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改房产权纠纷纷的房子能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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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委托公证交易有哪些风险??过了户以后有纠纷是不是房产局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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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一篇关于委托公证书的文章,同时关注了一下tg2290554 ,他可是购房置业中的专家  买二手房委托公证交易风险相当大  番禺“公证调证”有豁免但炒家已少用公证委托函出货  从上月开始,广州市房屋交易登记部门出台新规定,要求对房产交易的公证委托函实行“公证调证”或“公证调函”,即房管部门需要就买卖双方出示的公证书向公证处发函核实,这为买卖双方增加不可估算的时间。而番禺区公证处发出的公证函获得番禺区房管局的豁免,交易时间不会因新措施而拖长。  据了解,房管部门出台此措施,是希望堵住不法分子利用假公证书盗卖他人房屋的漏洞。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公证函尤其是全权委托的公证函可以赋予委托人处理房屋买卖一切事宜,从签约到收款,全部可以由委托人办理,因此也容易被炒家利用来转手买卖。炒家的具体做法如下,炒家买入房屋后并不过户,利用业主出具的全权委托书和业主的房产证放售房屋,省去过户交税的一道流程。2007年番禺某大盘曾爆出中介人员利用公证委托函炒楼的丑闻,当时炒家就是利用拥有业主授权的全权委托函放盘售屋。  曾被炒家奉为“圣旨”的“全权委托书”是否法力无边?买家遇到凭全权公证书交易的单位,应如何防范风险?记者曾听说番禺区有一宗房产交易有17份委托函,是否炒家转手十几道的结果?……记者带着满腹疑问采访了房地产和按揭中介业人士,为大家揭开“全权委托书”的真面目。  全权委托公证书 并非法力无边  良策按揭阮学林说,一些刚出道的炒家认为全权委托书“法力无边”,有了它就相当于有房产证,可转手倒卖房屋。炒家入货而不转手,其实风险很大,因为全权委托公证书只是由业主授权受托人办理房屋买卖手续的一份授权书,若原业主因经济纠纷、继承等原因出现房屋产权问题,房屋买卖可能被冻结,授权书将随之失去效力。番禺一些银行之前曾一度拒向代收楼款的代理人付款,须业主本人前来收款,炒家为此背上很大风险,有可能卖了房收不到钱。  17份委托函并非转手17道  记者之前曾经采访番禺区一名中介人士,他回忆2007年楼市疯狂期时曾见过一宗带有17份全权委托公证书的房产交易,他怀疑这是一个转手17道的楼市炒卖“击鼓传花”个案。  良策按揭区域总监阮学林告诉记者:17份委托函可能是该房产有17名产权人,每名产权人可能因身处外国或因事忙而不能前来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故此各自委托代理人操办此事。从理论上说,全权委托公证书可注明“受托人有转委托权”,的确有可能出现一个房屋接力转手倒卖的“击鼓传花”现象。不过,公证处一般只可接受一次的转委托,即“业主—炒家—下手炒家—买家”,第一名炒家从业主处接货,业主可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并注明受托人有转委托权,若下手接货人同为炒家,第一手炒家可到公证处做一份转委托,第二名炒家此时若出手房屋,不可以再到公证处办转委托。用一句俗话形象地说,委托只可一次“托上托”。  正规中介 必须联系到业主本人  据介绍,炒家利用全权委托书售出本人购进的房屋,是为规避购入房屋所需的税费并省却等候过户出新证的时间,这在楼市极度畅旺时才会发生,经过近年楼市动荡和行业的规范,有关操作已很少见。阮学林估计,目前利用公证委托书交易的番禺房产约为总数的10%~15%左右,且绝大部分都是业主有事而委托他人办理房屋交易,并非炒家出货。合富置业业务营运中心黄智生表示,该公司对于出示全权委托书的代理人,必须要求能直接联系到业主,以验证代理人的身份。另外,会通过查册等确定房屋产权人资料。广东中原市场总监李粤湘表示,该公司不接受未完成过户手续的房屋放盘,买卖双方必须完成过户手续才算是一笔完整的房产交易。  认清委托公证书  防范交易风险  一名读者最近看中番禺区一处房屋,出售房屋的是一名具有全权委托公证书的人士。该读者向记者查询全权委托公证书是否具有风险。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全权委托公证书”从法律性质上讲是一种委托法律关系,即委托人授权给受托人代为处理某些事务。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受托人可随时解除委托。这种委托授权,即使是经过公证,委托人也可以通过合法的形式随时撤销委托。目前,二手楼交易中由“全权委托书”引发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产权转移风险和司法诉讼风险两个方面。  专家表示,凭一纸“全权委托公证书”并不能表示房屋的产权一定能顺利转移。因为二手楼买卖交易的过程所涉部门、环节较多,作为非专业人士的买家一般很难将办理二手楼产权过户所需的委托事项一一列示清楚。  法律专家提醒消费者及投资人士,房屋买卖的最终依据是权属转移条约,而不是公证,即使进行了公证,二手楼交易未进行权属转移而发生法律纠纷的风险还是比较大。  中原地产有关人士提醒,业主要尽量避免做全权委托,自己的物业自己去签署合约;其次,买家应要求与业主本人见面,即使见不了面,也一定要拿房产证的编号进行查册,看业主是谁、物业权属状况等,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风险。此外,无论是业主还是买家,都应签署三方合约,需留意合约上卖方、买方是否与一直商洽的人对上号。最后,买卖双方最好在中介公司的见证下,去委托第三方做房款的资金监管,等交易全部结束后,再付款给对方,这样能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害。买二手房,有两种情况:1、房产本人出面办理过户手续;2、房产所有人,不能出面办理手续,那么就需要做个委托公证,找人帮忙办理。你说的情况属于第二种。就这种情况,我办过很多次(我是二手房中介公司的),我给你说说流程。绝对安全可靠,也不会有纠纷。1、卖方不能到场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卖方指定一个人帮忙办理,这样产权所有人(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产权证原件到公证处做委托公证。这里还有个年龄问题,成都规定,年龄在80岁以上的公民,必须出示精神鉴定书才行(就是保证委托方是有正常行为、思维、判断能力)。2、受托方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同委托方一同到公证处办理(受托方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80岁以上也要出示精神鉴定)。注:在办理公证之前必须走房管部门做个房屋档案查询。这样办理了法律上认可的公证书后,过户交易就不存在风险,以后也不会有纠纷。当然也不是房管局的错。正常授权的委托公证交易是合法的;否则法律风险很大,过了户以后有纠纷不一定是方产局的错!1.房产证上市谁的名字房产就归谁。若是在无房产证的情况下,通过公证交易很危险,难得到法律支持。2,房产局在手续合法的情况下就会给买卖双方办理过户。与房产相关的问题,比如房产上挂着的户口,房产的相关费用是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上必须写清的,出现问题也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和房产局无关委托事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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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间门面房一个房产证,买其中一间可以吗?能产权分割吗?不会有纠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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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割,需要前往房管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即可。买家支付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为11元/平方米.2、房屋登记费:550元/本(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3、权证印花税:5元/本。4、印花税:0.05%5、契税:交易价(或评估价)×3%。卖家支付卖家出售的时候,商铺不论年限,都要交纳以下几种税费: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印花税:房屋产价的0.05%。土地税:A、可提供上手购房的,土地税=[转让收入-上手价(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适用税率。B、不能提供上手购房的,土地税=(转让收入-转让收入×90%)×30%。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为(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为转让收入×... 可以分割,需要前往房管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即可。 买家支付 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为11元/平方米. 2、房屋登记费:550元/本(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 3、权证印花税:5元/本。 4、印花税:0.05% 5、契税:交易价(或评估价)×3%。 卖家支付 卖家出售的时候,商铺不论年限,都要交纳以下几种税费: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印花税:房屋产价的0.05%。 土地税: A、可提供上手购房的,土地税=[转让收入-上手价(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适用税率。 B、不能提供上手购房的,土地税=(转让收入-转让收入×90%)×30%。 个人所得税: 据实征收为(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为转让收入×7.5%×20%。 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相当于个人净收入。 营业税及附加税: A、可提供上手购房的,为(转让收入-上手价)×5.5%。 B、不能提供上手的,为转让收入×5.5%。 C、税费为差额的5.56% 土地出让金: 商业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5%计收; 商业路线价区段路的商业临街宗地,加收路线价的10%; 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0%计收。 土地出让金契税: 按本次征收土地出让金价款的3%征收。 展开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共有产权住房”可以简单理解与政府凑份买房。有些网友会问,这房子属于我吗?
共有产权住房属于自己?房产证能加名字?
熟人或者有担保人就不会有纠纷,产权是不能分割的!
如果是熟人或者有担保人就不会有纠纷,产权是不能分割的!
可以,能分割,不会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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