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有大连使用权房子办产权的房子能买吗

想买下小区内一栋幼儿园的房子,但房子属于公益房,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请问这样的房子能买吗?后期需_百度宝宝知道  这个世界上的有些事情,经不起琢磨,如果你和大家保持一样的想法,那么没有人会说你另类,如果你按捺不住的非要去较真,也许你就是众人皆醉我独醒了,那种莫名的感觉实在让人无法平息。   咱就说这个买房使用权70年吧,本来嘛,大家买房子不就图个安居乐业、传承后代么,从祖上传下来就是这样的想法。于是深圳几十万、上百万的房子都有人买,而且房价还像开春放的风筝一个劲的往上蹿,让人可望而不可即。想当初买房的时候,大家还不都是按照发展商给的一纸购房合同,签字交款,然后就是收楼、装修,谁也没琢磨一下,这到底是买房还是租房?一套房子动辄几十万,可是你买到的是什么?是房屋的使用权——70年!而不是大家想当然的产权和土地所有权,这样一来,你买的房子过了70年,就有可能不是你的了,政府有权收回房子,到那个时候,你再算算账:假设一套房子买的时候花了80万,加上装修什么的20万,总共你要付出100万来才能住进去,如果你和你的后代住到了70年以后,房子却没了,再算算账:平均每年相当于花了1.5万元的费用,每个月花了1200元大银,这个和租房子有啥区别啊!   深圳的绝大多数人都有租房的经历,当你每个月把白花花的银子交给房东的时候,心里都会想,这要是给自己的房子交月供该多好啊!于是每个人的奋斗目标都是:尽快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子,彻底告别租房的日子。可是房子真的到手了,你要是仔细算算,70年算不算租期?因为到了那个时候,房子既不是你的,也不再是你的子孙后代的,到头来,不还是花了钱租了别人的房子?越想就会越心疼,装修这么漂亮的房子住起来心里也不是个滋味,再想下去,心疼,除了心疼还是心疼!   都说买房子是咱老百姓的头等大事,古代忧国忧民的杜甫老先生早就呼吁过:“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可见从那个时候起,能住上自己的房子就一直是中国老百姓的一个美梦。可是现在,也许只是70年的美梦……不过话说回来,不管是买房子,还算是租房子,都得有个地方住不是,这样一想,还是住自己花钱买的更踏实些,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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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食住行,是必需品!  衣服的使用期更短,为什么不租而要买呢?!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请楼主拿出官方文件出来,说明七十年到期后政府无偿收回土地和房屋。  而不是凭借自己的想象。
  不可能收回的。杞人忧天!  
  回复第8楼,@glensunshine1  不可能收回的。杞人忧天!   --------------------------  买不起房的总要找点自淫的借口!  
  到了70年会自动续租70年,其实和私有没啥区别。
  70年这个政策,是当时打擦边球的政策  现在看来,其实70年后,直接把房子推倒的可能性极小
  官方点的说法基本都是到时可以续的,约等于当地一年平均年收入左右,然后又是七十年,而且在七十年内一般早就拆迁。懒得多解释,其实我希望租房的多点,不然谁来租我二十几间房  
  实际还是政府说了算!
  物权法规定,私人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延期。
  物权法规定,私人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延期。到时只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
  这是新闻了!
  没人能知道,70年后,房子会怎么收回,因为建国还没有70年呢,而且,以现在的建设水平,房子能不能保证70年不倒都是两说吧
  早就说自动续期了,保障房廉租房不盖或者盖的少大伙也就是骂骂街,产权到期去收人家房子那可是作死的节奏,别忘了自由住房率是个大数。
  @真够可以啊 15楼
14:28:13  早就说自动续期了,保障房廉租房不盖或者盖的少大伙也就是骂骂街,产权到期去收人家房子那可是作死的节奏,别忘了自由住房率是个大数。  -----------------------------  最大的地主是商业银行 (你们不明白什么是按揭 贷款抵押) 地主头子疯狂印钞来保证其根本利益   兄台 曾记否 2003年 拉面2元 油条1元5根 房子4万市中心全款 当时货币总量不到20万亿  2007年3月货币供应量M2 为36万亿 1万亿   地球上最大的货币不是170多个国家 国际结算的美元 而是RMB (不信去baidu)  印钞兴邦!印钞振兴房价!印钞振兴食品价格!!
  房屋七十年到期后,自动续期。补交点儿土地出让金。  房屋如果寿命到期,濒临坍塌。无非两条路:1、拆迁
2、原业主集资重建。其实相对房屋价值来说,建筑成本只是小头儿而已。
  70年后人都已经挂了吧,没挂也差不多啦
  我倒觉得房子没到70年政府就会给推了,然后再建新的,到时候会有个什么补贴什么的!  
  怎么还有人有这个误解?房产是永久的,永远属于你的,70年使用权是指土地,到期前如果政府没有拆迁,则自动续,无论什么时候拆迁都会对你进行补偿
  @luwei20233 7楼
11:56:00  到了70年会自动续租70年,其实和私有没啥区别。  -----------------------------  当然,我主要不是针对你说的,是对这个贴子里所有蠢人说的:  所有的蠢人买房总是想千秋万代拥有,但你们没有想到(政府早就想到了),因为民房的设计寿命就是70年,到时,没人叫你走,你也得搬迁逃离,因为房屋已经是危房,楼板里直径6毫米的钢筋经过70年都烂掉了,几百公斤重的楼板随时随地会掉下来压死你全家人。当你们逃光了,政府贴一张告示,就依法用推土机把危房推掉了,既收回土地又收回房屋,还没有任何阻力。
  @luwei20233
11:56:00  到了70年会自动续租70年,其实和私有没啥区别。  -----------------------------  @租界商团 21楼
03:10:11  当然,我主要不是针对你说的,是对这个贴子里所有蠢人说的:  所有的蠢人买房总是想千秋万代拥有,但你们没有想到(政府早就想到了),因为民房的设计寿命就是70年,到时,没人叫你走,你也得搬迁逃离,因为房屋已经是危房,楼板里直径6毫米的钢筋经过70年都烂掉了,几百公斤重的楼板随时随地会掉下来压死你全家人。当你们逃光了,政府贴一张告示,就依法用推土机把危房推掉了,既收回土地又收回房屋,还没有任......  -----------------------------  烂掉没问题 ,我也不住,但继续续租,要推倒那就赔吧,或者请一些人住进去,政府试试推吧。还有,为什么你认为房子设计寿命是70年呢?想当然吗?
  @luwei20233
11:56:00  到了70年会自动续租70年,其实和私有没啥区别。  -----------------------------  @租界商团 21楼
03:10:11  当然,我主要不是针对你说的,是对这个贴子里所有蠢人说的:  所有的蠢人买房总是想千秋万代拥有,但你们没有想到(政府早就想到了),因为民房的设计寿命就是70年,到时,没人叫你走,你也得搬迁逃离,因为房屋已经是危房,楼板里直径6毫米的钢筋经过70年都烂掉了,几百公斤重的楼板随时随地会掉下来压死你全家人。当你们逃光了,政府贴一张告示,就依法用推土机把危房推掉了,既收回土地又收回房屋,还没有任何阻力。......  -----------------------------  不住人,我放东西可以吧,放点杂物,货物之类的,总行吧。就算没人,没东西,没货物,政府也不能乱来啊,因为涉及到太多人利益了,真要拆肯定会赔的
  @chenchao162   每个月花了1200元大银,这个和租房子有啥区别啊!  ---------------------------  70年你都能用这个价租来房子?
    有房子  屹立  70年?
  回复第21楼,@租界商团  @luwei20233 7楼
11:56:00   到了70年会自动续租70年,其实和私有没啥区别。   -----------------------------   当然,我主要不是针对你说的,是对这个贴子里所有蠢人说的:   所有的蠢人买房总是想千秋万代拥有,但你们没有想到(政府早就想到了),因为民房的设计寿命就是70年,到时,没人叫你走,你也得搬迁逃离,因为房屋已经是危房,楼板里直径6毫米的钢筋经过70年都烂掉了,几百公斤重的楼板随时随地会掉下来压死你全家人。当你们逃光了,政府贴一张告示,就依法用推土机把危房推掉了,既收回土地又收回房屋,还没有任何阻力。   --------------------------  是不是有人把市委大院推平,土地就是他的,他就能当市长了?  
  哈哈 真不知道那些上百年的老建筑怎么还在的
现在的钢筋混凝土都比不上以前的老房子么
  @yourswy2011 27楼
14:16:43  哈哈 真不知道那些上百年的老建筑怎么还在的
现在的钢筋混凝土都比不上以前的老房子么  -----------------------------  钢筋经过70年氧化烂掉了,混凝土就是豆腐渣渣,楼房随时会坍塌。
  回复第21楼,
@租界商团  @luwei20233
11:56:00  到了70年会自动续租70年,其实和私有没啥区别。  -----------------------------  当然,我主要不是针对你说的,是对这个贴子里所有蠢人说的:  所有的蠢人买房总是想千秋万代拥有,但你们没有想到(政府早就想到了),因为民房的设计寿命就是70年,到时,没人叫你走,你也得搬迁逃离,因为房屋已经是危房,楼板里直径6毫米的钢筋经过70年都烂掉了,几百公斤重的楼板随时随地会掉下来压死你全家人。当你们逃光了,政府贴一张告示,就依法用推土机把危房推掉了,既收回土地又收回房屋,还没有任何阻力。  --------------------------  @皮葡萄皮 26楼
10:39:52  是不是有人把市委大院推平,土地就是他的,他就能当市长了?  -----------------------------  劣质脑瓜。  土地是党国的,你的70年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房屋70年寿命也已经到期成了危房,还有什么是你的?想耍无赖吗? 胆敢耍无赖,就地惩处。
  深圳的海砂房能挺到70年,你们是不是太乐观了????
  中国的安居思维,加上NB的户口问题,决定一个城市了房价  
  楼主是不是不知道70年是怎么回事啊,你听谁说房屋只有70年的使用权啊?那是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交部分钱就可以续约的。
  1949年的时候,你会想到今天的市场经济么,能想到??
  @chenchao162   不知道楼主是什么情况。一是你没有房也不打算买这事和你没关系,你就别瞎操心了;二是你没有房想买现在持币观望,那你是对政策理解不透,对将来发展的眼光太短,将来也没有任何人敢把你从你的房子里撵走,就是塌了也不会无家可归(不敢太说太多怕被和谐了);三是你没房子也没能力买那你就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chenchao162 10楼
14:50:25  实际还是政府说了算!  -----------------------------  是政府说了算,但你怎么知道70年后是谁当总书记或是谁当总统?所以考虑的太多=浪费人生。
  回复第21楼,
@租界商团  @luwei20233
11:56:00  到了70年会自动续租70年,其实和私有没啥区别。  -----------------------------  当然,我主要不是针对你说的,是对这个贴子里所有蠢人说的:  所有的蠢人买房总是想千秋万代拥有,但你们没有想到(政府早就想到了),因为民房的设计寿命就是70年,到时,没人叫你走,你也得搬迁逃离,因为房屋已经是危房,楼板里直径6毫米的钢筋经过70年都烂掉了,几百公斤重的楼板随时随地会掉下来压死你全家人。当你们逃光了,政府贴一张告示,就依法用推土机把危房推掉了,既收回土地又收回房屋,还没有任何阻力。  --------------------------  @皮葡萄皮
10:39:52  是不是有人把市委大院推平,土地就是他的,他就能当市长了?  -----------------------------  @租界商团 29楼
14:59:41  劣质脑瓜。  土地是党国的,你的70年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房屋70年寿命也已经到期成了危房,还有什么是你的?想耍无赖吗? 胆敢耍无赖,就地惩处。  -----------------------------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请问你依什么法来推房子?
  70年后 ,理论上可以续交土地出入境 继续住,但问题是70年后的房子你还敢住吗? 所以,不需要拆迁的人来催你,你自己就乖乖搬走啦。到时候 你的房子倒了,而土地到期了,等于是啥都没啦
  回复第21楼,
@租界商团  @luwei20233
11:56:00  到了70年会自动续租70年,其实和私有没啥区别。  -----------------------------  当然,我主要不是针对你说的,是对这个贴子里所有蠢人说的:  所有的蠢人买房总是想千秋万代拥有,但你们没有想到(政府早就想到了),因为民房的设计寿命就是70年,到时,没人叫你走,你也得搬迁逃离,因为房屋已经是危房,楼板里直径6毫米的钢筋经过70年都烂掉了,几百公斤重的楼板随时随地会掉下来压死你全家人。当你们逃光了,政府贴一张告示,就依法用推土机把危房推掉了,既收回土地又收回房屋,还没有任何阻力。  --------------------------  @皮葡萄皮
10:39:52  是不是有人把市委大院推平,土地就是他的,他就能当市长了?  -----------------------------  @租界商团
14:59:41  劣质脑瓜。  土地是党国的,你的70年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房屋70年寿命也已经到期成了危房,还有什么是你的?想耍无赖吗? 胆敢耍无赖,就地惩处。  -----------------------------  @皮葡萄皮 37楼
14:36:34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请问你依什么法来推房子?  -----------------------------  你太单纯了,到时候政府跟你说,您若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话的确有继续使用的权利,好吧,请将每年200万的出入金按时打入政府的账户。。。。。
  回复第21楼,
@租界商团  @luwei20233
11:56:00  到了70年会自动续租70年,其实和私有没啥区别。  -----------------------------  当然,我主要不是针对你说的,是对这个贴子里所有蠢人说的:  所有的蠢人买房总是想千秋万代拥有,但你们没有想到(政府早就想到了),因为民房的设计寿命就是70年,到时,没人叫你走,你也得搬迁逃离,因为房屋已经是危房,楼板里直径6毫米的钢筋经过70年都烂掉了,几百公斤重的楼板随时随地会掉下来压死你全家人。当你们逃光了,政府贴一张告示,就依法用推土机把危房推掉了,既收回土地又收回房屋,还没有任何阻力。  --------------------------  @皮葡萄皮
10:39:52  是不是有人把市委大院推平,土地就是他的,他就能当市长了?  -----------------------------  @租界商团
14:59:41  劣质脑瓜。  土地是党国的,你的70年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房屋70年寿命也已经到期成了危房,还有什么是你的?想耍无赖吗? 胆敢耍无赖,就地惩处。  -----------------------------  @皮葡萄皮
14:36:34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请问你依什么法来推房子?  -----------------------------  @擅长爆仓 39楼
15:44:07  你太单纯了,到时候政府跟你说,您若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话的确有继续使用的权利,好吧,请将每年200万的出入金按时打入政府的账户。。。。。  -----------------------------  法律没有规定自动续期必须有前提呀,你从哪儿看出来要交钱?有法律依据吗?
  《物权法》的确说了期满后自动续期,但并没有说这个续期是无偿的还是有偿的,留了这个口子在这里,反正到时解释权都在社团那里,屁民能放个屁出来?  同时,《物权法》还规定了几种情况下,ZF可以收回土地,这个解释权也在它手里,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嘛,屁民又没屁话说了。  所以,别把《物权法》当回事。
  一、8套住房在3次拆迁后只剩下1套,住房用地最终归还给政俯,说明城市住房无法世代相传   .  近几年买入的新房,因为人少房多越来越严重,因为是高楼大厦,拆20盖20以下,所以房龄35年拆迁时就近补偿难以超过50%。  于是,8套住房 × 50%   = 第一次拆迁后剩下4套 × 50%   = 第二次拆迁后剩下2套 × 50%   = 第三次拆迁后剩下1套。  .  剩下1套 / 原来8套 - 1 = 住房面积和土地面积都缩水87%。说明城市住房、住房用地都像汽车一样是日益贬值的消费品,无法世代相传。  .  拆迁使得房东的住房价值不断减少,而政俯从中获得利益,所以,拆迁在本质上是收取“拆迁税”,再加上印钞机对房子的铸币税远高于西方国家,再加上名目繁多的种种税费,即使是不再开征房产税,也相当于已经普遍开征2个房产税了。  .  任志强说:“美国的国土面积3.1%作为城市建筑用地,美国国土面积本来就没我们大,它的人口比我们小四倍,它三亿人口,我们13亿人口。他用的地比我们多了好几倍,美国一个人人均使用城市建设用地相当于中国的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的一百倍。”  .  你任志强看不到,人家不但占用100倍的土地,而且拥有永久的所有权。我们却是在讲“愚公移山的故事”。土地使用权拍卖和拆迁的“顶层制度设计”真的是神机妙算,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做得天衣无缝,结果是“我的是我的,你的最终也是我的”。“愚公”(政俯)通过“移山不止”(拆迁)的方法,到第N次,“智叟”(房东)的土地基本上都是“愚公”(政俯)的。说明房东在土地上亏钱越来越多,说明土地只是租用的,只是周期长达几十年而已。租地就像租房,土地增值归根到底于己无关。
  .  二、买入1套新房,到拆迁变成0.5套新房,表明住房价值呈现不断贬值的“↘状态”
(●●)  .  假设35年后100平米的新房的总卖价是100万元。房龄35年的时候,陈大要将100平米的老房子卖给王二,马上就要拆迁。因为100平米的老房子只能就近补偿到50平米的新房,即总卖价为50万元。  .  这种情况说明,100平米的住房按照房龄呈现100万元 ……75万元 …… 50万元 …… 不断贬值的“↘状态”。说明城市住房就像一台电冰箱,是日益贬值的消费品,不具有长期投资价值。
  @仰望星空空喜欢 41楼
21:18:27  《物权法》的确说了期满后自动续期,但并没有说这个续期是无偿的还是有偿的,留了这个口子在这里,反正到时解释权都在社团那里,屁民能放个屁出来?  同时,《物权法》还规定了几种情况下,ZF可以收回土地,这个解释权也在它手里,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嘛,屁民又没屁话说了。  所以,别把《物权法》当回事。  -----------------------------  当然,我讲这些都是假设70年后,用了海沙和竹片的房子还能像驴坚强一样屹立不倒,哈哈。
  @仰望星空空喜欢
21:18:27  《物权法》的确说了期满后自动续期,但并没有说这个续期是无偿的还是有偿的,留了这个口子在这里,反正到时解释权都在社团那里,屁民能放个屁出来?  同时,《物权法》还规定了几种情况下,ZF可以收回土地,这个解释权也在它手里,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嘛,屁民又没屁话说了。  所以,别把《物权法》当回事。  -----------------------------  @仰望星空空喜欢 43楼
21:22:35  当然,我讲这些都是假设70年后,用了海沙和竹片的房子还能像驴坚强一样屹立不倒,哈哈。  -----------------------------  这不是留口子,恰恰是没留口子啊,行政许可法对此有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增加许可事项。
  @仰望星空空喜欢
21:18:27  《物权法》的确说了期满后自动续期,但并没有说这个续期是无偿的还是有偿的,留了这个口子在这里,反正到时解释权都在社团那里,屁民能放个屁出来?  同时,《物权法》还规定了几种情况下,ZF可以收回土地,这个解释权也在它手里,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嘛,屁民又没屁话说了。  所以,别把《物权法》当回事。  -----------------------------  @仰望星空空喜欢
21:22:35  当然,我讲这些都是假设70年后,用了海沙和竹片的房子还能像驴坚强一样屹立不倒,哈哈。  -----------------------------  @皮葡萄皮 44楼
22:02:04  这不是留口子,恰恰是没留口子啊,行政许可法对此有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增加许可事项。  -----------------------------  呵呵,别一相情愿了,这个物权法颁布出来没多久,就有人为这个事情专门咨询过有关法律部门,结果没问出个所以然,都是含糊其辞,根本没给个不会再收土地出让金的肯定答复。
  我担心现在高层质量住得了30年不?估计那时候自己都不敢住了  
  @仰望星空空喜欢
21:18:27  《物权法》的确说了期满后自动续期,但并没有说这个续期是无偿的还是有偿的,留了这个口子在这里,反正到时解释权都在社团那里,屁民能放个屁出来?  同时,《物权法》还规定了几种情况下,ZF可以收回土地,这个解释权也在它手里,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嘛,屁民又没屁话说了。  所以,别把《物权法》当回事。  -----------------------------  @仰望星空空喜欢
21:22:35  当然,我讲这些都是假设70年后,用了海沙和竹片的房子还能像驴坚强一样屹立不倒,哈哈。  -----------------------------  @皮葡萄皮
22:02:04  这不是留口子,恰恰是没留口子啊,行政许可法对此有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增加许可事项。  -----------------------------  @仰望星空空喜欢 45楼
23:39:58  呵呵,别一相情愿了,这个物权法颁布出来没多久,就有人为这个事情专门咨询过有关法律部门,结果没问出个所以然,都是含糊其辞,根本没给个不会再收土地出让金的肯定答复。  -----------------------------  现行法例,政府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别忘记,我国是土地国有,地皮上的高层建筑物都是集体土地产权证,政府一句话说改变土地用途就可以让你滚蛋。
  @luwei20233 7楼
11:56:00  到了70年会自动续租70年,其实和私有没啥区别。  -----------------------------  正解。。。。我就是法学专业毕业的。。。。我国物权法有明确规定,除了不可抗拒之力外(包括涉及公共利益、战#争、自然灾害等),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租。。。。  还有,我国建设速度非常快,很少有房屋能70年不拆的。。。。。。  楼主,一句话,你就是个法盲加文盲。。。。。。
  @仰望星空空喜欢
21:18:27  《物权法》的确说了期满后自动续期,但并没有说这个续期是无偿的还是有偿的,留了这个口子在这里,反正到时解释权都在社团那里,屁民能放个屁出来?  同时,《物权法》还规定了几种情况下,ZF可以收回土地,这个解释权也在它手里,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嘛,屁民又没屁话说了。  所以,别把《物权法》当回事。  -----------------------------  @仰望星空空喜欢
21:22:35  当然,我讲这些都是假设70年后,用了海沙和竹片的房子还能像驴坚强一样屹立不倒,哈哈。  -----------------------------  @皮葡萄皮
22:02:04  这不是留口子,恰恰是没留口子啊,行政许可法对此有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增加许可事项。  -----------------------------  @仰望星空空喜欢
23:39:58  呵呵,别一相情愿了,这个物权法颁布出来没多久,就有人为这个事情专门咨询过有关法律部门,结果没问出个所以然,都是含糊其辞,根本没给个不会再收土地出让金的肯定答复。  -----------------------------  @gznathan 47楼
00:03:54  现行法例,政府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别忘记,我国是土地国有,地皮上的高层建筑物都是集体土地产权证,政府一句话说改变土地用途就可以让你滚蛋。  -----------------------------  呵呵。。。物权法刚出来没多久?
呵呵,你才念过几天的法律,敢说这样的话?  房屋拆迁本身就是涉及公共利益。 特别是在城市里面,尤其是大城市,基本不可能出现拆了不给补偿的。
当然,偏远的农村可能会出现征地补偿不公平的现象。但在大城市绝不可能,这也是为什么在大城市买房很保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都是群得了红眼脑残病,战斗力只有5的渣渣,不知道如果去努力过日子,就一天到晚盼望着大家一起死。
  @sxlf225588sxlf 42楼
21:21:52  一、8套住房在3次拆迁后只剩下1套,住房用地最终归还给政俯,说明城市住房无法世代相传  .  近几年买入的新房,因为人少房多越来越严重,因为是高楼大厦,拆20盖20以下,所以房龄35年拆迁时就近补偿难以超过50%。  于是,8套住房 × 50%  = 第一次拆迁后剩下4套 × 50%  = 第二次拆迁后剩下2套 × 50%  = 第三次拆迁后剩下1套。  .  剩下1套 / 原来8套 - 1 = 住房面积和土地面积都缩水87%。说明......  -----------------------------  笑死我了。。。又来一个比任志强还懂房地产的,而且不仅精通中国市场,连国外市场也敢吹。 我只是很想问一句,任志强是谁?
你又是谁?
不过是一个连真名都不敢说,只敢在网上放嘴炮的而已。
  @仰望星空空喜欢
21:18:27  《物权法》的确说了期满后自动续期,但并没有说这个续期是无偿的还是有偿的,留了这个口子在这里,反正到时解释权都在社团那里,屁民能放个屁出来?  同时,《物权法》还规定了几种情况下,ZF可以收回土地,这个解释权也在它手里,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嘛,屁民又没屁话说了。  所以,别把《物权法》当回事。  -----------------------------  @仰望星空空喜欢
21:22:35  当然,我讲这些都是假设70年后,用了海沙和竹片的房子还能像驴坚强一样屹立不倒,哈哈。  -----------------------------  @皮葡萄皮
22:02:04  这不是留口子,恰恰是没留口子啊,行政许可法对此有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增加许可事项。  -----------------------------  @仰望星空空喜欢
23:39:58  呵呵,别一相情愿了,这个物权法颁布出来没多久,就有人为这个事情专门咨询过有关法律部门,结果没问出个所以然,都是含糊其辞,根本没给个不会再收土地出让金的肯定答复。  -----------------------------  @gznathan
00:03:54  现行法例,政府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别忘记,我国是土地国有,地皮上的高层建筑物都是集体土地产权证,政府一句话说改变土地用途就可以让你滚蛋。  -----------------------------  @小麒麒嘿咻 49楼
00:56:32  呵呵。。。物权法刚出来没多久?
呵呵,你才念过几天的法律,敢说这样的话?  房屋拆迁本身就是涉及公共利益。 特别是在城市里面,尤其是大城市,基本不可能出现拆了不给补偿的。
当然,偏远的农村可能会出现征地补偿不公平的现象。但在大城市绝不可能,这也是为什么在大城市买房很保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都是群得了红眼脑残病,战斗力只有5的渣渣,不知道如果去努力过日子,就一天到晚盼望着大家一起死。  -----------------------------  一看就一小房托充大头,装神马念法律的,从GANG眼里念进去的吧?呵呵。
  回复第21楼,
@租界商团  @luwei20233
11:56:00  到了70年会自动续租70年,其实和私有没啥区别。  -----------------------------  当然,我主要不是针对你说的,是对这个贴子里所有蠢人说的:  所有的蠢人买房总是想千秋万代拥有,但你们没有想到(政府早就想到了),因为民房的设计寿命就是70年,到时,没人叫你走,你也得搬迁逃离,因为房屋已经是危房,楼板里直径6毫米的钢筋经过70年都烂掉了,几百公斤重的楼板随时随地会掉下来压死你全家人。当你们逃光了,政府贴一张告示,就依法用推土机把危房推掉了,既收回土地又收回房屋,还没有任何阻力。  --------------------------  @皮葡萄皮
10:39:52  是不是有人把市委大院推平,土地就是他的,他就能当市长了?  -----------------------------  @租界商团
14:59:41  劣质脑瓜。  土地是党国的,你的70年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房屋70年寿命也已经到期成了危房,还有什么是你的?想耍无赖吗? 胆敢耍无赖,就地惩处。  -----------------------------  @皮葡萄皮
14:36:34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请问你依什么法来推房子?  -----------------------------  @擅长爆仓
15:44:07  你太单纯了,到时候政府跟你说,您若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话的确有继续使用的权利,好吧,请将每年200万的出入金按时打入政府的账户。。。。。  -----------------------------  @皮葡萄皮 40楼
21:09:36  法律没有规定自动续期必须有前提呀,你从哪儿看出来要交钱?有法律依据吗?  -----------------------------  这还要什么依据,土地到期了,想使用就要继续交钱,这不是顺理成章的吗? 难不成你还真以为 我们的地方政府 会让咱们免费永久使用? 你觉得这可能吗?
  红眼脑残真不少。  土地到期就无偿收回,把原房主赶到大街上。这种说法显然是在故意造谣。  文件法律之类的不多说,这种事情牵涉面有多大知道吗?涉及大多数城市居民,总人数数以亿计。而不是一小撮钉子户。  面对如此庞大的群体,红眼脑残们以为当权者会和他们一样的弱智脑残,把统治地位都不当回事儿。
  回复第21楼,
@租界商团  @luwei20233
11:56:00  到了70年会自动续租70年,其实和私有没啥区别。  -----------------------------  当然,我主要不是针对你说的,是对这个贴子里所有蠢人说的:  所有的蠢人买房总是想千秋万代拥有,但你们没有想到(政府早就想到了),因为民房的设计寿命就是70年,到时,没人叫你走,你也得搬迁逃离,因为房屋已经是危房,楼板里直径6毫米的钢筋经过70年都烂掉了,几百公斤重的楼板随时随地会掉下来压死你全家人。当你们逃光了,政府贴一张告示,就依法用推土机把危房推掉了,既收回土地又收回房屋,还没有任何阻力。  --------------------------  @皮葡萄皮
10:39:52  是不是有人把市委大院推平,土地就是他的,他就能当市长了?  -----------------------------  @租界商团
14:59:41  劣质脑瓜。  土地是党国的,你的70年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房屋70年寿命也已经到期成了危房,还有什么是你的?想耍无赖吗? 胆敢耍无赖,就地惩处。  -----------------------------  @皮葡萄皮
14:36:34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请问你依什么法来推房子?  -----------------------------  @擅长爆仓
15:44:07  你太单纯了,到时候政府跟你说,您若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话的确有继续使用的权利,好吧,请将每年200万的出入金按时打入政府的账户。。。。。  -----------------------------  @皮葡萄皮
21:09:36  法律没有规定自动续期必须有前提呀,你从哪儿看出来要交钱?有法律依据吗?  -----------------------------  @擅长爆仓 52楼
14:52:15  这还要什么依据,土地到期了,想使用就要继续交钱,这不是顺理成章的吗? 难不成你还真以为 我们的地方政府 会让咱们免费永久使用? 你觉得这可能吗?  -----------------------------  第一,70年太久,你能不能活到70年都不一定。  第二,以后政府怎么做,还真不好说,政府也不是傻的,一小部分人的利益他敢吃,这么多人,估计他不至于这么傻。  第三,你衣服也还只能穿两年呢,难道买衣服跟租衣服一样吗?租的房子跟住自己的不一样吧,你自己的房子爱怎么装修都行,租的,连买个家具都不想买,因为要搬家,太麻烦了。
  其他的我不说,就讲现在城市的商品房的寿命:个人认为最多是40年,大家想想为什么银行对于超过20年的商品房不做房货款,就明白了。香港50年的楼已经列为危楼,中国?打个八折吧。农村的房不同旧了自己删再建,这就是单家独户的好处。住商品房装修都麻烦,至于70年后的商品房怎样 ?我不懂
  @hong693 53楼
16:06:07  红眼脑残真不少。  土地到期就无偿收回,把原房主赶到大街上。这种说法显然是在故意造谣。  文件法律之类的不多说,这种事情牵涉面有多大知道吗?涉及大多数城市居民,总人数数以亿计。而不是一小撮钉子户。  面对如此庞大的群体,红眼脑残们以为当权者会和他们一样的弱智脑残,把统治地位都不当回事儿。  -----------------------------  你总是把自己的命运很无赖的寄托在他人身上,可见你愚蠢的程度。
70年后楼板一层层的坍塌,你住里面?  前车之鉴:党国1949年成立时,宪法明确公示实行土地私有制,当政权稳固后,突然变卦宣布土地公有,农民全部变成农奴,早晨村口敲钟出工,晚上村口敲钟才能回家,4亿长着猪脑的农民谁敢反抗了?右派想为农民出头讲话,被彻底打灭。统治地位也没见动摇。
  谁敢撵我走? 不信看看
楼主你太天真啦  
  放心吧。70年不到就有人想拆你了
拿了赔偿金我才走人  
  有能力还是买房吧。租的和自己的感觉会不一样的,我虽然对房价不乐观,但真的不赞成有的空军为了赌气,连自住房都不弄一套。
  按照我国《物权法》规定:70年后到期之前提前一年申请续期,相关操作细节未涉及。楼主,这个问题留给你的后人去解决吧。
  @仰望星空空喜欢
21:18:27  《物权法》的确说了期满后自动续期,但并没有说这个续期是无偿的还是有偿的,留了这个口子在这里,反正到时解释权都在社团那里,屁民能放个屁出来?  同时,《物权法》还规定了几种情况下,ZF可以收回土地,这个解释权也在它手里,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嘛,屁民又没屁话说了。  所以,别把《物权法》当回事。  -----------------------------  @仰望星空空喜欢
21:22:35  当然,我讲这些都是假设70年后,用了海沙和竹片的房子还能像驴坚强一样屹立不倒,哈哈。  -----------------------------  @皮葡萄皮
22:02:04  这不是留口子,恰恰是没留口子啊,行政许可法对此有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增加许可事项。  -----------------------------  @仰望星空空喜欢
23:39:58  呵呵,别一相情愿了,这个物权法颁布出来没多久,就有人为这个事情专门咨询过有关法律部门,结果没问出个所以然,都是含糊其辞,根本没给个不会再收土地出让金的肯定答复。  -----------------------------  @gznathan
00:03:54  现行法例,政府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别忘记,我国是土地国有,地皮上的高层建筑物都是集体土地产权证,政府一句话说改变土地用途就可以让你滚蛋。  -----------------------------  @小麒麒嘿咻
00:56:32  呵呵。。。物权法刚出来没多久?
呵呵,你才念过几天的法律,敢说这样的话?  房屋拆迁本身就是涉及公共利益。 特别是在城市里面,尤其是大城市,基本不可能出现拆了不给补偿的。
当然,偏远的农村可能会出现征地补偿不公平的现象。但在大城市绝不可能,这也是为什么在大城市买房很保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都是群得了红眼脑残病,战斗力只有5的渣渣,不知道如果去努力过日子,就一天到晚盼望着大家一起死。  -----------------------------  @仰望星空空喜欢 51楼
13:13:23  一看就一小房托充大头,装神马念法律的,从GANG眼里念进去的吧?呵呵。  -----------------------------  装你妹啊,呵呵你妹的。。。。那咱们打个赌。本尊如果是法学专业人士,你就去吃大便!
你敢去吗!
只要不顺你心得人都是装B对吗?!
那你怎么活在一个全世界都装B的世界上的呀。
  回复第8楼(作者:@再穿个马甲2009 于
12:04)  70年这个政策,是当时打擦边球的政策  现在看来,其实70年后,直接把房子推倒的可能性极小  ==========  推倒了不逼人造反么?有可能一点一点的各种明目的收费。一点一点来。  
  不知道这房子几年后倒呢  
  回复第42楼(作者:@sxlf225588sxlf 于
21:21)  一、8套住房在3次拆迁后只剩下1套,住房用地最终归还给政俯,说明城市住房无法世代相传   .  ……  ==========  高  
  不用70年,40年后,高楼就要大修,没看美国英国的水管工收入那么高吗?到时中国也这样,修理大厦可是高收入啊。比大学教授高十倍。  
  @caijie-23 13:07:22  官方点的说法基本都是到时可以续的,约等于当地一年平均年收入左右,然后又是七十年,而且在七十年内一般早就拆迁。懒得多解释,其实我希望租房的多点,不然谁来租我二十几间房  —————————————————你家你那个地段不行啊,大哥呀,开个农家乐还成,不过话说回来你那20多间瓦房弄个旅馆也够砢碜的,装修也太差劲了,墙面用的是28k镶金版立邦漆吗?那尼!家具居然不是桐木的!?地板不是汉白玉!?太低端了吧。  
  @仰望星空空喜欢
21:18:27  《物权法》的确说了期满后自动续期,但并没有说这个续期是无偿的还是有偿的,留了这个口子在这里,反正到时解释权都在社团那里,屁民能放个屁出来?  同时,《物权法》还规定了几种情况下,ZF可以收回土地,这个解释权也在它手里,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嘛,屁民又没屁话说了。  所以,别把《物权法》当回事。  -----------------------------  @仰望星空空喜欢
21:22:35  当然,我讲这些都是假设70年后,用了海沙和竹片的房子还能像驴坚强一样屹立不倒,哈哈。  -----------------------------  @皮葡萄皮
22:02:04  这不是留口子,恰恰是没留口子啊,行政许可法对此有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增加许可事项。  -----------------------------  @仰望星空空喜欢
23:39:58  呵呵,别一相情愿了,这个物权法颁布出来没多久,就有人为这个事情专门咨询过有关法律部门,结果没问出个所以然,都是含糊其辞,根本没给个不会再收土地出让金的肯定答复。  -----------------------------  @gznathan
00:03:54  现行法例,政府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别忘记,我国是土地国有,地皮上的高层建筑物都是集体土地产权证,政府一句话说改变土地用途就可以让你滚蛋。  -----------------------------  @小麒麒嘿咻
00:56:32  呵呵。。。物权法刚出来没多久?
呵呵,你才念过几天的法律,敢说这样的话?  房屋拆迁本身就是涉及公共利益。 特别是在城市里面,尤其是大城市,基本不可能出现拆了不给补偿的。
当然,偏远的农村可能会出现征地补偿不公平的现象。但在大城市绝不可能,这也是为什么在大城市买房很保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都是群得了红眼脑残病,战斗力只有5的渣渣,不知道如果去努力过日子,就一天到晚盼望着大家一起死。  -----------------------------  @仰望星空空喜欢
13:13:23  一看就一小房托充大头,装神马念法律的,从GANG眼里念进去的吧?呵呵。  -----------------------------  @小麒麒嘿咻 61楼
02:11:52  装你妹啊,呵呵你妹的。。。。那咱们打个赌。本尊如果是法学专业人士,你就去吃大便!
你敢去吗!
只要不顺你心得人都是装B对吗?!
那你怎么活在一个全世界都装B的世界上的呀。
垃圾!  -----------------------------  我觉得好笑的是,你居然在讲法律,“你梦想用法律做挡箭牌?”  政府当然不会把全部住宅地都改成商用地、绿化地甚至工业地,但现行法例的确是有这个权力!  1990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第4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199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不明白你学的是什么法律。。。请自己回去后,把所有课本抄十遍。
  再来一条法规:  2007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8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  由于我们的房产证上,建筑物只有70年法定使用寿命,政府的赔偿也只针对建筑物,理论上,政府可以使用寿命为理由,不给予续期,并可发出限期拆除的通告,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上,住宅拥有人不但没有赔偿,还要承担拆除时所需的高昂费用。  另外,由于高层类建筑所持的是集体地产证,要与政府谈判续约则必须要有业主委员会,而就目前情况看,业委会实际由居委会代办,到时根本就没能力与政府谈判。  当然,这只是目前的情况,日后的事儿也能说,就看谁来当皇帝了。
  @租界商团
03:10:00  @luwei20233 7楼
11:56:00   到了70年会自动续租70年,其实和私有没啥区别。   -----------------------------   当然,我主要不是针对你说的,是对这个贴子里所有蠢人说的:   所有的蠢人买房总是想千秋万代拥有,但你们没有想到(政府早就想到了),因为民房的设计寿命就是70年,到时,没人叫你走,你也得搬迁逃离,因为房屋已经是危房,楼板里直径6毫米的钢筋经过70年都烂掉了,几百公斤重的楼板随时随地会掉下来压死你全家人。当你们逃光了,政府贴一张告示,就依法用推土机把危房推掉了,既收回土地又收回房屋,还没有任何阻力。   ——————————————还是做间平房,建个院子舒服。  
  @hong693
16:06:07  红眼脑残真不少。  土地到期就无偿收回,把原房主赶到大街上。这种说法显然是在故意造谣。  文件法律之类的不多说,这种事情牵涉面有多大知道吗?涉及大多数城市居民,总人数数以亿计。而不是一小撮钉子户。  面对如此庞大的群体,红眼脑残们以为当权者会和他们一样的弱智脑残,把统治地位都不当回事儿。  -----------------------------  @租界商团 56楼
18:58:13  你总是把自己的命运很无赖的寄托在他人身上,可见你愚蠢的程度。
70年后楼板一层层的坍塌,你住里面?  前车之鉴:党国1949年成立时,宪法明确公示实行土地私有制,当政权稳固后,突然变卦宣布土地公有,农民全部变成农奴,早晨村口敲钟出工,晚上村口敲钟才能回家,4亿长着猪脑的农民谁敢反抗了?右派想为农民出头讲话,被彻底打灭。统治地位也没见动摇。  -----------------------------  那是毛时代,搞清楚。  现在别说无偿赶居民上大街,就是拆迁给少了都不干。小产权违法吧,北京通州大批,有名的太玉园,八千户,多少年了,咋没给拆了?  更别说牵涉到以亿计的城市居民的合法身家利益。  红眼病该治就得治,总幻想期盼着比自己过得好的人倒霉。
  粘贴  70年到期会怎样?原本很简单的问题,但好像没人确切回答过,就连订这期限的人也是邓小平的口气,70年后的事情,让后人去解决吧!  但是我完全来回答你  首先,如果不征房产税的话,根本用不了70年,就得乱!为什么呢?听你口气,你说我们的房子只有70年使用权,你也认为这等于是租房子,而欧美国家才是终身产权的私人房地产,对吧?  如果你这么想就错了!  先讲我们的70年,我问你,人一生有几个70年?无非一个,这70年限就是依据中国平均寿命大体定的,孔老二曰:人生70古来稀。70年在此前中国社会就是一个人的生命周期,所以订了70年产权期。就等于让房子产权年限随产权人一生!你一生占有房产且拥有自由买卖的权利,再没有年度性房产税的条件下,这就是最接近私有化属性的私有化!房子私有化的本质是其附带土地的私有化,正是这种实质的土地私有化,导致实质的土地兼并。贪奸之徒一人独占数十数百房屋即是写照,因此导致房地价格暴涨成巨大泡沫!内有投机恶性需求作祟,外有银行资本鼎力支撑。以致贫弱之国,房价冠居全球!多么可怕?  反观欧美国家,没有年限,谓之私有,但务须注意的是,人家有房产税!什么叫房产税?房产税不是财政税,现在没征,将来征我认为也应有房管部门征,因为这是房产持有环节税,这个税的优点在于,你不可能会购买一大批房子,闲置收藏而给政府纳税!所以就不会有人拿这东西投机炒作!欧美国家正是基于此税之约束才很大程度遏制住房产投机之行径,其实房产税是什么?不过是地租罢了!欧美国家实际是对私人房地资源收租的!换句话说,欧美国家是真正土地公有制国家,政府每年征税,无论你作何营生,这就断不会出现一人百房的奇景!  哈哈,欧美土地公有,我们国家土地私化,难以置信吗?事实就是如此。  土地公私之别可不是个名义问题,而是实实在在的利益问题,  一个是一辈子不承担费用,一个是每年纳税。你说哪个才真正与私人有利?  总言之,有无房税乃土地公私之别也!  我讲要国家征房税,正是为破房地资源私有化之势,以成欧美之公有化矣!  试想,房产纳税,70年产权年限还有意义吗?70年后你想扔房逃税政府都不乐意呢!  莫说70年,一旦开征房产税,你当那些手握巨量房源之徒还坐的住吗?  
  回复第29楼(作者:@租界商团 于
14:59)  回复第21楼,
@租界商团  @luwei20233
……  ==========  大部分房子在30年到50年的时候就拆迁了,什么房子要塌了还没拆迁?不科学啊  
  回复第66楼(作者:@只愿讨好女儿 于
09:33)  @caijie-23 13:07:22  官方点的说法基本都是到时可以……  ==========  你得了妄想症?请不要停止吃药,我是魔都,地段两万多一平,虽然不算很贵但也不算很便宜  
  回复第66楼(作者:@只愿讨好女儿 于
09:33)  @caijie-23 13:07:22  官方点的说法基本都是到时可以……  ==========  说我这地段不行,那你是哪里的?  
  回复第66楼(作者:@只愿讨好女儿 于
09:33)  @caijie-23 13:07:22  官方点的说法基本都是到时可以……  ==========  原来是漂在青岛,租的小套,搬家n次?好意思笑我大魔都的房子地段差,你还是继续搬家继续租房吧,买房不适合你,反正你也没钱买你的汉白玉和桐木来装修  
  回复第10楼(作者:@chenchao162 于
14:50)  实际还是政府说了算!  ==========  傻空没买过房吧?看过物权法没有?70年以后自动延续,所谓70年以后国家收回本来就是傻空逗傻空玩的。  
  @租界商团
14:54:00  @yourswy2011 27楼
14:16:43   哈哈 真不知道那些上百年的老建筑怎么还在的 现在的钢筋混凝土都比不上以前的老房子么   -----------------------------   钢筋经过70年氧化烂掉了,混凝土就是豆腐渣渣,楼房随时会坍塌。   -------------------------  请去北京酒仙桥参观,五十年代的房子,那时缺钢,屋顶的筋是竹子和木头,砖都是空心的,房子依然住人。危房而已  
  @租界商团
14:54:00  @yourswy2011 27楼
14:16:43   哈哈 真不知道那些上百年的老建筑怎么还在的 现在的钢筋混凝土都比不上以前的老房子么   -----------------------------   钢筋经过70年氧化烂掉了,混凝土就是豆腐渣渣,楼房随时会坍塌。   -------------------------  请去北京酒仙桥参观,五十年代的房子,那时缺钢,屋顶的筋是竹子和木头,砖都是空心的,房子依然住人。危房而已  
  @luwei20233
11:56:00  到了70年会自动续租70年,其实和私有没啥区别。  -----------------------------  @租界商团
03:10:11  当然,我主要不是针对你说的,是对这个贴子里所有蠢人说的:  所有的蠢人买房总是想千秋万代拥有,但你们没有想到(政府早就想到了),因为民房的设计寿命就是70年,到时,没人叫你走,你也得搬迁逃离,因为房屋已经是危房,楼板里直径6毫米的钢筋经过70年都烂掉了,几百公斤重的楼板随时随地会掉下来压死你全家人。当你们逃光了,政府贴一张告示,就依法用推土机把危房推掉了,既收回土地又收回房屋,还没有任何阻力。......  -----------------------------  @lin007a 23楼
09:57:13  不住人,我放东西可以吧,放点杂物,货物之类的,总行吧。就算没人,没东西,没货物,政府也不能乱来啊,因为涉及到太多人利益了,真要拆肯定会赔的  -----------------------------  大白菜5分钱涨到5毛钱的时候
都觉得很疯狂
现在大城市1.5元(超市) 还不是照样吃??!!  最大的地主是商业银行 (你们不明白什么是按揭 贷款抵押) 地主头子疯狂印钞来保证其根本利益   兄台 曾记否 2003年 拉面2元 油条1元5根 房子4万市中心全款 当时货币总量不到20万亿  2007年3月货币供应量M2 为36万亿 1万亿   地球上最大的货币不是170多个国家 国际结算的美元 而是RMB (不信去baidu)
    不知道中国只有地奴和房奴,结果是以“地主价”买房以“地奴价”卖房  .  .  一、不存在70年后自动免费续期的问题  .  1、土地使用权是以每35年“中途添加35年”的形式给予续期,所以不存在70年后土地使用权续期的问题  .  目前买入的新房,到拆迁时,新的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权不得不写70年。商品房是按照50年使用年限来设计的 + 为拆迁留下20年的时间 = 任何新房的产权证统一写70年。这是明规则,这是约定俗成。表面上是政俯给你20年的“面包”,其实是房产税的套牢期,以防今后房主放弃老房子让政俯来处理建筑垃圾。  .  你房东不愿意写35年的土地使用权。房龄35年拆迁,老房子剩下35年(50%)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拆迁补偿到的新房如实写35年,从价值上看,拆迁10套补偿到5套,实际上就变成2.5套,你愿意吗?土地使用权如实写35年,到下一次拆迁,你的土地使用权归零,存在土地被收回的风险,你愿意吗?  .  地方政俯不愿意写35年的土地使用权。房龄35年拆迁,有35年(50%)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地方政俯手里,他们会将它作为交换的筹码,房东无偿获得35年的土地使用权,不得不默认土地拍卖,于是政俯顺利获得新一轮35年的土地出让金。房东也顺利获得写明70年土地使用权的新的房产证。于是,新房的产权证70年 = 拆迁时剩下35年土地使用权 + 拆迁时增多35年的土地使用权。  .  于是,每一次拆迁,土地都要经过拍卖,房东的房产证都增多35年的土地使用权。说明土地使用权是以每35年“中途添加35年”的形式给予续期,所以不存在70年后土地使用权自动免费续期的问题。  .  一切都神不知鬼不觉,都做得天衣无缝,妙哉啊,妙哉。95%的人看不懂这样的“英模”,所以许多人错误地理解为70年里不需要再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甚至寄希望于70年后土地使用权自动免费续期。  .  .   .  2、“70年之后续期”的前提条件是【房龄71年时房子还没有拆迁】,是【房龄70年时土地还在你的屁股底下】。 在中国,住房按照50年设计,唯利是图的开发商在排队买房、先交钱再看房的情况下,偷工减料是不言而喻的。今后的住房寿命难以超过35年。超过35年的海沙房,你敢住吗?超过35年的海沙房,租得出去吗?超过35年的海沙房,银行敢抵押贷款吗?  ..  3、 “70年之后续期”是“假定”你现在这个商品房能够居住“70 + Y年”,可以“自动续期”Y年。可是,房东对住房只拥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正俯可以随意拆迁,于是陈大哥屁股底下那块土地……35年后是王二的房子……70年后是张三的房子……100年后是李四的房子,说明根本就不存在70年后无偿续期的问题,说明陈大哥、王二、张三、李四都只是一个租地者,都只拥有越来越少的拆迁价值。房龄35年之前要么“被拆迁”了,要么“自己滚出来”了。第71年时你的房子在哪里?哪里还有神马可笑的无中生有的70年之后自动免费续期的问题?用屁股想想吧。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  .  4、“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前提条件是土地使用权年限已经归零。1995年施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年限届满后,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重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说明“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前提条件是土地使用权年限已经届满,即年限已经归零。可是,每次拆迁,房东领到的新的产权证写的都是70年,永远不会遇到土地使用权年限归零的情况。  ..  5、 “要求70年后土地使用权自动免费续期”的想法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 = 永远拥有土地所有权。可是,你买一次飞机票不可能永远免费坐飞机。政府都不是永久的,怎么会有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即使政府是永久的,根据有限政府原则,官员的职位是有限期的,政府的权利是有期限的。历代皇帝对土地的永久所有权也只是黄粱美梦。故宫还是朱元璋家的吗?  .  .
  .  二、如果城市土地私有化,公务员的吃喝拉撒怎么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十条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实际上已经沦为“政俯所有”和公务员的饭碗。2003年前,因为卖土地很少,所以年,全国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欠账达到9391亿元,导致50.6万名代课教师每月只有40-80元代课费。那时,许多公务员低工资,而且经常被拖欠,骑自行车上下班。如果免费续期,今后财政将捉襟见肘,难以为继。不管现在的法律如何承诺,即使70年后的大官是你,也不得不通过土地和住房来圈钱。  .  2、2012年夏,开发商任志强称:“物权法没说到期后是否补交再使用土地的出让金?还留了个再收一次的口子。”  .  3、地主梦是白日做梦。什么才不是租地?你使用自家的冰箱、洗衣机,买入后不需要向他人交费。中国达到(孙中山说的)天下为公的途径是,房产税 + 遗产税 + 统一拆迁。还是哇哈哈公司老板宗庆后心如明镜,他一针见血地说:“房子70年使用太没道理了,我们世代人辛苦买房,世代还贷,永远没有停下的那一天。” 也就是说,他认为70年后我们的儿孙仍然需要为土地“还贷”。  .  4、房东是租地者。 2011年4月,民政部李波说:“我们一直强调,墓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房地是一模一样的道理,我可以只改一个字说:“房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租房和买房,在本质上都是“租赁关系”,租房是短期租用住房,买房是长期租用土地。也就是说,在中国只有二种选择:租地和租房。没有地主,只有地奴和房奴。墓地20年不会“半途而拆”,所以有“20年后交费续期”的问题,但房地三十几年就会“半途而拆”,所以根本就不存在“70年之后续期”的问题。  .  5、为子孙后代积累房产是花冤枉钱。你是工程师,你的老板对你说:“假如你能够再活70年,我就让你原地原职务自动续期。”这没有任何实惠,“逗你玩的话”而已,谁当真谁就是“2”。可是,数以亿计的城市有房者却相信“70年后可以再续期70年的逗你玩的话”,却相信房子底下的土地归根到底是我家的。在商品房的实际运作中,你家永远见不到“70岁的商品房”,你家永远不会遇到70年续期的问题。  .  6、不要白日做“地主梦”,即使是高官。城市住房用地的“中国特色”可以用“菜na”和 “拆na”这二个词来概括。城市住房用地永远是地方政俯的菜,地主永远是地方政俯。今后,你即使拿到了标注拥有1万年土地所有权的房产证,也是“空欢喜”。宪法早就规定土地全民所有,哪个“民”买房不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  .  7、即使土地私有化也不可能改变被圈钱的命运。70年后,中国的城市住房用地享有永久土地所有权是可能的,但是,住房的价值就因此提高了吗?经济发达国家的民众支付能力强,而且拥有永久土地所有权,可是,2013年,美国的房价收入比是3年,西方国家普遍在6年以下。即使像美国那样拥有永久的土地所有权,你家也当不了地主,因为中国目前平均每年买房资金的时间成本达到12%,包括每年印钞机铸币税8%,折旧2.9%(35年),平均每年房产税交易税费1.1%.一旦房熊市就是房东每年花钱12%租用土地,是亏本生意。有永久的土地所有权的好处是可以自拆自建,但是在城里,政府不可能让你自拆自建,不然就乱套了。  .  8、留不住。即使土地使用权规定为70000年,你家也当不了地主,因为房龄30年就不敢居住了,你就希望政府来拆迁了,晚来拆迁的话你就自己搬出来了。那时拆迁率可能低于70%,等待拆迁可能遥遥无期,望眼欲穿,却仍然要年年交房产税,年年在损耗时间成本,是负收益率的资产。即使来拆迁,10套只能就近补偿5套新房,也是无利可图。怎么办?不停损就年年在亏损,所以房龄30年之前低价停损卖出当然是最佳选择。房龄30年之前,非自住房就不在你炒房囤房者的手里,如何传给子孙后代?  .  9、有人说“囤积住房最多的是当官的,怕什么?”但是,最终主宰房市的是物极必反、盛极而衰和周而复始的客观规律;但是,最终做决策的只有7人。7人以外的官,即使你是厅长、部长,也只有唯命是从、见风使舵的份,也是“不听”就“不长”。普遍开征房产税就需要将各城市的房地产资料全国联网,谁在各地拥有多少住房一目了然。2014年将联网几百个城市,进行不动产登记制。住房的目标大,在众目睽睽之下,在房产税普遍开征而且越来越多之后就难以洗钱,一些官员害怕落下和珅的下场,归宿不在大陆。  .  总之,在中国,地主是政俯,房东只是地奴和房奴。住房的价值是“地奴的价值”,被炒高到“地主的价格”,2013年相当于以黄金价买入一堆白银。炒房囤房者都在做“地主梦”,都准备长期投资,留给子孙后代,可是,一旦房熊市来临,年年亏钱,只能以“钢筋价”卖出以止损。  .
  回复第29楼(作者:@租界商团 于
14:59)  回复第21楼,
@租界商团  @luwei20233
……  ==========  能说出这种话的人真是脑残中的脑残,药不能停  
  @仰望星空空喜欢
21:18:27  《物权法》的确说了期满后自动续期,但并没有说这个续期是无偿的还是有偿的,留了这个口子在这里,反正到时解释权都在社团那里,屁民能放个屁出来?  同时,《物权法》还规定了几种情况下,ZF可以收回土地,这个解释权也在它手里,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嘛,屁民又没屁话说了。  所以,别把《物权法》当回事。  -----------------------------  @仰望星空空喜欢
21:22:35  当然,我讲这些都是假设70年后,用了海沙和竹片的房子还能像驴坚强一样屹立不倒,哈哈。  -----------------------------  @皮葡萄皮
22:02:04  这不是留口子,恰恰是没留口子啊,行政许可法对此有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增加许可事项。  -----------------------------  @仰望星空空喜欢
23:39:58  呵呵,别一相情愿了,这个物权法颁布出来没多久,就有人为这个事情专门咨询过有关法律部门,结果没问出个所以然,都是含糊其辞,根本没给个不会再收土地出让金的肯定答复。  -----------------------------  @gznathan
00:03:54  现行法例,政府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别忘记,我国是土地国有,地皮上的高层建筑物都是集体土地产权证,政府一句话说改变土地用途就可以让你滚蛋。  -----------------------------  @小麒麒嘿咻
00:56:32  呵呵。。。物权法刚出来没多久?
呵呵,你才念过几天的法律,敢说这样的话?  房屋拆迁本身就是涉及公共利益。 特别是在城市里面,尤其是大城市,基本不可能出现拆了不给补偿的。
当然,偏远的农村可能会出现征地补偿不公平的现象。但在大城市绝不可能,这也是为什么在大城市买房很保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都是群得了红眼脑残病,战斗力只有5的渣渣,不知道如果去努力过日子,就一天到晚盼望着大家一起死。  -----------------------------  @仰望星空空喜欢
13:13:23  一看就一小房托充大头,装神马念法律的,从GANG眼里念进去的吧?呵呵。  -----------------------------  @小麒麒嘿咻
02:11:52  装你妹啊,呵呵你妹的。。。。那咱们打个赌。本尊如果是法学专业人士,你就去吃大便!
你敢去吗!
只要不顺你心得人都是装B对吗?!
那你怎么活在一个全世界都装B的世界上的呀。
垃圾!  -----------------------------  67楼
14:39:03  @gznathan 我觉得好笑的是,你居然在讲法律,“你梦想用法律做挡箭牌?”  政府当然不会把全部住宅地都改成商用地、绿化地甚至工业地,但现行法例的确是有这个权力!  1990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第4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  -----------------------------  @gznathan
跟你这种土鳖谈法律简直自掉身价。。。。我只能很直接地告诉你,如果法律无效,你这种无钱无势的土鳖一出生就连基本的人格都不会有,直接落上奴隶印。哪里容得下你还敢上网发表言论!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zwvx 76楼
18:57:17  回复第10楼(作者:
@chenchao162
14:50)  实际还是政府说了算!  ==========  傻空没买过房吧?看过物权法没有?70年以后自动延续,所谓70年以后国家收回本来就是傻空逗傻空玩的。  -----------------------------  回到本贴的主题,就是买房还是租房。  本人买了房,2000年就买了,以当时物价看,也不便宜,但基本想法就是买房有好处,至少比租房子便宜。  那现在看,我的想法还是正确的,哪怕按我现在月供计算,也只有1300元,但房租是多少呢?我这房子租出去,至少2800元,座向再好些,就是3300元了。  试问,当年我不买,现在就得付出元的代价,对任何普通家庭,都不是一个小数字,而且租金还得涨,如此年年月月交下去,不敢计算了。  所以,我的意见是,看空也罢,看多也罢,要用现实眼光看,就是在70年使用权内,按租金成本计算,如果划算,就租,如果不划算,就买。  在政府大方向来看,我感觉未来十年至二十年,类似新加坡和香港的公屋政策不会在大陆实现,这就决定了,对自住型用家来说,买还是比较划算的。  那么变数在哪里呢,就是假如大陆金融出大问题,楼价真的飞跌下去,比如跌一半,已经很可怕了,可能会出现一个长时期的房价和租金比较低的情况。这时的经济肯定也比较差,房子便宜也会没人有能力买或供,所以对低收入家庭来说,还是以租为主的多,对自用型用家最大的冲击就是交不起房贷,放弃了房子,但这些失去房子的人和以前买不起房子的人,居然可以用较低的租金解决房子问题。这种情况下,大家看出问题了吧,空置的房子越多越好,租金就越便宜,最好是一户摊上十套待租的空房子,所以现在最好是地产商拼命的建,泡沫过后,全国住房问题马上就解决了,政府还省了建公屋。  总结,空也罢,多也罢,泡沫也罢,刚需也罢,买也罢,租也罢,来来去去,房子就是用来住的,不用怕。
  七十年后 房子能不倒?七十年后 买房的人还不死?荣华富贵终是一场空 死后只占方寸地  
  补一句:  只要是刚需自用,手上有钱,不妨买,长期看是可以抵销租金的,亏也亏不了多少。  如果钱不够,但有刚需,可以考虑买二手房,把还贷期做到最长,让月供不要超过家庭总收入的五分之一,比较安全。  至于有一顿没一顿的,就算你有刚需也是扯淡,也别骂房价高了,因为跌一半也是买不起,与我等小民何干,找个城中村安置吧,日子照样过,没什么大不了的,冷静看这场金融大戏就是,一样自得其乐。
  30年以上的房现在都很少看到了
  真当你买的房子是碉堡啊? 抗8级地震 200年不倒塌?  70年 这个房子寿命也差不多完了 甚至到50年你都不打算在住下去了
  1. 70年后没有拆迁需求,因为城镇化在50年前就已经结束,届时中国人口在减少。现在回帖的这些人基本都已经下地。哪来那么多的大修大建?  2. 70年内必然征收遗产税和房产税,不然政府吃什么?  3. 70年后建筑已成垃圾,一毛不值。不允许自建房和土地买卖的社会个人土地也是没有交易价值的。  a) 你不能自己建  b) 也不能把土地卖给别人造房子。你只能卖房子。当房子有居住价值的时候,连带的土地价值非常高。当房子没有居住价值后,土地也就不值钱了,因为你只有把土地还给政府后,通过政府再卖出来才有价值。土地到期后,政府没有义务再补偿你的土地价值。你要不交地也可以,一边交房产税,一边不允许你自建房,你这块地带个破房子有什么用?  不要拿香港做标本,香港人口一直在膨胀中,中国20年后城市人口就开始下降,政府会稀罕你那块地?你爱守着块地加个危房,然后交着房产税,随你的便。
  一堆红眼脑残,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就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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