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朋友孩子生病安慰短信花了4万多,请问大病二次报销在哪里报?需要什么

&大病医保报销后还能到民政局二次报销吗?
& & & & 近日,不止一位客户前来法律咨询,关于大病医保报销后还能到民政局二次报销的问题。
答案:民政部门没有“二次报销”业务,但有城乡医疗救助。现行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是:
一、 救助对象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对象);
  (二)农村五保户;
  (三)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或重症慢性病;
  (四)重点优抚对象(各县民政局民优规定)
(五)县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二、救助病种
  (一)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不设病种限制。
  (二)对城乡低收入家庭实施医疗救助,须是大病或重症慢性病。主要病种是: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重性精神疾病、晚期血吸虫病等。
二、救助标准
  1、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按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100%给予救助,年最高可救助15000元。
  2、城市低保中除“三无”人员以外的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患本办法规定大病病种的,按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55%给予救助,患大病病种以外病种的,按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40%给予救助,按年最高可救助6000元。
  3、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患本办法中规定的大病,按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扣除5000元后,按30%给予救助,年最高可救助5000元。
  4、患尿毒症、白血病需长期透析的重病患者,不受上述年封顶线限制,年最高可救助20000元。
山东省居民大病医保二次报销规定
&2014年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管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民,二次报销以住院的实际花费为基础,不再受病种限制。2014年,起付标准为1万元,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医疗费用的数额分段补偿。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不低于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不低于60%的补偿,个人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0万元。
注:2015年7月,山东省调整补偿比例(附照片),供朋友们参考。
& & 本人愿将自己在审判实践中所积累工作经验和知识储备与具体案情相结合,抓住“关键环节”和“问题所在”,力求达到通俗易懂的析案解答。为当事人提供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简捷易行的方案和途径,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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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医保二次报销需要哪些条件?
市民咨询的问题五花八门,晨报邀请市医保中心权威人士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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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热线消息(记者 孟丽)晨报前日开通专题热线,征集市民对医保二次报销的问题后,热线电话响个不停,晨报QQ也不停闪烁,百余位市民纷纷咨询医保二次报销方面的问题。&&从读者咨询的问题中,记者归纳整理后发现,很多人对医保二次报销不甚了解,有的市民甚至是看了晨报后才知道有二次报销这回事,他们迫切想了解关于二次报销的详细规定。&&就读者咨询的这些问题,记者挑选了其中比较典型的问题,邀请市医保中心权威人士予以了专业和详细解答,供读者参考。&&政策解读&&啥是医保二次报销?&&1、李女士:啥是医保二次报销?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享受二次报销待遇?报销比例是多少?&&市医保中心:正常参保缴费的徐州市区职工医保和徐州市区居民医保,凡是在日至日期间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住院费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医),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徐州市区2012年度医保基金的二次补助。&&补助比例:符合补助范围的金额:一万到五万的按60%补助;五万到十万的按70%补助;十万以上的按80%补助;若同时享受重残、特困、低保待遇的人员再上浮10%。&&例如:2012年度,某参保人员住院的医疗费用总额为80000元,其中丙类费用:6000元。出院结算的时候统筹支付56000元,个人自付240000元。此次二次补助金额为:(-10000)×60%=4800元。&&要准备哪些资料及证明?&&2、夏先生:可以享受二次报销的参保者,办理报销手续时要准备哪些资料及证明?准备好后交到哪个部门?有没有报销时间限制?&&市医保中心:所需材料:领取二次补助时,请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农商银行账号除外)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备齐上述材料到市医保中心(淮海西路181号)服务大厅二楼19号、20号窗口办理申领手续,市医保中心暂时发放的是2012年度市区职工及居民医保的二次补助,申领手续没有时间限制,正常工作日均可办理。&&居民医保住院&&能否二次报销?&&3、王女士:孩子今年7岁,参加的是居民医保,前不久生病住院,自费了2000多元,能二次报销吗?&&戚先生:今年38岁,参加的是居民医保,癌症患者。请问居民医保住院是否享受二次报销待遇?如果能享受,报销比例是多少?和职工医保一样吗?&&市医保中心:市区居民医保住院与职工医保享受同样的二次报销待遇,只是现在徐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发放的是2012年度的二次补助,2013年度的二次补助要等2013年结束,方可提取全年的医疗消费数据进行补助金的发放工作。&&王女士的孩子住院自费部分只有2000多元,还未达到补助的范围。戚先生虽然是癌症患者,但二次补助与病种无关,只要是住院费用满足条件均可享受二次补助。&&正常参保缴费的徐州市区职工医保和徐州市区居民医保,凡是在日至日期间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住院费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医),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徐州市区2012年度医保基金的二次补助。&&具体事例&&门诊费用有补助吗?&&4、彭先生:我是职工医保,2013年门诊花费近2000元,请问有补助吗?如果有,什么时候补?还要办什么手续吗?&&市医保中心:徐州市区职工与居民医保的二次补助均只针对住院费用,门诊费用不在二次补助范围内。&&手术自费1.8万元&&5、郭先生:我参加的是职工医保,下岗后是自己缴的医保费用。今年7月份,我患腰椎间盘突出,后来到医院动手术,花了6万多元,自费1.8万元,请问是否可以享受二次报销待遇?&&市医保中心:二次补助不受缴费方式的限制,郭先生的住院自费部分1.8万元,去掉丙类费用若在一万元以上是可以享受2013年度的二次补助的,只是现在徐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发放的是2012年度的二次补助,2013年度的二次补助要等2013年结束,方可提取全年的医疗消费数据进行补助金的发放工作。&&二次报销有没有限额?&&6、赵女士:儿子参加的是职工医保,患了肝癌,医药费已花了几十万元,请问二次报销累计医药费吗?有没有限额?&&市医保中心:赵女士的儿子患肝癌若是发生住院费用全年累计自费部分去掉丙类费用若在一万元以上是可以享受二次补助的,只是现在徐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发放的是2012年度的二次补助,2013年度的二次补助要等2013年结束,方可提取全年的医疗消费数据进行补助金的发放工作。符合补助范围的金额:一万到五万的按60%补助;五万到十万的按70%补助;十万以上的按80%补助;若同时享受重残、特困、低保的人员再上浮10%。上不封顶。&&其他问题&&新农合医保能二次报销吗?&&7、胡先生:我是新沂市农村村民,小孩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现在得了白血病,新农合医保能享受二次报销待遇吗?&&市医保中心: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只是承担市区职工和居民医保的医疗保险费用的管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属于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铜山区有没有二次报销?&&8、滕先生:我是铜山区居民,参加的是铜山区的职工医保,不知道铜山区有没有二次报销的规定?&&市医保中心:现在全市还没实现全市统筹,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只是承担市区职工和居民医保的医疗保险费用的管理。铜山区职工医疗保险不属于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请咨询铜山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处。&&去世了还能二次报销吗?&&9、王先生:母亲参加的是职工医保,去年住院,自费了1万多元,去年底去世了,请问还能二次报销吗?&&市医保中心:王先生的母亲若去年累计住院费用自费1万多元去掉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是可以享受二次补助的。因本人去世,可以由参保单位代理前来医保中心办理二次补助的申领手续。&&单位领取所需材料:1、参保单位填写《徐州市职工医保“二次补助”参保单位申领表》,并提供参保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其中《申领表》上加盖参保单位行政公章。&&2、二楼19、20号受理窗口,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填制《徐州市职工医保“二次补助”参保单位发放花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基金结算科印章后,交参保单位经办人。&&3、参保单位经办人持《徐州市职工医保“二次补助”参保单位申领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徐州市职工医保“二次补助”参保单位发放花名册》、单位财务收据,至财务审计科二楼受理窗口办理资金划转手续。财务审计科留存表、册及参保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转院自费部分&&怎么二次报销?&&10、刘先生:父亲退休了,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患有肺癌,在上海医院看的病,有转院证明,请问自费的部分怎么二次报销?&&市医保中心:刘先生的父亲若转往上海看病,办理过转诊转院手续,医疗费用也已到市医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处理,那么也是可以享受到当年度的二次补助的,同样满足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超出部分的按:一万到五万的按60%进行补助;五万到十万的按进行70%补助;十万以上的按80%进行补助;若同时享受重残、特困、低保待遇的人员再上浮10%,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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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人都可享受大病二次报销的实用经验
为了更好地使参保人享受到医保待遇,广州市公布城乡居民医保新政,参保人将可以享受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待遇。
昨天,笔者在走访广州多家医院时发现,不少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对“大病医保”这一新政还有些“蒙查查”,有人提出疑问,怎样的病才属于“大病”?是否像门慢、门特等特殊医保一样设定了相应的病种目录呢?怎样报销?
问:“大病”指的是什么?
并非指特定病种
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大病医保并非特指哪些病种,而是指参保人在治疗重大疾病时,对于所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予以报销。
只要是在符合《广州市社会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里的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等,就可以报销。2014年9月起,在无需另行缴费的情况下,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将率先可以享受大病医保的二次报销待遇,今年4月起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将全部统一。
大病保险明年报销上限:最多30万而非36万
出院时一并结算
采访中有不少参保人提出,“大病医保”需要另外参保吗?符合二次报销条件的参保人需要通过怎样的手续进行报销?
医保处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当期或历年结余中划拨,不另外增加参保人的缴费负担。也就是说,2014年9月起,除了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这部分参保人已经参加了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外,现有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和新农合参保人都将纳入“大病医保”的范围,参保人无需另外参保。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为方便参保人报销,大病医保仍计划采用一站式结算,即病人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结算系统即可按照城乡居民医保、大病医保等医保政策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结算,参保人无需到各区医保局等机构另外进行报销申请。
多大的医疗费用算“大病”?
根据广州出台的方案,参加大病保险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金支付50%;参保人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由大病保险金报销70%。在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每年1月1日~12月31日)内,大病保险金累计支付医疗费用的年度最高限额为12万元。连续参保2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3万元,连续参保满5年的,另外增加6万元。根据测算,2015年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约为18.28万元,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支付限额可达12万元。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处确认,所谓的连续参保从2015年起算,也即是说,明年所有的医保保险总限额在30万出头,想拿到连续参保满5年36万的最高上限,至少要等到2020年。
也就是说,在2015年,参保人全年累计超过18.28万元的费用,或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的费用,都可享受大病医保报销。
“过渡期”患大病产生的住院治疗费用怎么办?
与明年额度合并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职工医保和新农合已实施了大病保险,但城镇居民医保(含从化城乡居民医保,下同)在日起才正式启动大病保险。根据省要求,今年全省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这是省政府的重大部署。目前全省其他地市已实施或将于年内实施这项制度,因此,广州市计划于2014年9月起先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今年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那么,在提前实施的计划中,就产生了4个月的“过渡期”(今年9月至12月底),如果参保人在这期间罹患重大疾病,又应该如何应对呢?对此,医保处的负责人表示,对于“过渡期”内产生的问题,也已制定了相应的处理办法:即日至日期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与其2015年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按照上述规定享受相应的大病保险待遇。
个人减负:“大点医”院住院治疗费用4.1万以上就可二次报销大病保险
治疗花费多少后,才能从大病保险中获利呢?根据测算发现,根据广州出台的方案,三级医院有1000元的起赔标准,报销比例为,成年人55%。若成年人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费用为4.5万元以上,那普通医保可保险(4.1-0.1)×55%=2.2万元,个人要承担1.9万元。而按大病医保的规则,由于个人自费部分刚好为1.8万(1.9万-0.1万),并不能享受大病保险金报销。但若住院总费用超过了4.1万元,超出部分就可通过大病医保二次报销。以5万元一次住院为例,大病医保可多报销2025元,{5-(5-0.1)x55%=2-0.1-1.8)x50%=2025元},二次报销后自费21027元,为个人减少负担。测算后还发现,一次住院花费在40万元以下即用完了18.28万的普通医保报销和12万的大病保险金报销,此后一年内增加的医药费在广州已不能享受任何医保报销,需要个人全部自己掏腰包。而以一年一次住院花费50万为例,扣掉全部报销30 .28万后,个人还要承担19.72万元。
报销:大病保险与商业重疾险不冲突
报销额度不低的大病保险,已经让一些居民吃了一颗定心丸。“但我有大病医保了,还有必要买重大疾病险吗?”有不少人也许会有这样的疑问。
尽管作用下降,但商业险依旧有一定价值。通过上述的案例表格可以看到,20万以上的治疗,即便有大病医保,个人仍需支付5万多的费用,若年花费超过了45万,个人的缺口在15万以上,对于普通家庭,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大病保险的出台,根本是为患重大疾病兜底的,解决因病返贫。”保险分析师称。然而,“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仍限定在医保目录内。有些费用并不属于报销范围的费用。比如说,有些医生推荐的药,有些效果比较好的药,这可能都是大病需要的大药,并不在报销范围内,既享受不到基本保险,也享受不到大病保险。这种大药费用,在现实中并不少见。”该保险分析师称。从费用报销方面而言,商业重疾险和大病医保之间是没有冲突的。
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大病保险是指参保人在治疗重大疾病时,对于所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予以报销。此外,大病保险明年报销上限最多是30万,住院超过了4.1万元,超出部分就可通过大病医保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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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大病保险 二次报销您知多少
 来源:宜宾新闻网
王小容在亲人的陪同下定期做复查,对生活充满希望。(记者 冯岚彬 摄)
大病保险是2013年国家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从2013年开始,四川省7个市州推行了大病保险政策,宜宾市便是其中的一个试点城市。据宜宾市卫生计生委的数据显示,2013年符合大病保险赔付政策的共计21697人,截至日,已赔付20268人。
没什么病不敢治&
宜宾市翠屏区赵场街道群力社区新农合参保人员王小容就得到了这一实惠。2013年5月,30岁的王小容在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出患上了腰椎结核,紧接着在该院做了两次手术,共花去医疗费近6万元。不久后,她的病症再次复发,王小容又前往重庆西南医院再次进行手术,这次手术费用高达17万余元。&
“这17万元是现金支付,是我和丈夫多年的积蓄。”王小容说,这几次手术,前后共花去了近23万元的医疗费用。事后,“新农合”为其报销了“封顶线”10万元的医疗费。&
2014年初,王小容的丈夫到翠屏区新农合中心办事时,该中心的工作人员得知王小容的情况后,将大病能再次报销的好政策告知了王小容的丈夫。“当时已经明确了这一政策,但具体方案还没有出来。”王小容的丈夫说,待最终方案确定后,妻子王小容将相关资料交到了当地的保险公司,没过多久,大病保险的报销就批下来了。&
“当初想能报多少,就报多少吧,但没想到又报销了6万多。”王小容算了算,她总共花去医疗费用23万余元,两次报销的费用共计16.7万元,她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高达72%。&
“没什么可愁的,现在政策这么好。”王小容说,感谢二次报销政策,这大大地减轻了她们的经济负担。
据翠屏区新农合中心监审二科科长廖枢萍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参保人患大病产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国家对需个人负担的合规的、在规定的起赔额以上的医疗费用进行再次报销。简单来说,就是进行第二次医疗费用的报销,目前翠屏区正在对2013年符合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员进行梳理,让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都能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居民大病保险可以二次报销吗?
居民大病保险可以二次报销吗?
咨询:我参加了农村保险,今年65岁,因心脏病住院多次,花费挺多的,我听说有大病二次报销,想问一下具体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答复:您说的二次报销应该是指“大病保险”报销。《关于印发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8号)规定:“对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烟台市的居民大病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支公司承保。
日至日“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详情请咨询*******;日以后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时,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报销。详情请咨询:*******。
咨询:我已办理了糖尿病慢性病,请问可否再申请高血压的慢性病?如果可以,出具什么材料?如何申请?
答复:您所提到的慢性病种,申报程序如下:由就医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人员填写《烟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认定申请表》(下简称《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医保办印章。参保职工或家属携带相关材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1、本人的身份证或医疗保险证。2、《认定申请表》。3、本人近半年的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或者半年以上至少三次门诊就医记录。4、各类诊断依据(如:检验检查报告等)5、两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其中高血压需经参保人员提出申请、经医学技术查体后,下达认定结论,按规定享受门诊待遇。
具体细则如下:原发性高血压(2级,高危以上)符合原发性高血压病的临床诊断标准,除外继发性高血压,有明确的门诊或住院诊断记录。
认定要点:(1)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2)临床情况:①心脏损害:左心室肥厚(超声心动图)②肾脏损害:微量白蛋白尿:尿白蛋白30-300mg/24h和/或血肌酐轻度升高(106-177μmol/l或1.2-2.0mg/dl)③高血压视网膜病变:出血或渗出,视盘水肿④主动脉夹层:影像学检查可显示主动脉增宽,壁增厚,内膜瓣、真腔与假腔。血压达到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标准并具备一个临床情况的可认定。ymg记者夏丹通讯员赵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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