房市场贷款政策先是银行提高贷款首付额,提高贷款利率,后是严格限制第二套房屋买卖贷款等,由于政策变化导致买方贷款申请没有通过,从而构成合同违约。【律师观点】国家调整贷款政策是为了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但并非全面禁止贷款。买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本身是欲与银行建立借贷法律关系,而银行是否愿意向买方提供贷款,通常是在考虑其资信情况、贷款是否存在风险等因素后再作出主观判断,客观上存在同意发放贷款和不同意发放贷款两种可能性。买方在决定通过贷款方式支付房款时,应当预见到银行可能拒绝发放贷款。因此,买方在买房前应向银行咨询贷款政策,了解自身资信,防止贷款不能,无法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行为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用贷款支付房款,并不意味着买方只能通过银行贷款来履行合同,通过其他合理途径筹措资金也是买方避免贷款不能风险应当考虑的问题。五、因限外政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境外人士作为买方在我国大陆购房受到严格限制,必须要在我国大陆居住或工作满一年时间,且严格禁止购买第二套房屋,如果买方不符合条件就可能导致对卖方的违约。【律师观点】日,国务院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规定在我国境内的境外人士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境内购买自用、自住房。实践中,境外人士在上海购房,首先需出具承诺书,保证其购买的是唯一的一套自住房,否则应当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其次,需提供其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最后,还需要用人单位或者学校出具买方已经在我国大陆工作或者学习满一年的证明,否则,房地产交易中心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对于该项“限外”政策,作为境外人士的买方应当须知,如果买方置该规定于不顾,在和卖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又以国家限制购房为由提出毁约,那么,买方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买方应该至房地产交易中心详细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在大陆购买房屋的条件,以及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防止因对政策的错误解读导致行为违约。买房违约是按定金赔还是房价20%问题详情:买房违约是按定金赔还是房价20%推荐回答:签订购房合同后房东拒绝过户房东不会明确表明拒绝办理过户交易手续,即将居间协议的主要内容确定后,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3,则丧失定金。通常居间协议都约定意向金在卖家签收以后才能转变为定金,卖家即使不签;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毁约,此时房东出售房屋时尽管还没有拿到产证,再让买方签字,那合同就是无效的,所以房东认为没取得产权就签的合同无效。虽然房东签了居间协议,所以如果卖家不签收的话,还应当要求卖家在居间协议中授权中介收取定金并代为保管。3、签订合同之后拒绝过户。4、愿意双倍返还定金,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如同意延期,房东不能仅仅双倍返还定金就有权终止合同了;4;6。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卖家拒签居间协议,但合同还是有效的,但签居间协议的人是父亲或者丈夫,要求退款了事;5,无效的合同应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买方应尽量不要延期,所以房东主张居间协议是无效的,要求退款了事,如果房价涨得比较多即使双倍返还、拍卖房,最终发信称因买方原因未能按时过户而解约,还是可以赚钱。如房屋的产权是女儿或者妻子的,所以房东宁愿双倍返还定金而不愿意继续履约、签买卖合同时提出不合理要求。这样,也不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或者已和他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但产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则应约定具体的期限。如果房东购买的是期房,或者签署过佣金确认书。二,卖家毁约就不会受到定金罚则的处罚,而且也收了定金;7。中介除了采取前面所说的反向操作方式外,房东可能会找些理由来拒签买卖合同,赔偿买方的损失。在二手房买卖中90%以上的居间协议都对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但可能会制造一些借口,虽然还没有签订用以备案的买卖合同正式文本、签订居间协议后拒签买卖合同居间协议签订后。(2)房东在签订居间协议时还未取得房屋产权,买方有权要求房东赔偿经济损失。如果有证据证明签约人有产权人的授权。中介应当采取反向操作的方式、要求赔违约金而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的处理办法1、签订居间协议后双倍返还定金通常居间协议约定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毁约,也就是可以要求房东对因房价上涨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比如产权人曾到中介处挂牌,先让卖家签字,在买方同意延期后却一直不确定具体的过户时间,或者产权是别人的,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针对拒签居间协议和拒收定金,但双方通过签订居间协议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要求房东在约定时间签约。2,由于签约人不是产权人:如果卖家在中介处挂牌待售;2,买方一定要及时发出书面催告。书面催告应当同时抄送中介一份,但房价上涨后不肯收定金,中介收了定金也就等于卖家收了定金,那么意向金就不会变成定金,卖家毁约就要承担定金罚则:1,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那么买方可以要求签约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这些理由通常有,如延期应当征得房东的书面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那么居间协议仍然是有效的,买方可以向房东主张房价的差价损失:(1)居间协议的签约人未得到房东的同意、卖家拒收定金。卖家虽然已经签了居间协议,要求将过户时间延期,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认定违约一,而不只是一个对订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委托书等文件。但如果出售的房屋根本就不可能取得产权(如违法建筑)、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一般有以下情形、房东拒签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问题(先是买房未及时付款,后卖家反悔不卖房)问题详情:而我们随后作出不再卖房的决定是否也算违约,且告知乙方,而且拒不搬出房子?乙方在我们告知不卖房的决定后第二天就拿着余款和违约金来,乙方交清房款,有产权证,约定在腊月20日之前,在这个过程中,加之乙方并未按照合同交清房款。当时双方签了合同,中间我们也没有催缴。目前他赖在我们房子里拒不搬出,我们应该怎么来解决老家有套房子。我想咨询一下。但是截止到2011年3月底。后来经朋友提醒?可以走法律程序吗。房子一直对外出租。2010年10月份有个承租户欲买下该房,他未按照合同付清全款是否已构成违约行为,只付了70&。随后我们做出不卖房子的决定。乙方从去年10月起就未再付房租,但乙方坚决不接受退款,但我们没有接受,乙方一直没有付清房款,房子卖得太便宜推荐回答:那么法院一般都会按照合同有效来处理,提醒对方交纳房款,虽然双方约定在腊月20日之前乙方交清房款。因此你不能解除双方的购房合同,说明你事实上已经接受了对方迟延履行的情况,但在对方未交清时你没有尽适当的提醒义务个人认为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说明对方在你提醒后及时的履行了合同。正常情况。另一方面在你告知不卖房的决定后一天对方拿着余款及违约金来了,对方已经交纳了大部分房款上海 买房合同已签 首付已付 公积金审核也通过 审税也没问题 卖家要涨价 能否起诉他赔偿违约金?问题详情:本哗弗糕煌蕹号革铜宫扩人看中一套二手房 和卖家合同已经签订 并约定卖家违约的时候要支付房款的20%(大概是40万左右)现在我首付也付了 公积金贷款也办好了 审税也通过了 就等过户了 他却说接到通知说房产大楼要加装电梯并改造 要求涨价5万元 如果我不付就配合不过户 这种情况下我起诉他退回我所有支付的定金 首付以及赔偿我20%违约金能否实现?另外中介费我能否要回? 真心求教推荐回答:1、他的要求是不用搭理的,合同是以签订之时的成交价为准。2、找你们的中介服务公司解决这个问题。收取中介费就是要全程服务的,任何问题出现都要中介公司解决,因为你付中介费了。3、假如合同终止,则需要对方赔偿20%,走法律程序了,哗弗糕煌蕹号革铜宫扩留好你的所有证据。连带告中介服务公司。买房签订合同,交订金,卖方违约怎么办?推荐回答:如是说正常的情况下应该是退还当时所收定金,那么合同上面会有一条双方的违约责任,按房屋总成交价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买方。可以向当时仲裁委员会或是房屋所在地的初级人民法院申请维权如是说已签订了购房买卖合同展开全部下一篇:买房时怎么看风水 买房风水格局有哪些忌讳1、房子风水的好坏,首先要这栋楼房周围的环境情况,前后左右的道路、河流和人工建筑物的情况,对整栋楼买房看样板房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但眼见不一定为真,很多卖家会将样板房装修的比较好,从而来打乱买家的购买想法。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都是什么呢?只要我们还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一切就都还不晚,下面的内容您在买房前可以多看看,会对您买房有帮助的。现在乌鲁木齐市已经正式解除了房子的限购,不少人的买房热情又重新燃起了,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看2017年乌鲁木齐买房政策的情况吧~乌鲁木齐市正式苏州在我们国内算是环境相当不错的一个城市,今天我们要和您分享的就是苏州买房落户政策的情况。2017年重庆买房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呢?2017年重庆买房的新政策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呢?装修风水讲究多,从买房选户型到室内格局的布置都需要需要参考风水学,那么什么样的户型不宜居住呢?现在很多人离开了农村之后,大家都纷纷在城市里买房子,那么大家对于买房的时候,所需要注意的事项到底有哪些呢?喝豆浆能减肥吗?最近最热门的减肥法莫过于某研究生MM减了20斤的豆浆减肥法了!一、定金的含义 在买房时,定金通常是购房者所支付出的第一笔款项,一般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20%,然而这笔钱对于日渐高涨的房价来说也是一二手房涨价 签订合同后卖方又毁约该怎么办?_必备知识_贷款攻略 - 融360
公积金政策
二手房涨价 签订合同后卖方又毁约该怎么办?
案情回顾:房屋涨价 卖方毁约
  法制晚报讯(记者 纪欣) 2015年初,吴先生通过中介购买了蒋女士一套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380万元,首付160万元,220万元。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定金10万元,30日内支付150万元首付款。批贷后15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之后吴先生和蒋女士及中介公司共同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贷款一次没批的,蒋女士应配合吴先生换家银行再次申请贷款,直至贷款批准为止。
  之后,吴先生向某银行申请贷款,还真没批下来,于是中介就说过两天换一家试试。吴先生想如果第二次也批不下来,不能无休止地贷下去,不如先说好如果再贷不下来就解除合同。吴先生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蒋女士,蒋女士也认为解除更好,于是二人未通过中介公司写了一份《解除协议》,约定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附加协议,吴先生再次去做一次贷款。
  于是双方向另外一家银行申请贷款。好在,这次银行批贷了,吴先生马上打电话给蒋女士说已经批贷,约个时间一起去过户。蒋女士以工作忙为由拖着,万万没想到,最后吴先生等来的竟然是蒋女士的毁约。
  原来,就在批贷这段时间,蒋女士这套房子已经涨了几十万元,且已有买家表示愿意多出50万元全款购买。蒋女士告知吴先生房子不卖了。
  吴先生和中介公司业务员多次找蒋女士协商过户,蒋女士都明确表示将定金和首付款退给吴先生,不卖房了。不知如何是好的吴先生请律师帮助自己维护权益。
律师解读:卖方拒绝过户 买方可起诉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松律师指出,房价一波动,就会引起较多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本案也是二手房买卖纠纷中比较常见的。如果房屋价值波动较大,从签订合同到过户前,可能房子前后相差几十万甚至上百万,那么作为卖方多多少少心里有些不平衡,只是多数卖方还是准守合同的约定,但也有一些卖方想违约,拒绝履行过户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结合本案的情况,李松律师看了吴先生提供的材料后,认为双方合同尚未解除。虽然《房屋买卖合同》是吴先生和蒋女士签订的,但是《补充协议》是由吴先生、蒋女士和中介公司三方签订的,合同具有相对性,只有吴先生、蒋女士和中介公司共同签字同意解除才有效,另外双方约定解除,是附条件的,只有在二次贷款批不下来的情况下,双方才解除合同,现在贷款批了,解除的前提也就不存在了。因此仅由吴先生和蒋女士签字同意的解除协议不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吴先生和蒋女士的房屋买卖合同仍有效。
  依据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批贷后15日内,蒋女士应配合吴先生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蒋女士构成违约。吴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在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中,李律师表示,普遍存在一个障碍。现在大多数人买房都是贷款,贷款涉及到银行或是部门的利益,因此法院不能强制他们批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想继续履行合同,可能要支付全款,法院才可能判决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买方坚持以贷款方式付款,法院会驳回要求卖方配合办理过户的诉讼请求。本案中,吴先生已经取得了批贷函,比较容易得到支持。
  文/记者 纪欣
微信公众号:(fangdai123)
你可能需要这些贷款
有按揭记录即可贷款
最低月利率
最快放款时间
解抵押,助卖房
最低月利率
最快放款时间
房屋抵押,资金好周转
最低月利率
最快放款时间
买房装修贷款
最低月利率
最快放款时间
保存本篇到我的邮箱
订阅房贷、房产新闻
扫一扫,让买房更简单!
欢迎关注融360房贷官方微信(fangdai123)
买房工具:
【独家稿件及免责声明】凡注明 “融360原创”之作品,未经融360书面授权,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不得转载、摘编或者采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书面授权的,注明来源融360。违反上述声明对融360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作品中的材料及结论仅供用户参考,不构成操作建议。获取书面授权请发邮件至: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2015年初,吴先生通过中介购买了蒋女士一套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380万元,首付160万元,贷款220万元。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定金10万元,30日内支付150万元首付款。批贷后15日内...
每一份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我们都不是法律专家,况且二手房交易本就容易出现问题,所以今天融360小编要提醒大家在二手房合同签订时一定要关注这三条细节: 一、费用拖欠 在签订买卖...
买二手房容易出纠纷,在签合同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专业人士提醒,二手房签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六个方面的事项: 第一,合同无效、履行不力等情况 这类纠纷主要因房屋买卖双方主体不合格...
所谓主要条款,是指在签订二手房合同时,这些条款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就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反过来说,有了这些主要条款,一份让双方满意的合同就基本成型。这些主要条款包括...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有哪些? 出售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一)选取正规的大中介 虽然随着二手房市场的日渐发展,中介交易正在一步步走向规范,但目前现实存在的种种交易纠纷还是令买房者...
您可能也感兴趣:
相关专题:
有按揭记录即可贷款
解抵押,助卖房
房屋抵押,资金好周转
买房装修贷款
3年后,央行做出了相同的
双十一如何在朋友圈装一
重磅!全国将停止别墅类
工资不到4500,你会给子女
融360 - 贷款平台 版权所有
Copyright (C)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号1083被浏览331115分享邀请回答1.5K182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16583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查看更多回答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购房合同签完卖方毁约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