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如何对付房东不退押金金怎么办

租房到期,房东不给退押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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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出门奔波肯定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当时说好的押金,到期退房时,房东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押金。这时候我们怎么办呢?来看看网友们怎么说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欢迎下方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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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到期房东竟然不给退押金 这是咋回事?
原标题:租房到期房东竟然不给退押金 这是咋回事?
近日,市民王女士遭遇了一件烦心事儿,她租住的房子到期后,2000元钱的租房押金却一直要不回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房客王女士:
租房到期了
为啥不给退押金
4月26日,正准备租房的王女士在网上发现了一个帖子,称一个30多平米的公寓要对外出租。因为公寓家具比较齐全,房租价格也在接受范围内,所以看完房子后,王女士就把房子给租了下来。
“当时带我看房的林女士告诉我,这是她朋友赵女士的房子,但她朋友人在南方回不来,所以就让她帮忙出租。我也傻乎乎地没多问,就和她签了合同。”林女士说。
按照房屋租赁协议的约定,王女士租赁的房屋是在7月25日到期,但等到她退房时,2000元的押金竟很难要回来了。“房东给的理由是因为我的租期太短,如果知道我仅租3个月房子就不会租给我了,但当时林女士也没说必须长租,而且我们签的也是为期3个月的租赁协议。”王女士坚持认为,房东不该以这个理由拒绝返还她租房押金。
于是,她就跟林女士要来房东赵女士的电话,这俩人一聊却发现,林女士竟然是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并不是赵女士的朋友。而且当时王女士按每月650元支付的房租,另外还支付了3个月的物业费共50元钱,但房东却说,她收到的房租是每月600元,而物业费已经交了一年的,王女士不需要再交了。
房东知道林女士骗她后很是生气,俩人就吵了起来。林女士就跟王女士打电话说,她不管这事了,让她自己去跟房东要押金。“我是跟林女士签的合同,要押金也是该跟她要,但她却撒手不管了。”王女士郁闷道。
房东赵女士:
不再交3个月的房租 押金就不退
房东赵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广东人,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再来威海居住,所以她就委托林女士帮她往外出租房子,并把钥匙寄给了她。4月份,林女士给赵女士打了个电话,说是房子租出去了,房租是每月600元。为了表示对林女士的谢意,她还拿出200元作为酬金。
“我让她帮忙出租房子时,曾明确说过,这房子一定要长租,如果是租客有事执意要搬走,也必须提前一个月跟我说。但等到7月份时,林女士忽然跟我说,租客只租了3个月,7月下旬就要退房了。”赵女士一听很是生气,说好的长租怎么就成了短租,而且也没有提前一个月说明,所以她就把押金给押着不退了。
等王女士跟她取得联系后,赵女士又发现,林女士竟然还在租金上骗了她。“我是出于信任才让她帮忙招租,但她却这样骗我,这下我的气就大了。”赵女士说,最开始她只要求林女士把多收的200元退回来,她就把押金退给王女士,但是林女士没答应。
“租金都是一次性收三个月的,如今距离王女士退租时间已过了半个月,我的房子一直是空着的,所以我现在不仅要求林女士退回多收的钱,还应再支付3个月的房租,否则就只能从押金里扣了。”赵女士说。
听完赵女士的要求后,林女士也气不打一处来。“她凭什么再跟我要三个月的房租,又不是我租她的房子,而且房子钥匙不在我手里,还在王女士那儿啊。”林女士说,最初赵女士让她帮忙出租房子时并没有说明一定要长租,对租金什么的也没有明确要求,俩人也一直是口头约定,并没有书面协议。事到如今,她也愿意把多收的钱退回去,但是房租她是不会付的。
押金还是应该跟林女士讨要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律师隋晓宁。在他看来,房东赵女士把房子委托给林女士,让她帮忙对外出租,他俩之间就已经形成了一个委托代理关系。但由于双方之间只有口头约定,并没有书面协议,有关租期、租金等内容也就出现了约定不明的情况,这也是他们现在出现分歧的原因。所以,隋晓宁建议,市民在委托他人帮忙代租房子时一定要签好协议,各项内容都要做详细说明。
至于林女士的押金,隋晓宁认为,应该跟林女士讨要,因为合同是跟她签署的。“王女士作为房屋承租人,与林女士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现如今租期已经到了,王女士也没有违反合同约定,林女士与房东赵女士之间的纠纷也与王女士无关,所以林女士该将房租押金返还给王女士。
隋晓宁建议说,市民在租房时一定要注意三个方面:首先是要审查房东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等资质,以此证明他们是有权利出租房屋并签署租赁协议的。再是要签署书面的租赁协议,对租金、租期、设施设备等内容要约定详细,以免在退房时引起纠纷。最后,一定要把房租的汇款凭证留存,以备在与房主或委托人发生纠纷时,作为租金交付的证据。 孙先生获线索奖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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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到期房东竟然不给退押金 这是咋回事?
日 09:35 来源:威海晚报
原标题:租房到期房东竟然不给退押金 这是咋回事?
近日,市民王女士遭遇了一件烦心事儿,她租住的房子到期后,2000元钱的租房押金却一直要不回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房客王女士:
租房到期了
为啥不给退押金
4月26日,正准备租房的王女士在网上发现了一个帖子,称一个30多平米的公寓要对外出租。因为公寓家具比较齐全,房租价格也在接受范围内,所以看完房子后,王女士就把房子给租了下来。
“当时带我看房的林女士告诉我,这是她朋友赵女士的房子,但她朋友人在南方回不来,所以就让她帮忙出租。我也傻乎乎地没多问,就和她签了合同。”林女士说。
按照房屋租赁协议的约定,王女士租赁的房屋是在7月25日到期,但等到她退房时,2000元的押金竟很难要回来了。“房东给的理由是因为我的租期太短,如果知道我仅租3个月房子就不会租给我了,但当时林女士也没说必须长租,而且我们签的也是为期3个月的租赁协议。”王女士坚持认为,房东不该以这个理由拒绝返还她租房押金。
于是,她就跟林女士要来房东赵女士的电话,这俩人一聊却发现,林女士竟然是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并不是赵女士的朋友。而且当时王女士按每月650元支付的房租,另外还支付了3个月的物业费共50元钱,但房东却说,她收到的房租是每月600元,而物业费已经交了一年的,王女士不需要再交了。
房东知道林女士骗她后很是生气,俩人就吵了起来。林女士就跟王女士打电话说,她不管这事了,让她自己去跟房东要押金。“我是跟林女士签的合同,要押金也是该跟她要,但她却撒手不管了。”王女士郁闷道。
房东赵女士:
不再交3个月的房租 押金就不退
房东赵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广东人,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再来威海居住,所以她就委托林女士帮她往外出租房子,并把钥匙寄给了她。4月份,林女士给赵女士打了个电话,说是房子租出去了,房租是每月600元。为了表示对林女士的谢意,她还拿出200元作为酬金。
“我让她帮忙出租房子时,曾明确说过,这房子一定要长租,如果是租客有事执意要搬走,也必须提前一个月跟我说。但等到7月份时,林女士忽然跟我说,租客只租了3个月,7月下旬就要退房了。”赵女士一听很是生气,说好的长租怎么就成了短租,而且也没有提前一个月说明,所以她就把押金给押着不退了。
等王女士跟她取得联系后,赵女士又发现,林女士竟然还在租金上骗了她。“我是出于信任才让她帮忙招租,但她却这样骗我,这下我的气就大了。”赵女士说,最开始她只要求林女士把多收的200元退回来,她就把押金退给王女士,但是林女士没答应。
“租金都是一次性收三个月的,如今距离王女士退租时间已过了半个月,我的房子一直是空着的,所以我现在不仅要求林女士退回多收的钱,还应再支付3个月的房租,否则就只能从押金里扣了。”赵女士说。
听完赵女士的要求后,林女士也气不打一处来。“她凭什么再跟我要三个月的房租,又不是我租她的房子,而且房子钥匙不在我手里,还在王女士那儿啊。”林女士说,最初赵女士让她帮忙出租房子时并没有说明一定要长租,对租金什么的也没有明确要求,俩人也一直是口头约定,并没有书面协议。事到如今,她也愿意把多收的钱退回去,但是房租她是不会付的。
押金还是应该跟林女士讨要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律师隋晓宁。在他看来,房东赵女士把房子委托给林女士,让她帮忙对外出租,他俩之间就已经形成了一个委托代理关系。但由于双方之间只有口头约定,并没有书面协议,有关租期、租金等内容也就出现了约定不明的情况,这也是他们现在出现分歧的原因。所以,隋晓宁建议,市民在委托他人帮忙代租房子时一定要签好协议,各项内容都要做详细说明。
至于林女士的押金,隋晓宁认为,应该跟林女士讨要,因为合同是跟她签署的。“王女士作为房屋承租人,与林女士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现如今租期已经到了,王女士也没有违反合同约定,林女士与房东赵女士之间的纠纷也与王女士无关,所以林女士该将房租押金返还给王女士。
隋晓宁建议说,市民在租房时一定要注意三个方面:首先是要审查房东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等资质,以此证明他们是有权利出租房屋并签署租赁协议的。再是要签署书面的租赁协议,对租金、租期、设施设备等内容要约定详细,以免在退房时引起纠纷。最后,一定要把房租的汇款凭证留存,以备在与房主或委托人发生纠纷时,作为租金交付的证据。 孙先生获线索奖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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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962007租房遇到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在外打工上班的大部分人群都会租房,租房时房东要收取一部分的租房押金。大部分情况下退房时房东都会退还租金。如果退房时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扣留租房押金呢?看看深圳经济律师的说法吧。
深圳经济律师指出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
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不经承租人同意扣押租金。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
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2、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
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坏,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出租人进行赔
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履行责任的,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扣押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退房时房东不愿退还押金时怎么办?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没有造成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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