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虹发债a股逢会必跌登记日过后跌多少打平

责任编辑:zwl
净额(亿)
同花顺财经官方微信号
手机同花顺财经
专业炒股利器
同花顺爱基金
您有什么问题想要告诉我们?
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向您反馈结果
提交成功,感谢您的支持!
收益宝·活期
7日年化收益率
理财宝·短期
7日年化收益率东方雨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东方雨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东
方雨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雨虹转债”&或“可转债”)已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
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日的《中国
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cn)查询
《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本次共发行人民币18.40亿元雨虹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
18,400,000张,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
配售,配售比例约为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9%。本次可转债的原股东优先配
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日)(T-
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东方雨虹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0865元可转债的比例,
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原
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271”,配售简称为“雨虹
配债”。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发行人现有A股股本881,851,515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A股股
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为18,399,831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9%。
&&&&&&&网上配售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
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
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4、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8.40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
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5.52亿
元。
&&&&&&&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
“072271”,申购简称为“雨虹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10张(1,000元),
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0
万张(1,0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6、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日(T-1日),该日
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7、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日(T日)。
&&&&8、本次发行的雨虹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雨虹转债上市首
日即可交易。
&&&&&&&9、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证券代码为“128016”,债券简称“雨虹转债”。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日(T日)
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0865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
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持有的“东方雨虹”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
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
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
易时间,即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
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手续与在二级
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
&&&&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需缴纳资金。
&&&&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
每1手(10张,1,000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
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手雨虹转债。网上投资者应根据&2017&年&9月
27日(T+2&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
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
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
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8.40亿元
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5.52亿元。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沙岭段甲2号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李卫国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021-1-1-1-
&&&&传&&&&真:021-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责任编辑:lzp
禁止发表不文明、攻击性、及法律禁止言语
请发表您的意见(游客无法发送评论,请
还可以输入 140 个字符
热门评论网友评论只代表同花顺网友的个人观点,不代表同花顺金融服务网观点。
股东人数变化
所属行业:
建筑材料 — 建筑材料
行业排名:
4/25(营业收入排名)
实际控制:
收入分析:
今日共成交56笔100万以上大单,占总成交量的25.41%
打败了93%的股票
近期的平均成本为38.17元,股价在成本下方运行。多头行情中,上涨趋势有所减缓,可适量做高抛低吸。该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多数机构认为该股长期投资价值较高。
二、可转换债券募资投向6项目
三、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拟10亿元扩大华中产能
个股深一度
同花顺财经官方微信号
手机同花顺财经
专业炒股利器
同花顺爱基金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北京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可转换券业务实施细则(2017 年9 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可转换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7年9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公开发行可转换券。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及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
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
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社会公众投资者在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原股东在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
根据优先配售的数量足额缴付资金。本次发行申购时间为
日(T日)9:30-11:30,13:00-15:00。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
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
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代为申购。
3、网上投资者申购中签后,应根据《北京防水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日(T+2日)日终有
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的相关规定。网上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4、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的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
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8.4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
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
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额为5.52亿元。
5、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及可交换债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可交换债的只数合并计算。
1、北京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券(以下简称“”或“雨虹转债”)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人民币18.40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
18,400,000张,按面值发行。
3、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券简称为“雨虹转债”,债券代码为“128016”。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日)
(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0865元
的比例,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张数。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
上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271”,配售简
称为“雨虹配债”。
网上配售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
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
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原股东除可参加
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5、发行人现有A股股本881,851,515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上限总额为18,399,831张,约占本次发行的
总额的99.999%。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6、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072271”,
申购简称为“雨虹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10张(1,000元),每10张
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0万
张(1,0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7、本次发行的雨虹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雨虹转债上市首
日即可交易。
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
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9、投资者请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雨虹转债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
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
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雨虹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本公告仅对发行雨虹转债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雨虹转债
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雨虹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雨
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日的《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cn)查询《募集
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12、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
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
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
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率波动导致
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
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北京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券、、转
债、雨虹转债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18.40亿元可转换券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18.40亿元可转换券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建的承销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股权登记日(T-1日)
申购日(T日)
指日,指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
配售、接受投资者申购的日期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
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指符合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
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数量符合规定等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券。该可转换公
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0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4、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17年9月
25日至日。
(2)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3%、第
五年1.5%、第六年1.8%。
(3)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可转换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
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4)初始转股价格:38.4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5)转股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即日至2023年9月
(6)信用评级:主体信用级别评级为AA,本次的信用级别评级为AA。
(7)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8)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未提供担保。
5、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日(T日)。
6、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非信用账户)的
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7、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雨虹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1)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雨虹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
“”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0865元面值的比例,再按100元/张转
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A股股本881,851,515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
可优先配售的上限总额为18,399,831张,约占本次发行的总额的
99.999%。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配股
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271”,配售简
称为“雨虹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登记
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
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
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
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
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2)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072271”,
申购简称为“雨虹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10张(1,000元),每10张为
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0万张
(1,0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
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8、发行地点
网上发行地点: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9、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雨虹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雨虹转债上市首日即
10、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8.4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11、上市安排:
发行人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尽快向深交所申请上市,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
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12、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8.4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
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
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
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
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
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
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3、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
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
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
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
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4、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
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
可转换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
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
15、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票面面值上浮
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
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券票面
i:指可转换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
16、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可转换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
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
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
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券持有人未在公
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
转换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
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可转换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券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
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
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17、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
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券转
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8、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
上路演公告》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刊登《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日
网上申购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缴款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
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
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日)收市
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股份数量乘以2.0865元(即每股配售2.0865元面值的
),再按每100元/张转换成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具体
参见本公告“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7、发行方式(1)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
债数量”)
2、有关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日(T-1日)。
(2)优先配售时间: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
间,即9:30—11:30,13:00—15:00。
(3)优先配售缴款日:日(T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配售权。
3、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17年9月
25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申购代码为“082271”,申购简称为“雨虹配债”。
(2)认购1张“雨虹配债”的认购价格为100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张(100元),超出1张必须是1张的整数倍。
(3)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
申购量获配雨虹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
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4)原股东持有的“”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
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5)认购程序
①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原股东持有的“”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
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②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
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
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
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方可接受委托。
③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
办理委托手续。
(6)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7)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
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三、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1、发行对象
在深交所开立证券账户(非信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
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发行数量
本次雨虹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8.40亿元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
具体数量可参见本公告“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7、发行方式”。
3、发行价格
本期可转换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申购时间
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5、申购及配售方式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深交
所交易系统根据有效申购总量、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及其可认购的雨虹转债张数,
确定方法为: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网上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
购量认购雨虹转债。
(2)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网上发行数量时,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
每10张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
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0张雨虹转债。
6、申购办法
(1)申购代码为“072271”,申购名称为“雨虹发债”。
(2)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10张(1,000元),每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出10张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0万
张(1,0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数
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3)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购不得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
除首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
7、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的证券账户卡(非信用
账户),尚未开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即日(T日)(含
该日)前办妥深交所的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
(2)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需要缴纳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必须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
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到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
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
即可接收申购委托。
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规定办理委托
8、发售程序
(1)确定有效申购
日(T日)深交所对有效申购进行配号,每10张配一个申购号,
并将配号结果送至各个证券营业网点。
(2)公布发行情况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日(T+1日)和2017
年9月27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网上中签率及
优先配售结果公告》和《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原A股股东优配情况、网
上摇号中签结果等。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日(T+4
日)在《发行结果公告》中详细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
(3)摇号与抽签
当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将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发售结果。日(T+1日),根据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4)确认认购数量
日(T+2日)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
购雨虹转债数量。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张。
9、缴款程序
网上投资者应根据 2017 年9月27日(T+2 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
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张,可以不为
10张的整数倍。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
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
与网上新股、及可交换债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
新股、、可交换债的只数合并计算。
四、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数量合计不足本次
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
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
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五、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8.40亿元
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5.52亿元。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17年9
月22日(T-1日)14:00-16:00就本次发行在全景网(http://www.p5w.net)举行
网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八、风险揭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充分揭示已知范围内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募集说明书》。
九、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北京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沙岭段甲2号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张洪涛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021-1-1-1-
传真:021-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北京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北京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a股最多的连续跌停板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