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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0-15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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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
市民注意了!四种情况下离职可马上提取住房公积金_新浪广西_新浪网
南国今报讯(记者 廖艳明)近日,柳州市民黄先生反映,他在单位办理了离职手续,打算到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可办理时,工作人员称他是城镇户口,要两年后才能提取。可是,与他同样离职的同事,却有人立即就取到了公积金,他想询问这是怎么回事?
昨日,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一科科长王文斌介绍,按照原来的政策,离职后的职工,公积金都要封存两年才能提取。只有去外省工作的,提供外地工作单位及相关材料后,可以立即提取。
2014年下半年,广西出台《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增了三类可以立即提取的情况。该通知规定,非城镇户口从业人员、非广西户籍缴存职工、合同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短期用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在个人账户停缴且不存在欠缴情况后,可以立即销户,全额提取公积金。
非城镇户口从业人员、非广西户籍缴存职工提取时,需要提交支取申请表、支取清单、户口簿、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短期用工的,除这些材料外,还要提供到期的劳动合同。
王文斌称,黄先生是城镇户口,封存两年后可以提取。而与他一样离职的同事,可能是包含在上诉四种情况中,所以能立即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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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地方站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 -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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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
&详细内容:我是去年从原单位离职的,现在自己在外地做生意,听说9月1号后实行新政了,那我再新政实施后再来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上有何不同,是不是直接来窗口就可以
&回复:您好,本地户籍的需离职满一年后可支取,外地户籍的在离职次月可支取,支取时带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身份证、户籍证明、银行卡,其中提取审批表无需单位盖章。
&回复时间:2016义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公积金提取 - 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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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义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社保网&&&
2016义乌市住房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义乌市缴存实施细则》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义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义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已经由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现予公布、印发。请遵照执行。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提取指的是职工进行住房消费或其他符合提取情形而要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的行为。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义乌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二章& 提取条件
第四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类。
(一)职工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后无须保留个人账户时,采用销户提取,即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全部本息,并作销户处理。
(二)提取后还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采取部分提取的方式,即提取后账户中剩余部分款项:
1、账户中余额大于住房消费额的,按住房消费额提取;
2、账户中余额小于住房消费额的,按百元整数的方式提取。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国、出境定居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籍迁出义乌市范围,且住房公积金不宜转移的;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非义乌户籍,不再在义乌市就业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农业户籍的;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证、丧失劳动能力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按最低工资、最低比例缴存的。
第六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销户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本息余额。
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身份与权利须经法院判决、公证或职工原单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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