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汉2018广州居民医保缴费费怎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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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从9月份起,可以缴纳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啦!
&& 新和县人民政府网&&&
(通讯员:张圣江)根据《地区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方案》的通知(阿地人社发【号)要求,从9月1日起,可以缴纳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了。
缴费时间: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
缴费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之外具有新和县城乡户籍的居民、已取得我县居住证的非新和县户籍居民、新和县范围内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
缴费标准: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为180元/年。
缴费方式:实行移动终端POS机缴费,已参保人员携带银联卡至社保经办大厅刷卡缴费即可,新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1寸照片一份。
待遇享受:日—日
为不影响广大群众就医及待遇报销,请大家相互转告,于2017年12月底前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逾期将不能补缴。
[责任编辑:温真]
主管单位:中共阿克苏地委组织部
主办单位:阿克苏地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
新公网安备 092016年武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新政策-医疗保险-金投保险网-金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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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新政策
摘要:武汉市近日下发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明年7月起居民缴纳2017年医保保费,缴费标准将由定额缴费调整为按比例缴费。
(gold.org/)12月16日讯:武汉市将统一个人缴费标准,昨从武汉市人社局获悉,武汉市近日下发关于调整个人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明年7月起居民缴纳2017年保费,缴费标准将由定额缴费调整为按比例缴费。
记者从武汉市人社局了解到,从明年缴纳2017年度居民医保费开始,居民政策参保缴费时间调整为每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此前,武汉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根据不同人群的实际,分3种标准进行参保缴费。分别为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等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本市城镇户籍,未按月享受或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等,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调整后,这三类人群将统一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本市城镇户籍人员、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由政府补贴)。
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何调整?据了解,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发文要求,2015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将提高,2015年城镇居民个人缴费基础也将提高,居民个人缴费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此前,武汉居民医保平均个人缴费水平为97元左右,低于国家水平。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有关补缴规定不变,2015年度和2016年度应由居民个人补缴的费用标准为:按60元标准缴费的居民,每人每年补缴12元,两年共计24元:按照100元缴费的居民,每人每年补缴20元,两年共计40元:按500元缴费的居民,每人每年补缴100元,两年共计200元。2015年度和2016年度应由居民个人补缴的费用,应于日前征收(补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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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民生信息
留言回复/湘人视角武汉2018年统一城乡居民医保 明年个人缴费标准185元
来源:亿房网综合 日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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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市政府下发《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将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18年,全市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延伸阅读:
据了解,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覆盖除参加职工医保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由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和人社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社部门承担,与新农合相关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整体划入人社部门。制度整合期间,不得调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截至新制度运行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行统一管理,分别运行,独立核算。
方案规定,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同时,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根据方案安排,目前,武汉市已完成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审计,以及新农合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有关财产等划转工作。今年年底前,全市将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
按照今年武汉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相关政策的通知》,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185元,7月1日起开始缴纳2017年度居民医保费。
此前武汉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分三种: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等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本市城镇户籍,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等,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调整后,这三类人群的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从定额缴费调整为按比例缴费,为上上年度(n-2,n指享受待遇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7%,按此标准,2017年度医保个人缴费金额为185元。对于原本低档位缴费的居民来说,缴费标准将有所提高;而对于原来高档位缴费的居民来说,缴费标准或有所降低。城镇户籍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由政府补贴。&
此外,从今年缴纳2017年度居民医保费开始,居民政策参保缴费时间调整为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责任编辑:向边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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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今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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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区分年龄,统一为每人每年180元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政策调整,全市集中缴费今天启动。今后,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不再按照年龄分别划定,全部统一为每人每年180元。
集中缴费时间:8月1日~12月20日
据市人社局相关领导介绍,去年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集中缴纳时间为7月1日至12月30日。但今年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调整等原因,郑州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改为8月1日启动,12月20日截止。
省会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都应及时缴纳年度居民医保参保费用,逾期未能足额缴费者,将影响参保人员享受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经办机构由社保部门改为办税大厅
按照我市原有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以18岁为界限分别划定,其中,18周岁及以上每人每年200元,18周岁以下每人每年120元,低保人员(含一、二级重度残疾)个人缴费由财政承担,个人不缴费。新政规定,今后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80元,不再区分18周岁以上或以下。
此外,今年起,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也不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承担,转由税务部门负责,参保居民可就近前往我市各地税办事大厅办理。
本文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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