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外卖小哥受伤医疗费老板不交医疗费也不管我

童工:工伤维权之难_检察日报社多媒体数字报刊平台
第08版:法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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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六一儿童节;今天,我们关注两个特殊的儿童群体。
童工:工伤维权之难
小叶(右一)在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领取救助款
&&&&6月1日是国际儿童节,6月12日是世界无童工日。近日,国际劳工组织发布一组数据,2004年至2008年,世界童工总数从2.22亿人减至2.15亿人。但是,距离2016年消除童工现象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记者盼望通过对邓纤、小叶等童工伤残案件的剖析,唤起全社会对这一群体的关注。&&&&&裁纸机突然失控,七根手指被斩断&&&&&“等这件事了了,就回去念书。以后也想做一名援助律师。”15岁的邓纤,看着仅剩下三根手指的双手,后悔当初没有听父母的话,固执地要辍学打工。&&&&&5月30日下午,记者在一个汽修厂的宿舍见到邓纤。如果不是事先知道他的伤在手上,很难把眼前这个健壮的男孩跟残疾人画等号。在他脸上,已经看不到这个年龄本该拥有的朝气,眼神里流露的忧虑和坚韧,让他略显成熟。&&&&&改变命运的那一刻,让邓纤刻骨铭心。&&&&&2009年8月,厌学的邓纤被老师介绍到亲戚开的印刷厂打工。11月27日下午6点多,已经连续工作十多个小时的邓纤,被叫去裁书。邓纤回忆说,“刚把书放到机器上,正准备摆齐,裁纸刀就落下来了。”邓纤只记得自己惨叫一声,七根手指就被齐刷刷地切断。“当时还不觉得痛,脑子里一片空白。”&&&&&“正常情况下,要按三个按钮才能启动裁纸机,而且落刀之前,还有红外线扫描。可那天,双保险都失灵了。”邓纤说,出事那天,刚好是他打工的第100天。&&&&&事后,邓纤被及时送到医院,可是手指最终没能接活。&&&&&在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时福茂的帮助下,邓纤和从安徽老家赶来照顾他的妈妈暂时在北京安顿下来。平时,妈妈给人家做饭,两个人的吃住就算有了着落。&&&&&“老板曾经表示要赔24万元了事,我觉得太少,没答应。”考虑到孩子今后的生活状况,邓纤妈妈认为,不该只赔这些钱。然而,随着老板和公司的“人间蒸发”,邓纤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邓妈妈心急如焚:“我们娘儿俩每天都在煎熬着,盼着法院开庭的日子早点到,盼着能快点拿到赔偿,尽早回家。”&&&&&多数童工辍学离家,工作靠亲朋介绍&&&&&邓纤的经历并非偶然。记者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了解到,从2005年至今,该中心已经援助20多起童工伤残案件。其中,多数孩子因为辍学离家打工,工作几乎都是靠亲朋好友介绍的。&&&&&15岁的小叶,也是辍学后到北京打工的。2009年2月下旬,她从西部农村老家来到北京,经人介绍到一家洗衣厂当洗涤工。3月26日晚10点多,已经连续40多个小时没有睡觉的小叶还在工作,几乎是在睡梦中,她的左臂被绞进了烫平机。&&&&&李贞外出打工时还不满14岁。为减轻家庭负担,她辍学后,从山东老家来到北京,在老乡开办的豆制品加工厂打工,每天至少工作15个小时。日,李贞正往机器里加原材料的时候,胳膊被卷了进去。&&&&&每一起童工伤残事件,都令人触目惊心。时福茂分析说,受伤的童工大都伤在上肢或手部。在他援助的13名童工中,9起断臂,4起手掌或手指缺失或受伤。从发生事故的时间看,平均不到半年。其中,工作不满3个月就受到伤害的童工,约占60%,时间最短的不到1周;而童工日平均工作时长,约为13小时;童工受雇的企业,绝大多数是私营或无照经营企业。&&&&伤残童工维权异常艰难&&&&&时福茂说,伤残童工维权时,最棘手的问题,就是找不到索赔对象。在童工发生事故后,老板往往会尽快注销公司,或将公司转包给根本没有赔偿能力的皮包公司,随后便“人间蒸发”。&&&&&正在办理中的邓纤案,就遭遇了这种状况。4月初,当法警给被告送应诉通知书时,发现公司已经搬离,人去楼空。为了找到公司,时福茂和邓纤母子挨个儿到劳动监察、公安局和工商局等职能部门,希望得到他们的协助。不久前,时福茂终于在通州发现了这家新注册的公司。但是,老板已经换人了。&&&&&为讨回公道,李贞也选择了诉讼。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法院的宣判带给她的竟然是一张白条。由于判决无法执行,胜诉后,李贞仍未拿到一分钱的赔偿。造成判决无法执行的原因,还是老板的恶意逃避。&&&&&“一个注册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企业,怎么说转移就转移了?就不能通过出资方式、银行资金来往、纳税情况等,查到资金转移的流向吗?”全国律协法律援助公益事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佟丽华有些遗憾,尽管法律授予了律师调查取证的职权,但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职权往往流于形式,银行以及税务部门根本不可能为律师提供有关资料。所以,律师和当事人都无法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冯瑞认为,在保护童工合法权益方面,现有的法律法规已比较完善。法律能否发挥效力,关键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现在,绝大多数童工,都是在出现伤残事件后被发现。也就是说,出了事情,孩子的父母才会后悔,监管部门才会跳出来。”尽管童工问题比较复杂,带有一定的隐蔽性,但是,冯瑞认为,行政机构设置的目的,应该防患于未然。如果再三疏于检查,便失去了常设机构的意义。而事后监督所暴露的,不单是职能部门的失职,更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维权难,还包括工伤鉴定难。”时福茂说,一个受伤童工的父亲为了儿子的伤残鉴定,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跑了十多趟,申请一直未被受理。童工刘娜案,为了申请伤残鉴定,代理律师去了某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7次,最终也没能在鉴定委员会做成伤残鉴定。截至目前,得到援助的20多个童工中,仅有一成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了伤残鉴定。&&&&&记者注意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并没有关于童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交“工伤认定结论”的要求。事实上,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伤残童工不可能取得《工伤证》。&&&&&时福茂说,一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习惯以没有用人单位的认可或者没有法院的委托书,对受害人的鉴定申请不予受理,而法院以工伤案件不属于法院委托鉴定的范围而拒绝出具委托书,从而导致受害童工的鉴定无法进行。&&&&&到底有多少童工因为没有工伤证,无法进行伤残鉴定,目前还无从统计。但是,时福茂认为,类似的伤残童工大量存在。&&&&&联合行动保护童工权益&&&&&1998年,我国正式加入《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并承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内,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就业或者工作的最低年龄为16周岁。因此,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记者注意到,在北京青少年援助与研究中心援助的20多例伤残童工案件中,年龄在15岁的约占95%。为什么这个年龄段容易产生童工呢?&&&&&“从6岁上学计算,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刚好是15岁。”佟丽华说,导致孩子厌学辍学的原因比较复杂。首先,九年义务教育之后的教育成本比较高,对一些偏远贫困地区的家庭来说,是不小的负担;其次,就业形势逐年严峻,一些学生和家长已经不再把上大学当做改变命运的“龙门”了。针对15岁到16岁这个空当,佟丽华建议有关部门,“对已经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孩子,推行免费技能培训。这样既有利于减少童工,预防青少年犯罪,又有助于解决就业问题。”&&&&&冯瑞在脑海中,构想了一个全盘计划。她认为,消除童工现象,不是哪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全社会共同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氛围。她建议形成一个统一的协调部门,打击违法使用童工行为,劳动、工商、公安、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联合起来,对违法的业主、监护人、职介所进行综合整治,加大处罚的力度,让非法雇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付出沉重的代价,让这些单位或者个人没有能力再继续经营,不使用童工。&&&&&“只要没有企业招用童工,就能斩断这条供需链。”中国劳动法学会副会长郭军透露,针对使用童工的私营和个体企业,全国总工会正在通过建立区域行业工会组织的形式进行规范。其意义在于,让工会的触角延伸到中小企业及私营企业,便于监督企业用工情况。郭军说,区域行业工会一旦建立起来,各企业的用工状况,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一目了然了。手机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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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雇佣童工违法吗? 童工规定: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
  法律咨询:雇佣童工违法吗?
  &童工规定: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条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规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来确保在上课时间杜绝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现象。另外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点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十小时。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
  找法网律师解答:
  首先应该明确童工的概念,然后再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认定是否违法。明确的说,雇佣童工是违法的。
  1.童工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所谓童工就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招收未满16周岁的人。对招用童工,我国《劳动法》第94条规定:&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在使用童工方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规定&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第十一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治疗和生活费用。
  2.根据禁止雇用童工规定,未成年人涉及商业是否违法?
  【时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对《关于童工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法规分类】 综合类
  【颁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对《关于童工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厅:
  你厅《关于童工问题的请示》(内劳监字〔1998〕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81 号)第八条规定:&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须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根据上述规定,除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三个特殊行业外,其他用人单位(如汽车修理部等)招用未满16周岁的学徒工,无论这些学徒工是否获得经济收入,均应视为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应根据国家关于禁止使用童工的有关法律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
  第三条 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以及工会、妇联,负责检查本规定的情况。
  第四条 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单位)和、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为个人)使用童工。
  第五条 禁止各种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
  第六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核发个体营业执照。
  第七条 父母或者其他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做童工。
  第八条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须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文艺工作者、运动员、艺徒概念的界定,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主管部门作出具体规定。
  按前款规定批准招用的少年、儿童,用人单位应当切实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促使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健康成长,并负责创造条件,保证少年、儿童依法接受当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九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招工工作加强管理,在办理录用和备案手续时,必须严格核查应招人员的年龄,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
  第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的,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赔偿。
  前款规定发给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童、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对下列违反本规定的人员,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一)使用童工单位的(或者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
  (二)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核发个体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
  (三)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职业介绍机构以及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
  (四)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有关单位的直接责任者。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
  (一)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童工的;
  (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四)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对使用童工的单位,给予从重处罚,具体罚款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本条其余各项罚款标准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一)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使用童工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
  (二)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领取个体营业执照的。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拐骗童工的;
  (二)虐待童工的;
  (三)强令童工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四)对童工人身健康造成其他伤害的。
  第十六条 按照本地区推行义务教育的实施步骤,尚不具备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条件的农村贫困地区,未升入初中的十三至十五周岁的少年,确需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其范围和行业应当严加限制,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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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现在是一个十分人们的话题,因为中国是一个生产力大国,所以中国的童工现象非常的严重,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人们逐渐重视起来童工这个弱势群体。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随之出台,那么到底深圳劳动法是几岁就不是童工呢,如果企业或者私人招募童工后的一些处罚又是什么呢?下面就请各位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接下来的文章吧。
不仅在我国,其实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是规定单位不能招用童工的,但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因此对童工的年龄规定也是不太一样的。那在我国究竟多少岁是童工呢?而要是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话,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有关于童工的规定,而这一般都是对童工作出保护的。在我国,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童工,对于童工是严禁用人单位招用的。而要是发现单位违法招收童工的话,则就会对单位作出处罚,那此时应该怎么处罚单位呢?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企业招收童工从来都是违法行为,法律上都是严厉禁止的。招收的童工一般都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阶段,劳动力都是相对低下的,而且危害很大,如果童工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企业会收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析下企业招收童工会坐牢吗?
使用童工会面临处罚,对此国家制定的劳动法和未成年保护法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品不一样,因此各地的罚款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深圳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是深圳市政府根据深圳的经济及社会发展水品制定的,是深圳市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必须要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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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受伤。刚出院。我只想让老板报销我的医药费就够了。我该通过什么途径童工工作中受伤。该怎么维权?我15岁
我有更好的答案
放心去劳动局告他,请童工明显他就犯法了
我就是他请来的童工啊。是我投诉他么?这样也可以?
如果你能证明你是在工作当中受伤的,那绝对OK
我qq加,有什么不明白可以问
如果有什么不明白在联系我
好的谢谢你。
采纳率:22%
直接找老板,他不同意可以直接去劳动局投诉
投诉老板什么?
雇用童工,按伤残程度赔偿
我就是童工啊。然后我投诉他么?
对,是他雇用你
申请劳动仲裁
童工好像本来就是不合法的,你们也没有签什么合约,只有去找老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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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15岁的男生 我这个暑假找了个暑假工 刚开始是叫我做一些手工工艺品的 后来就叫我去做别的工作 把一些铁用铁丝捆起来放进盐酸池里泡15分钟后取出来晒 做了几天后我身体出现不适 申请换工作 但是老板不同意给我换 让我把那批货泡完再换 过了几天后我才换去做手工 然后有一天那个组长骂我 我骂回他 他就对我进行殴打 我手和脖子都受伤出血了 我膝盖也被打出问题了 我被打后我就叫我父亲来厂这边 他控制不住情绪 把那个组长给打了 把他手打出血了后来那个老板要我赔医药费给那个组长 要在我的薪水里面扣 我可以拒绝赔偿吗 我可以告他非法使用童工我是一个15岁的男生 我这个暑假找了个暑假工 刚开始是叫我做一些手工工艺品的 后来就叫我去做别的工作 把一些铁用铁丝捆起来放进盐酸池里泡15分钟后取出来晒 做了几天后我身体出现不适 申请换工作 但是老板不同意给我换 让我把那批货泡完再换 过了几天后我才换去做手工 然后有一天那个组长骂我 我骂回他 他就对我进行殴打 我手和脖子都受伤出血了 我膝盖也被打出问题了 我被打后我就叫我父亲来厂这边 他控制不住情绪 把那个组长给打了 把他手打出血了后来那个老板要我赔医药费给那个组长 要在我的薪水里面扣 请问我可以拒绝赔偿吗? 我可以告他非法使用童工从事危险工作吗?提问者:ask****|联系手机:153********|广东-中山|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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