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桥式起重机年检新规定全国各地都有吧,监理要求报验合格证检验报告

篇一:起重机械年检注意事项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受理流程 一、携带资料、检验费报检 1、报检申请,使用单位应在起重机械检验报告到期日提前一个月报检;(格式见附件1) 2、起重机械年检自检报告;(必须加盖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公章,可参照附件4格式,内容不少于法定检验报告书的项目) 3、检验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
二、缴费、登记信息 三、我所安排检验计划,提前通知受检单位并约定现场检验时间
四、准备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检验(所需准备资料见附件3) 五、如果经检验存在隐患需要整改,起重机使用单位必须在《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约定的整改时限前,将填写处理结果并加盖公章的《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报至我所,逾期不报视为超期不整改,将出具不合格报告。 六、报检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3:00之前(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七、只受理使用单位(使用主体责任单位)的报检,其他单位代理报检概不受理。 公开邮箱: 密码联系电话:
青岛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日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检申请
青岛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我单位现有
台起重机械,经我单位自检合格,出具了符合TSG Q的自检报告,现申请进行现场检验。 使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报检设备所在地址: 使用单位名称(章): 注:表格行数不足可自行添加。 申请送达日期:
注:(1)高度大于20m时,每增加5m(施工升降机、堆垛机每增加5m)加收10%。
(2)简易升降机按施工升降机收费标准的70%收费;悬臂起重机和桅杆起重 机按简易升降机的收费标准收取。 (3)汽车修理用举升机起重量≤5吨的,按升降机收费标准的40%收取检验注:(1)起重量大于16吨,每增加5吨加收10%检验费,带有副杆的加收20%检验费。 (2)铁路起重机参照流动式起重机收取检验费。 5.机械式停车设备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按50元/车位收取。 6.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在国家规定的目录范围内执行,收费标准按产品出厂价的0.6~0.8%收取。 7.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设备施工工程造价总费用(包括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的0.6~0.8%收取。每台收费不足800元的,按800元收取。附件3: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所需准备资料说明 (一) * 注册登记表。 (二) 安全技术资料: 1、 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2、 起重机械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报告书。 3、 *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首次检验必须提供) 4、 起重机械整机图纸。(液压部分应提供液压原理图) 5、 电气原理图。 6、 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安全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 7、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 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8、 * 监督检验报告。(首次检验必须提供) 9、 * 上个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 10、 *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11、 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12、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三)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1、 * 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起重机械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2、 * 起重机械档案管理制度,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四)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维保单位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 * 按照规定配备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 员证。 注意事项: 1、以上带“*”项目为必须准备的资料。其它项资料有缺陷,应当 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资料审核结论的否定内容。2、监督检验报告永久性保存,定期检验报告至少保存2个检验周期。3、有司机室的起重机械,应当提供作业人员的证件。 4、按照相关规定,资料不齐全,检验组应停止检验并书面告知使用 单位,由使用单位重新缴费申请报检。5、其它事宜按相关法规要求办理。6、此通知可以从公开邮箱下载。篇二: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
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如地面松软,必须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在履带下方,重型起重机下要求铺垫专用路基板。起重机工作、行驶与停放时,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1.2
夜间操作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3
新购Z或新大修的起重机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试验,静载试验(最大额定起重量加25)、动载试验(最大额定起重量加10),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4
操作前应对传动部分试运转一次,重点检查安全装Z、操纵装Z、制动器和保险装Z、钢丝绳及连接部位是否符合规定。检查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是否充足,各连接部位应无松动。 1.5
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脱开,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Z。 1.6
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连接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1.7
起重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在工作时应排列整齐,钢丝绳在卷筒上至少应保留3圈余量。 1.8
起重机械在最大工作幅度和高度以外3米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1.9
加油时附近严禁烟火,油料着火严禁浇水,应用泡沫灭火器、沙土或湿麻袋等物扑灭。 2
安全操作 2.1
起重臂变幅度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时变换挡位;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2.2
重物起吊离地100~500毫米时,应检查机身稳定性,制动灵活可靠,绑扎牢固,确认后方可继续作业。起吊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 2.3
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度。吊装作业时的吊臂与水平面最低不得低于30度。 2.4
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 2.5
起吊重物左右回转时,应平稳进行,不得使用紧急制动或在重物没停稳时做反方向旋转。起重机行驶时,回转、起重臂、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 2.6
当起重机吊重物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行走时,重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0毫米,行驶速度应缓慢。严禁长距离带载荷行驶。 2.7
转弯时,如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一次不超过15度)。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2.8
两台起重机抬重物时,应使用性能相近的起重机。作业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在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 3
停机后检查 3.1
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长板拖车运送。近距离自行转移时,必须卸下配重,保留基本起重臂,主动轮在后面,回转、起重臂、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Z。 3.2
起重机通过桥、管道(沟)前,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铁路、地面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3.3
作业后,起重臂应回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度~60度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Z。各部制动器都应保险固定,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 3.4
发动机未熄火,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汽车、轮胎式起重机 1
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
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支座盘下必须垫方木或专用垫板。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载荷时水准泡居中。支腿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外伸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
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起重臂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的操纵手柄。 4
作业中改变幅度应平稳,严禁突然起落起重臂。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5
箱形起重臂起重机在伸缩起重臂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放下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
作业时,起重臂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箱形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一节起重臂的长度大于后一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转 载 于: 小 龙文 档 网:履带式起重机年检制度)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
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重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
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
两台起重机抬重物时,两台性能应接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10
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荷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重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0毫米,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 11
行驶前,必须收回起重臂、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
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
作业后,箱形起重臂起重机的起重臂应全部缩回、放稳妥,并挂好吊钩。桁架起重臂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度~60度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篇三: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使用管理办法 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使用管理办法 目
总则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章
管理模式 第四章
管理程序与要求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处于良好使用管理状态,确保使用安全、规范有序,本着“保持设备完好,发挥设备效能,取得良好资产效益”的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使用管理职责权限管理程序及管理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确保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管理使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管理机构的职责】机构设置为二级管理制,一级管理机构是公司设备材料部,二级管理是机械化工程公司、吊装队、项目部;公司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所有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由机械化工程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机械设备所在工程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协助维护管理使用。 (一)设备材料部职责 1.负责制定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管理制度; 2.负责建立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管理台账; 3、负责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管理监督、考核。 (二)机械化工程公司职责 1、负责对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全面管理; 2.负责落实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管理制度,保证机械设备使用效益; 3.负责建立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设备过程管理台账; 4.负责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维护、使用、保养; 5、负责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培训及定人、定机、定岗,落实操作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6、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调动操作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 7、负责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使用调度,经营核算。 (三)使用单位职责 1、负责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使用计划申报,签订使用协议; 2、负责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吊装方案编制交底,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起吊安全运行, 3、负责对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所在地安全环境管理控制,确保停车、行车、起吊设备安全; 4、负责安排吊装过程相应的配合人员,准备相应的起吊工具,吊钩以下吊绳、卡环、垫木等。 5、负责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现场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安全检查;6、负责结算支付使用费用。 第三章
管理模式 (一)机械化工程公司为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经营独立成本核算经营单位。 (二)公司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对内实行内部租赁指导价,对外出租与市场租赁价相一致。 公司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内部租赁指导价由经营部发布并负责解释。 (三)对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设备资产使用实行折旧费用提成。(依据集团公司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办法计算) (四)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设备均可对外租赁 机械化工程公司在满足或不影响公司施工生产任务情况下,可对外出租,租金与市场价相一致,签订租赁合同并及时收取租赁费用。 (五)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设备对内使用采用需用计划报批程序。由使用单位负责人与机械化工程公司签订使用协议。每季度由机械化工程公司上报公司设备材料部及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依据使用协议约定每季度结算一次费用 (六)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设备汽车起重机操作工由项目部管理,业务上属机械化工程公司管理,机械操作手工资依据使用协议发放,考核由所在项目部与机械化工程公司共同管理。 第四章管理程序与要求 第五条
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的使用公司要求所属各单位原则上使用公司自有的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在自有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确实无法满足需要前提下,经机械化工程公司、公司设备材料部审核同意,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从社会上租赁,任何单位末经批准不得擅自租用社会上的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设备。 第六条
管理程序 (一)外租吊车申请审批程序:即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外租吊车申请审批表》由项目经理部申报,经单位主管审核,经公司OA系统流转机械化工程公司、公司设备材料部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二)使用公司吊车申请程序:即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OA系统流转机械化工程公司、公司设备材料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由机械化工程公司调派。 (三)外租吊车费用支付审批程序:经OA系统下载本单位外租吊车申请审批单,附租赁合同,经OA系统流转机械化工程公司、公司设备材料部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末经过公司审批的外租吊车费用,财务不支付。 (四)因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危险需要紧急外租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设备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紧急外租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设备的,可以先租用后补报。 第五章
附则 第五条 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设备其他管理内容参照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第六条 汽车起重机及履带式起重机设备由机械化工程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购买资产保险。 第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设备材料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行发文之日起实行。相关热词搜索:起重机年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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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汽车吊需要年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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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里的各位高手,请教大家一个问题,现在的汽车吊还需要年检吗?我听说不用了,具体在哪份文件,想请清楚的高手指教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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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顶,上个月遇到同样问题,司机说出厂没到一年不要年检,监理要求必须有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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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下,知道的前辈来分享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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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下,知道的前辈来分享下经验
现在汽车吊不属于特种设备,所以不需要年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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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文件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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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两部分:行驶部分、起重部分
起重部分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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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知道的大侠可以给出相关规定的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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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特种设备目录里流动式起重机一栏确实没有汽车吊(轮胎式流动起重机)。我认为不需要质监局的年检,但是需要车辆年检(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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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汽车吊是属于起重设备,起重设备属于特种设备,是特种设备就要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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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的,吊着有个跟电梯一样的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的绿牌牌,这个是每年都需要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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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度的特种设备清单内已经没有汽车吊了,所以汽车吊已不属于特种设备,不需要做年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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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是汽车吊,不是轮式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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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真的i说不清,按理说是不需要了,因汽车吊不属于特种设备,故不需要年检,但是每两年需要到车管所进行年检,六年以后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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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吊是通称,实际上是流动式起重机,按特种设备来操作,需要按期申报特种设备检验;至于行驶车辆,要按交通安全要求来管理,没有行驶证肯定不行的,拿行驶证肯定也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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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种设备目录》2014年版本,汽车吊已经不在特种设备流动式起重机目录之下,指的是质监局不再管汽车吊的年检,但是质监局仍然接受汽车吊的委托年检,目前汽车吊的年检属于两工地的管辖范围,仍然需要年检方可进入工地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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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种设备目录》2014年版本,汽车吊已经不在特种设备流动式起重机目录之下,指的是质监局不再管汽车吊的年检,但是质监局仍然接受汽车吊的委托年检,目前汽车吊的年检属于两工地的管辖范围,仍然需要年检方可进入工地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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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在安装和拆除时需向监理报验的资料有哪些?
塔吊在安装和拆除时需向监理报哪些资料呢?现在工地现场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归口建设行政部门主管,一般每个地区都设有建筑安全监督站来管理。所以每个地区的要求都不一致没有统一标准,你需要到所在地的安监站咨询。一般不需专门报验工序类的东西,仅需报验(起重机械)拆除申请,一般需有专项的拆(装)方案及申请表(申请表一般由当地安监部门提供专门的表格)。
一般来说,项目部监理需要审核一下内容
1。塔吊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建设部起重设备安装资质。塔吊出产合格证。技术监督局的出厂监督检验证书备案证明等。
2,塔吊基础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3、塔吊安装拆卸方案
4,塔吊维修保养记录。
5、安装自检记录
最后报检测站现场验收报塔吊基础平面布置图砼浇灌施工记录基础施工汇报材料包括平面图和剖面图。平面图要标注各个基座的尺寸和相关位置;剖面图要表示出配筋情况、砼强度、基座高度及基底处理方式(一般写素土夯实),还要标明底脚螺栓的埋设尺寸。
需要附件:
塔式起重机目录、备案登记证、检验合格证、施工起重机登记表、验收检验报告、拆装方案、顶升方案、锚固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接地测试记录安装调试记录、基础验收表、安装验收表、锚固验收表、检查记录、吊装机具验收表、作业人员登记表、特种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协议书、机械安装使用管理制度、安装单位企业资质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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