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养老保险大集体是什么时候开始交养老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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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局大集体要改制了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中国哈尔滨》网站在线访谈。自2007年以来,我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一直为广大职工所关注。今天,市国资委企业改革一处处长孙家平走进直播间,就我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等话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14:02:58]
[主持人]: 孙处长您好,首先欢迎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走进直播间,接受本网站访谈。 [14:03:33]
[嘉宾 孙家平]:   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能在哈尔滨市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和大家一起沟通交流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情况。今天下午计划利用一个半小时时间市国资委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处长参与今天下午的在线访谈。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社会各界和方方面面都很关注,非常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访谈节目,诚挚地希望各位网友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4:05:43]
[主持人]: 各位网友,现在大家可以将问题提交给导播,嘉宾会给予答复。孙处长,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 [14:05:57]
[嘉宾 孙家平]: 紧紧围绕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历史机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通过深化厂办大集体改革,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主办企业)彻底分离,实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依法规范职工劳动关系,采取多种方式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积极帮助其再就业;推动厂办大集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14:07:37]
[主持人]: 我市哪些企业可以列入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改革范围?这个改革范围是如何划定的? [14:09:02]
[嘉宾 孙家平]: 市和区、县(市)所属地方国有企业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批准并资助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为主要目的,以劳动服务公司或其他形式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依附于主办国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主办国有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服务,隶属国有企业直接管理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企业。
  中直、省属在哈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符合条件并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可列入改革范围。
[14:11:08]
[嘉宾 孙家平]: 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市和区、县(市)所属地方国有企业和中央、省属在哈国有企业的厂办大集体改革范围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组建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劳动服务公司或其他形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隶属于国有企业直接管理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企业;
(二)有主办单位且主办单位是国有企业,并依附于主办国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原主办国有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服务;
(三)国有企业批准并资助兴办,以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为主要目的集体企业。
[14:11:44]
[主持人]: 厂办大集体企业的改制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14:12:14]
[嘉宾 孙家平]: 根据厂办大集体企业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和职工人员等情况,因企制宜,分类推进,并改结合,分步实施。
(一)重组改制。(二)分立改制。(三)产权出售。(四)清算解散。(五)其他形式。
[14:13:10]
[主持人]: 有网友问厂办大集体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4:14:02]
[主持人]: 今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处副处长张向东也来到了直播间,现在我们请他来回答这个问题。 [14:25:23]
[嘉宾 张向东]: 补偿标准有如下三条:(一)经济补偿按职工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14:26:15]
[嘉宾 张向东]: (二)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以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不高于当地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计算。 [14:26:18]
[嘉宾 张向东]: 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本企业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市、区属企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不低于2007年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实发468元,其余额用于职工个人交纳社会保险费。县(市)经济补偿金最低标准由当地政府按照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100%—130%确定。 [14:30:00]
[嘉宾 张向东]: (三)计算补偿金年限时,职工的工作年限截止日。日前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由于职工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时间,不计算工作年限,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扣除。 [14:32:20]
[主持人]: 职工经济补偿金筹措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14:32:37]
[嘉宾 孙家平]: 厂办大集体改制、清算解散或依法破产的,解除在职职工劳动关系所需经济补偿金,应以企业自身解决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市属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补助30%,市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30%(具体比例根据企业资产、效益等具体情况,由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其余部分原则上与主办企业协商确定;中央下放到哈市的煤炭、有色金属和军工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企业,中央财政将根据企业效益等具体情况确定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1998年以后下放到区、县(市)的市属企业兴办厂办集体的职工经济补偿金,地方财政补偿部分由市财政承担;区、县(市)所属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补助30%,区、县(市)财政补助比例按市财政补助比例执行。中直和省属在哈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职工经济补偿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14:33:26]
[主持人]: 厂办大集体企业长期使用主办企业的固定资产如何处置的? [14:33:44]
[嘉宾 孙家平]: 厂办大集体企业长期使用的主办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在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企业自筹部分不足时,由厂办大集体企业提出申请,经主办国有企业同意,并经同级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可实行无偿划拔和变现,变现后的资金可用于弥补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企业自筹部分的不足,同时相应冲减主办国有企业的权益。 [14:35:00]
[网友 匿名1248]: 我们单位破产了,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14:35:45]
[嘉宾 张向东]: 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被用人单位录用的,由单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实现灵活就业的,由职工个人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续接手续。 [14:36:30]
[网友 匿名1248]: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厂办大集体改革企业如何办理医疗保险? [14:39:59]
[嘉宾 张向东]: 企业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的,随新的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的,可按照《哈尔滨市困难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试行)》(哈政办发[2004]9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企业未参加医疗保险,但符合《哈尔滨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住院医疗统筹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哈政综[2007]29号)规定的企业,可按哈政综[2007]29号文件有关规定,为退休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日。 [14:40:30]
[网友 小何]: 我现在是一名在国有企业工作的集体职工,如大集体改制,我也必须参与改制,如不参与怎么办? [14:41:33]
[嘉宾 张向东]: 对在主办企业工作10年以上,1996年以后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厂办大集体在职集体职工,主办企业要与其协商,或签订劳动合同(其在集体企业工作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或按照厂办大集体在职集体职工的安置政策予以安置。 [14:43:54]
[主持人]: 厂办大集体企业拖欠主办国有企业的债务是如何处置的? [14:44:22]
[嘉宾 孙家平]: 厂办大集体企业与主办国有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形成的截止时间以日为止。债权、债务经轧差后,主办国有企业欠厂办大集体的债务,由主办国有企业予以偿还;轧差后厂办大集体欠主办国有企业的债务,在厂办大集体净资产不足以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时,由主办国有企业予以豁免,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冲减国有权益。 [14:46:31]
[网友 丁冬]: 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后,职工失业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14:47:37]
[嘉宾 张向东]: 已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企业已参加失业保险,但欠缴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与职工处理劳动关系时,原则上要补足欠费。一次性补费有困难的,由主办企业或主办企业的主管部门担保后,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协议,分期补缴。
企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应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进行失业保险登记。并从日起补缴失业保险费。补缴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照历年市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一次性补缴有困难的,由主办企业或主办企业的主管部门担保后,补缴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费部分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协议,分期补缴。其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与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即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由新的用人单位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下次失业时符合条件的,可按累计缴费年限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4:54:57]
[网友 国力]: 这种形式很好,希望政府网站以后多组织些类似的活动.让官员们与百姓多接触,多沟通,便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14:54:59]
[网友 匿名1259]: 厂办大集体改革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享受哪些再就业优惠政策? [14:55:17]
[嘉宾 张向东]: 企业改革后存续企业招工,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原企业的失业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社保补贴政策;2、小额担保贷款政策;3、免费再就业(创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政策;4、自谋职业税收优惠政策;5、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优惠政策。 [14:59:24]
[主持人]: 厂办大集体企业使用房产无房产证是如何办理的? [14:59:41]
[嘉宾 孙家平]: 厂办大集体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房产办证问题,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分类处置。其中对于日前建设、房产证等相关要件不全、批建手续确不能补办且相关部门同意办证的,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出具质量鉴定书,由市建设部门据此出具质量检测证明,市房产住宅部门给予补办房产证;对日后建设的,按现行政策办理。 [15:00:44]
[主持人]: 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占用国有非住宅公房如何处置? [15:01:23]
[嘉宾 孙家平]: 对市属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经协商可用企业占用市属国有非住宅公房(经评估作价)按照国企改革有关政策予以抵补。 [15:02:33]
[主持人]: 此次改革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那么职工身份如何认定? [15:02:52]
[嘉宾 张向东]: 在职职工是指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日前在册,并且在改革结束前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职工。包括在岗、混岗(未参加国企改革)、离岗职工。离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前连续离岗时间达一年(含一年)以上)包括停薪留职、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休长假、长期学习、“两不找”、内退的职工。 [15:05:01]
[网友 丁冬]: 厂办大集体职工因为单位发不出工资而回家待业,单位没有给办理下岗证,既没有收入也享受不到下岗职工的优惠待遇,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15:08:06]
[嘉宾 张向东]: 这次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社保补贴政策;2、小额担保贷款政策;3、免费再就业(创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政策;4、自谋职业税收优惠政策;5、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优惠政策。 [15:12:28]
[网友 李平]: 这个访谈节目好,很新鲜. [15:12:35]
[网友 匿名1248]: 大集体改制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对你们是工作表示感谢. [15:15:38]
[网友 匿名1262]: 厂办大集体改制,欠缴养老保险费如何处理? [15:17:32]
[嘉宾 张向东]: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存在欠费的企业,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包括企业应为职工缴纳的和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应足额补缴。一次性补缴有困难的,可先将企业缴费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补齐,剩余的欠费可由主办企业或主办企业主管部门担保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协商签订缓缴协议。破产、关闭的厂办大集体企业,除企业缴费中应划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外的欠费,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确实无法用资产变现收入清偿企业养老保险欠费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省劳动厅审核,省财政厅复核,报省政府批准后可以核销。 [15:26:25]
[网友 扬子]: 请问企业改制的基本工作程序是什么? [15:26:28]
[嘉宾 孙家平]: ①界定改革范围。②落实组织推进责任。③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④企业提出改制申请。⑤召开职代会或职工大会。⑥审批企业改制或清算方案。⑦规范处置企业资产。⑧核定经济补偿金。⑨拨付财政补助资金。⑩妥善安置各类职工。 [15:26:45]
[主持人]: 一个半小时的直播时间就要结束了,非常感谢孙处长、张处长接受本网站专访,与网友在线交流,最后,请二位再与网民朋友们说几句话吧。 [15:26:58]
[嘉宾 孙家平]: 各位网民朋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就到这里。通过与各位朋友的网上交流,深切体会到了广大市民对我市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关心与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如果各位网民朋友还有其它的问题。我们将在“在线访谈”后继续予以回答。欢迎登录哈尔滨市国资委、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 / )的“领导信箱”通过邮件提交。感谢朋友们热情参与。再见! [15:27:56]
[主持人]: 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嘉宾和网友的关心和支持。如果大家还有问题,可以通过本网站“百姓谈”栏目留言窗口提交,市国资委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会给予答复。谢谢大家,再见。 [15:28:22]
哈尔滨铁路局集体经济管理处怎麽一个屁没放?
等待,那位朋友有消息了,能否告诉我一声,我在苏州工作,消息不灵通,QQ
& & 电话:& &
在哈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改制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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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振兴东北网
& & 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批复》(国函[2005]88号)和《关于同意哈尔滨市进行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的函》(国资分配[号)的要求,哈尔滨市出台了《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方案》和《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目前,在哈中央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 & 一、在哈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基本情况
& & 据统计,在哈中央企业共有427户(其中哈尔滨铁路局属215户),涉及职工7.3万人,其中退休职工2.4万人。2007年末资产总计29亿元,负债总计23亿元,账面资产负债率为79.3%;预计改制成本20亿元,改制资金缺口高达15亿元,其中,职工内欠和欠缴各项社会保险7亿元,退休职工预留等近5亿元。
& & 二、厂办大集体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 & 哈尔滨市被国家确定为东北三省厂办大集体改革的试点城市,在改革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改制成本缺口较大。这些厂办大集体企业绝大多数是停产半停产和关停企业,还有一些&三无&企业(无资产、无主办企业、无经营活动)。根据国务院专门对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提出的指导意见,参加试点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在净资产不足以支付解除(终止)在职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差额部分给予30%至50%的中央财政补助。经济补偿金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仅占这些企业改制成本的40%左右,而企业内欠、拖欠的各种社会保险、退休职工预留等却高达50%以上;改制成本缺口严重阻碍着厂办大集体改革。二是职工安置难度大。在哈中央企业在职职工2.23万人,下岗职工2.23万人,上述人员中仅有2.5万人参加医疗保险,下岗职工多数没有参加医疗保险;有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但哈尔滨铁路局仅有31%的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未参加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太多。三是拖欠社会保险严重。中直企业厂办集体人均拖欠各种社会保险1.13万元,职工内欠人均欠0.4万元。有些内欠已近20年,多数拖欠在10多年以上,一些涉及内欠的退休职工已经过世。企业无力解决这些拖欠的社会保险,此外,由主办企业或主管部门担保问题也难以解决。四是无力承担医保缴费和退休职工预留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在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缴纳医疗保险不足十年的要一次性交足;对退休职工要交到70岁,超过70岁的还要交5年。在企业改制时,对退休职工要按照政策规定进行预留交通补贴、高寒津贴、房补、遗属补贴、包烧费、退休人员托管费等,这部分政策性规定的预交费用较大,许多企业根本无力承担。
& &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是省劳动部门对需补交拖欠的社会保险以及由主办企业或主管部门担保问题给予变更处理。二是国家考虑对政策性支出能否在国有资产收益中列支。
& & 三、规范操作,扎实推进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
& &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厂办大集体企业的改革。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常委会议和常务会议专门研究改革工作,下发了实施意见和相关政策性文件,明确了改革工作程序。哈尔滨市结合改革工作实际,进行依法规范,多渠道筹措改革成本,多种形式推进改革。制定了《在哈中央企业厂办集体改革工作程序》,提出了《改革方案概要(参考文本)》,下发了地方性的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实施意见、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改革职工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等五个相关政策性文件,要求在哈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规范改制程序、资产处置、债务处理,理顺职工劳动关系,在改革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在重大问题上要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取得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切实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企业和社会的稳定。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成本由大集体企业、主办企业和中央财政共同分担,除大集体企业自筹外,主办企业可以通过对大集体长期占用的固定资产和土地划转、债务轧差、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厂办大集体改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用土地出让收益抵补职工安置费不足部分。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分类指导,充分借鉴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推动厂办大集体企业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使其成为产权清晰、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 & 四、加强领导,确保完成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任务
& & 一是要成立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并将机构组成、人员联系电话等情况报市国资委备案。二是在哈各中央厂办大集体主办企业是厂办大集体改革的主体和直接责任人,负责会同厂办集体企业制定改制或清算方案,同时负责做好企业改革中的稳定工作。主办企业要组织厂办大集体企业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防控,制订改制企业稳定工作预案。要层层落实责任,每一户企业都要指定专人负责。三是在哈各中央厂办大集体主办企业主管部门或上一级集团总公司是推进厂办集体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相关政策传达贯彻至企业和职工,充分尊重基层职工的知情权。要负责制定好所属企业厂办集体企业改革总体规划,确定改制模式,审批企业改制或清算方案,指导推进所属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
铁路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对此问题在公开媒体上没有声音。刘部长先生这合适吗。
广大铁路职工只要好好运用专门对付敷衍信者的访官员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党纪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维护权利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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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railcn.net, All rights reserved.哈尔滨退休“大集体”领到养老金--青岛新闻网
哈尔滨退休“大集体”领到养老金
14:59:00 
&&&&本报哈尔滨讯&近日,哈尔滨市酱菜厂的两名退休职工领到养老金,成为哈市参保的大集体职工的首批受益者。&&&&据介绍,4月份开始,哈尔滨市城镇集体企业(俗称“大集体”)的职工也被纳入参加养老保险人群。只要是哈市城镇集体企业的职工,有原始人事档案且档案中有劳动
行政部门审批的招工手续,在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都可以享受集体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办法。(董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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