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把房子2012年赠与给继母,赠与合同需要几人签字我没签字,2013年继母又买给她女

假赠与成“真” 继母的房子被过了户【长治吧】_百度贴吧
&&&&&&&&&&&&&&&&&&&&&&&&&&&&&&&签到排名:今日本吧第个签到,本吧因你更精彩,明天继续来努力!
本吧签到人数:0成为超级会员,使用一键签到本月漏签0次!成为超级会员,赠送8张补签卡连续签到:天&&累计签到:天超级会员单次开通12个月以上,赠送连续签到卡3张
关注:418,124贴子:
假赠与成“真” 继母的房子被过了户收藏
近段时间,在国内知名的天涯论坛,一则《伪造赠与合同把继母的房子过了户》的帖子被广大网友大量转载和评论,很多网友表达了对这位被剥夺了房子的60多岁的继母给予声援和同情,期待能维护这位年老的继母以合法的居住权、房屋产权。帖子里讲述的是长治市一个名叫杨爱菊的老人被继子的一个假赠与合同弄丢自己名下居住房产的离奇事情……..
据替老人发帖的人介绍,杨爱菊自己对法院说,从日开始,40多岁的她与丧偶的左福元共同生活,在一起生活了14年,直至左福元今年病逝。1998年12月房改时,他们共同出资并贷款购买一处房产,当时,该房产为小产权房,日左福元将二人该共同房产赠与杨爱菊个人所有,并写了遗赠书,遗赠书上说:我自愿将体委家属院经济适用房77平方米赠予杨爱菊女士。如今这个遗赠书经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系左福元亲手所书。左福元立下遗赠书后的日,杨爱菊自己出资补交购房款后将该房置换成全产权房,故杨爱菊认为该房产属杨爱菊个人所有。但2010年12月份,左福元长子左晓飞(长治市一家金融单位领导)拿到了一个当地某公证部门出具的赠与公证[(2010)长证民字第0425号公证书],要继承左福元和其亡妻的长治市英雄中路101号房产。杨爱菊老人惊骇之极,难道自己名下的房产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别人的房子?这是怎么回事,杨爱菊老人陷入了一片恐慌中……
面对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杨爱菊起诉到了当地法院。 杨爱菊女士向法院提出,左福元前妻潘培香生前所在社区及***证明潘培香已于日去世,当时国家还没有房改,为此,1998年与左福元共置房产之说不成立,左福元子女不会有该房产中所谓潘培香所有部分的继承权。特别是日左福元已将该房产中自己所有的部分赠与杨爱菊,使杨爱菊老人拥有了该处房产100%产权。而左晓飞2010年所谓的左福元赠与合同是造假。杨爱菊说,该房起初是1995年长治市体育局分配给左福元的公租房,日房改,其时潘培香已故,体育局的证明中已说明日左福元与杨爱菊结合在一起生活。
杨爱菊说,赠与公证[(2010)长证民字第0425号公证书]的公证部门并没有向她了解情况,当事人未全部提交相关证明,如公证书就缺少户口簿、结婚证、购房单据及房屋所有权证,公证人员未对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财料进行有效核实,如购房收据,日期错误、无收款人签字、上下联不一致等等;长治市人民医院病例显示,当时左福元患多种严重疾病,依据法律,公证人员应在与其谈话中录音或录像,但公证人员办理时无录音或录像,公证人员谈话记录与公证书中有多处明显错误,如母子父子不分,当事人姓名错误等等。尤其是公证书中规避了左福元此次公证前是否先留有遗嘱或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员为左福元办理遗嘱,但左福元的询问笔录上没有依法应有的见证人的签名或盖章。尤其是在所谓赠与左晓飞房产时间段,左福元已属高危病患,但双方连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违约责任”都没有约定,显然夺房心切;公证处在77天的时间里拒绝律师查阅调取左福元公证档案。由此,杨爱菊老人呼吁:撤销赠与公证[(2010)长证民字第0425号公证书];依法处理相关人员。这个帖子发到天涯论坛后,很多网友围观、转帖、评论。
替老人发帖的网友评论说,做出伪造赠与合同把继母的房子过了户,而且做了公证书,伪造的疑点太多了,第一、儿子继承老子的房子为啥会出来赠与合同的事啊?应该做继承书啊;第二、赠与合同的第六行写的赠与人左福与妻子潘培香有一住宅,大家看看这句话通顺吗,能把他爸爸的名字少写了个“元”啊;第三、赠与合同上的第十一行写的现赠与人左福元决定自愿上述属于自己的房产无偿赠与长子个人所有,呵呵,这又是属于自己的房产了,不是左福与妻子潘培香的房子了,到底是谁的啊?而且赠与合同,继承权公证书和赠与合同的公证书是一天办理的,但是左福元签字不是一样的字体,这是为什么?继承权书中的继承人潘培香于日因病在长治市死亡,潘培香是继承人吗?又在第三页最后一句话写的因此被继承人潘培香的上述遗产由长子一人继承,呵呵,继承权公证书说明是继承潘培香的遗产,九八年中国才房改啊,九八年前房子是公家的又不是个人的,能继承什么东西啊,人是九五年死的,公证书是2010年的做出来的,呵呵,不继承活人的财产去继承死去多年的遗产,再说那个年代有啥啊 ?
有的网友说,杨爱菊女士,对待恶人坏人,你得比他还坏还恶才能整治了他。
还有网友说,杨爱菊女士,古时听说过扬三姐告状吗,你也姓扬,你要和她一样,坚定信念,你现在这才叫啥啊,想想杨三姐受过多少苦。一路来,一路去,一路奔行长智气。多听听这首歌。
还有网友说,杨爱菊女士,我和你说,你现在要做的就是让这事,引起公论,让大家全社会都知道,你这事我看了后都知道了,很同情你,人一生有几个14年啊,何况是一个女人,你都把他爸伺候走了,你没啥那里有错的,不管他儿子怎么样,都赢不了,我敢在这放下话,他家赢不了,因为,法院是不能违背社会公德的角度判决,新闻电视里说了很多很多。
左福元的大儿子左晓飞是长治市工会主席(曾任工行南街,广场,五马,故县,八一支行行长),在我  已经申请财产保全诉讼期间,同长治市公证处合谋伪造《继承权公证书》和《赠与合同》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长治市公证处却在日至日77天的时间里,拒绝律师查阅,长治市城区法院调取左福元的  公证档案,使我在日无法开庭举证,费劲周折申请延期开庭至7月12日。  为了取得本案这一关键证据,我只好向长治市领导递交我的申诉材料,在市人大,市政委,市纪委领导的协调  下,长治市城区法院终于在日中午调取到左福元的公证档案。  7月5日我向长治市司法局,长治市公证处递交了我的复查撤销申请书,7月6日上午我找到司法局公证科科长(女)  她说:“复查公证书是公证处的事,我们司法局管不了,你找公证处去吧。”我又找到司法局纪检委邓主任,他说:“  你经过法院了,我们就不再受理你的复查申请。下午,我找到公证处的程伟军主任,他说:“我现在不受理你的复查申  请书,你不是12号开庭吗?等法院的判决,你别到处找,找了也没用。  因我开庭的时间是7月12日,由于时间紧迫,7月9日我到长治市城区法院,递交了伪造公证书的证据,请求延长我的  开庭时间,他们同意给我延长两天的时间到省司法厅投诉  一 长治市公正处造假,在左福元的公证档案内,两份公证书采用伪造证据,虚构事实  1;没有左福元本人的权利文书。  2;继承权公证书中,出现潘培香,1995年去世,却在1998年从棺材里出来购买房产让子女继承。  3;赠与合同,提供虚假购房发票两张。左福元本人的签字是伪造。  4;只有刘莉一名公证员在场,按公证法应该有两名。  5;  二 长治市产籍产权监理处造假  1;没有左福元同意房产过户的申请书。  2;没有左福元在现场的本人签字。  3;左晓飞新过户的房产本,出现时空倒流,日期是日。  三 长治市法院渎职  1;日受理了我诉前紧急财产保全“位于长治市英雄中路101号2幢302户(体委家属院)左福元名下的房产”,收费1520元。  2;日我找到立案庭,庭长说一会就下裁定书。  3;日受理了我的起诉状,收费4300元。  4;为何裁定书的落款日期是日,采取保全措施的时间是5月7日下午。  由于长治市公证处长治市产籍产权监理处造假,长治市城区法院渎职,左福元名下的房产变为左晓飞名下的房产,碍于左晓飞的权势,使我陷入困境,历经近120天的**,至今投诉无门!
真假票据,多出不对,2000年的印刷版上面写的是1998,不对的地方多了,大家比对,钱数和真的一样,还没公章,就是自几买了个收剧一写没区别
公证书里的假签字
4月16日还是左福元房产,上面写着由律师提取
来自个大网站网友们的精彩评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或在百度搜,左晓飞造假,长治市左晓飞造假,长治市公证处造假,长治市三部门证据确凿,都以拍成照片上传。山西省长治市三部门造假渎职,司法公正何在? 来自个大网站网友们的精彩评论 1, 2,
3, 4, 很多很多
大网站新闻左晓飞 (凤凰网).南方法治新闻网 (中国广播网)   人民在线。 假赠与成“真” 继母的房子被过了户 - 媒体曝光 - 中视新闻网-TCV
市公证处,快出来辟谣。
市公证处,你们的证据呢?
找律师去吧
长治市公证处,于1997年正式成立,公司位于英雄中路149号,拥有员工10人。本公司资金实力雄厚,生产经营能力强大。 加上公司总裁和跃进的英明领导,目前已发展成为业内一家较具实力的生产型企业。我公司主营公证业务。
肯定是给公证处栽赃………………………………………………………………………………
公证处应该出来辟谣。
做男人就要像小鸡鸡。一是从不外露炫耀成绩。二是关键时刻能够撑得起来。三是培育出优质接班人。四是善于攻击对方又能够让其感到愉悦。五是即能制造摩擦又能使大家同感快乐。还有第六条-----胜利后要谦恭地缩小自己。
什么是女神?就是发个动态说自己感冒了都有十几条嘘寒问暖的评论!什么是屌丝?发个消息说自己要死了,第二天去看却发现只有几个人点了赞……
登录百度帐号推荐应用大家都在搜:
扫描二维码安装房天下APP
手机浏览器访问房天下
> > 问题详情
父亲刚去世,房子被过户到继母名下,子女还能继承吗?
浏览次数:0
如果你父亲在世时立有遗嘱,在遗嘱中有明确百年后该房屋继承权属于你继母就可以,否则该房屋就必须作为遗产合法的进行遗产分割;如果你继母无法提供相应该房屋的遗嘱公证就不可以直接过户给自己;否则,你继母就侵犯了你们子女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定分割比例应该:你继母继承房屋的50%(夫妻共有)其余50%由、继母、子女等额均分(比如子女四人+继母就必须每人10%) 你可以把情况说的详细一些,或者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你说的不太清楚,但我感觉好像你们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目前看来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有三种形式:买卖、赠与、继承。如果选择把房子留给子女,你会选择什么方式呢?这使不少人限入沉思。下面小编给大家分析一下:
出售房子过户给子女:买卖、赠与、继承哪种方式合式
不能继承,,
如果你父亲在世时立有遗嘱,在遗嘱中有明确百年后该房屋继承权属于你继母就可以,否则该房屋就必须作为遗产合法的进行遗产分割;如果你继母无法提供相应该房屋的遗嘱公证就不可以直接过户给自己;否则,你继母就侵犯了你们子女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定分割比例应该:你继母继承房屋的50%(夫妻共有)其余50%由、继母、子女等额均分(比如子女四人+继母就必须每人10%) 你可以把情况说的详细一些,或者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如果你父亲在世时立有遗嘱,在遗嘱中有明确百年后该房屋继承权属于你继母就可以,否则该房屋就必须作为遗产合法的进行遗产分割;如果你继母无法提供相应该房屋的遗嘱公证就不可以直接过户给自己;否则,你继母就侵犯了你们子女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定分割比例应该:你继母继承房屋的50%(夫妻共有)其余50%由、继母、子女等额均分(比如子女四人+继母就必须每人10%) 你可以把情况说的详细一些,或者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你说的不太清楚,但我感觉好像你们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331240浏览
手机动态登录
请输入用户名/邮箱/手机号码!
请输入密码!
没有房天下通行证,
ask:2,asku:1,askr:363,askz:23,askd:99,RedisW:0askR:3,askD:0 mz:hit,askU:0,askT:0askA:4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
那父亲去世了,继母还有居住权吗?继母仍然可以住在我的房子里啊?我和继母
那父亲去世了,继母还有居住权吗?继母仍然可以住在我的房子里啊?我和继母又没有形成抚养关系
精选优质答案
地区:重庆-丰都县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1536 次
点赞人数:2 人
你继母在你未满18岁前可有抚养过你?
相似优质问题答案
我父亲去世了,继母有他儿子抚养,现在继母霸占着父亲的房子不让我住,请问他有权继承房产吗?问题来自:浙江-金华咨询时间::15咨询人:139******41
地区:重庆-丰都县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397 次
点赞人数:1 人
继承权纠纷可以起诉,继母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您好!我父亲在与我继母婚前有一套福利分房,在与我继母结婚后买下产权。我父亲退休前有一定职务,与我继母结婚后,单位增配给我父亲一套一室户,被我继母给了她儿子。我父亲退休至今15年,一直在外地担任总监的职务,每月除退休工资,还有一万元的收入,平时很辛苦,只有节假日回家。现在我父亲年事已高,我继母就想与他离婚。但是要求所有的财产平分,包括那套婚前的福利分房。但是对于我父亲增配的那套房子,我继母说作为赠与了,不算入共同财产了。我继母和我父亲结婚前就一直下岗,所以我父亲是主要收入来源。问题一:婚前的福利分房,婚后买下,是否一人一半?问题二:增配的房子给我继母的儿子算是赠予了吗?离婚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了吗?问题三:我父亲勤恳为家,金钱全部被我继母掌握,现在仅公开部分与我父亲对半,但数字明显少。这个法院能调查吗?还有一半是否合理?
地区:重庆-云阳县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151 次
点赞人数:0 人
如果房子是你父亲再婚后买下产权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一人一半。赠配的房子如果已经过户给女方的儿子了,那么赠与完成,如果没有过户赠与就不算完成。至于夫妻财产有多少,需要举证,证明女方那里有多少钱,有证据的财产才可以分
相关优质咨询
热门法律咨询
最新法律咨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赠与合同的效力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