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宣传部下拨经费请示的一万元经费?

中共施甸县委宣传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施甸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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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施甸县委宣传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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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施甸县委宣传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8万元,减幅5.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8万元,减幅4.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我县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施甸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制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降低公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万元,减幅8.33%,其中:公务车购置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万元,减幅8.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严格执行两办文件《关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尽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决不公车私用。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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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海口政务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  来源:  作者:
  &&& 一、单位概况  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宣传部包括部门本级及1个下属预算单位。部门本级共有行政编12个,实有人数8人(其中1人为区委常委兼任宣传部长,编制属美兰区委)。下属预算单位共有事业编制5个,实有人数4人。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美兰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美兰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计1548.5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93.24万元,其中:年末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90.60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收入总计1704.12万元,支出总计1704.12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5.6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初结转和结余金额较多,为574.35万元,导致总收入较高;二是2015年海口启动“双创”工作,其中“创文”工作主要由宣传部承担,工作任务重、时间紧,部分项目未能及时开展;部分项目完成了,尚未结算,支出减少。    (二)关于美兰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合计142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3.32万元,占8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98.60万元,占14%。    (三)关于美兰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5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77万元,占11.5%;项目支出1199.5万元,占88.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美兰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776.6万元(收1424.32万、支1355.28万)。与2014年度收支总决算2678.72万元(收1129.77万、支1548.95万)相比,财政拨款收增加291.55万元,增长25.8%;支减少193.67万,减少12.5%。主要原因:一是海口启动“双创”工作,其中“创文”工作主要由宣传部承担,收入增加;二是“双创”工作任务重、时间紧,部分项目未能及时开展;三是部分项目完成了,尚未结算,支出减少。  (五)关于美兰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美兰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8.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7%。与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2.62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61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一是三江“鹤舞九湖”慢行道项目、休闲栈道项目、绿化工程等完工结算;二是“双创”工作全面启动。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美兰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8.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6.52万元,占58.92%;农林水利支出316.95万元,占27.6%;城乡社区支出136.08万元,占11.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万元,占0.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8万元,占0.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99万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8.92万元,占0.7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美兰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21.92万元,支出决算135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处于结算审计中,未全额结算  (六)关于美兰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美兰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9.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美兰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美兰区委宣传部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21万元,支出决算为7.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2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本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21万元,主要用于维修、油料。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接待0人次。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可选填)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美兰区委宣传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美兰区委宣传部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6.0254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本项目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  ……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2.收入决算表  &&&&& 3.支出决算表  &&&&&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中共美兰区委宣传部  &&&&&&&&&&&&&&&&&&&&&&&&&&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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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 市委宣传部 2017 财政拨款 经费 预算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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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网宣办)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
一、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度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网宣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开支决算为111.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72万元,占4.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1.81万元,占46.5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4.88万元,占49.26%。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市委市政府1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72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2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51.81万元。其中:&
外宣接待支出25.4万元,主要用于境外媒体、中央媒体记者等来肥采访住宿、交通、宴请等公务接待支出。2013年共接待来宾12批20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26.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宣传文化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以及接待外省外市新闻媒体来肥采访、宣传和突发事件应急等公务往来支出。2013年共接待来宾147批294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4.88万元。201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过程中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13年,市委宣传部机关、市文明办、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网宣办)共有车辆11辆。&
联系方式:市委宣传部政务公开电子邮箱:hfxc06@ 。&lo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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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政府、苏仙区财政局拖欠社区工作经费下拨
吐槽点太多 发表于
  苏仙区政府、苏仙区财政局多年来都拖欠社区工作经费。经常是以财政负担大,财政没钱为借口,不按时拨工作经费给社区。本来财政拨款就不够社区所有开支了,还要不按时拨。
  比如说2012年的工作经费要到2013年的5、6月份才拨到位。也就是说,社区经常是半年都没有一分钱,今年也是,到现在才拨去年的最后一个月的钱。财政总是半年不发一分钱给社区,
  请问,如果是你们公务员半年不发工资,你们有没有意见?
  如果是拖欠了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还可以去把事情闹大去要钱,但是社区工作人员是敢怒不敢言,反映了这个问题就很可能丢了工作,只能靠社区主任去“讨饭”,起码要讨半年社区工作人员工资钱才能有饭吃。社区人的社保钱住房公积金钱也没着落(虽然社区的社保标准和灵活就业人员一样低)。
  社区不仅要给居民办事,还要完成几百项其他单位下来的任务。
  比如统计局,要我们帮忙做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工作,我们加班加点完成任务,到现在一分钱普查费都没有。
  又比如郴州创交通模范城市,请社区人员做文明劝导近半个月,之前承诺有经费1万元一个路口,结果实际给社区才2000多元。
  又比如郴州创卫,按要求成立无人管理小区清扫保洁队伍,都有经费拨给街道办事处的,但是某些街道办事处不仅不把钱,还倒要社区出钱。
  还有很多钱,都是层层剥削,根本到不了社区手上。
  还有人投诉这些问题被暗中查出来、就免了别个工作的!
  市里调查社区经费问题,还要我们报假数据、证明我们经费很充足的!
  我们社区人到底还能不能发声?还能不能有饭吃??还能不能好好的工作?
  也许某些人可以运用网络手段查出来我是谁,但是我还是要为社区讲话,我也保证我讲的话没有一句假话。
  请郴州市政府彻查我上面所讲的所有钱的去向,请苏仙区财政局落实社区经费问题(不要拖欠)。
  恳请向书记关心社区,提高社区待遇。
  我恳请向书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可不可以也走到我们社区中来??我恳请向书记,多多关心社区,社区这么基层的地方,连工资都是发“年薪”,还要做那么多事情,还要被层层剥削!这叫我们怎么还能做的下去?
来自 郴州市委宣传部 的调查回复:关于对《苏仙区政府、苏仙区财政局拖欠社区工作经费下拨》的回复
   感谢网民对我区社区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就其反映我区拖欠社区工作经费下拨等相关问题,我区成立了由区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和街道参与的调查组,采取个别谈话、调取资料、查看账目等方式进行了调查核实。
  1.关于拖欠社区工作经费的问题。
 2013年前,我区社区工作经费的拨款方式为:由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联合行文后,向区财政局预算股申请下达指标,再向区财政局社保股申报、审核用款计划,再送财政国库管理局申报支付令,区财政局社保股将经费拨付到区民政局账户,区民政局再将社区工作经费拨到街道、乡镇财政,街道、乡镇研究后分别拨到社区账户。为理顺社区工作经费的管理与拨款方式,简化了繁锁的中间环节。从2014年5月起,社区工作经费按季度预拨,由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联合行文并办理相关手续,交财政预算下达指标到区财政国库管理局,再由区财政国库管理局通过街道、乡镇财政所直接拨入社区。
  网民反映2013年、2014年上半年我区社区工作经费拨付确实有延迟到位的情况。主要是由于社区工作经费拨付过程手续复杂,财政拨入民政专户和民政拨出经费办理缓慢。根据《苏仙区社区补助资金管理方案》,将市、区两级预算的社区工作经费分为定员占80%,推进工作占20%。其中2013年上半年工作经费于日印发预拨社区经费文件,区财政在5月10日将经费拨入区民政局专户。由于部分社区未及时上交拨款收据,以及区民政局财务人员缺少直拨管理经验,导致所有社区2013年上半年的社区工作经费在民政专户滞留一个多月的时间,到2013年6月中旬才直拨社区。2013年社区推进工作经费共计118.4万元,只预留推进工作考核经费的54%共计63.99万元,其它经费已提前预拨。由于区政府在社区设立的5个岗位考核,以及街道乡镇的考核量分结果未按时报送区民政局,导致2013年社区推进工作经费分配推迟到日才出台,会同2014年一季度预拨社区经费一起拨出。区财政国库管理局在资金调度困难的情况下,于2014年5月上旬直拨社区。 为确保我区社区工作经费按期发放,我区组织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方案,计划从2015年起,由各乡镇街道拿出年度预算,区财政参照预算下拨乡镇经费的形式按月下拨到各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将经费下拨到社区。
  2.关于社保金、住房公积金也没着落的问题。
  社区的“五险一金”的交纳,根据郴政发〔2011〕28号文件规定:“逐步提高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即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社区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为提高我区城市社区工作补助经费,今年来市、区两级不断提高社区补助经费,平均每个社区补助经费从2008年的8万元提高到2014年的30万元。市、区各负担50%。对在岗社区人员的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都按有关政策缴费。有条件的社区将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今后,我们将加大对社区工作人员的保障力度,让社区工作人员更加积极努力抓好社区工作,开创社区建设新局面。
  3.关于社区工作人员配合统计局做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工作加班加点无普查费的问题。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我区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人普办的文件精神,在区财政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根据每个乡镇街道工作量大小,对人普工作经费于2010年12月底分批下拨,其中下拨苏仙岭街道2万元,南塔街道1万元。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时,我区共计495名基层经普指导员及普查员参与。根据经普工作量及各地实际情况,比照“二经普”和兄弟县市区的标准,我区经普办计划下拔115000元用于支持各乡镇、街道的经普工作和“两员”补贴发放,从2013年至今,已陆续拔付工作经费共计78000元。其中王仙岭街道3000元;苏仙岭街道10000元;白鹿洞街道3000元;观山洞街道3000元;南塔街道5000元;卜里坪街道3000元。余下的37000元要待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后再拔付。城区6个街道在接到下拔的工作经费后,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安排了经普相关工作经费,并发放了“两员”补贴,所反映的问题均已得到妥善解决。
  4.关于创建交通管理模范城市执守交通路口文明劝导工作经费下拔的问题。
  2013年9月-10月迎接国检创模期间,按照市创模组统一部署,在市主要红绿灯十字路口安排文明劝导,我辖区有9个路口,社区承包了7个路口。为了弥补社区工作经费不足,10月16日上午,在市创建办三楼会议室的市文明劝导部署会议上,市创模组组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亲口承诺:每个路口补助1万元,进行为期一个月(10月16日到11月16日)的文明劝导,劝导时间为早上6:00到晚上20:00,参会的各个街道分管领导按此要求进行了工作部署。因种种原因,截止11月12日交通创模结束,社区文明劝导时间实际为期20天。11月12日,我区将社区工作经费票据收集交到市交警队财务科,每张票据为5000元,票据后附有账户及开户行,经费直接转入帐户。据悉,所有经费三天之后划入了各自帐户。关于剩余经费,我区创模组积极向市创模组反映,争取上级给予解决,但市创模组在2013年12月份撤销,我区6个街道中:苏仙岭街道市交警队承诺每个路口1万元,前期预拨每个路口5000元共2万元,该街道按每个路口所属社区安排交通文明劝导人数和天数从元不等数额发放给社区,此项共拨付20800元,后期每个路口5000元因种种原因未拨付;南塔街道每个路口街道收到交警部门经费5000元;王仙岭街道文明劝导工资由城管局直接拨付到位;观山洞街道只有一个社区,三创支出统一管理,不存在拖欠社区“三创”经费问题;白鹿洞街道近两年来三创工作已花费800万元以上,因修路、拆厂棚旱厕、街道聘请到各组的保洁员工资、垃圾清运所有开支全部由街道支付,所以不需向社区下拨三创工作经费;卜里坪街道2014年元月份已经下拨给环城桥社区“三创”经费2.18万元,不存在拖欠现象。
  5.关于郴州市创卫期间某些街道办事处拖欠无人管理小区清扫保洁经费的问题。
  经核查,无人管理小区清扫保洁队伍经费拨付是按照《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仙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无人管理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函〔2013〕30号)的文件精神拨付。保洁经费按照3:3:4的比例予以保障,其中30%由市财政拨付,30%由区财政拨付,40%由各街道办事处承担。其中由市、区财政承担的共60%经费先由财政拨付区环卫所,区环卫所对各街道办事处的清扫保洁实行监管、业务指导,根据区政府每月对各街道办事处的保洁绩效考核结果再进行相应拨付。其中核定的第一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无人管理小区的经费由区环卫所从2013年4月份起按照每月900元的经费标准足月足额拨付到各街道办事处;2014年2月核定的第二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无人管理小区经费尚未拨付到区环卫所。因此,凡财政拨付到我区环卫所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无人管理小区经费,区环卫所都足月足额拨付到各街道。我区6个街道中:苏仙岭街道实际运作模式是由街道城管办负责无人管理小区的清扫保洁工作,街道财政负责保洁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生产工具费用,社区仅负责监督保洁员日常到位情况,其中40%的资金由社区负担四分之一左右。按文件要求40%的资金应由社区向受益的小区居民收取卫生费弥补;南塔街道保洁经费严格按照3:3:4的比例分级负担无人管理小区清扫保洁员工资,社区未负担;王仙岭街道无人管理小区清扫保洁队伍经费均提前拨付给了社区,无拖欠现象;观山洞街道只有一个社区,三创支出统一管理,不存在拖欠社区“三创”经费问题;白鹿洞街道近两年来三创工作已花费800万元以上,因修路、拆厂棚旱厕、街道聘请到各组的保洁员工资、垃圾清运所有开支全部由街道支付,所以不需向社区下拨三创工作经费。卜里坪街道2014年元月份已经下拨给环城桥社区“三创”经费2.18万元,不存在拖欠现象。
  感谢网民对区委、区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区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苏仙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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