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关于退伍兵补助的通知现已65岁,我想补交十五年养老保险金。发放退养工资时,我的参战补助会扣除吗?

石油系统的日子这几年都不会好过,大家珍惜岗位把。
我的图书馆
石油系统的日子这几年都不会好过,大家珍惜岗位把。
去年年底,各种小道消息的降薪终于落实了。各个单位职工和老师都是一顿国骂,包括我。但是在网上看完各种消息后,我从降薪的愤怒转化为危机感。国内三桶油,目前只有中石油是降薪。其他两桶油了?2016年,可能比2015年还惨。现在三桶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已经下发鼓励自谋生路,退养,竞争上岗的正式文件了。只剩下中石油。说实话,我很害怕。如果待岗了。让我自谋生路,我不敢保证我能拿到现在的年薪。中海油:《关于健全人员退出机制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员工能进能出的体制机制,按照《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总公司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合法权益。(二)积极稳妥原则。总公司和各单位积极贯彻经济有效、精干高效原则,从严从紧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同时要结合各单位实际,把握好人员退出工作的节奏和力度,尊重员工选择,规范履行程序,确保稳妥扎实推进。(三)配套改革原则。健全人员退出机制与深化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开展竞争上岗、加强岗位管理和合同管理、强化绩效管理等紧密结合,系统配套推进。二、具体措施(一)协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战略转型、业务调整等情况下,职工可选择协商一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各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在政策范围内,适当给予一次性企业补助。各正常经营单位,应加强考核,建立优胜劣汰机制,通过加强考核,强化竞争上岗、显化富余。建立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机制,完善退出渠道,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循环模式。主要包括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加大主动解除淘汰力度,对于符合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人员,按规定支付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建立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竞争淘汰制度,制定包括评价范围、评价方式在内的考评管理办法,按照考核结果,动态确定淘汰比例;三是做好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到期人员的期满考核工作,及时终止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劳动合同。(二)提前退休。对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的特殊工种(含有毒有害等),可按规定为员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人员分流安置任务重的单位,应积极与地方社保部门沟通,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在政策范围内,对提前退休人员适当给予一次性企业补助。(三)内部离岗退养。因产业结构调整、机构改革、经济性裁员等原因需要分流的人员,以及海上生产作业人员,与企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经本人申请,所属单位同意,可实行内部离岗退养。各单位可模拟退休计算其生活费,参考社会统筹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其离岗退养待遇。离岗退养待遇由各企业支付,各单位应保证本单位新老政策离岗退养待遇的连续性。以离岗退养待遇标准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企业补充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其中:离岗退养第一年需个人缴纳的各项保险、公积金部分按其生活费计算扣缴,个人实际应缴的超出部分由企业承担。实发离岗退养待遇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离岗退养期间,参照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相应调整离岗退养待遇。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内部离岗退养为阶段性人员退出措施,执行至日止,各单位要从严审批。(四)待岗培训。富余人员较多单位,可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对本企业工龄10年以上未上岗人员,可选择参加待岗培训。待岗培训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并签订待岗培训协议书,确定待岗培训期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理设置待岗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待岗期内可以继续参加系统内空缺岗位的竞争上岗。待岗期间应定期到单位报到,参加学习培训和相关活动。待岗培训期间发放本人基本工资,个人社会保险、补充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培训期间劳动关系不变,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待岗培训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应终止劳动合同。待岗培训期满仍未上岗的,应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三、组织实施(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所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控制用工总量和平稳实现人员分流安置的认识,切实转变用工理念。各单位要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工作例会、职工大会、班组会议等形式,层层宣传贯彻加强用工管理的重要意义,使员工认识到只有加强用工总量管理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才能有效提高企业竞争力、提升人力资源价值,牢固树立经济有效、精干高效的用工管理理念,牢固树立依法平稳推进人员退出机制建设的工作理念。(二)规范操作程序。各所属单位要结合企业发展规划、深化改革要求和劳动组织优化及员工队伍现状制订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各单位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应报总公司批准。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民主程序。制订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时应与职代会协商,征求职代会的意见,并公之于众;企业没有成立职代会的,应与企业职工民主推荐的职工代表进行协商;各单位应按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各单位应将分流安置工作流程进行公示,保证全过程公开公正、依法依规进行。对于分流安置人员较多,所在地政府有相应规定的,职工安置方案审议通过后,应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三)完善配套机制。总公司结合加强用工总量和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研究制定激励约束办法,对控制总量、优化用工、提高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益、妥善分流安置离岗人员等。《关于离岗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石化人〔2015〕85号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为保障和促进中国石化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妥善做好产业结构调整、严格“三定”竞争上岗等所产生离岗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国石化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原则(一)依法合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离岗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离岗人员基本生活。(二)效益导向。贯彻党组“养人不养企业”要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三)分类指导。构建完整政策体系,实行多渠道分流安置,针对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具体政策,合理确定待遇,尊重离岗人员选择,鼓励单位结合实际创新分流安置办法。(四)配套实施。与深化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改革、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实行严格“三定”竞争上岗紧密结合,系统配套推进,强化择优机制。(五)积极稳妥。认真制定方案,依法依规履行民主程序,加强宣传解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维稳责任,稳妥组织实施。二、适用对象(一)本意见适用于因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关停并转所产生的离岗人员;因严格“三定”竞争上岗(包括因年龄、体力等难以适应高劳动强度岗位工作)所产生的离岗人员;因伤病残等原因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离岗人员等。(二)本意见规定的分流安置渠道和政策适用于日前已招录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及日后招录且目标配置为关键岗位或已经从事关键岗位的劳动合同制员工。本意见中的离岗人员仅指上述适用人员。(三)日后招录,目标配置为主体岗位或普通岗位,且离岗时未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单位应依法与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务派遣制员工失去岗位的,单位应依法和劳务派遣协议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失去岗位的,单位应与其终止劳动关系三、分流安置渠道按照“积极盘活、鼓励退休、适度分流、妥善安置”的基本思路,离岗人员主要通过内部竞争上岗、单位外部上岗、提前退休、内部退养、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停岗留薪等六种渠道妥善分流安置。(一)内部竞争上岗。<font color="#.单位内部出现岗位空缺的,可组织符合条件的离岗人员参加竞争上岗,择优上岗后的薪酬福利待遇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font color="#.单位有适于离岗人员从事的岗位,且相关岗位使用有其他类别用工的,应加大力度依法清退其他类别用工,腾出岗位供离岗人员竞争上岗。(二)单位外部上岗。<font color="#.单位外部(包括中国石化系统内、系统外)有岗位需求时,可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为有意愿和能力的离岗人员实现单位外部上岗提供帮助。&<font color="#.系统内有用工需求时,单位应积极组织力量通过系统内业务承揽、人力资源输出、人事调动(包括阶段性调动)等方式实行人力资源统筹配置,离岗人员可参加统筹配置岗位的竞争上岗,上岗后执行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单位应根据统筹配置岗位、岗位所在地区等情况,按照不同的人力资源统筹配置方式,经与岗位需求单位协商后,明确统筹配置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总部通过完善政策、搭建信息平台、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和帮助单位开展系统内人力资源统筹配置工作。单位开展系统内业务承揽取得显著成效的,在有效降低中国石化整体成本的前提下,总部可考虑相关因素对承揽方给予一定鼓励。<font color="#.系统外有适于单位承包的业务或批量岗位需求时,单位可组织力量作为承包方承包系统外业务,或组织批量输出人力资源,离岗人员可参加涉及岗位的竞争上岗,上岗后执行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单位应根据系统外岗位、岗位所在地区等情况,明确系统外上岗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单位开展系统外业务承包或批量人力资源输出且取得显著成效的,在确保单位增加效益的前提下,总部可考虑相关因素给予一定鼓励。(三)提前退休。<font color="#.按照“兼顾历史、积极稳妥”的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离岗人员办理提前退休(含退职,下同,纳入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执行退休人员相关待遇。<font color="#.单位应积极与地方社保部门沟通,合理确定办理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范围;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离岗人员分流安置任务重的单位,可与地方社保部门沟通,探索对不属于特殊工种范围的离岗人员办理提前退休。<font color="#.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承受能力可对办理提前退休的离岗人员给予一定补助;经与地方社保部门沟通并取得支持,办理提前退休的离岗人员一次性缴纳一定年限养老保险费。(四)内部退养。<font color="#.离岗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双方签订协议,可按中国石化有关规定实行内部退养,内部退养人员比照退休人员管理,实发基本生活费按不高于正常退休待遇控制。<font color="#.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承受能力,兼顾历史情况,可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离岗人员办理内部退养给予一定补助。(五)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font color="#.经单位与离岗人员协商一致,离岗人员愿意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双方签订协议,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font color="#.离岗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除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外,单位还可合理设置支付条件给予一次性补助。<font color="#.离岗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单位要及时帮助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及住房公积金转移、人事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手续,按规定处理企业年金事宜。<font color="#.按本意见规定的经济补偿和补助政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执行中国石化生活资助帮扶政策(中国石化生活资助帮扶政策仅适用于改制分流工作结束前按协议解 除劳动合同政策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六)停岗留薪。<font color="#.离岗人员未通过上述渠道分流安置的,实行停岗留薪,执行停岗留薪待遇。对停岗留薪人员可实行阶段性放假,但应定期到单位报到,参加学习培训和相关活动。<font color="#.停岗留薪初期,单位应根据离岗原因等适当降低停岗留薪人员待遇,并随离岗时间延长逐步降低。长期停岗留薪的,按照距离法定退休年龄时间越长、本单位工作年限越短,待遇越低的原则,可以内部退养待遇为基准梯次降低确定待遇,并与其他分流安置渠道相衔接。在符合所在地规定的前提下,最低可按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制。&<font color="#.停岗留薪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前,具备或符合相关条件时,可进一步通过相关渠道分流安置。停岗留薪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应终止劳动合同。对本单位工作年限较短的停岗留薪人员,应合理设置停岗留薪期限,期限内经安排工作但期限届满仍未上岗的,应解除劳动合同。<font color="#.鼓励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积极创新停岗留薪人员分流安置办法,鼓励和支持停岗留薪人员自主创业。(1)单位可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停岗留薪人员提高自主创业能力。(2)停岗留薪人员愿意尝试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可与单位签订协议,约定保留一定期限劳动关系以及期间的相关事宜,期限结束后,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继续停岗留薪。(3)对有自主创业意愿但缺乏启动资金的停岗留薪人员,单位可探索引入社会资金设立“自主创业基金”给予一定支持和帮助。(4)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单位可以优先吸纳停岗留薪人员为条件,利用非核心业务闲置资产与管理规范的社会单位进行合资经营,或将闲置资产租赁给有资质的社会单位经营。(5)单位可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停岗留薪人员到改制企业、业务(服务)外包的承包方工作。四、工作职责(一)总部有关部门和事业部负责组织和指导单位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严格“三定”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审批关停并转计划和重大关停并转项目实施方案,指导单位做好业务调整、发展转型、资产处置、人员分流安置等工作,帮助单位协调和争取地方政策。对重大关停搬迁项目:<font color="#.发展计划部、企业改革管理部、资本运营部和主管事业部重点研究明确业务调整和发展转型方向,指导并审核单位编制的关停搬迁及产权调整变动方案,指导和帮助单位与地方接洽、协商,争取政策支持。<font color="#.财务部和主管事业部重点指导并审核资产处置、土地补偿方案,指导和帮助单位向地方争取土地补偿、资金筹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font color="#.人事部和主管事业部重点指导并审核人员分流安置方案,指导和帮助单位向地方争取办理提前退休、再就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组织和协调系统内人力资源统筹配置。<font color="#.总部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单位相关工作。(二)单位是产业结构调整、严格“三定”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根据总部要求,编制产业结构调整总体方案、严格“三定”工作方案,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并保持生产经营平稳运行和队伍稳定。在人员分流安置方面:<font color="#.要按照本意见规定的渠道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选择和综合利用各种分流安置渠道,研究制定离岗人员分流安置实施办法,明确分流安置政策,向主管事业部和人事部报备、按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后组织实施;对重大关停并转项目制定人员分流安置专项方案,并按要求向主管事业部和人事部报告。<font color="#.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离岗人员较多的单位,要成立离岗人员分流安置工作领导组织,设立办事机构、搭建协同工作的平台。<font color="#.要按照总部审定的办法或方案,在做好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上,认真有序组织开展离岗人员分流安置,积极稳妥落实每个环节工作。<font color="#.要与地方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提前退休、再就业等人员分流安置支持政策,以及帮助停岗留薪人员自主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通过内部退养、停岗留薪等渠道在单位内部安置较多离岗人员的单位,要按照《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规定,积极向地方有关部门申请作为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的政策。有条件的单位可与地方协商探索实行离岗人员委托管理。五、分流安置办法(一)对因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关停并转(包括油区停产、输油气管线停运、工程队伍压减、炼化装置关停或搬迁,所属单位清算、关闭、撤销或解散,以及相关业务调整经营管理方式实施外包等)成建制产生的离岗人员,按以下办法分流安置:<font color="#.业务属于短期或阶段性停工停产的,涉及人员一般实行业务培训与阶段性放假相结合,停发与岗位相关的津贴补贴,减发或停发绩效奖金。<font color="#.业务属于长期或永久性关停并转的,单位应综合运用相关和补助。对其中按组织调动方式到系统外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可适当给予一次性补助,&<font color="#.其余离岗人员实行停岗留薪,按停岗留薪相关规定执行。(三)对因伤病残等原因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离岗人员,主要通过以下办法分流安置:<font color="#.对年龄较大,符合提前退休、内部退养条件的离岗人员,主要通过办理提前退休或内部退养安置。<font color="#.对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的离岗人员,可适当放宽办理内部退养的年龄条件,也可实行停岗留薪但参照内部退养人员管理和确定待遇。<font color="#.离岗人员属于工伤的,相关待遇应符合国家和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的规定。(四)直属单位出资承担有限责任的合资公司,因产业结构调整清算、关闭、撤销或解散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合资公司章程实施人员分流安置。对我方委派人员、组织安排成建制进入合资公司人员,按相关协议或约定执行。六、其他事宜(一)直属单位的所属单位成建制清算、关闭、撤销或解散的,由直属单位负责其内部退养、离退休等人员的管理事宜,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二)单位在离岗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中,应注意保留业务骨干、防止人才流失。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以及单位紧缺人员和骨干人员,除牵头组织员工自主创业或牵头作为外包方承包单位业务的外,一般不按本意见相关规定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和补助,也不长期实行停岗留薪。单位应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人员范围。(三)总部结合加强用工总量和人工成本管理,研究制定激励约束办法,对控制总量、优化用工、提高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益、妥善分流安置离岗人员等方面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因离岗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不力造成稳定问题的单位,总部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同时,为促使单位有效降低人工成本,总部根据单位产业结构调整情况适当核减工资总额和相应人工成本指标。(四)离岗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中支付经济补偿、补助金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事宜,按国家和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五)单位在对部分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特殊群体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中,可参照本意见相关政策执行,但须报经主管事业部和人事部同意。(六)本意见规定与以往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单位按本意见制定的离岗人员分流安置实施办法与以往单位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涉及的政策原则上不追溯。七、工作要求离岗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涉及离岗人员切身利益,事关中国石化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大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共同负责、加强领导;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政策,兼顾区域、板块平衡,精心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要认真分析评估稳定风险,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责任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要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业务帮助,协同推进工作,保持企业稳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日印发各位,原油价格已经跌破40美元以下。中石油因为发出信号,年日子还要艰难。所以大家保住岗位把,
馆藏&75385
TA的最新馆藏
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转载]2013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办法(随时添加各省方案·仅供参考)
涨工资比登天都难那&
嘿!雨中泛舟的蜗牛美眉(粘贴自):
上图与下文无关
、、、、&转载本文
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自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高工、高龄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通过2005年起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由2005年调整前的月人均700元调整到了2012年的1721元,累计月人均增加1021元。会议要求研究建立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其生活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
我们根据上述官方数据计算,我国企业退休职工人均养老金水平通过第九年即2013年的调整后将达到1893元/月,此后到2015年,若每年仍按10%的幅度上调,那么到十二五期末我国企业退休职工人均基本养老金将达到2290元/月。
现主要根据网络(尽可能选择官方网站)报道,按照我的理解对各省份的调整办法摘编如下。我将随时根据相关报道补充或更正,仅供博友参考。看来,在春节前只有三个老直辖市率先出台了调整方案,另外也值得赞扬的是新疆,方案尚待出台前率先在春节前预发。
一、山东。尚未得到具体消息,仅据齐鲁网日讯,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报道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山东今年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在研究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时,进一步加大“公平因素”所占的比重,在提高待遇总水平的同时缩小不同群体的待遇差距。山东省从2005年开始已连续八年对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进行调整,全省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288.3万人2012年调整后人均养老金达到1923元/月,比8年前增长约1.5倍。
经我对山东省历年度调整方案的初步整理,增加的金额情况分类摘要如下:&
1.普遍调整部分
2006&&2007&&2008&&2009&&2010&&&2011&&
绝对额& &40+&&
70+& 60+& 60+&
105+&&110+&
160+& 700元
A3.1%& A5.8% A5.2%
A4.6% A3.7% A4.4%& A4.5%&
A4%A&& 平均4.4%
(普调额=绝对额+相对额,其中绝对额应乘以的调整系数忽略未计。A为“上年个人月基本养老金”)
2.适当调整部分
&#9312;高龄补贴:
出生& 08 2009
……&&60&&
50&& 50&& 130& 140&&&&&&
88周岁及以上&
1925&&60&&
50&& 50&& 130& 140&&&&&&
1926&&45&&
60&&&60&&&50&&&50&&
130&&140&&&&&&&535&&&&&&
1927&&45&&
130&&140&&&&&&
1928&&45&&
1929&&45&&
30&& 110&&130&
1930&&45&&
535&&&&&&&82周岁
1931&&30&&
30&&&30&&&80&&
<font COLOR="#0&&&&&&
1932&&30&&
1933&&30&&
1934&&30&&
1935&&30&&
20&& 110&&70&&&&&&&
1936&&&&&&&30&&
60&&&140&&&&&&
1937&&&&&&&&&&&&50&&
1938&&&&&&&&&&&&&&&&&70&&
190&&&&&&&74周岁
1939&&&&&&&&&&&&&&&&&&&&&&90&&
190&&&&&&&73周岁
1940&&&&&&&&&&&&&&&&&&&&&&&&&&&150&
1941&&&&&&&&&&&&&&&&&&&&&&&&&&&&&&&&190&&&&&&
1940&&&&&&&&&&&&&&&&&&&&&&&&&&&&&&&&&&&&&&&&&&&&&&&&&&&&70周岁
&#9313;高工补贴:
&&&&&2006&2007&2008&2009&2010&
2012&&&&合计
60&&&150&&80&&&60&&&70&&&260/70&&
60&&&100&&60&&&40&&&50&&&220/50&&&290&&&
(“/”前后分别为1999年底之前和2000年初之后退休的)
&#9314;“53”等补贴:
&&&&&&&&&&&&&&&&&&&&&&&&&&&
2009& 2010&
2011& 2012&
月参加革命工作薪金制120&&
60&&&100&&
312参加工作&&&&&&&&40&&&
40&&&&&&&&&
195401以后工作且199309之前退休&&
40&&&&&&&&&&&&&&&&&&&&&&&&&&&&&&&&&60
原工商业者&&&&&&&&&&&&&&&&&&&&&&&&&&&&&
40&&&&&&&&&
军转干部&&&&&&&&&&&&&&&&&&&&&&&&&&&&&&&&&&&&&&&&&&&&&&&&&&&&&&
偏低的增加
&&&&&&&&&&&&&
二、宁夏。据中华会计网校日报道,宁夏调整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将按照2012年企业退休职工月均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涨幅不低于172元。据测算,全区将有近40万名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水平得到提高。目前正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待报批后将尽快组织实施,力争3月底发放到位。
去年,自治区企业退休职工人均基本养老金为1785元/月,高于全国1721元/月的水平。比2005年调整前的701元净增了1084元,增幅为155%。
三、上海。据人民网1月21日报道,全市约有321万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可按人月均约310元增加养老金,具体有四个部分组成:
一是按绝对额增加每人140元;
二是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三是按比例即基本养老金&3%增加;
四是按特定年龄档增加:女1952年底、男1947年底之前出生的增加20元,其中对女1952年、男1947年、1942年、1937年、1932年出生的再增加20元。
另外,全市约45万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镇保”人员每人增加130元/月,全市约45万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城居保”和“新农保”每人增加70元/月。
上述增加的各类养老金自1月25日起全部发放到个人账户中。
四、新疆。据亚心网记者1月25日了解,由于新疆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未出台,但为使广大企业退休人员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新疆人社厅已下发给各地州的《关于提前预发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说,先按160元的预发额调整养老金,要求在2月5日前将预发额随同2月份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到退休职工手中,让企业退休职工在春节前就能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待新疆2013年调整通知下发后,再及时按调整方案实施。
去年新疆在方案没有出台之前,也是先在春节前预发部分调整养老金。去年乌鲁木齐市的19万余名企业退休职工通过调整后,月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928元。
再据新疆建设兵团网站报道,1月25日,兵团人社局、财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前预发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兵人社明电〔2013〕19号),决定提前按每人每月160元预发2013年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要求各师在日前,将预发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随同2月份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到企业退休职工手中。待兵团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下发后,再及时按照调待方案实施。
五、天津。据泗右布衣日博文摘编:
一是按绝对额普遍增加:每人120元,其中缴费年数满15年的再增3.5&(缴费年数—14)元。
二是按特定年龄增加:男1932年底之前、女1937年底之前生人的80元,男1933年到1937年、女1938年到1942年生人的60元,男1938年到1942年、女1943年到1947年生人的40元。
三是特别增加:&#9312;高级职称,正高级280元,副高级和高级技师150元。&#9313;军转干部,增后低于2085元的再增加低于的差额。&#9314;缴费年数满15年的,增后低于2085元的再增加不超过低于的差额:2.5&(缴费年数—14)元。
六、北京。据华律网报道,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消息说北京市投入资金约63亿元为200余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将进行调整,月人均增加260元。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从目前的2513元(另说是2560元——笔者注)提高到2773元。增加的养老金将随2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
2013年的养老金调整在按缴费年限普调的基础上,先向低于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人员进行政策倾斜,再按绝对额普调,最大限度提高他们的养老金水平。
一是按缴费年数增加,缴费年数不满10年的增35元,满10年的每满1年增3.5元
二是对于原养老金低于2012年平均水平(2513元/月)的,根据其缴费年数,不满10年的增30元、满10年不满20年的35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40元、满30年的45元,但按本条和上条增加后,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得超过2773元/月。
三是对2012年基本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增90元、2513元到3500元以下的增70元、3500元到4500元以下的增50元、4500元及以上的增30元。
四是向特殊群体倾斜,高工(正高级的增220元、副高级的增120元)、军转干部和原工商业者养老金调整后低于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2773元/月。
五是对年满65岁的,1932年底之前生人的增150元、1933年到1937年生人的增130元、1938年到1942年生人的增110元、1943年到1947年生人的增90元。
另外,此次对养老金最低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在目前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职工、退职职工、退养职工分别提高了120元、110元、100元,调整后,这三类人员的月养老金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1330元、1210元、1100元。
据了解,北京市自1994年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其中自2001年起至今已连续12年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倾斜),这是北京市第21次连续调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七、浙江。据刊“浙人社发[2013]70号文件()”整理:
一是普遍调整,人均230元,有两部分组成:
&#9312;根据各市的经济发展状况,增加标准为105-113元不等(退职的全省统一为82元);
&#9313;缴费年数每满1年增加5元。
二是适当倾斜:
&#9312;正高500元;
&#9313;副高和高级技师400元;
&#年底之前参加工作的,按缴费年段:满30年的70元,满20年的60元,不满20年的50元;
&#9315;男1942年底之前生人、女1947年底之前生人,30元;
&#9316;军转干部、省劳模及1956年-64年省先进、原工商业者,调整后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补齐。
八、内蒙古。据《中国劳动争议网》等报道,内蒙古2012年底企业退休职工人均养老金1770元/月。2013年在次基础上的调整办法为:
一、普遍调整:80元+缴费年数&3元/年,两小项合计不足125元的按125元计。
二、倾斜调整:
1.高级职称:正高和副高(含高级技师)普遍调整后,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相应平均退休费水平的,再按照差额部分的70%增加。
2.高龄群体:年满70岁至79岁的50元,年满80岁的100元。
3.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
九、重庆。3月19日下午,大渝网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获悉,2013年重庆市调整了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和城镇超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待遇。调整后,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月由上年底的人均1800元增加180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两航起义退休人员、原南侨机工服务团退休人员不执行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一,普调部分:90元+缴费年数&3元/年。该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缴费年数为30元,因此普调部分月人均为180元。
二,倾斜部分:
年满75岁的增50元,2013年初以后年满75岁的从满75岁之月起增100元。
高级职称和高级技师的倾斜办法另行制定。
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黔江区和武隆、巫山、云阳、城口、巫溪、奉节、石柱、彭水、酉阳、秀山10县)的增加40元。
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增加40元。
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十、江苏。博友“泗右布衣”据南报网讯(记者肖姗)3月15日报道,记者今天下午从省人社厅获悉,全省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将上调至少增加181.5元/月。
一,普遍调整: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增加,其中按10%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较低的,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苏南不高于220元、苏中不高于210元、苏北不高于200元的范围内具体确定调整标准。
二、适当倾斜:
&#9312;上年满70岁不足75岁、满75岁不足80岁、满80周岁的,分别为30元、40元、50元;
&#年底前参加工作和原工商业者50元;
&#9314;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500元;
&#9315;高级职称的,正高500元,副高400元;
&#年上半年退休的,从日起参照本文相关规定调整;
&#年上半年到达70、75、80岁的,从日起比照本文&#9312;的相关规定补差。
十一、陕西省。据博友告知,陕西省的调整办法为:  
普遍调整:缴费年数&3元/年
按年龄调整:1932年底之前出生的150元,1933年至1937年出生的130元,1938年至1942年出生的110元,1943年初以后出生的80元。
倾斜调整:
正高290元,副高和高级技师269元。
1953年底之前参加工作的30元。
原工商业者30元。
军转干部按以上办法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陕西省人社厅日就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答记者问(据陕西省政府网站摘要):
人社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号),并于1月16日召开全国视频会议对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省要在3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我省于3月20日印发了文件,并加紧组织实施。截止3月22日已顺利完成,
1-3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3月26日起就发放到退休人员的银行存折上。
与往年相比,2013年国家调整养老金政策有新的要求,以前调整,国家规定调整水平按照“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今年人社部、财政部明确规定按照“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10%确定”,超过规定水平的方案不予审批。
按照人社部的统计数据,2012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为1861元,因此,今年我省只能按照人均186元的水平调整。需要说明的是,186元是所有退休人员调整的平均水平,缴费年限长、年龄大的退休人员及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调整的水平会高于186元,而缴费年限短、近几年退休年龄相对较小的退休人员调整的水平会低于186元。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是全国性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必须强调纪律,才能做到步调一致。另外,国家正在研究建立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制定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调整养老金涉及到基金的大幅支出,统一要求有利于今后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要求和部署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不能自行提高标准调整。
  为什么今年按缴费年限调整由去年的4元降低到3元?
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调整多少钱,是由全省调整的总体水平决定的。2013年调整,若不考虑高龄倾斜因素,我省每人按绝对值调整了80元,退休人员平均缴费年限为29年,也就是说按缴费年限人均调整87元,按缴费年限调整部分与按绝对值调整的幅度大体相当,既体现了公平因素,也体现了效率因素。2012年全省的调整水平较高,而今年只达到上年度平均养老金的10%,总体调整水平低了,按缴费年限调整的金额也就降低了。
为什么总体水平降低了,而对高级职称退休人员的倾斜力度还加大了?
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大多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他们曾经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和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因此,国家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明确规定要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给予倾斜。在今年全国养老金调整视频会上,国家对此又作了强调和要求。所以,去年和今年两次调整养老金时,我省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倾斜力度比较大,达到了国家的要求。
今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我省除对高级职称退休人员政策倾斜外,还对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和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了政策倾斜。对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和原工商业者两个群体每人每月倾斜增加30元;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规定予以倾斜,即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含生活困难补助)仍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按全省)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的,补足到这一水平。
  对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和原工商业者在调整养老金时适当倾斜,主要考虑到这两部分退休人员在建国初期为国家的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现在年龄普遍偏大。由于今年调整的总体水平有所降低,因此,倾斜的幅度也低于去年。对于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符合国家文件规定精神。
今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如何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要在国家统一部署下进行。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目前,国家正在积极研究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以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在今后国家统一部署的养老金调整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努力做好我省的调整工作,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让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更好地安度晚年。
十二、辽宁。据:
(一)缴费年数&2元/年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125元。
2、1949年初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120元。
3、日至1953年底参加工作的,115元。
4、1954年初以后参加工作且于2005年低以前退休的,113元。
5、2006年初至2008年底退休的,90元。
6、2009年初至2011年底退休的,45元。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的,5元。
2、年满70周不满80岁的20元,年满80岁的50元。
(四)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五)退休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按符合上述各项规定条件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其本人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与统筹项目外养老金之和低于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的,以补足差额为上限再增加基本养老金,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450元,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400元,对差额不足450元、400元的,按其实际差额增加基本养老金;本人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与统筹项目外养老金之和达到或超过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的,不再倾斜。
————————————————————————————————————————
养老金替代率
指劳动者退休时,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养老金的最低替代率为55%。
按照国际经验,养老金替代率大于70%,即可维持退休前现有的生活水平;如果达到60%~70%,即可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如果低于50%,则生活水平较退休前会有大幅下降。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退伍兵应聘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