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高新区万人当年新增欧美日胶州注册商标代理数是多少

R&D经费指标。EC《欧盟创新记分牌2005》没有采用R&D经费指标,而是用企业R&D经费、公共财政下R&D经费、高技术产业R&D经费等指标。考虑到研发经费只是科技活动经费中的一部分,而本报告更强调从总体上判断科技活动的总经费和综合性衡量高新区科技经费筹集能力,所以采用了科技活动筹集经费。关于研发R&D经费指标,本文参考EC《欧盟创新记分牌2005》,从企业、政府等不同投入主体在后续进行说明。 1.5人均规模以下科技型企业直接股权投资:反映创业的旺盛程度;当地支持创业的资本繁荣程度;创业创新项目的商业价值程度;部分也反映政府服务和中介服务的有效程度。国际上评价和分析创业创新主要着眼于SPIN-OFF企业,我国对SPIN-OFF企业缺乏统计支持和规范认定,因此,用科技型企业的概念替代,包括生产制造和科技服务两类。关于科技服务,按照欧共经济活动统计分类(NACE),包括三类:1)邮政、通迅服务;2)计算机方面:硬件咨询、软件咨询与供应、数据库管理、计算机维修;3)其它商业服务活动:法律、会计、审计、税收、市场调研、管理咨询等、建筑设计、技术测试、广告、人才招聘与服务、工业设计等。不包括具有政府性质的服务类机构。就我国而言,主要包括技术服务类和知识服务类,前者有软件、工业设计、专业技术服务公司(KD34)、综合技术服务公司(KD35)、各类孵化器(KD20)、技术贸易市场(KD21)、生产力促进中心(KD23)、技术产品进出口公司(KD11)等;后者包括法律事务所(KD15)、金融机构(KD16)、税务机构(KD18)、审计机构(KD19)、人才交流中心(KD22)、证券机构(KD32)、保险机构(KD31)、现代物流(KD37)等。括号注释为高新区现有统计分类。直接股权投资是企业实收股权资本(不含技术股或无形产权股等)。 1.6千人享有的政府对规模以下科技型企业的创新资助:反映政府和社会对创新创业的支持程度;中小企业创新吸引和整合社会及政府资源的能力;地方政府对开发区的重视程度和官产的合作程度。西方国家NGO发达,因此国外类似指标常用全社会的资助指标,在我国NGO规模极小,政府资助本身基本代表了全社会的资助指标。政府创新资助包括各级政府对企业创新的资助。通过设立此指标,也有助于引导地方政府对中小科技企业的资助。 1.7千人拥有当年专利授权数:衡量该区知识产出的能力。OECD《科学技术和工业记分牌》指出,就专利作为技术表现的指标而言,有一些缺陷,例如许多发明并没有注册专利,许多专利也没有商业应用,但是少数专利则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另外专利在不同行业和地区分布的差异性也较大。尽管如此,几乎所有评估机构由于尚没有找到更好的指标,也都采用了专利这个指标。特别是OECD在《弗拉斯卡蒂丛书》中单独编辑了《专利科技指标手册》一书。本报告也采用这个指标,但为了弥补单一指标的缺陷,在其它地方进一步用了专利绩效型指标。(评注:鉴于专利审批时间长,是否同时增加当年专利申请数。) 1.8专利授权数中的发明专利比例:反映知识产出的价值和高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除该指标外,OECD《科学技术和工业记分牌》、EC《欧盟创新记分牌》和NSF《科学和工程指标》还采用了“专利族”指标,用以衡量同一项专利在美日欧的申请通过数。OECD《科学技术和工业记分牌》还采用了发明专利的跨国所有,原因是许多公司把生产和研究机构设在国外,导致这些专利归公司所有国家所有,而不是发明者的居住国。考虑我们国家目前在国外获得发明专利的总数比较小,获得专利族的数就更小,所以这里暂时不用“专利族、发明专利跨国所有”指标。(评注:是否可以用千人拥有发明专利数量?) 1.9单位面积新注册的规模以下科技企业数:反映创业企业的活跃程度。规模和科技企业的界定,同前。包括孵化器内和孵化器外新注册的企业数。 1.10人均技术合同交易额:反映技术的市场化应用程度以及知识和技术的转化能力。一般来说,技术合同交易额是用于衡量技术市场发达程度的重要指标。但是,作为衡量不是技术市场的高新区采用这个指标,一是反映高新区企业自身技术成果市场化的程度,二是反映高新区企业对社会技术成果的转化能力。技术合同交易额包括高新区企业技术性收入、研发性支出。国外技术型合同按照当年年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交易额以合同签订为主,不是资金拨付,因为后者时间不容易确定。 1.11科技活动经费中海外经费的比例:反映高新区企业技术研发能力在世界被认可程度、合作程度。来自国外的资金包括高新区企业从中国境外的企业、大学、国际性组织、民间组织、金融机构及外国政府获得的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不包括从在国内注册的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 产业化和规模经济能力包括11个指标,分别是: 2.1单位面积技工贸总收入:总体反映高新区规模经济的发展状态。IMD《世界竞争力年报》和WEF《全球竞争力评价指标》评估国家竞争力时,总量方面多采用GDP指标。本报告主要结合我国开发区的统计特点,采用了技工贸总收入指标,包括技术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和商品销售收入。(评注:产品与商品的区别要清晰。如果最后消费才算商品,公司之间销售为产品,会利用重复计算作大统计数字。) 2.2单位面积的直接股权投资:反映高新区投资资本的密集状态。面积指高新区已开发的面积,包括政策区和已建成的新建区。引入高新区已开发面积的衡量,可部分作为高新区是否应该扩区的判断标准。直接股权投资不包括行使政府职能的开发区开发总公司等。 2.3千人拥有的商标数:反映知识转化为产品的能力;高新区整体的商业竞争力。一般而言,商标数与自主产权的市场产品数正相关,与从事设计、知识产权事务和中介机构等的发育正相关。WKCI用该指标反映一个地区知识产出的能力。 2.4企业万元R&D支出产生新产品和技术的销售收入:反映自主创新中研发投入的效率。技术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咨询与服务、技术入股、中试产品收入以及接受外单位委托的科研收入等。 2.5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该指标是产出的绩效性指标,反映知识转化为商品的能力,也即反映高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新产品,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说明的是,新产品主要指在市场还具有销售量,如果退出市场或已经停产,就不放在统计范围之内。(评注:新产品退出市场,是否计入统计范围已经没有关系,因为没有销售收入。但是,应该界定何谓“新产品”,正式销售一年内?两年内?多少年内?) 2.6单位直接投资形成的企业总资产:反映资本投资的效率和资本投资形成规模经济的能力。一般而言,资产规模越大,企业生产能力和规模化能力越强。同时,投资效率是体现高新区和企业能否吸引投资的主要指标之一,高新区直接投资形成企业总资产的高就意味着企业融资能力和经营能力强。(评注:是当年的投资还是累计的投资?) 2.7万人拥有的上市企业数量:反映高新区企业支持规模运作的融资能力。通常情况下,上市融资是企业规模化运作的主要路径之一。个别规模化运作比较好,但没有上市的企业,可以在具体分析中,适当考虑。这里强调企业数量而不是企业销售总量,原因是在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规模化不是特别发达的阶段,多个小规模上市企业数,比单个大规模上市企业数,更有利于技术成果的市场化和企业的做大、做强。 2.8主导产业集聚度;指高新区内一个或若干产业相对于全部高新区同类产业的积聚程度。 这样高新区产业积聚度测量方法表达如下: LQ??Eji/Ei?/?Ekj/Ek? Eij指i高新区的j产业的营业收入,Ei指i地区技工贸总收入,Ekj指53个高新区j产业总的营业收入,Ek指53个高新区技工贸总收入。(评注:“一个或若干”如何界定?大于1的都算?若有一个的,如何与多个的比较?) 2.9高新区增加值率:主要反映高新区企业高技术水平。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2005》、我国《高技术产业产业数据2005》等都把高新区高技术产业增加值率作为非常重要的一项指标。2000年美国高技术产业增加值率为42.6%,德国2001年为35.8%,日本2001年为36.4%,我国%。一定程度上,这一指标也是衡量某一产业是否为高技术产业的重要指标之一。 2.10全员劳动生产率:该指标是对知识和科技附加价值的量度。几乎所有的评价指标体系,无论科技类或创新类还是高技术产业类评价指标,无一没有劳动生产率指标的。IMD《世界竞争力年报》采用了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生产率和农业生产率若干指标。EC《欧盟创新记分牌》采用了高技术制造业劳动生产率与全部制造业的比值。OECD《科学技术和工业记分牌》采用了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和产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指标。 2.11单位能耗增加值:反映高新区企业资源的利用效率、技术水平和社会环境责任。洛桑国际管理学院在每年出台的全球竞争力报告中采用了“GDP与能耗关系”的指标。特别是我国从2006年,国家建立并执行GDP能耗指标定期公报制度,对能耗的管理和控制更加严格。高新区作为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基地,在节能降耗中起到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因此设计“万元增加值能耗量”指标,便于对高新区企业的引导,指标数据具体采集可以采用《中国统计年鉴》和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定期公报制度。(评注:此指标很好。鉴于各区产业结构不同,可以增加“单位能耗增加值增长率”,以衡量进步快慢。同时,是否将污染排放作为一条?) 国际化和参与全球竞争的能力包括6个指标,分别是: 3.1单位技工贸收入的国际贸易额:反映经济活动规模中的国际化程度。OECD《科学技术和工业记分牌》采用这个指标,认为传统上国际间的商品贸易是经济融合的主要途径,进入20实际90年代后,服务类国际贸易越来越盛行。OECD国家中,2000统计显示,这个指标超过50%的国家有卢森堡、爱尔兰、比利时和荷兰等国家。在10%左右的国家有美国、日本和欧盟,其中欧盟之间的贸易不在统计之内。但是,我国国家国际贸易统计主要指产品的进出口总额,服务的进出口额数据难以直接获得,所以这里用进出口总额代替国际贸易额。 3.2海外股权投资中非外商独资企业所占比例:反映高新区非外商独资企业利用外资的能力。EC《欧盟创新记分牌》采用了外国资本直接流入和流出的平均值。OECD《科学技术和工业记分牌》采用了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和其它投资的指标。其中,直接投资是指个体投资者占所投资公司的10%以上的股权,且具有投票权。10%意味着直接投资者能够影响和参与公司的管理。间接投资是指个体投资者占所投资公司的10%以下的股权,或没有投票权。这里海外股权投资包括从海外资本市场的融资(股本)和外商(包括港澳台)到高新区的股权投资。强调的是获得海外资本的企业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因为独资企业获得资本属于跨国公司的内部投资,对我国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贡献很小。 3.3出口总额中自主产品和技术收入份额:反映高新区企业技术创新的国际竞争力和创汇质量。就技术收入来说,IMD《世界竞争力年报》和WEF《全球竞争力评价指标》主要采用了商业服务出口收入;OECD《科学技术和工业记分牌》采用服务业贸易占GDP的比例等指标。如果企业能够在国际市场取得更多的技术服务性收入,说明企业国际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比较强。自主产品主要指新产品;技术收入指国际技术收入,包括国际技术服务收入、国际技术转让收入、承包国际研发合同收入等。 3.4千人拥有欧美日注册商标数:反映高新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程度,一  成都市工商局专家:驰著名商标的认定,对企业的商标专用权保护仍有积极作用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陈俊)4月2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集中开展依法治省(市)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成都高新区2013年度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成果通报会暨新《商标法》培训会在天府软件园举行。来自成都市、成都高新区相关部门,各产业园区、企业及相关单位的200余名嘉宾出席会议。  会上,成都高新工商局通报了2013年成都高新区商标认定成果并对相关企业进行授牌,共有8家企业的8件商标被新认定为四川省著名商标;13家企业的14件商标被新认定为成都市著名商标;17家企业的18件商标通过四川省著名商标的复审认定;4家企业的4件商标通过成都市著名商标的复审认定。  会议现场:  新《商标法》培训会举行 新认定一批省、市级著名商标  “此次通报的争创驰著名商标,很多都是老百姓平时耳熟能详的,不仅具有行业示范性,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引导力”,成都高新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新认定驰著名商标企业涉及能源、生物医药、航空科技、IT、通信、餐饮服务、零售业、食品加工、物流等多个领域。其中,科技型企业32家,包括地奥集团、恒瑞制药、任我行软件、硅宝科技、迈普通信等;餐饮服务、零售业、物流等类型企业12家,包括红旗超市、皇城老妈、香天下、蚂蚁物流等。  “"品牌"不但是关乎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也成为推进成都高新区三次创业,助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成都高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3年底,成都高新区已聚集了一大批本土中国驰著名商标企业和中国名牌企业,还汇集了超过1000家外资企业,其中包括120余家世界500强及知名跨国企业。  据悉,截至2014年第一季度,成都高新区各类经营主体拥有注册商标18987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7件,四川省著名商标52件,成都市著名商标50件。“成都高新区将进一步加大品牌战略工作,鼓励企业不断加大产品和技术创新步伐,提升商标运用和品牌建设能力,实现了企业整体形象和商标品牌市场知名度的不断提升。”  成都市工商局专家:  驰著名商标仍有积极作用 鼓励企业继续申请  从日起,新《商标法》将正式实施。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相关负责人近日明确表示:“驰名商标”并非荣誉称号,从5月1日起“驰名商标”禁止出现在商品包装上,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在培训会上,成都市工商局商标分局调研员寻宪恕也向与会企业详细解读了新《商标法》。  寻宪恕表示,新《商标法》实施后,大家并不应该就此对驰著名商标的认定产生误解。他说,驰著名商标能使企业享受一些特别保护,对企业的商标专用权保护仍有积极作用,“我们还是鼓励企业积极申请驰著名商标。”不过,他同时指出,目前新《商标法》中的相关规定仅是针对中国驰名商标而言,四川省和成都市著名商标目前仍可用于广告宣传和商业活动。他说,四川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基于《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成都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则基于《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这两者并不在新《商标法》规定之列。  寻宪恕表示,接下来,成都市20个区市县的工商部门都会陆续开展针对企业的新《商标法》培训宣传活动。他同时提醒成都的中国驰名商标企业,要严格遵守新《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作者:陈俊访问本页面,您的浏览器需要支持JavaScript高新区与经开区的异同_学习园地_怀化高新区_怀化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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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与经开区的异同
高新区与经开区的异同
经开区和高新区的政策形成源于完全不同的政策原型:经开区诞生于1980年代初,是国际上&出口加工区&模式的一种变形形式,其理论本源是区域分工理论;高新区诞生于1990年代初,并大量借鉴了经开区近10年的实践经验,但其政策原型却是国际上的另一种模式&&&科技园区&,其理论本源是增长极理论。
一、两类开发区的比较
在具体的政策设计上,一方面,经开区和高新区均表现出作为&开发区&的政策、地域和体制上的特殊性;另一方面,源于不同的政策原型,两类开发区在政策目标上预期为一种错位发展的状态&&经开区致力于以外资推动增长而高新区致力于发展本土高新技术推动增长。
表1&& 经开区与高新区具体政策设计比较
发展经济推动科技进步
外来技术本土化
本土技术产业化
工业产业为主
发展外向型经济与高新技术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孵化和辐射
技术强度相对较高企业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的生产性和出口加工型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依托中心城市
主城之外交通条件较好相对独立区域
城市建成区内智力密集区域、环境质量较好
特殊的优惠政策
主要针对外商投资企业政策强度较大
主要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强度较小
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授权商务部管理
国务院授权科技部管理
经开区侧重于通过营造有利于外商投资的良好环境,吸引国外的资金、技术和设备,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出口创汇,推动所在地区经济的发展,同时,利用国际分工和合作的契机来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高新区则以高校和科研院所集聚地为基地,通过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局部环境,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现有的高级人才和先进技术,培育科技型企业或改造传统产业,实现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
表2&& 经开区与高新区的其他区别
外资企业、国内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主体对象的认定依据
无明确的认定条件和办法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
省、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商务厅
省、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商务厅
《国务院对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意见》
无明确的指导意见
&三为主、二致力、一促进&的发展方针,即以提高吸引外资质量为主,以发展现代制造业为主,以优化出口结构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致力于发展高附加值服务业,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区转变。
&四位一体&的目标定位,即高新区要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成为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
二、两类开发区的趋同趋势
1、地理位置趋同
从全国范围来看,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国家级高新区在同一地区重合的占两类开发区的近50%。
2、发展方向趋同
发展战略的制定是以外部资源的稀缺性和可获得性为基础的,两类开发区在地理位置和外部环境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造成了两类开发区的发展方向出现相似和趋同。现在,几乎所有的开发区都把发展战略和方向定位为:招商引资、出口创汇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3、产业结构趋同
两类开发区均以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制造和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方向。
4、管理模式趋同
两类开发区都是以政府的派出机构为主要管理层,即由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开发区的日常事务和提供服务。两类开发区的管理模式基本上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决策层,为开发区管理与发展提供宏观的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规划。第二层是管理层,即开发区管委会。第三层是经营服务层。一般包括开发建设总公司、创业服务中心以及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等。两类开发区管理层的机构设置也基本相同。
第四章& 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
一、创新型特色园区
怀化高新区要升级成为国家级高新区,必须走创新型特色园区的道路。全面实施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基本实现以下目标:
创新驱动、内生增长。创新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创新环境进一步改善,研发机构和研发载体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建立;龙头骨干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技术转移转化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创新创业更加活跃;基本形成具有产业价值链控制优势并具有规模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聚集区。
产业发展特色突出。发展符合区域资源特点的产业形成较大规模,基本拥有产业发展趋势的话语权,在标准制定、品牌建设、原材料定价等关键环节有较强的国际影响力;特色产业产业链较为完整,产业集群效应明显;形成围绕特色产业创新发展的软硬环境;围绕特色产业积极推进企业品牌、产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建设,形成了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初步实现从成本依赖型产业集群向创新型产业集群的转变。
发展模式创新。在体制机制、发展模式、发展路径、环境文化营造、园区建设、社会管理服务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特色;在辐射、带动和引领区域经济发展,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品牌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强有力的影响。
表3&& 2020年目标要求
从业人员中本科以上占比
国家级研发机构数
国家级创新服务机构数
经认定高新技术企占企业总数比例
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产业集群与巨型企业数
2个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集群,2家超100亿或4家超50亿的企业
从业人员人均增加值
出口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营业收入利润率
二、评价指标体系
表4&& 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版)
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能力
1.1万人拥有本科(含)学历以上人数
1.2企业万元销售收入中R&D经费支出
1.3国家级研发机构数
1.4 国家级孵化器数
1.5内资控股企业万人当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数
1.6管委会当年财政支出中对科技的投入额
1.7人均技术合同交易额
1.8工业增加值率
1.9企业利润率
1.10园区管委会的体制机制创新和有效运作评价
1.11园区发展符合国家导向评价
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能力
2.1营业收入超3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数
2.2服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例
2.3人均增加值
2.4高新技术企业数占企业总数比例
2.5国家级产业服务促进机构数
2.6万人当年新增的知识产权数(含注册商标)
2.7万人拥有的上市企业数量
2.8企业净资产利润率
2.9从业人员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增加值比例
2.10园区科技金融发展状况评价
2.11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新型集群培育及发展状况评价
国际化和参与全球竞争能力
3.1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外籍常驻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
3.2高新技术企业出口额占园区营业收入的比例
3.3技术服务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比例
3.4企业设立的境外分支机构数
3.5万人当年新增欧美日注册商标数
3.6万人当年新增欧美日专利授权数
3.7企业累计参与制定产业国际标准数
3.8当年内资控股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额
3.9园区实施人才战略与政策的绩效评价
3.10园区宜居性和城市服务功能的完善程度评价
高新区可持续发展
4.1从业人员数增长率
4.2从业人员中硕士和博士占比
4.3企业数量增长率
4.4企业上缴税收总额增长率
4.5企业当年新增投资总额
4.6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
4.7园区&政产学研资介用&合作互动与知识产权保护评价
4.8园区参与评价工作所报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评价
第五章& 国内、省内领先高新区简介
一、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简介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起源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中关村电子一条街&。
1988年5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对园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由此,中国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式成立。
1999年6月,国务院做出《关于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同年8月,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更名为中关村科技园区。
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明确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新定位是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目标是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并同意在中关村示范区实施股权激励、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等试点工作。中关村成为中国首个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
从1994年4月起,经原国家科委(后更名为科技部)批准,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和中关村科技园区先后3次调整范围,经历了"一区三园""一区五园""一区七园"的发展格局,但政策区域范围始终保持100平方千米不变。2006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审核确定中关村科技园区"一区十园"规划用地总面积为232.52平方千米。2012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调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的批复》,原则同意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进行调整。调整后,中关村示范区空间规模扩展为488平方千米,形成了包括海淀园、昌平园、顺义园、大兴-亦庄园、房山园、通州园、东城园、西城园、朝阳园、丰台园、石景山园、门头沟园、平谷园、怀柔园、密云园、延庆园等16园的"一区多园"发展格局。
中关村是我国、也是世界上科教智力和人才资源最为密集的地区,聚集了大量的高端创新要素,是我国连接全球创新资源网络的重要接点,突出表现为研发机构、研发投入、科技上市公司、科技人才、科技企业聚集度&五个全国第一&。
2015年,中关村发明专利授权量1.3万件,同比增长66.1%;pct国际专利申请3357件,同比增长40.2%;中关村企业累计创制国际标准202项;中关村新创办科技型企业2.4万家,海内外上市公司284家;高新技术企业实现总收入4.08万亿元,同比增长13.2%;综合实力在全国147个国家高新区中排名第1位。
二、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简介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1991年3月,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成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之一;1992年上海的国家级高新区更名为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成为其组成部分;之后,上大科技园、中纺科技园、金桥园、嘉定园等其他4个园区陆续成为其组成部分,于1998年形成了目前&一区六园&的格局。2006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上海张江高新区)。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张江成为第三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1年,上海张江规划面积从&一区八园&的63平方公里扩大到&一区十三园&的296平方公里。
截至目前,张江示范区拥有7万余家科技型企业、1400余个研发机构、44所高校、占全国1/3的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拥有上海80%以上的高端人才,19.3万件知识产权;已经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五大主导产业群;其中,生物医药产业具有我国最为健全的研发、转化、产业和服务链,集成电路产业占了全国市场的2/3。
2015年,张江示范区企业总收入已达3.58万亿元,工业总产值1.34万亿元,税收2431亿元,高新技术产值6000亿元,综合实力在全国147个国家高新区中排名第2位。
三、长沙高新区麓谷园区简介
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由城中区和岳麓山集中新建区两部分组成。1997年经原国家科委批准在总规划面积不变的情况下调整为&一区四园&(岳麓山高科技园、星沙工业高科技园、隆平农业高科技园、远大高科技园和市内政策区)组成,其中岳麓山高科技园(又称&麓谷&)是高新区直管核心园区。
长沙高新区作为国家级湘江新区、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长株潭两型社会示范区的核心区,是高端制造研发转化基地和创新创意产业集聚区,也是一座生态科技产业新城。高新区规划面积140平方公里,其中麓谷总体规划控制面积80平方公里,聚集着1万多家企业。
园区现有高新技术企业800多家,其中外资企业近200家,海内外上市公司29家,已形成了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环保产业及服务外包等支柱产业;拥有中联重科、九芝堂、梦洁、蓝猫、隆平等多个享誉国内外的驰名商标;建立了国家级的软件基地(含数字媒体产业基地、动画产业基地)、新材料转化及产业化基地(含先进电池材料及电池产业基地)、先进制造技术产业基地(含传感技术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移动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基地、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和湖南省光伏产业基地、湖南省环保产业示范园等。
2015年,高新区&一区四园&企业总收入达到4251亿,其中麓谷园区实现企业总收入2500亿元,增长13.6%(剔除中联重科增长27%),完成财政总收入81亿元,综合实力在全国147个国家高新区中排名第15位,湖南6个国家高新区中排名第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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