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自己贷款 要姐姐去签字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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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市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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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去世,房子归谁?
商报讯(记者 籽言 通讯员 宋华俊)儿子张先生去世后,母亲丁某要求继承儿子的一套房产。不过,令人感到蹊跷的是,张先生居住的这套房子却一直挂靠在自己姐姐张女士的名下。这是为什么呢?苏州中院近日二审审结这起房屋所有权确认、继承纠纷案,根据高度盖然性的证据认定原则,判决认定涉案房屋属张先生所有,由张先生母亲丁某继承。
张女士和张先生是姐弟关系。2006年3月,张女士与张先生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房地产买卖契约,约定张先生将其所有的一套房屋出售给张女士,成交价为24万元。3月29日,张女士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并于同日以购房为由向银行申请14万元贷款。贷款获批后,张女士随即将14万元交给张先生。但是,之后该房屋一直由张先生居住,银行贷款也由张先生一人归还。
2012年底,张先生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作为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母丁某要求将涉案房屋作为张先生的遗产进行继承。而张女士认为,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因此她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作为张先生的遗产。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为姐弟关系,虽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变更手续,但张女士未支付首付款,房屋未实际交接,仍由张先生居住,且银行贷款一直是由张先生归还的,可以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真正的目的在于为张先生向银行申请贷款,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张先生,并由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丁某继承。
张女士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苏州中院。二审法院认为,如果当事人提供证据证实不动产登记确有错误的,不能以不动产权属证实作为证明不动产权属的唯一依据。本案中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房屋一直由张先生居住、贷款由张先生归还、房屋权属证书由张先生持有,且张女士未能提供其向张先生支付10万元购房款的直接证据。根据证据的高度盖然性认定原则,苏州中院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这起案件,该案二审法官进一步解释说,根据《物权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在绝大多数不动产物权变动中,一旦发生登记,则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就被推定为法律上的权利人。然而现实生活中,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名义权利人)与实际权利人不相符的情形依然存在,如果直接依据登记推定力和登记公信力来判定司法实践中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将会给实际权利人造成极大损害。因此,如果当事人提供证据证实不动产登记确有错误的,不能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为证明不动产权属的唯一依据。本案中房屋出卖后,房屋仍由出卖人居住、贷款由出卖人归还、房屋权属证书由出卖人持有,且买受人未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从以上事实可以推定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情况是买受人借购买房屋为由为出卖人申请银行贷款,故法院根据案件证据及客观事实判决房屋的实际产权人为出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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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苏ICP备号武汉樊胜美:父母要我给弟弟还房贷
来源:亿房网王青 日 07:11
浏览:1866 
弟弟买房姐姐有义务帮忙还房贷吗?这是亿房网友讲述的一个小故事。接到爆料的时候小编觉得很惊讶,现实生活中还真的有像《欢乐颂》里面樊胜美这样的故事。约见小芳(化名)的时候,小芳的样子很憔悴,提起家庭状况更是眼泪在眼眶里面打转。
姓名:小芳(化名)
年龄:32岁
职业:私企行政
最近整晚失眠,说实话我羡慕我身边的每一个同龄人,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能为了自己活。我现在有家庭、有孩子,我想为了自己活,但是看着年迈的父母,我说不出口。
我出生在湖北省的小乡村。据说生完我之后就开始实行计划生育,父母当时还是偷偷生下了弟弟并在外面寄养着。
弟弟回到家里之后,家人就开始非常冷落我了。但是我仍然很喜欢我弟弟,弟弟从小就是由我照料、带着玩。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我们姐弟关系很好。虽然父母很偏心,什么好吃的都留给弟弟,但是弟弟也很喜欢和我玩。我们全家也都非常乐意宠着他。
前面说了,家里在小乡村,家庭条件不好。由于弟弟从小被宠惯了,最后高中毕业就不愿意再读书了。而我在武汉读完了大学,毕业后就留在了武汉
老公是我的大学同学,也是武汉人。毕业两年后我们就见了双方父母,然后商量结婚。因为我家是农村的,虽然老公家里不富裕,但是父母仍然要10万块钱彩礼。
当时对于我老公家里而言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婆婆的积蓄当时拿出来付首付给我们在武汉买了一套80平的婚房,还有办婚礼也需要钱。所以在我的努力争取下10万彩礼变成了6万。而我出嫁的时候父母只给我打了几床棉絮陪嫁。
在这一点上我很感激我的老公和婆家。婚后我和老公就自己还房贷了。后来有了孩子,经济也是非常的紧俏,几乎没有什么存款,因为养孩子是很花钱的。
最近弟弟找了个女朋友,父母拿出所有的积蓄(包括我的彩礼钱)给弟弟付首付款买了一套房子。前面说了,弟弟高中开始就在外面打工,但是总是什么工作都做不长。上周带孩子回娘家,父母跟我说弟弟的女朋友说让我给弟弟还房贷才愿意结婚。母亲甚至红着眼眶叫我答应给弟弟还房贷,说我嫁到大城市去了不能不管我弟弟,叫我去跟我老公商量。
我去问弟弟,弟弟也是支支吾吾的跟我说,他听女朋友的。我甚至都不敢跟老公说这件事情,因为我们生活的压力我自己知道。是真的没有多的钱给弟弟还房贷。
现在父母总是给我打电话催我问结果,为了这个事情我每晚失眠。我不知道怎么拒绝父母,也不敢跟婆家说这种事情。我想不明白,是因为我是女儿吗,难道我就不是亲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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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耿彩霞&&通讯员&&原慧江
东方今报焦作讯&&&博爱县西马营村的周小波,贷了银行一万元不还,银行找为其担保的姐姐要钱,但姐弟俩谁也不愿意还钱。日,周小波向博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1万元,其姐姐周艳琴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逾期后,信用社多次催讨,周小波只归还了3000元。2012年4月,信用社将两人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周小波偿还本金7000元及利息,周艳琴负连带清偿责任。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态度恶劣。博爱县法院准备对2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姐姐周艳琴看到法院要动真格,当场拿出7000元归还信用社。
(原标题:弟弟贷款姐担保 弟成“老赖”姐还债)
本文来源:东方今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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