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基金业务部经营机构开展各项业务,应当坚持哪些原则

> 问题详情
下列选项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的有()。A.基金销售机构总部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管理的人员B.
悬赏:0&答案豆
提问人: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
下列选项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的有()。A.基金销售机构总部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管理的人员B.部门基金业务负责人C.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宣传推介活动的人员D.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理财业务咨询的人员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为您推荐的考试题库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  )。A.上市公告书B.中期报告C.年度报告D.临时报告2诚信信息查询记录包括(  )。A.查询者B.查询对象C.查询原因D.查询时间3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的行为人主要包括(  )。A.国家工作人员B.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C.证券业协会工作人员D.新闻传播媒介从业人员4诚信信息的收集、记录和使用,应当遵循(  )的原则。A.时效B.真实C.公正D.规范
我有更好的答案
请先输入下方的验证码查看最佳答案
图形验证:
验证码提交中……
找答案会员
享三项特权
找答案会员
享三项特权
找答案会员
享三项特权
选择支付方式:
支付宝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QQ:
请您不要关闭此页面,支付完成后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QQ:
恭喜您!升级VIP会员成功
常用邮箱:
用于找回密码
确认密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阅读已结束,下载文档到电脑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还剩12页未读,继续阅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
您好! ||
首页 >法律服务
&&& 法律法规库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
颁布日期:& 发文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第122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6]第122号
各基金管理公司:
为推动基金管理公司完善公司治理,规范经营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认真组织学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完善治理结构,在经营运作过程中贯彻落实,并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日前修订公司章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股东以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公司治理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原则。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议事规则等的制订,公司各级组织机构的职权行使和公司员工的从业行为,都应当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员工的利益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公司治理应当体现公司独立运作的原则。公司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自律监管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独立开展业务。
公司治理应当强化制衡机制,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经理层、督察长的职责权限,完善决策程序,形成协调高效、相互制衡的制度安排。上述组织机构和人员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治理应当维护公司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公司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体系、报告路径应当清晰、完整,决策机制应当独立、高效。
公司股东对公司和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应当承担社会责任。
股东之间应当信守承诺,建立相互尊重、沟通协商、共谋发展的和谐关系。
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应当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应当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
公司应当建立与股东之间的业务与信息隔离制度,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公司经营和运作应当保持公开、透明,股东、董事享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知情权。
公司应当依法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应当结合基金行业特点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营造规范、诚信、创新、和谐的企业文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专业、诚信、勤勉、尽职,遵守职业操守,以较高的职业道德标准和商业道德标准规范言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和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高效运作。
第二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公司股东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股东应当了解基金行业的现状和特点,熟悉公司的制度安排及监管要求,尊重经理层人员及其他专业人员的人力资本价值,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支持公司长远、持续、稳定发展。
股东应当依法严格履行出资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虚假出资、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公司资产。
股东不得要求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及进行不正当关联交易,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为股东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股东应当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不得为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持有股权,不得委托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持有公司股权。
股东应当尊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其业务部门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部门之间没有隶属关系。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得越过股东会和董事会直接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干预公司的投资、研究、交易等具体事务以及公司员工选聘等事宜。
公司除董事、监事之外的所有员工不得在股东单位兼职。
公司应当将与股东签署的有关技术支持、服务、合作等协议报送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公司不得签署任何影响公司经营运作独立性的协议。
公司应当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原则,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制定有关信息传递和信息保密的制度。
股东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层人员及公司员工提供基金投资、研究等方面的非公开信息和资料。
股东不得利用提供技术支持或者通过行使知情权的方式将所获得的非公开信息为任何人谋利,不得将此非公开信息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股东应当关注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章程应当依法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方式作出具体规定。
股东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上述行为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公司合法权益的,可以拒绝。
第二十一条
股东应当审慎审议、签署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按照约定认真履行义务。
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的内容及制定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股东应当履行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出现下列情形时,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
名称、住所变更;
所持公司股权被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执行措施;
决定转让公司股权;
发生合并、分立或者进行重大资产债务重组;
被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或撤销等监管措施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被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其他可能导致所持公司股权发生转移或者严重影响公司运作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股东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对其部分权利的行使作出特殊安排,并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下列内容:
股?钟泄竟扇ǖ钠谙蓿?/span>
未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不得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出质;
股东以所持股权进行出质、股东所持股权被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该股东不得行使对公司其他股东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股东应当将其签署的涉及股权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协议报送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股东不得对其在公司的权利、义务作出私下处置。
第二十五条
股东转让股权,受让方应当是实际出资人,股东和受让方均不得通过信托、托管、质押、秘密协议、代为持有等形式转让或者变相转让股权。
公司、股东及受让方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其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信息。
第二十六条
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了解受让方资质情况,确认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
股权转让期间,董事会和经理层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对股权转让期间的风险防范作出安排,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股东应当支持并配合董事会和经理层做好上述工作。
第二十八条
股东和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地提供有关材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节 股东会
第二十九条
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会的职权范围。股东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部分职权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决议批准。股东会的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公司应当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包括股东会会议的通知程序、议事方式、表决形式和程序等内容。
第三十一条
公司章程应当对股东会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的召开作出规定。
第三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不得就未事先通知的提案进行表决,但全体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并一致同意进行审议和表决的提案除外。
第三十三条
股东会的原始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制作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第三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三十四条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素质、能力和时间。
第三十五条
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董事的提名、任免程序、权利义务、任期等内容。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的,股东会不得解除其职务。股东会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被解除职务的董事有权向股东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陈述意见。
第三十六条
董事应当认真学习基金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章程及基本管理制度,了解基金行业基本情况。
第三十七条
董事向公司和监管机构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自己的工作经历、诚信记录、兼职情况等。
第三十八条
董事应当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对监督公司合规运作负有勤勉尽责义务。董事应当及时阅读公司的财务报告、监察稽核报告等,发现公司治理和内部风险控制方面的缺陷、公司存在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他资产委托人利益的行为或者其他违规嫌疑时,应当提醒经理层予以关注。
董事应当对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记录,形成工作报告,以备查阅。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保障董事的知情权,定期向所有董事提供公司财务报告、监察稽核报告等。
公司章程应当对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缺位时董事长职责的履行作出明确规定。
第四十一条
董事长应当加强与股东及其他董事的沟通,注重公司的发展目标、长远规划,不得越权干预经营管理活动。
第四十二条
董事长应当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独立,对股东虚假出资、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以任何形式占有或者转移公司资产等行为以及为股东提供融资或者担保等不当要求应当予以抵制,并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的人数和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保证独立性,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对基金财产运作等事项独立作出客观、公正的专业判断,不得服从于某一股东、董事和他人的意志。
第四十五条
公司设立时首届独立董事可以由股东提名。继任独立董事可以由独立董事提名,具体提名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应当对拟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履行职责的条件等进行认真评估后,由股东会决定独立董事人选。
第四十六条
公司应当公开披露所聘任独立董事的工作经历、诚信记录、兼职情况等基本情况。
第四十七条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四十八条
公司章程应当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方式、时间作出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独立董事,公司应当改选。
第四十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对参加会议、提出建议、出具意见、现场工作等履行职责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独立董事的工作报告应当存档备查。
公司应当制定保障独立董事独立、有效履行职责的具体规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充分的信息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三节 董事会
第五十一条
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加强对公司的战略指导,加强对公司经理层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的有效监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五十三条
董事会制定公司的组织架构、基本管理制度,应当体现公司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从制度设计上保证公司责任体系、决策体系和报告路径的清晰、独立。上述制度及安排不得要求经理层或其他员工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直接向股东或者其他机构和人员报告有关基金财产运用的具体事项,不得要求经理层将经营决策权让渡给股东或者其他机构和人员。
第五十四条
公司应当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包括董事会会议的通知程序、议事方式、表决形式和程序等内容。
公司章程可以对董事参与表决时的弃权次数予以限制。
第五十五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并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董事会会议未按时召开的,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第五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亲自出席,本人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只能委托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授权范围并经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涉及表决事项的,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具体意见。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每年不出席董事会累计超过2次的,董事会应当提请股东会免去其董事职务。
第五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有关事项。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监管要求、整改通知及处罚措施等应当列入董事会的通报事项。经理层制定的整改方案以及公司合规运作情况的汇报应当列入董事会的审议范围。
第五十八条
董事会的原始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制作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第五十九条
董事会可以设立从事风险控制、审计、提名和考核等事务的专门委员会。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及职权,董事会应当制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等相应制度。
各专门委员会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形成工作报告,以备查阅。
公司或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立即通知全体股东:
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财务状况持续恶化;
发生突发事件,对公司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其他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形。
第四章 监事会和执行监事
第六十一条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立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六十二条
公司章程应当对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的职权、人员组成、议事方式、表决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五章 经理层人员
第六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1人,可以设副总经理若干人。
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等人员的提名、任免程序、权利义务、任期等内容。
经理层人员在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的,董事会不得解除其职务。董事会在上述人员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被解除职务的人员有权向股东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陈述意见。
第六十四条
经理层人员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条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
第六十五条
经理层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依法合规、勤勉、审慎地行使职权,促进基金财产的高效运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第六十六条
经理层人员应当维护公司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独立、自主决策,不受他人干预,不得将其经营管理权让渡给股东或者其他机构和人员。
经理层人员应当构建公司自身的企业文化,保持公司内部机构和人员责任体系、报告路径的清晰、完整,不得违反规定的报告路径,防止在内部责任体系、报告路径和内部员工之间出现隔裂情况。
第六十七条
经理层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制度和业务流程的规定开展工作,不得越权干预投资、研究、交易等具体业务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股东、本人及他人进行利益输送。
第六十八条
经理层人员应当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不得接受任何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超越股东会、董事会的指示,不得偏向于任何一方股东。
第六十九条
经理层人员应当公平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不得在不同基金财产之间、基金财产与委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经理层人员对于股东虚假出资、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以任何形式占有或者转移公司资产等行为以及为股东提供融资或者担保等不当要求,应当予以抵制,并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第七十一条
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总经理应当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风险状况、业务创新等情况。
第七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支持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的工作,不得阻挠、妨碍上述人员和部门的检查、监督等活动。
第七十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建立紧急应变制度,处理公司遭遇突发事件等非常时期的业务,并对总经理不能履行职责或者缺位时总经理职责的履行作出规定。
公司章程应当对紧急应变制度作出原则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理层可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公司应当对专门委员会的职责、人员组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六章 督察长
第七十五条
公司应当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七十六条
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督察长的提名、任免程序、权利义务、任期等内容。
督察长在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的,公司不得解除其职务。公司在督察长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的,应当按照规定报告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被解除职务的督察长有权向股东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陈述意见。
第七十七条
督察长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任职条件,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记录,遵守有关行为规范。
第七十八条
督察长履行职责,应当坚持原则、独立客观,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公平对待全体投资人。
第七十九条
公司应?敝贫ūU隙讲斐ざ懒⒂行男兄霸鸬木咛骞娑ā?/span>
第七章 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规范关联交易,禁止从事不正当关联交易,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公司利益不受侵害。
第八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就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法性出具意见。
第八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十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对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人士、禁止从事的关联交易等进行检查。
第八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经理层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公司的利益。
第八章 激励约束机制
第八十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公正、透明的经理层人员、督察长和其他员工绩效评价的标准和程序,并可以根据基金行业的特点建立股权激励等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对员工的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成为确定其薪酬以及其他激励方式的依据。
第八十六条
公司应当与经理层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聘任合同应当至少包括任期、任期目标、双方的权利义务、绩效评价、薪酬待遇、奖惩事项及方式、解聘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八十七条
经理层人员和督察长的绩效评价、离任审计或者审查由董事会负责,并应当充分听取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的意见。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八条
本准则适用于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设立的公司。公司应当根据本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完善治理结构。
第八十九条
本准则是评判公司是否具有良好公司治理的主要标准。公司治理不符合本准则要求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作出书面说明;无正当理由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认定公司治理不健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采取相应行政监管措施。
本准则所称经理层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其他实际履行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责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九十一条
本准则所称关联交易,包括基金财产投资中的关联交易和公司投资中的关联交易。
第九十二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法律法规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
电&&& 话:(010) &&&&&&&&&&&&&&&&&
版权所有:中国投资指南网
传&&& 真:(010)
声&&&&&& 明:本网站为商务部公共商务信息服务类网站
邮&&& 箱:
备案编号:京ICP备号您已成功注册高顿网校
用&户&&名:
初始密码:(您手机后六位)
请尽快到个人中心 。
忘记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进行密码重置。
如有疑问请致电 400-825-0088
登录高顿网校
资料修改成功
失败提示失败提示
合作账号登录
资产管理业务真题及答案
发布时间: 13:40
来源:高顿网校
小编导读:
  资产管理业务
  一、单选题(以下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
  1.下列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证券公司对客户委托的资产进行经营运作
  B.证券公司须确保客户资产的稳定增值
  C.证券公司需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
  D.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
  2.证券公司申请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是()。
  A.资产管理业务人员具有5年以上证券从业经历
  B.资产管理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
  C.经营行为规范,近3年内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D.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
  A.10%
  B.20%
  C.30%
  D.40%
  4.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特点不包括()。
  A.集合性
  B.综合性
  C.特定性
  D.通过专门账户经营运作
  5.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
  A.20%
  B.5%
  C.30%
  D.10%
  6.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应当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独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其中证券账户名称应当是()。
  A.&证券公司名称&&资产托管机构名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B.&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C.&证券公司名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D.&资产托管机构名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7.在资产管理业务中,()负责保管客户委托资产。
  A.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B.资产托管机构
  C.证券交易所
  D.证券公司
  8.下列选择中,不属于资产托管机构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托管业务应当履行的职责的是()。
  A.出具资产托管报告
  B.出具资产管理报告
  C.执行证券公司的清算指令
  D.执行证券公司的投资指令
  9.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A.不得办理转托管,但可办理转指定
  B.既可办理转托管,也可办理转指定
  C.不得办理转指定,但可办理转托管
  D.不得办理转托管或者转指定
  10.证券公司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买卖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品种,应当使用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名称为()。
  A.&客户名称&
  B.&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C.&证券公司名称&&资产托管机构名称&&客户名称&
  D.&证券公司名称&&资产托管机构名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11.关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内部控制,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证券公司应根据自身的管理能力及风险控制水平,合理控制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B.证券公司发现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出现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C.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可以从事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
  D.证券公司应当由专门的部门负责资产管理业务
  12.证券公司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自专用证券账户开立之日起()个交易日内,将专用证券账户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13.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研究工作,应当建立()。
  A.研究与交易之问的交流制度
  B.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
  C.有效的投资风险评估制度
  D.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
  14.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者终止后()日内,证券公司应当代理客户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注销专用证券账户。
  15.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证券公司享有的权利包括()。
  A.收取交易印花税
  B.收取客户资产管理报酬
  C.将管理的资产用于资金拆借
  D.分享投资收益
  16.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
  A.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B.但保证最低收益不低于说明书的预测收益
  C.但保证最低收益不低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D.但保证投资者的本金不受损失
  17.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始投资运作后,证券公司、托管银行应当至少每()向客户提供一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报告和托管报告。
  A.2个月
  B.3个月
  C.1个月
  D.6个月
  18.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管理人应()。
  A.保证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
  B.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
  C.保证本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不受损失
  D.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托管职责
  19.关于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须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B.证券公司须将客户资产交由具有托管资格的托管机构进行托管
  C.证券公司设立任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都须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D.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必须在专门账户中运作管理
  20.()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允许的投资事项。
  A.将集合计划资产用于资金拆借
  B.将集合计划资产中的证券用于回购
  C.将集合计划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D.将集合计划全部资产用于申购
  21.下列选项中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的市场风险的是()。
  A.证券公司向客户承诺收益或分担损失而受到主管机构处罚造成损失
  B.因不可预见和控制的因素导致市场波动造成客户资产损失
  C.因证券公司管理不善、违规操作造成客户资产损失
  D.因证券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中投资决策失误造成客户资产损失
  22.下列可导致资产管理业务经营风险的行为是()。
  A.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不规范、约定不明
  B.操作人员违反合同约定买卖证券或划转资金
  C.操作人员在经营中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D.在资产管理业务中投资决策失误
  23.证券公司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工作完成后(),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及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A.15个工作日内
  B.20个工作日内
  C.10个工作日内
  D.5个工作日内
  二、多选题(以下备选项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符合题目要求)
  1.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有()。
  A.通过专门账户进行运作
  B.客户资产必须进行托管
  C.投资范围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
  D.集合性
  2.下列关于证券公司办理资产管理业务一般规定的描述,不正确的有()。
  A.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只能接受货币资金形式的资产
  B.证券公司不可以委托其他金融机构推广自己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C.一般情况下,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可以转让其所拥有的份额
  D.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中的证券,不得用于回购
  3.资产托管机构根据证券公司、客户的委托,对客户的资产进行保管,办理()等职责。
  A.客户尽职调查
  B.资金收付
  C.监督证券公司投资行为
  D.投资运作
  4.证券公司进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运作,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的,应当通过专用交易单元进行,集合计划账户、专用交易单元应当报()备案。
  A.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B.中国证券业协会
  C.证券交易所
  D.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5.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包括()。
  A.客户资产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权限
  B.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C.客户资产的清算返还事宜
  D.投资品种和持有期限
  6.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由()共同签署。
  A.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B.资产托管机构
  C.证券公司
  D.客户
  7.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A.挪用客户资产
  B.以欺诈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方式误导、诱导客户
  C.接受单一客户委托资产净值低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最低限额
  D.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8.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投资收益与分配&部分包括()。
  A.收益的构成
  B.收益分配方案
  C.收益分配原则
  D.最低收益承诺
  9.关于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的基本规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期间的费用,应当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中列支
  B.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购新股,其申报金额不得超过该计划的总资产
  C.证券公司进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运作,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的,应当通过专用交易单元进行
  D.证券公司应当委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进行托管
  10.证券公司申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按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制作申报材料,并报送至()。
  A.中国证券业协会
  B.证券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C.中国证监会
  D.证券交易所
  11.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应当清晰地说明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的()等内容。
  A.风险揭示
  B.投资目标
  C.盈利预期
  D.特点
  12.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客户需要承担的义务有()。
  A.按合同约定承担投资风险
  B.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C.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费用
  D.根据合同约定参与和退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3.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只能投资于债券
  B.不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应设置统一账户,但须独立核算
  C.证券公司不得通过报刊等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D.证券公司可以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开展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14.集合计划审计报告应当在每年度结束之H起60个交易日内,按原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提供。
  A.资产托管机构
  B.证券交易所
  C.税务部门
  D.客户
  三、判断题(正确的用A表示,错误的用B表录)
  1.较严格的信息披露是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相比较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之一。()
  2.证券公司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
  3.申请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条件之一是最近两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4.证券公司可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在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中,证券公司要保证客户资产和其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所有客户资产设立统一账户,独立核算。()
  6.中国证监会自收到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书面通知证券公司是否受理其申请。()
  7.公司分管资产管理业务和分管自营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分支机构经公司总部批准方可对外独立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8.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完成、开始投资运作之前,任何人不得动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金。()
  9.资产管理业务经营风险主要是指证券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中由于管理不善而导致管理的客户资产损失、违约或与客户发生纠纷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而使证券公司受到损失。()
  10.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向客户承诺投资收益。()
  11.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形成的相应文件,自资产管理合同终止之日起,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12.证券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每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运营隋况进行年度审计。()
  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
  一、单选题
  1.【答案】B
  【解析】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期货、基金等金融投资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
  2.【答案】D
  【解析】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的条件是:①经中国证监会核定具有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经营范围;②净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的规定;③资产管理业务人员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其中,具有3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从业经历的人员不少于5人;④具有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备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⑤最近1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⑥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答案】B
  【解析】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应当主要用于:①投资国债;②国家重点建设债券;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④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⑤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业绩优良、成长性高、流动性强的股票等权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
  4.【答案】A
  【解析】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包括:①综合性,即证券公司与客户可以是一对一,也可以是一对多;②特定性,即要设定特定的投资目标;③通过专门账户经营运作。
  5.【答案】D
  【解析】证券公司将其所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10%。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
  6.【答案】A
  【解析】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交由资产托管机构进行托管。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应当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独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资金账户名称应当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证券账户名称应当是&证券公司名称&&资产托管机构名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7.【答案】B
  【解析】在资产管理业务中,资产托管机构应当安全保管客户委托资产。资产托管机构发现证券公司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客户和证券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投资指令未生效的,应当拒绝执行。
  8.【答案】B
  【解析】资产托管机构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业务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①安全保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②执行证券公司的投资或者清算指令,并负责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运营中的资金往来;③监督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经营运作,发现证券公司的投资或清算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应当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拒绝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④出具资产托管报告;⑤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8项属于负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证券公司的职责。
  9.【答案】D
  【解析】证券公司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买卖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品种,应当使用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买卖证券交易所以外的交易品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立相应账户。专用证券账户仅供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使用,并且只能由代理办理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使用,不得办理转托管或者转指定,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0.【答案】A
  【解析】证券公司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买卖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品种,应当使用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证券账户应当以客户名义开立,客户也可以申请将其普通证券账户转换为专用证券账户。客户开立专用证券账户,或者将普通证券账户转换为专用证券账户,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专用证券账户名称为&客户名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对专用证券账户进行标识。
  11.【答案】B
  【解析】①证券公司应当由专门的部门负责资产管理业务,做到与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经纪等业务严格分离、独立决策、独立运作;②证券公司应当按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在研究、投资决策、交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③独立、客观的投资研究。证券公司发现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出现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12.【答案】A
  【解析】证券公司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自专用证券账户开立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将专用证券账户报证券交易所备案。未报备前,不得使用该账户进行交易。&
  13.【答案】B
  【解析】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研究工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①保持独立、客观;②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运用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③建立和完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建立和维护备选库;④建立研究与投资决策之间的交流制度,保持交流渠道畅通。
  14.【答案】D
  【解析】根据相关规定,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者终止后15日内,证券公司应当代理客户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注销专用证券账户;或者根据客户要求,代理客户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将专用证券账户转换为客户普通证券账户。
  15.【答案】B
  【解析】A项,收取交易印花税属于国家税务机关的权利;C项,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未经客户允许,不得将定向资产管理客户委托资产用于:①资金拆借;②贷款;③抵押融资;④对外担保等用途。D项属于客户享有的权利。
  16.【答案】A
  【解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7.【答案】B
  【解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始投资运作后,证券公司、托管机构应当至少每3个月向客户提供一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报告和托管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及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18.【答案】B
  【解析】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托管人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托管职责,保护集合计划资产的安全,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最低收益。
  19.【答案】C
  【解析】C项应分为两种情况:①证券公司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事先报中国证监会备案;②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20.【答案】D
  【解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禁止行为有:未经客户允许,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用途,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B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中的证券,不得用于回购。
  21.【答案】B
  【解析】所谓市场风险指的是:因不可预见和控制的因素导致市场波动,造成证券公司管理的客户资产亏损。这是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运作中面临的主要风险。A项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的合规风险;C项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风险;D项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的经营风险。
  22.【答案】D
  【解析】A.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不规范、约定不明;B.操作人员违反合同约定买卖证券或划转资金;C.操作人员在经营中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这三项属于导致资产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的行为。
  23.【答案】D
  【解析】证券公司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及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证券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于每季度结束之日起5日内,将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报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二、多选题
  1.【答案】ABCD
  【解析】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有:①集合性,即证券公司与客户是一对多;②投资范围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③客户资产必须进行托管;④通过专门账户投资运作;⑤较严格的信息披露。
  2.【答案】BC
  【解析】证券公司可以自行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可以委托证券公司的客户资金存管指定商业银行代理推广。一般情况下,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不得转让其所拥有的份额,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答案】BC
  【解析】资产托管机构根据证券公司、客户的委托,对客户的资产进行保管,办理资金收付事项、监督证券公司投资行为等指的是客户资产托管。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委托资产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采取托管方式进行保管。
  4.【答案】ACD
  【解析】证券公司进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运作,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的,应当通过专用交易单元进行,集合计划账户、专用交易单元应当报:①证券交易所;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③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5.【答案】ABCD
  【解析】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基本事项:①客户资产的种类和数额;②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和投资比例;③投资目标和管理期限;④客户资产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权限;⑤各类风险揭示;⑥资产管理信息的提供及查询方式;⑦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⑧客户所持有证券的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⑨管理费、托管费、业绩报酬等费用的支付标准、计算方法、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⑩与资产管理有关的其他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11)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程序及客户资产的清算返还事宜;(12)违约责任和纠纷的解决方式;(1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6.【答案】BCD
  【解析】证券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规定,与客户、托管机构签订书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客户、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7.【答案】ABCD
  【解析】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①挪用客户资产;②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③以欺诈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方式误导、诱导客户;④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操作;⑤以转移资产管理账户收益或者亏损为目的,在自营账户与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或者不同的资产管理账户之间进行买卖,损害客户的利益;⑥自营业务抢先于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交易,损害客户的利益;⑦以获取佣金或者其他利益为目的,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⑧内幕交易或者操纵市场;⑨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8.【答案】ABC
  【解析】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投资收益与分配&部分有:①收益的构成;②收益分配原则;③分配方案;④分配方式等内容。
  9.【答案】BC
  【解析】A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期间的费用,不得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中列支;D项,证券公司应当将集合计划资产交由依法可以从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托管机构进行托管。
  10.【答案】BC
  【解析】证券公司申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按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制作申请材料(以下简称&申报材料&),并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拟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合规性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出具法律意见。上述申报材料1式3份(至少1份为原件),其中报送中国证监会2份,报送证券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1份。
  11.【答案】ABD
  【解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应当清晰地说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这些内容:①特点;②投资目标;③投资范围;④投资组合设计;⑤委托人参与和退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安排、风险揭示、资产管理事务的报告和有关信息查询等内容,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委托人做出委托决定的全部事项,以充分保护委托人利益,方便委托人做出委托决定。
  12.【答案】ABC
  【解析】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客户主要承担的义务包括:①按合同约定承担投资风险;②保证委托资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③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④不得转让有关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或所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⑤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费用。
  13.【答案】ABD
  【解析】A项,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应当主要用于:①投资国债;②国家重点建设债券;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④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⑤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B项,不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相互独立,应单独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D项,证券公司不得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开展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14.【答案】AD
  【解析】集合计划审计报告应当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60个交易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和资产托管机构提供,并报送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三、判断题
  1.【答案】B
  【解析】较严格的信息披露是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相比较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将点之一。
  2.【答案】A
  【解析】证券公司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3.【答案】B
  【解析】申请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条件之一是最近一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4.【答案】A
  【解析】证券公司可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不得收回所投入的资金。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证券公司,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对其所投入的资金数额和承担的责任等做出约定。
  5.【答案】B
  【解析】证券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保证客户委托资产与证券公司自有资产相互独立,不同客户的委托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客户的委托资产应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6.【答案】B
  【解析】中国证监会自收到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的齐备性进行审查,并书面通知证券公司是否受理其申请。
  7.【答案】B
  【解析】同一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分管资产管理业务和自营业务,同一人不得兼任资产管理业务和自营业务的部门负责人,同一投资主办人不得同时办理资产管理业务和自营业务。证券公司申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8.【答案】A
  【解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期问,应当由托管银行负责托管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有关的全部账户和资金,证券公司和推广机构应当将推广期间客户的资金存人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完成、开始投资运作之前,任何人不得动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金。
  9.【答案】B
  【解析】资产管理业务经营风险主要是指证券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中投资决策或操作失误而使管理的客户资产受到损失。
  10.【答案】A
  【解析】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不得对客户投资收益或者赔偿投资损失做出承诺。
  11.【答案】B
  【解析】证券公司和资产托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存资产管理业务的会计账册,并妥善保存有关的合同、协议、交易记录等文件、资料。自资产管理合同终止之日起,保存期不得少于20年。
  12.【答案】A
  【解析】证券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每个集合计划的运营情况进行年度审计。集合计划审计报告应当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60日内,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和资产托管机构提供,并报证券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电话:021-),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责编:daisy.dai
新版建议课程反馈题库反馈直播反馈
反馈内容(*必填)
亲爱的用户:欢迎您提供使用产品的感受和建议。我们无法逐一回复,但我们会参考您的建议,不断优化产品,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 上传图片
很愤怒刚学习不久,没法学啊要考试了,急死我了这次就不告诉你们老板了,限你们赶紧弄好算了,麻木了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私募基金是证券机构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