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退休人员误工费计算有误工费赔偿吗

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  2。  3。  3,以江西为例、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47。  3、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  4:对有固定收入的。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则是执行的问题;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相通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  2、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其他注意事项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不予计算误工费,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误工费怎么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其还包括资金、设备,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  7、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林、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是从事农: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误工日期的认定,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课酬等: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  2。  3。  3,以江西为例、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47。  3、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  4:对有固定收入的。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则是执行的问题;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相通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  2、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其他注意事项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不予计算误工费,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误工费怎么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其还包括资金、设备,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  7、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林、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是从事农: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误工日期的认定,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课酬等: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
误工费赔偿标准2017是多少:
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由单位按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
误工费赔偿标准2015是多少:
你好, 一、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
务工费是按什么标准赔偿: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
误工费赔偿标准2015是多少:
一、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
请问国家规定的误工费是多少?:
第20条规定的就是误工费赔偿。误工费赔偿过去是按照实际发生的误工费来赔偿,后来按照 《国家赔偿法》 ...
误工费赔偿标准2015是多少:
误工费的工资证明没有三个月的流水怎么算
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你好,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证据证明的,可按122元/天计算。 法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
2016年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元:
你自己提供三个月以上的收入证明平均一下,否则就是上年度当地社平工资
误工费赔偿标准2015是多少: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原则上以实际损失的金额作为赔偿标准,如果用人单位仍发放工资...
误工费赔偿标准2016:
  2016年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案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误工费能否获理赔
【案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误工费能否获理赔
邱某驾驶小型轿车与林某驾驶搭乘陈某的二轮摩托车相碰撞,造成陈某受伤的交通事故。陈某因本次受伤住院治疗结束后,保险公司以陈某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误工费不予理赔,双方僵持未果。近日,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保险公司对误工费应予赔偿。日16时,邱某驾驶小型轿车,从福安市湾坞镇动车站方向往大唐火电厂方向行驶,行经福安市湾坞镇“田中村与湾坞交界”十字路口路段时,刮碰由林某驾驶搭乘陈某的从福安市湾坞镇湾坞码头方向往湾坞镇区方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造成陈某受伤的交通事故。陈某受伤后,被送往宁德市闽东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陈某的伤情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腰椎骨折等。后经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邱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林某、陈某不负事故责任。陈某治疗结束后,找肇事者邱某及肇事车辆所投保险公司进行协商,但一直协商未果,陈某诉至法院。本案争议焦点是:陈某已64周岁,误工费应否支持的认定问题。福安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主张陈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误工费应不予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确定误工费标准时,并未明确如何认定有无误工。误工费是属于受害人如未遭受人身侵害而本应可获得却因侵害行为无法得到的利益,是以受害人有无劳动能力、误工时间及收入状况来判断和确定其是否存在误工费损失及数额,并非以有无实际工作或年龄大小来判断。故即使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者,保险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陈某已丧失劳动能力,故该主张本院不予支持。故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误工费损失。■连线法官■年龄不是判断是否存在误工费的依据该案承办法官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该解释已经阐述误工费属受害人的客观损失,并未明确如何认定有无误工,而且规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也支持误工费。这就是说误工费是属于受害人如未遭受人身侵害而本应可获得却因侵害行为无法得到的利益,是以受害人有无劳动能力、误工时间及收入状况来判断和确定其是否存在误工费损失及数额,并非以有无实际工作或年龄大小来判断。如果侵权人及投保的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受害者已丧失劳动能力的,误工费应予支持。即使受害者是青年人、中年人,如果明显已丧失劳动能力,也无法在法律上支持误工费。作为公职人员或者退休以后有退休金的人员,因人身遭受侵害,如果能举证证明其还有从事相关工作并且因这份工作得到收入的,误工费也应予赔偿。该法官认为,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是断定误工费的依据。支持或者不支持误工费,要根据受害人所处的家庭环境及生存环境来确定。在农村中,很多孤寡老人,年龄再大,也存在靠自己维持生计的情形,应该认定存在误工费。~求关注本期编辑:马群长按扫码即可关注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百家号 最近更新:
简介: 谢谢大家关注,每天都有更新
作者最新文章关于能否 支持 索赔 受伤 人员 交通事故 退休 &nbsp 劳动 的
网友评论 已有0人参与()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文明上网,请勿谩骂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中律网保持中立
热门法律知识
法律专栏热门文章
相关法律咨询
声明:中律网汇聚各类法律知识资料仅供大家学校交流使用,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或由网友提供,如认为侵害了您的权益。敬请告知,本站查实后将尽快删除。谢谢您的支持!
2005- 中律网 版权所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