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贷平台,国家对p2p网贷规定规定不许设资金池,那有的网贷平台资金如何处理的?

p2p网贷的资金池指的是什么?如何判断平台是否有资金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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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的资金池指的是什么?如何判断平台是否有资金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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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关于P2P的“资金池”和“平台担保”两个概念被媒体等炒得火热,在投资人圈内也引发了很大的争议和困扰。在这里说一下我的看法,因为这两个话题涉及监管,比较敏感,因此首先声明本文的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我所在机构的观点,与我所在机构无关,纯粹是理论和常识逻辑方面的探讨,请大家谨慎转载,限于本人知识方面的局限,有些观点可能值得商榷,欢迎拍砖!
“资金池”没有法律意义上定义的概念,在银监会的监管条例里面,出现过“资金池”方面禁止的,主要是针对银行理财“资金池”的限制,主要是指银行理财所对应的债权(信贷资产)需要一一对应,不能存在一个“资金池”来进行期限错配的盖帽游戏,也就是在借款期限长于理财期限的情况下,在理财到期时由资金池来接盘短的,再发行一个理财产品来接手资金池中的借款债权,这样会造成的问题是:如果借款项目是1年的到期一次性还款,那么借款即使出了问题,也能够用资金池来接,从而无从判断理财对应的借款到底违约风险有多大。而且当时银行理财业务的“资金池”有些都无法做到债权项目的一一对应,因此对监管造成了困扰。P2P业务模式中,还款方式其实有2种,一种是每月等额本息还款,一种是6个月到2年到期还款,前面那种还款方式是每个月还款,因此用每个月是否还款就能很好地判断客户偿付能力,如果出现问题及时进行催收,而后面这种借款模式在国际上有个名字叫”Balloon Loan,气球贷”,因为还款行为就是在期末的那一次,你一直看着这个好好的,但是最后“嘣”的一下没了。
银行的理财业务是表外业务,是因为表内业务(存款和借款业务)规模受到了限制而转出到表外,但是银行的表内业务其实是短期存款和长期借款期限错配的,而且没有一一对应的匹配关系,因此其实是个大的”资金池“。银监会限制银行表外理财业务的“资金池”运作方式的出发点,是因为如果允许大家都这么做的话,银行有很大动力将表内业务移到表外(表外业务受到的监管制约、存款准备金标准都比较宽松),而摆脱监管的限制,因此这是银监会对于银行理财业务限制“资金池”的初衷。可见,“资金池”的概念并不是法律意义上违法的概念,因为“资金池”本身就是银行业业务模式的基本方法,而是出于监管目的,为了将银行业务更多的纳入监管体系而建立的概念。
大众从字面意思理解,容易将“资金池”理解成,资金形成的一个池子,那么如果客户资金汇集进入了一个账户,就很容易理解成一个“资金池”,那么其实很多行业业务模式都会涉及“资金池&的问题,比如房产中介机构,你在买房卖房的时候,由于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和不信任,因此房款定金或者首期,都是打给房产中介机构,那么其实这也是个”资金池“,房产中介机构也很有卷款跑路的可能性。再比如在监管之前的支付宝,由于在网上进行买卖双反的信息不对称和不信任,因此买方将货款”暂时“放在”支付宝“账户中,这个就是很大的一个资金池,但是我记得正是由于引入了这个机制,我才会在当时开始进行网购。再极端一些,比如有些商业模式会涉及很多预付款,比如我去良子健身按摩,办了一张卡,三千的,这些资金沉淀在良子的账户里面,但其实服务还没有提供,因此也是一个”资金池“,良子如果卷款跑了我怎么办?再比如我买了一套房,去收房的时候告诉我要先交一年的物业费,那么其实这些物业费也汇入到了一个”资金池“,因为服务还没有提供,但是物业公司也有卷款跑了的可能性。如果按照资金汇入和实际业务发生的时间差异来定义“资金池”的话,那么得有多少都在用“资金池&模式运作的公司啊?
我举了上面这么多的例子,是想说明一点,人类的认识模式当中,其实非常有一种将一切”复杂“东西”简单化“的冲动倾向,就是扣上一个大帽子,就可以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了!因为人类的“归纳演绎”思维方式懒得去费事地独立分析一些复杂事情背后的逻辑和真正原因,而和大家一起”喊打“这个事情,那就简单和痛快多了!以前这个帽子是“臭老九”,一夜之间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大家都要打倒知识分子,但是大家都打得挺痛快的,因为这个已经变成了“落水狗”,打之没有任何问题。其他的例子,比如&右派反革命“、“流氓罪”、“国有资产流失”、“投机倒把”等“口袋罪”,在历史上,把稍微沾边点的事情都装到这个口袋里面,所造成怨假错案相信不用我说都已经在历史上历历在目。“资金池”这个问题,我觉得需要警惕的是,将这个概念绝对化和妖魔化,认为只要是资金沉淀就是“资金池”,就是违法违规扣大帽子,而不去分析形成“资金池”的原因、以及在最初限制”资金池“想要实现的目的这些都被忽略,这样都不是正确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做法。
另外再说到P2P平台担保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在媒体和投资人圈中的讨论,也容易陷入类似我上面提到的情景,就是认为只要这个平台提供担保,那就是和“正宗的”国外P2P模式不一样,那就是违法违规的,其实也是把问题简单化和帽子化的一种表现。虽然国外的Lending Club和Prosper等P2P先祖们是没有采取平台担保模式,但是网络购物在美国发展起来的时候,Ebay也没有支付宝这样一个东西(因为国外的商业信息透明度、质量问题的法律法规保障等都比较完善),但是在国内发展网购,也就是靠支付宝当时涉嫌违规的”安全保障“模式和”资金池“模式给做起来的。由于国内买卖双方之间的信息更加不对称、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应的网络购物欺诈和质量问题,买方都很难找到弥补措施,支付宝当时推出”你来买,我来赔“这种模式,是需要多大的勇气,承担多大的潜在风险啊!但是正是由于支付宝介入了网络购物中的”赔付担保“环节,才把中国的网络购物给发展起来了,难道现在还有人来说淘宝支付宝的模式不是正宗的”网购“模式??目前主流的p2p网贷平台排名有:
。那些拿国外P2P机构没有平台担保,而国内某些P2P机构采用平台保障,就说这种平台担保方式不对,不符合P2P的本义等等,难道是一直闭着眼睛无视中国的实际情况,一直活在月球上的吗?
和支付宝当时采用的模式类似,目前P2P平台担保模式,其商业模式上的逻辑,是解决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一种赔付解决方案,P2P平台提供的是一种借款需求方和供给方的撮合服务,在向出借人推荐一个借款客户的时候(相当于一个产品),难道不需要对这个产品的质量负责?那当这个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也就是逾期违约损失),难道不需要对产品进行维修和退换?我记得产品的”三包”政策是国家商品质检总局和工商总局规定的对企业的基本要求,难道这个基本要求在P2P行业内部某些公司出于负责的考虑来落地实施是要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的”?这其中的逻辑上的荒谬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人提出来过!反过来说,难道一个P2P公司本身对外宣称不承担担保责任,对自己的产品质量不负责,难道就是对出借人和对社会更加负责任的?
因此”资金池“和”平台担保“问题,如果更加深入地分析和回顾一下其容易引发问题的根源,其实里面是有一些常识逻辑的问题在里面。”资金池&是为了避免出现旁氏骗局,逾期贷款的问题被掩盖,容易引发资金挪用;“平台担保&的问题,是容易引发没有风控能力、没有担保能力的平台对外宣称担保,而最后跑路的问题;那么我们所需要做的,是设计制度来防止坏的结果出现,而不是简单粗暴的认定”资金池&和“平台担保”本身就是有很大问题,就是违法违规。这就好比,很多年前,我们知道**之间的性行为容易引发艾滋病,然后整个社会就非常歧视**恋,认为“**恋”就是天打雷劈,人人喊打,而现在我们也知道了其实**性行为做好安全防护,还是能够避免艾滋病的,我们需要做的是安全防护,而不是整个社会来歧视,仇视**恋!再退一步说,其实我们现在也知道异性性行为也会引发艾滋病,那难道我们要把异性恋都禁止吗?
信息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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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广告信息均来自平台方,不代表平台安全性,不构成投资建议!红包、体验金、理财金、大礼包、加息券、满减券、优惠券等都不直接等同于现金。参考收益说明不是收益承诺,不代表最终真实收益。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网贷监管政策出炉:定位信息中介 个人最高借100万
  昨日,中国银监会、工信部等四部委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网贷平台“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的定位,对经营范围实施“负面清单”,提出13类不得从事的行为,并规定个人在多个网贷平台的最高借款上限为100万元。
  明确“信息中介”定位
  ——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设立资金池
  “网贷平台是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中国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在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将不允许“网贷”平台吸收公众存款,设立资金池进行非法集资。
  基于信息中介的定位,《办法》规定网贷平台需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真实性、融资项目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采取措施防范欺诈行为,发现欺诈行为或其他损害出借人利益的情形,及时公告并终止相关网络借贷活动。
  哪些操作将受限?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对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表示,作为信息中介就不能参与投资理财、担保等借贷活动,理论上,也不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过去从事理财业务的网贷平台是违规的,未来平台只能提供相关的理财信息,如果借贷双方达成交易,平台可从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针对平台运营资质,《办法》也提出要求。网贷平台应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确立“小额分散”经营模式
  ——个人最高借款上限100万元
  《办法》提出“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
  根据规定,单一的个体、单一的自然人在一个平台上借款上限是20万;单一组织、法人在单一平台上借款上限是100万。单一自然人在多个平台的借款上限是100万;单个法人在多个平台的借款上限是500万。
  “500万元限额,正是绝大多数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在信贷产品方面的分界线”,懒投资CEO张磊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区别于传统金融机构的同时,也在鼓励网贷平台投身民间投资领域,弥补小微企业融资缺口。
  91金融CEO许泽玮持有相同的观点,他认为,毕竟互联网金融定位就和传统金融有区别,监管层目的就是让其深耕普惠金融领域,而不是和银行去竞争。“如果网贷平台去做银行现在做的事,这个新兴事物就没意义了”。
  从这方面考虑,《办法》还禁止网贷平台在线下从事营销活动,进行虚假宣传;应主要从事个体与个体之间融资活动的撮合,而不能从事跨界销售产品进行混业经营;提出网贷平台要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在资产端和投资端合理定价的要求。
  资料图。
  规范网贷平台行为
  ——不得向出借人承诺保本保息
  日后,如果再被客服人员告知:这款P2P产品可以保本或者暗示没有不履约情况的。你要知道,他可能已经违规了。
  为规范网贷平台行为,《办法》规定了13类网贷平台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的活动,其中一项就是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此外,网贷平台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等行为也同样被禁止。
  记者注意到,保本保息是很多个人投资者的“心理安慰”,不许承诺和担保后,投资人会不会更加谨慎?
  “肯定会更谨慎,但对P2P行业投资收益率的影响并不确定”,在杜晓山看来,以前行业没有正规监管,很多人不敢进场,现在通过官方监管来规范市场,如果吸引了更多投资者,收益率反而会走低。
  多位业内人士均表示,《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速网贷行业洗牌,一大批不符合监管规定的平台被淘汰出局;而从企业自身来看,整肃行业也是还给合规平台一个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
  资料图。朱武涛 摄 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加强风险控制
  ——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
  近年来,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业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却也呈现出“快、偏、乱”的现象,即行业规模增长势头过快,业务创新偏离轨道、风险乱象时有发生。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累计问题平台1778家,约占全国机构总数的43.1%。
  因此,加强企业管理和风险控制势在必行。《办法》要求,网贷平台要实行客户资金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方存管制度。
  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为防止信贷集中度风险,保护出借人权益。《办法》规定网贷平台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的,将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网贷平台违反法律规定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或欺诈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武俊杰 摄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分级管理出借人 设置动态限额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对出借人给予了信息管理、风险提示和分级管理等多重保护。
  《办法》规定,网贷平台应履行的信息披露责任,充分披露借款人和融资项目信息,定期披露网贷平台有关经营管理信息,对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审计和公布,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同时,网贷平台应当加强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管理,确保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针对不同出借人,《办法》还提出分级管理概念。要求网贷平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出借人实行分级管理,设置可动态调整的出借限额和出借标的限制。
  “这对网贷平台的企业管理能力、人员素质、职业资质甚至技术设备都是一个很大的考验。”杜晓山指出,无论是第三方资金托管、还是对出借人的净值调查,网贷平台均需要与银行合作,从短期来看,难度不小。
[责任编辑:P2P 网贷的资金池指的是什么?如何判断平台是否有资金池?
什么是资金池?
把资金汇集到一起,形成一个像蓄水池一样的储存资金的空间,这就是资金池。保险公司有一个庞大的资金池,赔付的资金流出和新保单的资金收入使之保持平衡。银行也有一个庞大的资金池,贷款的流出和存款的流入,使这个资金池保持稳定。
P2P行业的资金池模式是指客户不管通过什么渠道支付金钱,现金都需要先流入网贷平台公司的账户,此类模式下,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判断是否是资金池的方法比较复杂,有几个方面因素综合判断才能有效分辨。
首先要判断平台融资需求是否真实,这是前提。少数平台通过编造虚构融资主体,实现表面的资金转移支付掩饰平台实际占有资金控制权的目的。由于目前P2P平台为保护融资人隐私,信息公布都不完整,这类手段需要间接依靠独立的第三方机构的信用背书来加以规避。如安宜投平台选择融资性担保公司为项目提供全程担保,即大大降低了项目违约风险,同时融资性担保公司作为正规金融机构与平台共同造假的可能性极低,客观上证明了安宜投平台所有项目融资主体和融资需求的真实性。
其次,投资人投资时资金支付通道是否唯一。有些平台对外宣称资金托管,但是接入多家第三方支付通道且收款人均为平台自身。因为要实现平台托管必须实现投资人账户托管,如果不能实现账户托管,投资人无法明确自身真实资金状态,换句话说投资人在平台看到自己账户中心里面的数字与资金无关,只是平台显示给投资人一组数字。而账户托管是无法同时委托两家机构同时完成的。依据一般逻辑判断,接入2家及2家以上支付通道的平台根本无法完全实现资金托管。
最后,有些账户托管第三方支付机构开通了托管真实性验证机制,投资人可以去第三方支付机构官网验证真伪。
客服邮箱:
工作日:09:00~21:00/节假日:09:00~18:00
(客服服务热线)涉嫌“资金池” 网贷平台活期理财怎么“活”
网贷平台活期理财容易涉嫌资金池,这是互联网金融机构不能触碰的底线,但活期产品的高流动性对投资者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在监管以及需求之间,活期理财平台或者网贷平台的活期产品该何去何从?
业内认为不应一刀切
去年年末公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严禁“资金池”模式,活期理财市场随即骤然降温,众多平台面对监管政策不知所措。
面对这一现实的问题,一些P2P平台开始下架活期理财产品,也有平台选择对产品进行整改。在某平台发布的报告显示,纳入其评级体系的98家网贷平台中,有29%的平台仍在开展活期理财业务。
“我们公司目前已下架‘活期牛’产品,目前正在对‘天天牛’产品进行整改。个人认为只要实现了银行账户托管和产品单独记账两个前提条件,活期产品通过技术实现资金和资产的完全匹配,不宜一棒子打死,但一定要有严格的限定和流动性压力测试。”小牛在线副总裁章强告诉记者。
懒财网CEO陶伟杰也认为,应支持监管层要求的活期理财“不得有资金池”,但这并不意味着活期理财平台接下来就该一关了之。
多位从业者表示,监管层和普通投资者都并非对活期理财产品有成见,而只是担心活期产品使用“资金池”带来的风险问题。盈灿咨询研究员陈晓俊认为,P2P活期理财最大的风险在于涉嫌资金池,由于资金池的金额较为庞大,平台全权处理后容易发生携款跑路或非法挪用资金、自融、旁氏骗局等违法情况,此类平台的风险对于投资人的损失比之单个投资标的损失要大得多,涉及人数、金额更大,对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包括社会的稳定都是不利的。但是,活期理财兼顾高流动性、相比货币基金更高收益率的特点,可以解决投资者“资金站岗”的问题,使得不少投资者愿意投身其中。因此,P2P活期理财仍然具有较为巨大的市场需求。
技术趋动不一样的“活”法
根据盈灿咨询《2016年1月全国P2P平台百强榜》统计,剔除温商贷、安心贷后,仍有33家平台涉及活期理财产品,对应的运营模式主要包括低风险理财产品、平台借款项目、低风险理财产品+平台借款项目3种。
陈晓俊介绍,低风险理财产品主要与基金、银行合作,对应基金公司的货币基金、购买银行的理财计划;平台借款项目为平台将用户投资的资金投出去完成项目组合,平台可能会留一部分的资金应对赎回,或者通过债权转让、变现的方式等新的资金进来接原有的资产,变相地实现活期理财;低风险理财产品+平台借款项目兼顾了低风险理财产品和平台借款项目两种投资品种,由于资产中有货币基金等,可以选择卖掉,因此平台一般会对赎回金额做出限制,同时预留准备资金的时间。
不靠“长短期错配”的资金池来实现活期理财体验,懒财网的实践是,通过技术手段,根据用户的金融行为、个人状态和已有资料替海量用户去判断他们的未来资金需求,并为每一个人作出动态资产配置,既保证用户可以随存随取,又可以收获尽可能高的投资收益。
“活期理财产品在流动性等方面都有明确的监管要求,比如货币基金的资产久期加权不能超过120天等,每个用户拿到的都是一模一样的标准化产品。与传统活期产品不同,懒财宝提供给用户的是不打包资产,用户资金投向的每一份资产都明确可查。”陶伟杰说,懒财宝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活期理财产品,而是用智能理财实现类活期体验,是由技术驱动的更高级智能理财服务。
章强认为,活期产品对技术上的要求和金融产品严谨性的要求是极高的。目前技术先进的平台开发了债权匹配、债权自动流转等技术方案去达到资金资产完全匹配的效果,回避了资金池问题,以后监管层面如何看待这种技术进步或是一个变数。
平台需健全风控体系
除了资金池风险,活期理财还面临流动性风险、借款标违约风险、政策监管风险等。因此,健全的风控体系仍是互联网金融平台安全与否的重要标志。
陶伟杰表示,目前大数据等技术在智能理财方面的应用基本是噱头多于实际,智能理财服务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懒财网的智能理财服务也主要是聚焦于用户资金需求的概率判断,实现用户流动性需求与收益之间的智能调节。此外,资产采购等风险环节还很难由机器智能操作,风控和兑付环节还要与专业的合作伙伴共同把控。
章强提出,活期产品一定要实施备案制,前期对活期的规模和流动性做好管理。
陈晓俊认为,目前不少活期理财的平台存在着不合规的情况,但是并不意味着活期理财产品全部违规。由于活期理财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市场,只要解决了资金池问题、有效控制流动性、加强平台技术水平,平台加强透明度,或许活期理财产品仍然可以合法合规地为投资人提供安全的理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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