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商学院是针对股份合作制公司公司的吗?

新闻爆料:finance@ 电话:(010)
免责声明:中国网财经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从三个层面着力,系统化解市场制度与市场行为不匹配的缺陷。
史蒂芬多佛看好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新兴经济体投资前景,特别是信息技术等板块值得长期关注。
暴风集团CEO冯鑫回顾了自己创业到现在的压力,表示大风吹不倒无事之人。
2013年以来,李嘉诚出售旗下在内地和香港资产已超670亿港元,而在英国投资已超300亿英镑。
新三板掉队有些问题是历史遗留,有些是在某发展阶段中难以避免,但也有些是改革力度不够所至。
坚持独立市场定位又与主板错位发展;坚持特点又尊资本市场规律;坚持风险控制又保持适度发展。
新三板为企业提供了资本与创新的激励机制以及公平竞争的市场制度,是创新生态系统中重要一环。
聚集社会闲散资金交给专业投资机构去投资创新创业企业,这个事情出了问题,必须面对和解决。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中国网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领导,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管理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本网通过10个语种11个文版,24小时对外发布信息,是中国进行国际传播、信息交流的重要窗口。
凡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网财经”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电话:81166
传真:81900
邮箱:finance@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2号牡丹科技楼A座2层 北京国新汇金股份有限公司扫一扫,上赶集群组
扫码使用“赶集群组”
交友&&寻爱&&找工作
聊天&&聚会&&不寂寞
深圳赶集网 &
学历不限经验不限元500人
中专/技校1-3年元2人
学历不限经验不限元80人
学历不限经验不限元200人
学历不限经验不限元180人
学历不限经验不限元300人
发布时间:07-18
诚信等级:
该公司诚信等级为3级。一般来说,公司的诚信等级越高,其招聘信息越可靠。点击星星,
公司行业:
公司性质:民营
公司规模:100-499人
职位名称:(全职)
薪资待遇:元
最低学历:不限
招聘人数:2人
工作经验:1-3年
工作地点:/
性  别:男
年  龄:不限
岗位职责:负责酒店日常维修。
任职资格:1、必需持有有效电工证。2、会强弱电和空调维修。
工作时间:每日上班9个小时,月休三天。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廖经理 (联系时请说在赶集网上看到的)
工作地点:宝安松岗松岗镇松白路33号
公司是赶集网合作会员,营业执照专业认证,信任可靠,欢迎加入:
一、公司坐落于松岗车站附近最繁华路段,于2013年5 月——11月投资一千二百万重金装修,硬件装修豪华气派有格调,软件配套(100兆光纤wifi、特制电影频道、消费送自助餐、消费送净桑等。配套服务全免费供应)做到人性化、前卫化可谓应有尽有;公司营业面积5500平方,拥有豪华沐足房80间(共300个位),豪华保健房50间;
二、员工宿舍三层楼,50个套间,均达到每人一单间的福利条件,宿舍安装分体空调,电热水器真正为员工提供了冬暖夏凉的生活条件。
三、公司制定最人性的管理化,做到以人为本,人为我用的原则。公司还提供了免费商学院学习进修平台,为您设计了明确的成功道路,助你向美好的明天扬帆起航.........
如果您愿意,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成为战友;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成为家人携手往前走
公司执照:深圳市松联股份合作公司亚玛逊桑拿中心
公司招牌是:亚玛逊艾草养生堂
面试地点:宝安、松岗镇松白路33号亚玛逊艾草养生堂
高薪急招职位
赞助商推广
薪酬查询器
地&&&&&&区:
类&&&&&&别:
月&&&&&&薪:深圳黎光社区书记刘燕忠:土地至今属于黎光股份公司_新浪浙江教育_新浪浙江
深圳黎光社区书记刘燕忠:土地至今属于黎光股份公司
来源:中国经济网日16:14字号:|
  日前,一则《龙华新区村官"让"死人签名 贱卖股民价值25亿集体土地》的网帖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7月2日,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黎光社区现任书记、股份合作公司现任董事长刘燕忠及前任书记、前任董事长刘桂荣分别签署书面文件,对“贱卖”及“签名”事件予以否认并做出说明。6月24日下午,刘燕忠就此到观澜派出所报案。
  网帖中指出,“深圳观澜街道办黎光社区居委会居民举报投诉深圳市观澜黎光股份合作公司前任董事长刘桂荣私自将黎光旧村改造及政府返还用地共84300平方米非法转让,并将股东们在黎光社区非农工商用地(一户一栋)项目指标面积共20293平方米于2009年至2010年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转让,造成黎光村股民经济损失达27亿元。”
  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市观澜黎光股份合作公司剩余非农工商用地指标相关问题的意见》(深规土宝【2011】99号) 文件显示,观澜黎光村社区享有非农工商指标34800平方米,居住指标16500平方米,公建指标33000平方米,总指标84300平方米;目前剩余20293平方米非农工商用地指标尚未落实。
  深圳市观澜黎光股份合作公司前任董事长刘桂荣表示,深圳市规土委文件中已明确指出网帖中举报土地项目所有权自始至终归属于归黎光股份合作公司,自始至终属于本公司的财产,并没有网贴所谓的“非法转让”,更不存在所谓的“非法流失”。
  广东中银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张某指出,网帖所谓的“造成黎光村经济损失27亿”的问题中,该非农工商用地项目指标面积共20293平方米。深圳市观澜黎光股份合作公司与广东中银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日签订的《协议书》显示的,按照1000元/平方米的价格核算地价,是当时的土地市值。现在该地块的市值为2800元-3000元/平方米,这种地价的升值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按现在的地价核算,该地块市值约为6000万元,而不是网贴所谓的“27亿”。然而至今,中银鹏已花费1亿多的资金在该旧改项目上,其中就包含有给予股东们的旧改补偿金。
  网帖中还指出,“日,刘桂荣为了达成旧村改造协议,未经股东大会,直接伪造了《深圳市观澜黎光股份合作公司全体股东关于合作开发黎光旧村改造及政府返还用地项目的决议表决意见签名表》,让死人签名按指纹。此表上有145名股东签名,同一笔记签多个名不讲,表中的第136位村民刘来兴,已于日去世。”
  中国经济网深圳经济频道在一份盖有“此复印件与原件相同”的《深圳市观澜黎光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同意开发项目》文件中,并未看到有“刘来兴”该名字出现,且网贴举报材料也未能提供“刘来兴”的签名,该同意书签订于日,但其中确有多个签名的笔迹相似。
  对此,刘燕忠及刘桂荣以书面文字解释道,由于很多股东都是一家人,夫妻、父子、兄弟、姐妹关系居多,且签署该表的村民都能拿到一定的旧改补偿金,所以会出现代签的情况。网贴举报材料的“签名”中,也多是某一人代替其家庭成员签名的,这种代签的情况在基层工作中比较常见。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严格把关。
  刘燕忠表示,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任何决议都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在处理非农工商用地的过程中,公司始终坚持这一法定程序,项目目前仍在落实当中。
  关于网贴举报者,为何是“安金平”和“朱国胜”带领其他股东签名?刘桂荣指出,“安金平”曾两次抢占集体土地搞违建。该违建曾在他任职公司董事长期间由他主导进行了拆除。且因村里仍在旧改中,“安金平”的违建或为其带来一笔赔偿资金,所以此人现在仍在继续违建铁皮房。而举报一事或许是因此人对刘桂荣拆除行为“怀恨在心”以及对旧改项目“有利可图”的目的驱使下进行的。“朱国胜”和“安金平”则是老乡关系。另有多位村民对中国经济网深圳经济频道表示,现任股份公司班子成员中有人与另外一家房地产公司有利益输送关系,企图抢夺该地块增值收益,才是本次举报事件的根本原因。
  刘桂荣表示,对于网帖举报一事,公司已于6月24日下午到观澜派出所报案,案件正在调查审理之中。而他对此前工作中的疏忽表示诚挚的歉意,并表明他虽已卸任,但已与现任董事长刘燕忠一同针对该签名表一事已上报上级单位,公司在未来的的工作中将严格把关,并欢迎大家予以监督。
教育热点资讯排行
总编:毛亚明
邮箱:yaming@.cn
策划:蒋琢
邮箱:jiangzhuo@.cn聚法案例_唐小利与深圳精美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下横朗股份合作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f05ca78775fe5efb30ecaeb9
已收藏,可进入查看
新建收藏夹+
唐小利与深圳精美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下横朗股份合作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信息
原告唐小利,女,汉族,日出生,住址重庆市梁平县。委托代理人黄宗汉,广东腾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深圳精美精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第十工业区5栋二楼,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彭国远。委托代理人王研,男,汉族,日出生,系公司员工。委托代理人胡芳,女,汉族,日出生,系公司员工。被告深圳市龙华下横朗股份合作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同胜社区下横朗新村办公楼,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张家成。
原告唐小利与被告深圳精美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美精公司)、被告深圳市龙华下横朗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下横朗股份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唐小利的委托代理人黄宗汉,被告精美精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研、胡芳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下横朗股份合作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唐小利诉称,日,原告为经营需要,向案外人(××)支付高额转让费后,由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书,租赁被告精美精公司宝安区大浪街道华旺路同胜工业区第四幢第一层3号铺位,约定租赁期限从日至日止,精美精公司口头承诺可随时延长租期,随后,原告于日向被告支付了两个月的租金11000元作为押金,有被告向原告出具的盖有被告公司印章的收据一份。至此,虽原、被告双方租赁协议书的约定期限已届满,但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声称,因政府需对旧厂房进行改造,终止与被告精美精公司的租赁关系,导致原告无法继续续租,原告损失了高额转让费、装修费及经营费,如今连押金都不肯退回,严重地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判令:l、被告退还原告3号铺位的押金人民币11000元;2、被告支付原告押金利息1500元(押金利息从日起计至利息清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日起暂计至日止为1500元);3、被告支付原告误工费、交通费合共10000元;4、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承担连带责任;5、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被告精美精公司答辩称,1、被告精美精公司不需要退还原告商铺押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被告精美精公司与原告签订的租赁协议书约定的到期日为日,合同到期后,原告违反协议约定,到期没有撤离,一直继续占有、使用承租物业。根据被告精美精公司提供的证据,原告到日还一直占有并使用原租借物业的,所以精美精公司有权依据双方租赁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视其“拖欠费用”而不退押金,或者以押金抵这两个月的租金;2、原告合同到期后仍然占据涉案房屋长达数月,导致精美精公司与下横朗股份合作公司交接迟迟不能完成,给精美精公司造成房租费用及间接损失达十余万元,原告的押金都不足以补偿精美精公司损失,原告造成被告精美精公司押金被扣及间接损失十余万元,精美精公司申请法院给予追缴;3、原告诉求被告支付误工费、交通费共1万元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求驳回。本案是租赁合同纠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精美精公司无任何过错,也没有给原告造成损失,反而是原告在合同到期后继续占用物业,导致精美精公司损失,原告请求支付误工费、交通费、起诉状没有说明详细依据及事实理由,没有提供相应证据,其该项诉讼请求无任何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综上所述,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各项诉讼请求。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亦未提交任何证据。
经审理查明:日,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同胜村下横朗村民小组作为甲方,被告精美精公司作为乙方,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书》,约定甲方将龙华镇华旺路同胜工业区南面厂房北面宿舍楼(工业区的第一幢)第四层共18间720平方米,厂房(工业区的后面第二幢)面积为2,744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时间从日起至日止;日至日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35,206元,日至日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36,304元;租赁押金为人民币35,206元,协议期满后,乙方将厂房以及宿舍交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后退回押金给乙方,如有人为损坏的房屋结构,在交还时必须维修好,否则甲方有权将押金用作维修;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管理费人民币500元。日,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作为甲方,被告精美精公司作为乙方,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书》,约定龙华镇华旺路旁同胜工业区厂房第三幢面积为2,744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时间从日起至日止;装修期为一个月,从日起计租,日至日期间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30,184元,日至日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32,628元;租赁押金为人民币30,184元,协议期满后,乙方将厂房交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后退回押金给乙方,如有人为损坏的房屋结构,在交还时必须维修好,否则甲方有权将押金用作维修;乙方每月支付甲方管理费人民币500元,管理人员一名工资为人民币1,500元,与租金同时支付。日,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作为甲方,被告精美精公司作为乙方,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书》,约定甲方将龙华镇华旺路同胜工业区南面厂房北面宿舍楼(工业区的第一幢)第五层面积为720平方米,厂房(工业区的后面第二幢)面积为2,744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时间从日起至日止;租金为每月人民币47,803元;租赁押金为人民币47,803元,协议期满后,乙方将房产以及宿舍交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后退回押金给乙方,如有人为损坏的房屋结构,在交还时必须维修好,否则甲方有权将押金用作维修;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管理费人民币500元。后原告唐小利作为乙方,被告精美精公司作为甲方,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书》,约定甲方同意将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华旺路同胜工业区第四幢第一层2间商铺出租给乙方,第一年门店每月每间人民币5500元,共2间,合计人民币11000元;第二年租金按照第一年的租金增加12%;第三年租金按照第二年的租金增加12%;租赁时间为日至日;甲方负责提供380U照明用电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交付两个月的现金11000元作为押金,并以现金形式交付第一个月的租金人民币5500元;若在租赁期间因甲方中途终止协议等事宜,必须将押金退回给乙方,协议期满后如有人为损坏的房屋结构,在交还时必须维修好,否则甲方有权将押金用作维修费用,如押金费用不够抵扣门店维修费用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每月结束,双方确认乙方所用水的数量,乙方每月5日前同时支付甲方上月的水费。被告精美精公司主张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同意其转租涉案房屋,但未在法庭告知的期限提交证据证明其上述主张。日,被告精美精公司向原告出具《收据》,表明收取了原告(3号铺)支付的押金人民币11000元。庭审中,被告精美精公司对于其收取了上述押金后有无转交给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表示不清楚。日,被告精美精公司向各外租商铺承租人发出《联络单(外部)》,向各商铺承租人告知:被告精美精公司和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的租赁合同都将于日到期,双方对于续租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致使被告精美精公司不得不在合同到期后搬离,鉴于被告精美精公司与包括原告在内的商铺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协议书》期限届满,被告精美精公司不再也无法与包括原告在内的商铺承租人续签租赁协议,请各商铺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前与被告精美精公司结清租金及各项费用搬离承租房屋、恢复原状。被告精美精公司主张确认收到该通知的商铺包括原告承租的3号铺,原告的员工王妃玲在该联络单上签字确认。原告否认王妃玲系其员工,并表示未收到上述通知。日,被告精美精公司和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签订了《厂房交接情况》,约定被告精美精公司将其承租的房屋交付给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并对交接事宜约定如下:①13间商铺暂时还没有交接,等待后续处理;②两栋厂房的窗户损坏(共5个),双方确认26平方,以每平方200元计算,即人民币5,200元,从押金扣;③房屋租赁税以欠多少为准,欠多少从押金扣;④变压器的10天基本费用;⑤房屋租金结算至今天为止;⑥水电费、租赁税结清后押金退回(处理完所有事宜)。另上述《厂房交接情况》第①项后以手写方式标注“2万”。被告精美精公司在另案中主张《厂房交接情况》第①项的人民币2万元,是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因原告占有涉案商铺而向被告精美精公司主张的扣除的押金;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在另案中主张因原告占有涉案商铺,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并未向被告精美精公司主张过任何赔偿和费用,《厂房交接情况》第①项是因被告精美精公司擅自占用消防通道搭建商铺,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要求被告精美精公司恢复原状的费用。被告主张原告至2014年6月仍占有涉案商铺,并提交了以下两份证据以证明其主张:1、日,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向各商铺承租人发出《通知》,表明:各商铺是被告精美精公司从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承租的,且被告精美精公司未经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的同意将厂房改成商铺,故各商铺承租人与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并无租赁关系。被告精美精公司租赁的厂房已经于日到期,且被告精美精公司已经搬迁,但各商铺至今还未搬离,各商铺承租人应当在接到此通知后,一个星期内搬出涉案厂房,否则后果自负。因精美精未提交证据原件,原告对该通知不予认可,并表示精美精公司发出的该通知是针对其他11个商铺,而非特定向原告发出;2、日,11户商铺的承租人联名向深圳龙华大浪二办提交了投诉信,该份投诉信的内容如下:各商铺均为各承租人花了人民币67,000元至120,000元的转让费以及另外给被告精美精公司工作人员的喝茶费人民币20,000元才得以与被告精美精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被告精美精公司并未向各承租人告知厂房为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所有,各承租人误认为被告精美精公司为权利人,各承租人是看着被告精美精公司承诺到期后能够优先承租的承诺下才从第三人处转租过来的。被告精美精公司在明知无法与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续租的情况下仍然与各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被告精美精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现各承租人面临被清场的境地,请求人民政府予以重视,届时问题得不到解决,各承租人将团结一致,绝不退场,誓死捍卫合法权益。请求政府予以调解,将损失降低到最低。因精美精公司未提交该证据原件以供核对,原告对该调解记录不予认可,并主张该调解记录未有原告本人签名。原告主张其于日搬离涉案商铺,但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上述主张;被告精美精公司主张涉案商铺至今仍在经营,原告尚未搬离,但除上述《通知》及投诉信外无其他证据证明各自的主张。另,原告和被告精美精公司在庭审中确认,被告精美精公司从日开始对各商铺采取了停水停电的措施。经本院行使释明权,原告主张其损失如下:1、押金人民币11000元;2、押金的利息,原告主张押金的利息的计算方式如下:以押金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日计算至押金实际清偿之日;3、误工费、交通费人民币10000元。另,原告主张除上述损失外的其他损失均不在本案中解决。被告精美精公司主张其损失如下:1、因商铺没有交接,村委主张等待后续处理,扣费2万元,该部分损失应由原告承担;2、下横朗股份公司与精美精公司的租金结算到日为59267.5元,由于原告未搬离无法完成商铺交接,该部分金额应视作精美精公司的租金损失,应由原告承担。精美精公司另确认原告已付清日前的租金,但2014年4月的水电费原告未交,精美精公司明确该部分水电费其在本案中不主张。另查,1、原、被告在庭审中确认:两被告签订的《租赁协议书》中约定的厂房和宿舍均为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的自建房,原告主张上述厂房和宿舍并无权属证明和报建手续。2、被告精美精公司主张其于日搬离承租的厂房、宿舍。3、本院在另案中查明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收取了被告精美精公司日至日的房屋租金人民币59267.5元。上述事实,有租赁协议书、收据、联络单(外部)、通知、投诉信、协议、厂房交接情况等证据以及笔录、庭审笔录予以证明。
本院认为,本案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本案中,涉案商铺既无权属证明,又无报建手续,故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精美精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书》均属于无效合同。另,原告和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之间并无房屋租赁关系,被告精美精公司亦无法明确是否将收取的押金转交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在既无充分有效证据证明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知悉并同意被告精美精公司的转租行为,又无充分有效证据证明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对于上述《租赁协议书》的无效存在明显过错的情况下,原告主张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对押金以及利息、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关于原告向被告精美精公司支付的押金和利息。原告与被告精美精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书》无效后,根据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被告精美精公司应当向原告返还已经交付的全部押金人民币11000元以及押金的孳息即利息。押金利息应当从支付押金之日起计算,但原告主张押金的利息均从日开始计算,少于应得之数,本院认为属于原告自行处分权利的范畴,本院直接按原告的主张予以支持,即被告精美精公司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日起向原告计付押金利息,利息计至实际清偿之日。关于原告的其他损失。原告主张被告向其支付误工费、交通费合计人民币10000元,但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损失,故本院对其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告明确其他损失均不在本案中主张,故本案中对原告的其他损失不作处理,原告可另寻途径解决。关于被告精美精公司主张的原告应承担其被扣的押金人民币20000元。根据两被告签订的《厂房交接情况》,仅有第①项的人民币2万元涉及涉案商铺,但该项约定中并没有因原告占有而导致扣除押金的内容,且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主张因原告占有涉案商铺,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并未向被告精美精公司主张过任何赔偿和费用,《厂房交接情况》第①项是因被告精美精公司擅自占用消防通道搭建商铺,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要求被告精美精公司恢复原状的费用。综上,被告精美精公司主张上述押金人民币20000元应由原告承担,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关于被告精美精公司主张的原告应承担日至5月15日的租金。首先,被告精美精公司主张其于日搬离其承租的厂房、宿舍,但被告精美精公司未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其该主张,但两被告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为日。在被告精美精公司未提交充分有效证据证明其将承租的厂房、宿舍交付给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的时间的情况下,本院认定被告精美精公司交付承租厂房、宿舍的时间为日,被告精美精公司应当向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支付日至日期间的占有使用费。其次,精美精公司虽主张原告至今仍占有使用涉案商铺,但其提交的用以证明商铺仍被占用的证据中,均无法明确是否包含本案原告在内,本院无法据此认定原告在日后仍占有使用涉案商铺,在此情形下,被告精美精公司主张原告应当承担被告下横朗股份公司向其收取的厂房和宿舍的日至5月15日的租金人民币59,267.5元,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深圳精美精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唐小利返还押金人民币11000元,并支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二、驳回原告唐小利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81元,由原告负担人民币81元,被告深圳精美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100元。案件受理费原告已预交。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陈蕾仰人民陪审员陈远霞人民陪审员朱纯禄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书记员席俊奇
新建子文件夹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股份合作制公司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