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业主被盗物业有责任吗和物业谁的责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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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阳光新地小区电梯坠亡事故_原因_最新_物业_责任
  西安阳光新地小区发生电梯坠亡事故 母女俩当场死亡
  昨晚6时左右,在明光路与北二环西南角的阳光新地小区1号楼1单元发生一起电梯坠亡事故,母女俩当场死亡。
  家住阳光新地小区1号楼1单元31楼的27岁福建小伙周政杰没有想到,跟妻女打个招呼竟是今生的永别。昨晚6时左右,周政杰与妻女准备下楼吃饭,他突然想起要回家取个东西,便让26岁的妻子周妹娥抱着5个月大的女儿先下楼。等他再出门时,却找不到母女俩。拨打妻子的电话,竟是呼叫转移。他发现电梯间里三部电梯的门都关着,其中两部出现故障,只有东侧的电梯可以正常使用。他便乘电梯下楼寻找,但始终无果。在寻找的过程中,周政杰听邻居说,5楼的电梯发出巨大声响,他便前往寻找,发现一部电梯停在5楼,电梯门已变形,他迅速找物业求助。
  昨晚9时30分,华商报记者赶到现场时,在5楼发现,故障电梯是三部电梯中的中间一部,停于5楼与6楼之间。正撤离现场的120急救医生告诉记者,电梯里两人已无生命体征。身穿粉红色童装的女婴的遗体被摆放在6楼电梯间,她的母亲的遗体依旧在电梯顶部。
  电梯的标志牌显示,“制造单位为上海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下次检验日期为2016年1月”。小区内多位住户向华商报记者表示,物业曾说电梯在1月28日已完成年检。
  周政杰介绍,他住的楼房是三梯八户,从2014年下半年到2015年上半年,电梯经常发生停运维修的情况。1号楼1单元的住户小李昨晚告诉华商报记者,他是2015年5月入住的。从他入住到现在,电梯就经常出故障,三部电梯中靠近西侧一部就隔三差五地关闭。楼里的住户也在抱怨,电梯的质量似乎不太好,电梯门关闭时反应不灵。
  昨晚,未央警方已在现场进行勘查,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截至今日凌晨零时30分,两名遇难者遗体已被运走。
  调查组对阳光新地小区电梯坠亡事故原因展开调查
  1月29日18时30分许,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南段172号阳光新地小区1号楼发生1名女子和其5个月大的女儿坠亡在电梯轿厢顶部的事故。
  事发后,市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调查组成立后,连夜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公安人员对现场开展了技术勘查和取证,对物业负责人、电梯公司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
  二是由省市电梯技术专家,对事故电梯进行了技术勘查,检查了电梯各层厅门门锁装置,调取了电梯原始故障代码,调阅监控录相,进行了初步的技术分析。
  三是电梯维保单位按市区质监部门要求,连夜对该小区其他7部同品牌电梯进行全面排查,并采取了24小时现场应急值守的措施。
  四是为了准确全面解读事故电梯的故障代码,调查组已通知在外地的电梯制造厂商派技术人员立即赶赴西安配合调查。
  另外,市质监局根据1月30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电梯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要求各区县、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各维保单位、检验单位,认真负责,精心安排,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地毯式电梯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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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新地小区电梯井道坠人事故物业负责人、电梯公司人员已被控制
  1月31日下午3时30分,省质监局召开全省质监系统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立即在全省展开地毯式电梯安全大检查,并对西安“1·29”阳光新地小区电梯井道坠人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目前物业负责人、电梯公司人员已被控制。
  王莉霞副省长 要求做好事故调查
  通报称,目前,事故调查、风险防范和事故善后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公安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查封,开展技术侦查和取证,对物业负责人、电梯公司人员进行控制,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
  二是由省、市特检机构派出的专家组,对出事电梯进行了技术勘查;调取了出事电梯原始故障代码,进行技术讨论分析。调阅了事发电梯一楼和轿厢监控录像。
  三是责令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连夜对该小区其他7部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24小时小区现场应急值守。
  四是由未央区未央宫街办牵头的综合组积极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工作,协调有关方对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王莉霞副省长及时作出批示,要求质监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安排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工作。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今起各市局 每日都要上报排查情况
  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乔军在讲话中要求,要把特种设备安全这件“关乎百姓身家性命的大事”抓紧、抓细、抓实,在春节前夕和春节期间开展地毯式检查,不放过任何一部电梯,保障节日期间电梯的安全运行。
  会议要求,即刻在全省范围开展地毯式电梯安全大排查工作。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立即提出排查方案,报告当地政府,该方案要涵盖各相关部门、单位和环节。大排查由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行业管理部门参与,以电梯维保、运营使用单位为主体,对在用电梯使用管理、维保质量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电梯运营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各行业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分别在排查表上签字确认。
  各市局、县(区)局局长要亲自动员、部署,主管局长要亲自带队到达一线督促检查。自2月1日起,各市局要将每日排查情况于当日17:00前报省局特设局。各市局将排查情况进行汇总,于2月26日前报当地政府、并报省局特设局。
  为调查事故原因 专门请了外地电梯专家
  1月31日中午,在距事发小区不远的调查组临时驻地,西安市质监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为了使调查更加公正和客观,特意从广州、深圳邀请了电梯专家参与此次事故的调查。30日晚,上海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赶到了西安。目前,电梯原始故障代码已经被提取出来。
  从事发后的情况来看,应该是轿厢未到31楼,厅门却打开了,从而导致了这起惨剧的发生。既然轿厢未到,厅门为何会打开?遇难者当时有没有看到轿厢?31楼候梯大厅有没有视频监控?西安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据他们了解,31楼并没有摄像头,只在一楼按规定装设了摄像头。
  遇难者的亲属示,质监部门表示事发前一天这部电梯刚刚年检完,检验部门是否也应该负相应的责任?
  对于该问题,西安市质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导致发生电梯事故的因素和可能性有很多,特种设备安全事件,人、机、环境,任何一个因素出问题,都可能导致发生问题。到底是什么原因,只能等待调查结果了。目前,警方对事故的调查刑事侦查尚未完全结束。在警方的调查结束后,专家组将对事故从专业角度进行调查。
  电梯旁贴着放心使用通知 部分住户还是不敢乘坐
  1月31日,华商报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小区1号楼1单元。除了发生事故的中间电梯被封外,两边的电梯都能正常使用,但部分住户表示,最近还是不敢乘用电梯。
  1月31日中午在1单元1楼侯梯厅,华商报记者看到物业公司在电梯旁边贴上了“关于本小区1号楼1单元剩余两部电梯放心使用的通知”,大意为电梯事故发生后,质监局督促电梯使用单位会同制造、维保单位对剩余两部电梯进行全面自查,排查后上报质监部门,已确认无隐患可正常使用。还特别提醒,电梯维保人员在本小区24小时进行维护保养。
  31楼一位业主表示,他还是不敢乘坐电梯,准备搬到别的地方暂住一阵子。5楼一位阿姨委婉地表示,她现在也不太使用电梯,“平常喜欢通过上下楼梯来锻炼身体”。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中间的电梯,轿厢依然卡在五楼,厅门半开,贴着警方的封条,有一根钢管从外面顶着轿厢。用手电照看轿厢里面,可以看到轿厢顶上的灯管被砸后摇摇欲坠,轿厢顶部有一个洞。
  1月31日中午12时30分许,物业办一名负责人表示,平时负责保管电梯钥匙的物业人员被警方叫去调查情况了,还没有回来。 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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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新地小区电梯坠亡事已初步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2月1日,原本是26岁周某和她五个月大的女儿回福建老家过年的日子。但1月29日下午6时许,母女俩却在乘电梯下楼时不幸身亡。而她们准备乘坐的这部电梯1月28日刚刚通过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的年检。
  家属:订好2月1日机票回家过年
  1月30日,据周先生介绍,27岁的侄子周某做财务工作,和侄妻周某是同村的,两人有一个5个月大的女儿。
  周先生介绍,1月29日下午6时许,侄子周某与妻子女儿准备下楼吃饭,周某去上卫生间,让26岁的妻子抱着女儿先下楼。然而等他再出门时,却找不到母女俩,拨打妻子的电话也已呼叫转移。电梯间的三部电梯门都关着,其中两部出现故障,只有东侧电梯显示可以使用。周某听邻居说,5层电梯里曾发出巨响,赶到5楼后,他发现中间一部电梯显示是停在5楼,但电梯门已变形,于是找物业求助。结果物业人员发现周某妻女已躺在卡在五楼与六楼电梯井内的轿厢上。随后赶到的120急救医生称,两人已无生命体征。
  周先生称,侄子一家是租住在西安阳光新地小区1号楼的,这栋楼高33层,侄子一家住在31层。他们2月1日回老家的机票都订好了,还准备过完年搬到其他地方住。
  邻居:闻讯难受得饭都吃不下
  “1月30日早上女儿打电话哭着说,邻居母女俩出事了。听到这一消息,我们难受得饭都吃不下。”说起出事的母女,周某一家的邻居、78岁的康奶奶泣不成声。她表示,两家人是在2014年5月份一前一后搬进来的,两家关系比较好,原因是周某妻子和自己的孙女年龄相当,而两家也经常串门。
  说起周某5个月大的女儿,康奶奶表示,小家伙很招人喜欢,一逗就“咯、咯、咯”地笑个不停。她称,1月29日晚,周某还曾敲门问自己见到他媳妇没有,“他说,说好的一家人去吃饭,结果下楼却找不到人,还以为在我家串门呢。”没想到早上孙女一说,才知道母女俩都出事了。
  物业:1月28日电梯刚通过审验
  1月30日上午9时45分,华商报记者看到,阳光新地小区1号楼1单元三部电梯中,出事的中间一部已经关停并被围挡,其余两部仍能正常使用,不过,在5层、6层,29层至32层,这三部电梯均被警戒线围挡住了。而在5层,中间那部电梯的门敞开着,一根钢管撑住了卡在五楼与六楼之间的电梯轿厢。
  在其他的两部电梯里,张贴着盖有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印章的电梯使用标志,标志显示:登记机关是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是陕西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制造单位是上海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维保单位是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检验单位是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下次检验日期是2016年1月。
  针对该小区电梯是否经过审验的问题,陕西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新地项目部负责人石某称,该小区的电梯在日已通过审验。至于为何年检标志显示“下次检验日期是2016年1月”,他并未回答。
  当记者提出能否看一下通过审验的报告单时,石某表示,事发后公安机关已经将小区电梯资料全部带走调查。有小区业主曾表示,中间这部电梯门时不时的会关不上,石某称,物业从未接到过业主反映电梯门关不上的问题,“因为有电梯公司维保人员定时对电梯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石某表示,当时两名死者被发现时,位于卡在五楼与六楼电梯井内的电梯轿厢上,事发后物业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目前此次事件的工作组已全面介入,具体情况需要到此询问。
  已初步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1月30日晚,华商报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母女坠亡一事,已初步排除刑事案件可能,案件目前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各方声音
  工作组 分组处理 全市排查
  据了解,事发数小时后,即1月29日晚23时40分,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晓华和西安市未央区区长吴智民召集西安市质监局、未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就处置工作进一步做出安排。1月30日上午11时,华商报记者找到处理此事的工作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各相关部门正在分组,按照分工妥善处理此事。其中,由西安市质监局牵头,未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街办成立工作组,分小组展开工作。同时明确,由西安市质监局牵头,下发通知,西安市立即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刚刚通过年检审验的电梯为何出现如此状况?1月30日下午4时,华商报记者多次致电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负责人,但其电话无人接听。
  律师 若涉嫌违法可追究重大责任事故罪
  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东表示,刚通过年检的电梯出现此事,应由公安机关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质监部门等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他分析,若涉及电梯质量维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构成违法犯罪的,可依据刑法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如属于意外事件或电梯设备自身控制程序非人为放任过失等,应依据侵权责任法由电梯设备所有人、维护人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永大电梯声明 电梯事发前正常维保
  1月30日晚,永大电梯在官网发声明称,关于日西安阳光新地小区事故,永大电梯高度重视,在向逝者表示最沉痛哀悼、对事故家属致以最诚挚慰问的同时,将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展开事故调查、妥善处理,现声明如下:
  1、当事人系从井道内部坠入电梯轿厢顶部死亡。
  2、该部电梯事发前正常维保,运行状况正常,并于日通过年检。事发后经紧急排查,电梯厅门、门锁完好,无破损痕迹,事故原因有关单位正在调查。
  3、我司对事故家属致以最诚挚的慰问,并已成立由专家和高层团队组成的工作小组,积极紧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对事故原因进行彻底排查。
  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陈思存 实习生于蒙蒙 采写
  &&安全提醒
  杂物落入电梯门缝隙应尽早告知物业
  针对西安阳光新地小区出现电梯“吃人”的悲剧,1月30日下午,西安一家物业公司负责人针对业主出入电梯应注意的问题,做出提醒。
  该负责人介绍,电梯门正在关闭时,有时乘客会用手、脚等阻止关门,这是不对的,应最好等待下次电梯,或者请电梯内部的乘客按开门按钮使门重新开启。电梯内的人也不要伸手伸脚、探头探脑,更不能将携带的物品放在间隙处阻止梯门关闭。同时,很多业主等候电梯时,有人总是反复按动上行或下行按钮,还有人喜欢倚靠在电梯门上休息,有的则会拍打电梯门,这些都是错误的做法:反复按钮会造成电梯按钮失灵、误停。而倚靠、手推、撞击、撬门会使电梯门开启导致坠入电梯井。
  该负责人还提醒,在电梯停靠过程中有时会有硬币、果皮等杂物落入电梯门和井道的缝隙中,应尽早告知物业通知专业人员协助处理。电梯运行过程中,乘客不要用手扒电梯门,因为一旦扒开门缝,电梯会紧急制动,乘客将被困其中。
  阳光新地小区电梯坠亡事故引发政协委员关注
  “按照现在的普遍情况,一部电梯使用二三十年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居住在高层的人,每天都要乘坐很多趟,安全得不到保障,那就趟趟得提心吊胆。”西安市政协委员杨克俊看完华商报的报道后说。1月29日,西安北郊阳光新地小区发生电梯故障,导致母女俩坠亡。电梯安全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正在召开的政协西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多位政协委员纷纷对电梯安全提出了建议。
  四证齐全的电梯 方可安装使用
  杨克俊委员长期以来关注电梯安全,今年的西安市两会,他带来了关注高层电梯安全的建议。
  杨克俊告诉华商报记者,从他掌握的数据看,西安市电梯数量从2005年的7000多部增加到现在50000余部,并以每年15%的速度递增,但由于部分电梯管理和维护不到位,电梯故障时有发生。
  对于电梯的事故类型,杨克俊也进行了调查,他发现导致电梯出现故障的主要有质量问题、采购问题、监管力度及平时使用四方面的原因,其中采购和监管尤为重要。目前电梯采购权在建设方,尤其是住宅楼,用什么品牌、什么价位的电梯完全由开发商说了算,而开发商往往把价位适中放在首要考虑位置,质量差不多就行,给业主交房了就行。
  “电梯采购不能由开发商一家说了算,必须多方齐抓共管,说到底必须是政府来主导!”杨克俊建议,在电梯采购上,必须改变由开发商确定电梯厂商的做法,改为由开发商先走竞标程序,待其确定电梯厂商后,必须由质检、安监、消防进行核检,并各自颁发相应合格证,加之原来出厂的产品合格证共四证,须全部张贴于电梯厢内,四证齐全方可安装使用。合格证上必须有各自核检部门的监督电话,以便使用人随时监督举报!还可以在西安推行先使用后付费的采购方式,即先给中标的电梯厂商预付半年的使用费,先使用一段时间,如产品无大问题再签订购买合同。
  电梯安全应多关注 安居和回迁工程
  赵玉涛委员指出,他在前期调查中关注较多的是安居工程和回迁改造工程的楼盘。电梯安全事故原因大致如下:一是开发商为节省成本多选用普通品牌的电梯,二是安装过程中,材质质量、工程施工质量不高;三是使用者不文明使用现象严重;四是质监部门检查管理不够;五是商家对其产品售后服务不到位,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不够,甚至存在个别维修工为个人私利与物业勾结将其他小区电梯上的旧零件私拆用于替换谋利;五是物业公司管理服务水平低;六是电梯运行存在通讯死角情况,呼叫系统不畅;七是个别电梯存在超期服役情况。
  为此,赵玉涛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电梯生产商及产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尤其要对安居工程、回迁改造工程项目加强设备检查与管理,把好质量关;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坚持持证上岗和岗位培训;物业公司要建立电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业主反映的事故应做好事前预防,及时处理;要加强业主对电梯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
  电梯安全 须靠立法来保障
  “从中央到地方都在说要加强城市管理,电梯安全其实就是城市管理中的物业管理,但这种管理不能简单的推给企业,必须由政府来主导、立法来保障!”杨军委员说。
  杨军指出,电梯安全应该是厂家提供服务、政府进行管理,而政府在进行电梯这种特种行业的管理时必须是最为严格的国家管制,一旦进行国家管制了,就必须进行立法,具体来讲就是西安可以进行地方立法,规定“谁负责、谁管理”,在这种管理时一定要跳出条块化管理,进行属地化管理。因为条块化管理往往会因为人员数量、机构设置等原因无法进行动态、实时管理,而属地化管理因为管理对象就在身边,发现问题可以第一时间管理,日常也可以进行动态化监管。 华商报记者 乙实 王卫平
  【最新动态】
  阳光新地小区发生电梯坠亡事故 电梯前一天刚完成年检
  1月29日傍晚,西安一小区内发生一起电梯惨剧,一对年轻母女从电梯31楼坠落当场死亡。然而,涉事电梯前一天刚完成年检。
  27岁男子周某和26岁妻子周某以及5个月大的女儿租住在西安阳光新地小区1号楼31楼,这栋楼高33层。周某夫妇原计划2月1日回福建老家过年,已经买好机票,而且准备过完年搬到其他地方住。
  1月29日下午18时,周某和妻子女儿准备下楼吃饭,周某去上卫生间,让妻子抱着女儿先下楼。
  然而,当周某上完厕所出来时,已经找不到母女二人了,妻子的电话也打不通。电梯间的三部电梯门紧关,其中两部出现故障。
  周某听邻居说,5层电梯里曾发出巨响,于是赶紧赶到5楼。结果,物业人员发现周某妻女躺在卡在中间一部电梯五楼与六楼电梯井内的轿厢上,两人已无生命体征。
  事故发生后,出事的中间一部电梯已经关停并被围挡,其余两部仍能正常使用。
  有小区业主曾表示,中间这部电梯门时不时的会关不上,对此物业称从未接到过业主类似投诉,称电梯公司维保人员定时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物业表示,涉事电梯于1月28日刚刚通过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的年检。
  目前,这对母女坠亡原因已初步排除刑事案件可能,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一家三口被困电梯40分钟 拍电梯门呼救被发现
  1月29日晚上7时许,发生在北二环与明光路十字西南角阳光新地小区,一位二十多岁母亲怀抱5个多月的孩子,从31层跌入电梯井坠亡一事还没有平息。31日下午,家住丰禾路蔚蓝花城七色镇小区的住户李先生又向本报拨打热线反映称,他们一家三口昨日中午1点左右,在乘坐电梯外出时,电梯发生异常,他们被困在电梯轿厢内长达40分钟。
  李先生说,他当时和妻子及两岁多的孩子乘坐电梯准备外出,但电梯运行至2层时突然停下,他们被困在电梯里后,他多次尝试按压电梯轿厢里设置的应急按钮,却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李先生说,等了许久,电梯门都没有打开,而是重新运行至一层后又停下。按压应急按钮后,没有工作人员发现他们被困,而且电话在电梯轿厢里没有信号。直到半小时后,被困在电梯里的李先生夫妇发现一层有住户在拿钥匙开门,就赶紧拍打电梯门呼救,幸好被一层住户发现。他赶紧跑到外面通知物业的安全员,将电梯大门打开,此时一家三口在电梯轿厢里已经被困了40多分钟。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事发小区时,出现事故的电梯已经停止使用。。据了解,困住李先生的电梯是该小区一栋共11层的高层,他所居住的2单元里为一梯两户,他们当时从8层进入电梯的。记者从李先生被困时拍摄的照片和视频看,他们小区所使用的电梯为通力电梯,电梯内的确安装了电梯应急按钮。
  随后,记者通过电梯轿厢内张贴的24小时维保电话,联系到该小区物业。物业工作组人员称,当时李先生乘坐电梯发生故障后,他多次用应急按钮联系监控室,但电话通了后却一直无人理睬,并不是因为应急按钮失效或不起作用。目前,他们正在对应急按钮接通后,无人接听一事进行调查。
  昨日上午,针对阳光新地小区电梯坠亡一事,涉事的上海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已经开始配合调查。西安市安监局特设处负责人李明说,现在这部电梯是允许运行的,是合格的电梯。但事发时,电梯轿厢与达到楼层不一致,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因又是什么?物业工作人员和特设处李明的回答一致,电梯有安全保护装置,在电梯没有运行至乘坐楼层,外面门都是打不开的。他说,通常电梯在正常情况下运行,不会存在轿厢和乘坐楼层不对位的情况。至于事故的具体原因,西安特种设备检验监测院今日将有望通告初步结果。
  本报记者葛兰
  永大电梯就阳光新地小区电梯事故事件发表声明
  1月30日消息,据《华商报》报道,日下午六时许,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阳光新地小区发生一起意外事故,租住在该小区1号楼1单元31楼的母女二人从电梯井道坠入电梯轿厢顶部,不幸罹难。报道中,事故电梯的标志牌显示,“制造单位为上海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下次检验日期为2016年1月”。目前,未央警方和西安市有关部门已经对该事故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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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进展和声明
  事故发生之后,永大电梯高度重视,在向逝者表示最沉痛哀悼、对事故家属致以最诚挚慰问的同时,在第一时间成立由专家和高层团队组成的工作小组积极配合有关部分调查。今天下午,在慎重的分析基础上,永大电梯在官网和官方微信发出以下声明。
  事故现场显示,当事人系从井道内部坠入电梯轿厢顶部死亡,事发后经紧急排查,电梯厅门、门锁完好,无破损痕;物业说电梯在1月28日已完成年检,根据永大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维保记录,该部电梯事发前正常维保,运行状况正常,并于日通过年检。对于当事人是如何进入电梯井道的以及事故的真实原因,有关单位正在进行调查。 永大电梯在声明中表示感谢社会公众的关心和信任,现正积极密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展开事故调查、妥善处理,调查进展将第一时间向公众沟通。
  关于永大电梯
  成立于1993年的永大电梯,是台湾永大机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投资的机电产品制造企业,是中国大陆领先的电梯制造与服务商,先后被评为“安全质量诚信企业”、 “2014年度全国政府采购电梯首选品牌”等。该公司于2011年发布的“电梯抱闸力侦测”和“溜梯自救”两项国家发明专利,实行比欧盟Fpr EN81-20:2013《电梯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更好的安全标准,被誉为中国电梯安全技术的重大突破。就在刚刚过去的日,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永大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水岛先生还曾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和中国电梯协会等在京举办“电梯企业维保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活动”上代表永大电梯中国发布了永大电梯维保服务八项承诺,受到广泛关注。
  【评论分析】
  电梯安全需要一张“防护网”
  据《华商报》报道,1月29日18时左右,西安阳光新地小区一电梯从31楼坠下,母女俩当场身亡,女婴仅5个月大。事发现场,电梯门已变形。家属称电梯经常发生故障,物业说电梯在1月28日刚完成年检。
  与所有机械设备一样,电梯在带给市民方便和快捷的同时,也存在着潜在危险,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安全事故。如何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已成为城市管理中无法回避的问题。虽然中国电梯市场稳居世界第一大市场的宝座,然而,粗放式的管理模式与“世界第一”的身份并不匹配。从责任主体的模糊到日常监督的缺位,从维修资金的匮乏到事故赔付的推诿……每次事故都放大了电梯管理制度的瑕疵,痛定思痛,尽快织就一张电梯安全防护网是当务之急。
  电梯管理之难,首先就难在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相分离,经常是“开发商买但不管,物业公司管但不用,业主用但不直接参与管理”。以此次事故为例,头一天完成年检,第二天即发生重大事故,当地质监部门因此也遭受舆论质疑。实际上,这正是大包大揽式政府监管的症结所在——质监部门既是监管者又是责任人,因此始终面临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角色尴尬。与之相对应的是,患上“年检依赖症”的使用单位,不免日渐疏于日常养护维保。
  责任主体模糊,不仅给电梯的日常管理带来困难,一旦事故发生很容易扯皮,更有甚者,有些物业公司以为将电梯外包给维保单位,就将自己的责任一同转包了出去。要想改变这样的状况,首先就应该明确各方责任归属,物业公司受业主委托管理小区事务,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是分内职责,事故发生后,无论从情理还是法理上来说都应由物业公司承担第一赔付责任,由其出面向维保单位等责任人追偿,也比普通市民更具优势。
  除此之外,还有必要健全电梯保险制度。与公众场所的电梯一般都有保险不同,居民住宅小区的电梯大多处于“零保险”状态,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因赔偿事宜陷入纷争。对于电梯而言,用商业保险来分担一定的政府责任,从而形成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事故救助体系,不仅有利于提高对受害者的救助赔付能力,而且也有助于维护电梯的安全运行。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电梯的安全维护更多还是钱的问题。中国电梯行业协会曾指出,近几年中国电梯行业始终没有摆脱价格竞争的怪圈,电梯行业已经进入薄利、微利时代。维保单位为了订单主动降价,物业公司为了缩减开支进行压价,其后果是维保质量堪忧,甚至以次充好现象也时有耳闻。加大投入无疑是防微杜渐的关键所在,而这更多要依靠小区业主来完成。毋庸讳言,不少小区业主都对物业费颇有微词,但这种不满更多是因不甚透明的账目而起,在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前提下,不妨考虑在维保招投标期间吸纳业主代表介入,同时对小区物业费的收入支出情况予以全面公开,以提请监督的形式让业主介入小区事务的管理。作为小区公共设施的实际所有人,业主有义务支付相关维修保养费用,但前提是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决定权得到充分的保障。
  每次电梯事故发生后,如何安全使用电梯的文章都遍布各类社交媒体。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监督举报潜伏在公共空间的“魔鬼细节”,但仅仅依靠公众监督举报显然远远不够,一方面普通人缺乏时间精力和专业技能,另一方面公众监督举报大多是事后而为,而电梯安全显然不能用生命去检验和监督。要想尽快织就一张电梯安全防护网,监管方式改革只是第一步,关键是保障投入、强化问责,从而形成长效机制。
  阳光新地小区事故电梯已投保高额电梯安全责任险
  日下午六点,西安市未央区阳光新地小区发生意外事故,租住在该小区1号楼31楼的母女二人从电梯井道离奇坠入电梯轿厢顶部,当场身亡。
  事故真相如何,大量谜团待解
  事发后,小区物业表示该电梯在日已通过年检。根据永大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维保记录,该部电梯事发前正常维保,运行状况正常,并于日通过年检。事故现场显示,当事人系从井道内部坠入电梯轿厢顶部死亡,事发后经紧急排查,电梯厅门、门锁完好,无破损痕迹。对于当事人是如何进入电梯井道的,又是如何从坠落到电梯轿顶的,真相扑朔迷离,存在大量谜团待解。
  永大电梯声明,彻查事故真相
  事故发生之后,永大电梯在1月29日事发当晚第一时间就成立了由专家和高层团队组成的工作小组紧急处理。1月30日下午,永大电梯在其官网发布了“永大电梯(中国)关于西安小区事故的声明”,除了向逝者表示沉痛悼念、对事故家属致以诚挚慰问之外,对事发时电梯的运行情况做了澄清,说明当事人系从井道内部异常坠入电梯轿厢顶部。更表示将积极紧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彻底查明真相。1月30日晚,永大电梯专家工作小组已赶赴西安,调取电梯数据分析,积极紧密配合有关单位分析研判。
  事故电梯已投保高额电梯安全责任险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因此,目前国内已有一些地区和企业单位为运行中电梯投保了不同额度的电梯安全保险。记者调查了解到,西安阳光新地小区电梯,上海永大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作为电梯维保单位,已经为其投保了富邦财产保险的电梯保险,保险有限期截至日24时止。根据保险协议条例,每台电梯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60万元,每台电梯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额度高达120万元。
  但是该保险条款中也明确写道:由于“故意行为”以及“司法行为”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予赔偿。
  除了事后追责更要将对电梯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置
  1月29日晚,在西安市阳光新地小区发生一起电梯坠亡事故,母女俩当场死亡。出事电梯在28日刚刚完成年检。(据1月30日《华商报》)
  事故中母女双亡的事实让人难掩痛心。但悲剧的发生并非无迹可寻。从报道来看,该小区其他居民常年抱怨电梯停运、经常维修,但这并未引起电梯管理方的重视。
  事实上,关于电梯的生产、安装、保养、维修,《西安市电梯安全与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已从设计、生产、销售、使用、维护、检测、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对各领域参与者有了清晰的责任划分。而此次发生事故的电梯恰恰就在一天前刚刚完成了年检,但蹊跷的是,电梯出事时,其年检标志显示“下次检验日期是2016年1月”。究竟是年检操作人员并未按规定完成年检,还是工作疏忽没有换标,公众需要一个明确的答复,更应当有责任人为此次事故买单。
  当下各地都在完善相关法律建设。一旦电梯发生事故,可依据刑法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有关人员刑责;若非人为放任导致事故,也应依据侵权责任法由设备管理者完成民事赔偿。
  除了事后追责,各地正在完善的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就是将对电梯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置。在治的同时,及时从出厂端、检验端、维护端排除安全隐患,问题须早发现早排雷。有法可依,还需要严格落实,要杜绝因麻痹大意埋下的安全隐患。
谢谢分享!!!!!!!!!1
高度机电一体化的设备,对人员的要求很高。
心痛、无语,刚过年检怎么就出问题,让人值得深思啊,不排除偶然因素,但必然的前提是什么,真的按规范检测了吗?维保公司真的就按标准要求维护保养了吗?物业真的就认真监督过维保单位的维护过程吗?按规定电梯每月2次的维护保养是明文规定了的,保养的项目也是明文规定了的,跟别说季检、年检了,试问全国的电梯,能有几家维保单位的是严格按此标准执行的,为什么国家相关部门不去认真监督这期间的过程了,仅仅一次年检,你能说明什么问题,而且年检有没有水分都难说,哎,也许这次出事又会被定为偶然,但他真的会是偶然吗?值得深思。
安全第一啊
小区电梯安全,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愿逝者安息。
感谢楼主热心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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