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识别2017年贫困户帮扶计划按现价计算,2016年和2017年识别标准分别为农民人均收入多少钱

【字体: 】
萍乡市人民政府
萍乡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萍乡市信息中心
建设与维护:
萍乡市政府网站服务中心
邮箱: wzbjb@
建议:电脑显示的分辨率;IE浏览器6.0以上佛坪脱贫攻坚2017年第15期〈总第75期〉
佛坪脱贫攻坚2017年第15期〈总第75期〉
来源:县脱贫办
发布时间:日
 &&&&&&&&&&  第15期〈总第75期〉
  佛坪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日
  编者按:为提高县、镇(办)干部在脱贫攻坚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的能力,准确把握政策方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特开设理论学习专栏,供大家学习交流。各镇(办)要加强对上级政策的学习研究,切实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确保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迅速落地、见到实效。
  〖理论学习〗
  4月28日视频培训会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解答
  一、扶贫标准
  (一)国家标准(农民人均纯收入)
  2010年不变价2300元, 2015年现价2855元。
  (二)陕西省标准(农民人均纯收入)
  2010年不变价2500元,2015年现价3015元。
  二、精准识别
  (一)贫困户识别标准
  根据《全省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方案(试行)》(陕扶办发〔2017〕18号),农民人均纯收入按照低于3015元(元不变价)的省级扶贫标准执行;农民人均纯收入2855元(元不变价)为国家扶贫标准。
  (二)贫困户类型划分
  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三种。
  (三)关于农民人均纯收入
  相关指标与去年脱贫退出时的指标体系解释有差异,这次以日市扶贫办《关于印发〈全市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汉扶办发〔2017〕4号)的指标解释为准。
  家庭年总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
  1.工资性收入:主要指调查年度该户所有人外出务工的所有工资收入。
  2.生产经营性收入:主要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分为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以及第三产业。
  3.财产性收入:也称资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4.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计划生育补贴、生态补偿金、低保金、五保金、以及其他转移性收入。
  其他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转移的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粮食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补贴等生产类补贴等;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农村地区(村委会)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
  特别提示:一是低保金: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民发〔2016〕88号)明确:扶贫部门在核定建档立卡对象时,以县为单位,在宣布脱贫前,低保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在宣布脱贫当年,再将低保金计入家庭收入。二是基础养老金:汉中市民政局、汉中市财政局、汉中市扶贫办《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汉民发〔2016〕74号)明确:“十三五”期间,在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认定时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时不计入家庭收入。日陕政办发〔2017〕23号文件再次对上述两条要求做出确认。
  生产经营性支出:主要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包括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等。
  家庭成员:是指公安部门户籍系统或家庭户口本上的所有人员。不包括已分家子女(对于与法定赡养人分别立户、且需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户,必须选择一个法定赡养人家庭一并纳入识别范畴,共同识别)、出嫁人员、挂靠人员或寄宿者、帮工。
  (四)精准识别“9条红线”
  经村级民主评议后,确需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户,如有以下情况,需由镇(街道办)专题报县区扶贫办备案核准同意后,可以纳入贫困户范围;在册贫困户如有以下情况,由镇(街道办)调查核实后,报县区扶贫办核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保留或剔除。已脱贫户原则上不剔除。
  1.建(购)商品房(移民搬迁安置房除外)或现有住房装修豪华、家用电器豪华、自费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支出明显高于扶贫标准的;
  2.家庭拥有小轿车(帮扶部门资助的车辆除外)、大型农用车、工程机械的;
  3.家中有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的;
  4.家庭成员或法定赡养人、抚养人中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统发工资、或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连续十年以上,收入较稳定的(军烈属除外);
  5.家庭成员中有担任私营企业负责人的、长期从事各类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的、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6.未如实提供家庭收入,隐瞒生活财产,故意放弃或转移生活财产的,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或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
  7.家中长期无人并无法提供其实际居住证明,人户分离的;
  8.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
  9.对查实后的举报或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
  (五)工作程序及方法
  2016年前贫困户识别程序主要为:一告知两公示一公告。
  2017年4月开始的扶贫对象核实和数据清洗程序主要为:七个环节,一是宣传告知和信息摸底。二是入户核实和民主评议。三是两次公示。四是备案审核。五是信息采集。六是数据录入和清洗。七是制作贫困户收支台账和精准脱贫明白卡。
  三、脱贫退出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厅字〔2016〕16号)精神,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贫困退出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字〔2016〕72号),明确了脱贫退出条件、程序等。
  (一)退出条件
  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和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区)脱贫退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贫困户脱贫退出的条件(简称户4条):①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扶贫标准(2010年不变价2500元);②有安全住房;③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④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
  2.贫困村脱贫退出的条件(简称村7条):①贫困发生率低于3%;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上;③有集体经济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④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⑤有安全饮水;⑥电力入户率达到100%;⑦有标准化村卫生室。
  3.贫困县脱贫退出的条件(简称县7条):①贫困发生率低于3%;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以上;③通沥青(水泥)路行政村比例达到97%;④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90%;⑤电力入户率达到100%;⑥有安全住房农户达到97%;⑦97%以上的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
  (二)退出程序
  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区)脱贫退出,按照自查申请、交叉检查、抽样核查的程序进行。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检查组,通过信息系统监测、现场调查、查阅资料、入户访谈等方式,对脱贫退出进行核查评估认定。
  (三)退出激励措施
  脱贫退出后的贫困县(区)、贫困村和贫困户,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保证其稳定脱贫。
  四、相关政策问题解答
  (一)日市扶贫办“关于转发《陕西省脱贫攻坚工作有关问题解答(一)》的通知”(汉扶办函〔2017〕25号)。
  1.此次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的规模。
  在本次贫困人口核实和清洗工作中,对贫困户及贫困人口,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不受曾上报及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现有规模限制。
  2.全省扶贫对象核实的范围。
  全面核查、摸清现状。对全省98个有扶贫开发任务县区的全部行政村及所有农村户籍人口进行普查,摸清村镇合并后的行政村现状和贫困户分布分类等情况。
  3.全省扶贫对象认定的原则。
  严格标准、全员纳入。实事求是地核实贫困户及其家庭人口,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将不符合标准的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剔除。
  4.全省数据清洗的主要任务。
  完善台账、全面清洗。按照国家和我省建档立卡指标要求,逐户建立纸质台账和电子台账,核实弄准贫困村、贫困户基础信息和帮扶信息。
  5.全省贫困户识别认定标准。
  根据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等指标认定。省级扶贫标准为3015元(元不变价),国家扶贫标准为2855元(元不变价)。“两不愁、三保障”即吃穿不愁(包括安全饮用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6.全省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的方法步骤。
  包括7个主要环节:第一步,宣传告知和信息摸底,宣传告知到户到人;第二步,入户核实和民主评议,形成村级新增及退出初选名单;第三步,两次公示、两级审核,经村级公示乡镇审核,乡镇公示县级审定;第四步,备案审核,县级审定后市级核查,省级随机抽查;第五步,信息采集,调查贫困户基础信息,填写“四书”;第六步,数据录入和清洗,录入信息并留存图片资料;第七步,制作精准脱贫明白卡,一户一卡,存放于贫困户家中。以上7个环节的工作要依次推进,不得缺项漏项。
  7.“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界定。
  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扶贫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暂行办法》(发改地区规〔号)规定,住房有保障的标准是:采取集中安置的,要达到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已具备搬迁入住条件,并已向搬迁对象正式交付住房钥匙;采取分散安置的,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已具备搬迁入住条件,经核实已搬迁入住的。
  8.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户不愿入住但其他条件满足能否脱贫退出的问题。
  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暂行办法》中搬迁入住标准(采取集中安置的要求是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已具备搬迁入住条件,并已向搬迁对象正式交付住房钥匙的;采取分散安置的,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已具备搬迁入住条件,经核实已搬迁入住的)只是国家扶贫信息系统中受益户填报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时累计入住率的依据,而不是易地扶贫搬迁户脱贫退出的依据。
  经向国务院扶贫办请示,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财务司专项处答复易地扶贫搬迁户必须入住且其他条件满足才能脱贫。如果存在因各种原因不入住的搬迁贫困户,要认真调研,分清原因,由县区政府、移民搬迁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户入住动员、产业扶持、旧宅地基腾退等工作,确保脱贫退出。
  9.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能否整合的问题。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是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安全的两种手段,实施方式有明确的界定。在我省这两项工作分别由省国土厅牵头的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办公室和由住建厅牵头的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负责实施,两者的责任主体都是县区党委、政府,可以统筹安排,但不能整合实施。
  10.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户脱贫谁负责的问题。
  按照日省委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专题会议精神,省国土厅是易地扶贫搬迁牵头部门,全面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搬迁安置和脱贫组织工作。县级党委、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和脱贫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组织实施、社区建设及后续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
  11.贫困户家庭收入中是否包括低保金的问题。
  对贫困户的识别和退出界定,在贫困县摘帽退出之前年份,低保金均不计入家庭收入,贫困县摘帽退出当年,再计入家庭收入。非贫困县参照执行。
  12.脱贫户“回退”后村级贫困发生率发生变化的问题。
  对2016年及以前年度退出的贫困村因回退人口造成贫困发生率又超过3%的,以及其他标准未达到的,按照规定标准重新核实为贫困村,继续开展扶持,直到达到退出标准。
  13.关于国家建档立卡系统“回退”人员的问题。
  国家扶贫信息系统中2016年回退的贫困人口名单,省扶贫办已通过电子版方式反馈给各市。这部分贫困户仍将作为2017年在档贫困户继续进行帮扶,达到退出标准后方可按程序退出。
  14.对户口没有迁入的家庭成员的认定。
  对象认定以“居民户口本”为依据,坚持整户识别,同时要兼顾贫困户家庭中的实际常住人口情况。对家庭人口自然增减、嫁娶及死亡而户籍没有及时迁出或迁入的,要根据家庭成员现状识别,在其户口迁出或迁入后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15.对户口迁出的在校学生的认定。
  从实际出发,对户口迁出的在校学生,也要确定为家庭人口,并在登记录入时加以备注。
  16.对长期不在户籍地居住的人口的认定。
  对已年满18周岁,两年以上不在户籍地居住且无法提供其实际居住证明、人户分离的,由县级扶贫部门组织认定。
  (二)日市扶贫办“关于转发《陕西省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有关政策解答(一)》的通知”(汉扶办函〔2017〕21号)
  1.关于五保户及无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兜底对象)是否需要确认帮扶责任人的问题。
  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提出,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要实现全覆盖,因此,对所有的贫困户都要落实帮扶负责人。对五保户和无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帮扶责任人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协调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等。
  2.关于当年识别进入的贫困户,通过扶持达到脱贫条件且群众认可,当年能否宣布脱贫的问题。
  经请示国务院扶贫办,当年识别进入的贫困户,当年不允许脱贫退出,同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部也无法进行标记。
  (三)日市扶贫办“关于转发《陕西省脱贫攻坚工作有关政策解答(二)》的通知”(汉扶办函〔2017〕22号)
  1.兜底保障对象认定的范围。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日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实施方案》(陕民发〔2016〕88号),明确规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丧失劳动力,没有发展能力,到2020年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搬迁安置和其他措施脱贫的困难家庭,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贫困户“整户识别”的规定。
  以“居民户口本”为依据,整户识别贫困户。
  (摘录:4月28日全市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动员暨政策培训视频会陈宝善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解答)
  五、扶贫对象核实和数据清洗工作中应该注意的四个问题
  (一)明确入户核查范围。按照《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市11个县区及汉中经济开发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农户)进行全面普查核查,并认真填写核查表,切实纠正个别地方以走访贫困户代替全面核查。对拟进入贫困户范围的农户、拟剔除的贫困户及有争议的特殊情况重点核实,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制订特殊状况人员核查表,详实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明确四方签字责任。各县区自行制订的核查表,要以贫困户识别标准为重点,合理设计调查内容,防止以到户核查花名册形式简单化核查、或以贫困户信息采集表代替核查表,过多设置项目,增加核查人员工作量。同时,要严格按照《关于中央对陕西省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意见和自查问题的整改方案》(陕字〔2017〕55号)要求,落实 “贫困户、村支书、第一书记、镇(办)干部在入户核查表四方签字”的要求,明确核查责任。
  (三)规范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对拟进入贫困户范围的农户和拟剔除的贫困户,要在入户核实的基础上,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村级初选名单。各县区、镇办要指导各村按照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人员、程序等相关要求,进行民主评议,防止以召开村两委会、小组会、贫困群众会等形式代替村民代表大会,驻村工作队、非村民代表的村组干部原则上不参与表决,确保村级民主评议公开、公正、规范有效。
  (四)注意收集归档核查资料。各县区要从宣传、摸底等核查工作一开始,就要严格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核实工作资料收集归档。当前要重点完善宣传告知、信息摸底相关资料,入户核查表、民主评议表及相关会议记录、公示签字等,确保核查工作过程真实、程序规范、结果有效。对核查中发现的贫困户脱贫典型,要注意收集整理,以镇统计留档。
  (摘录:4月28日全市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动员暨政策培训视频会李兴华对扶贫对象核实和数据清洗工作的安排)
  抄送:全体县级领导,各镇、街道办,县委各工作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佛及双管单位。
  投稿信箱: 联系电话(传真):8915341
  佛坪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佛坪县人民政府主办 佛坪县信息化办公室管理维护 电话:
本网站资料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陕icp备 汉中市国际互联网站备案编号
建议使用屏幕分辨率 IE8.0以上浏览器访问,获得更好体验。陕公网安备 04号欢迎访问 洪河村阳光三农网
洪河村阳光三农网
日 星期日 农历:七月廿七
2017年贫困户剔除情况公示
时 间:地 点: 村委会一楼参会人员: 支村两委、村民代表主 持 人:& 彭跃辉内 容:洪河村贫困户清理工作会议组织学习《识别、清理、整改工作操作说明》:遵循的原则:1、相对贫困原则。经过这次纳入和退出,在系统中的贫困户相对于全村其他户来说是贫困的,至少家庭条件不是明显好于非建档立卡的户。2、以户籍单位,其他一切情况灵活参照民政办法。 &&& 具体的措施:一、清理。1、清理标准:以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基数,以日为界限,一是识别前(日)就是“四类人员”户(工商注册、财政供养人员、商品房、小汽车),必须逐户分析原因,原则上予以删除。识别后成为“四类人员”的户,达到脱贫标准的做脱贫处理。特别注意:贫困户身份证被借用买房、买车、注册工商户的,必须在5月20日前注销完毕,限期没有注销的视同“四类人员”处理。确实困难需要保留的“四类人员”户,按识别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2、清理程序:按程序入户调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支两委研究、复查,决定清理名单。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民主评议会会议记录、照片及签到册、票决结果(80%及以上才能清理)、村支两委会议记录及签字、名单公示照片。 二、纳入。1、纳入标准:以国扶办人年均纯收入3026元为标准,低于标准的整户纳入,收入计算标准暂时未明确,建议把低保金、养老金、慰问金、助学等临时性补助不算做收入。2、纳入程序:一是村组通过张贴通知和村党小组妇女组长会议进行宣传;二是贫困户自主申请;三是村民小组推荐;四是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五是村支两委会初审;六是镇、村组织帮扶责任人入户调查核实;七是公示。需要提交的资料有贫困户申请书、村民小组会议记录、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照片及签到册、票决结果、村支两委会议记录及签字、名单公示照片。 三、拆户分户。一是父母单独立户,其法定赡养义务人有能力赡养的,予以删除;赡养人确实困难的,按照重新识别程序纳入,报县人民政府审批。二是整户中部分纳入的,符合清理标准,清理出建档立卡行列;生活确实贫困的,按照重新识别程序整户纳入。四、程序不到位。1、建档立卡程序不到位:2014年建档立卡程序(村民申请、村民小组推荐、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审核并公示、镇审核并公示、县审核并公示)2、脱贫程序不到位:2015年、2016年脱贫程序未到位,如入户核实未上门、贫困农户本人未签字、公示公告未落实等情形的,严格规范农户退出确认书、收入调查表、民主评议、公示等程序。二、民主评议:  1、通报剔除人员名单:冯细年(儿子有房有车),伍跃进(女儿有车),马春华(女儿有车)。  2、各位代表对以上家庭情况有异议的提出建议。<span style="font-size:19font-family:仿宋_GB2312;color:#、按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今日应到会70人,实到会65人,一致同意将以上贫困户剔除。与会人员签名:
责任编辑: 洪河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7贫困户识别标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