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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发送依法治市公益宣传短信的通知 - 文件发布 - 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京工商发[2016]58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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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京工商发[2016]5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京工商发[2016]58号 & & & & & & & & & &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和《》()要求,在我市现有&四证合一&的基础上加快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营造首都良好投资创业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在本市原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四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通过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全面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照一码&,是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利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改革的重要意义,密切沟通,加强配合,确保改革措施顺利推进。
  二、有序做好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核发工作
  以我市&四证合一&工作机制及技术方案为基础,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加以完善,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以方便企业办事、简化登记手续、降低行政成本为出发点,在统一企业登记申请条件、文书规范、审批流程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措施,为企业登记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
  自日起,新设立企业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后,无需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原已按照&四证合一&登记模式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重新换发营业执照。尚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以随变更登记一并换发。企业申请单独换照的,各登记机关要继续做好简易换照工作。已经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过渡期内,原已按照&四证合一&登记模式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继续有效。尚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企业和相关部门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营业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不再有效。
  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每年度年报报送截止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相关年报信息共享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统计部门。
  三、优化办事流程
  以&五证合一&改革为契机,深化北京市&法人一证通&证书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动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在工商登记大厅设置&法人一证通&证书服务窗口,在企业领取或更换营业执照的环节发放&法人一证通&证书。本市政府部门开展互联网办事服务,需要解决身份认证、授权管理、电子签名、责任认定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使用一证通证书为法人提供服务,全面推进&一证在手,全网通办&,切实让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社会组织享受到互联网办事的便利。
  四、加强信息共享
  各相关部门要主动适应&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变化,以&四证合一&信息共享机制及技术为基础,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按照统一规范和标准,进一步健全信息采集、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核实及反馈修改机制,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以及五部门通知要求。对企业登记信息无法满足社会保险和统计工作需要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统计部门在各自开展业务工作时补充采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档案进行电子化管理,赋予相关部门查询权限,逐步实现相关部门对企业档案信息的共享应用。
  五、强化组织协调
  继续发挥好市级&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统筹做好全市改革贯彻落实工作。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密切关注改革推进情况,加强数据分析研判,注重积累工作经验,遇到突出问题及时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要进一步梳理本市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推动修订完善。各相关部门要畅通环节衔接,确保&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广泛认可和应用。过渡期内,对于企业持原有证、照办理备案、审批等的,不要求企业因换领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而再行办理变更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各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基础保障和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六、加强宣传培训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改革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改革氛围。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在位置:
委规划计划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经济信息化委办公室&&发布日期: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的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市经济信息化委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一、概 述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政府组成部门。目前市经济信息化委共配备了1名专职、5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3年底,市经济信息化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相关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办的统一要求,市经济信息化委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并遵守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人职责分工,规范相关工作流程等,认真扎实开展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办法,经进行保密审查后向社会和信息公开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市经济信息化委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目前市经济信息化委总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06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2013年新增(下同)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73%;法规文件类信息2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11%;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24%;业务动态类信息380条,包括统计信息和部门工作动态等内容,占总体的比例为92.92%。
  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栏目中公布的信息,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保密原则,严格按照发布程序予以公开。对工作动态类的信息,由产生该信息的处长进行第一道审核把关,之后发布到委内网和外网的后台,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同志审核编辑后在信息公开栏目对社会公开;对以委名义正式对外印发的文件,由起草文件的处室确定文件的属性,提出公开与否的书面意见,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的同志,对所有拟公开文件进行保密审核,最后决定是否对社会公开。通过以上工作流程,既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众通过平台了解主动公开的信息,又防止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市经济信息化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本单位网站、媒体宣传报道、官方微博等渠道及时向公众公布相关政府信息。据统计,市经济信息化委2013年共召开不同规模的新闻发布会和情况通报会等42次,邀请媒体近400人次。主动向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电台、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京华时报、新京报等主流媒体推送宣传亮点,发布约100篇次新闻报道。
  充分发挥微博平台时效性强、沟通效果好的特点,在开通北京经信委新浪官方微博的基础上,按照市外宣办的统一部署,今年8月又在人民网和腾讯网同时上线官方微博,目前三大平台粉丝数量分别约为196万人、10万人、2.3万人。在三大平台上以生动的语言快捷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重点工作及成绩,得到更多的关注,取得较好的效果。进一步提高工作要求。对各处室发布政务微博的时效、质量和数量提出明确要求:语言生动,表述清晰,与其他形式的新闻宣传同步。微博原创率不断提高,在新浪微博平台共发布787条微博,其中70%以上为原创;在腾讯网、人民网微博平台各发布微博约200条。
  市经济信息化委在办公室设立的资料索取点摆放相关信息的纸质文件,供公众查阅。
  市经济信息化委还在政府网站上建立和开辟了办事指南、在线申报等便民服务专栏,为公民和企业提供计算机上网查询及网上办公等服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互补和互相支持的作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市经济信息化委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申请。申请人赵向宇通过邮件,向市经济信息化委申请公开“近期针对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包括103家全市重点排污企业停产”的政府信息。委办公室立即与相关处室沟通,并向委主要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主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在去年年初重污染天气频发之时,重点排污企业停产等应对措施公众关注度极高,委领导和有关处室仔细研究,按照市经济信息化委职责范围内所负责的工业领域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拟定了答复意见,并按时将依申请公开回执、答复意见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对答复表示满意,市经信委办公室对此项申请的全部案卷进行了存档。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市经济信息化委设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处等有关处室共安排5名兼职人员参与信息公开工作。在此基础上,各处室信息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诉讼收费情况
  市经济信息化委2013年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费用,也未发生相关诉讼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13年,市经济信息化委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各种形式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没有针对市经济信息化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市经济信息化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委领导高度重视,机关各处室的密切配合,此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市经济信息化委将在201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改进存在的问题,提高实效。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工作的形式、内容和深度都有所变化的情况下,确保属于公开范围内的信息,尤其是新增内容,都及时纳入主动公开的范围;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在对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和保密审查办法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强化流程,规范内容,确保政府信息的权威性、真实性;三是进一步提高全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根据办公平台改版情况,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和各处室信息员的相关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
  八、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附表中统计为2013年市经济信息化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情况。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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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山西省信息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晋经信信息化字〔号&
各市经信委,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动我省信息化发展,按照《山西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开展2015年度省级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5年度山西省信息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注意事项
&&2015年山西省信息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由各市经信委对照《申报指南》支持的范围,认真组织管理范围内的单位,进行广泛的项目推荐、汇总和上报;省直单位、省属企业、中央在晋企业、省级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可直接上报。
&&各推荐单位要严肃、认真地履行职责,根据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资料,确认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是否属于《申报指南》范围,申报资金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把关,并就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在指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
&&二、项目申报单位注意事项
&&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任何夸大掺假、过于乐观的预测都会对项目评审及今后验收审查产生不利的影响。申报单位要按要求填写《2015年度山西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情况表》(附件2),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推荐单位。
&&三、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单位确定推荐项目后,填写《2015年度山西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于6月25日前将申报文件、汇总表及情况表的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送省经信委,将汇总表及情况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我委邮箱。电子稿和纸质稿须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信息化推进处 贾婷婷
&&电子邮箱:
&&附件:1、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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