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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机票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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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政府采购评标方法及程序;第一章:评标办法;为了规范天津市政府采购评标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第一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第二条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可采;(一)标准定制商品;;(二)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货物;;(三)项目要求具体、工程量明确、采用通用技术的工;(四)通用服务项目;;(五)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项
政府采购评标方法及程序
第一章:评标办法
为了规范天津市政府采购评标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
第二条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一)标准定制商品;
(二)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货物;
(三)项目要求具体、工程量明确、采用通用技术的工程;
(四)通用服务项目;
(五)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第三条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应当确定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
(一) 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二) 投标的价格最低。
第四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总得分应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汇总分确定,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第五条 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之一的工程、货物或服务项目可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专业性较强、技术服务要求较高的项目;
(二)对其技术、性能和服务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第五条 综合评分法应当在事先招标文件中细化和明确包括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在内的评分因素及相应的比重或权值。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述公式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一)评标总得分=(A1×J+A2×S+……+An×X)
J、S、……、X――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即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等因素,各因素满分均为100分;
A1、A2、……、An――分别对应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
A1+A2+……+An =1。其中,货物项目一般取A1(价格因素权重)≥0.3;
服务项目一般取A1(价格因素权重)≥0.2;工程项目一般取A1(价格因素权重)≥0.4。
(二)价格分计算方法可分两种:
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1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仅适用于工程和服务类项目,且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当选用此方法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方法一应作为备选方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第六条 性价比法,是指除价格因素外,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算出各评分因素的总分,除以投标报价,以商数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第七条 对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货物项目可采用性价比法。
第八条 采用性价比法,评标委员会应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
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技术评议,然后按照下述公式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及技术评议的投标供应商进行评价、打分,并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值。各评分因素和权重应事先在招标文件中细化和确定。
评标总得分=Bi/Ni;
Ni――为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
Bi――为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其中Bi=(A1×J+A2×C+……+An×F);
J、C、……、F――分别为各评分因素(技术、信誉、业绩、服务等因素),投标报价除外;各因素满分均为100分;
A1、A2、……、An――分别对应为各评标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一般取0.5≤A1(技术因素权重)。
第二章 评标程序
第一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当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标报告的工作程序。
第二条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一)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二)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第三条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委员签字)或通过网络电子数据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通过网络的电 子数据方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条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对不属于废标条款列示的其他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废标的理由。
第五条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方法比较评价的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供应商。
1、采用最低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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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 分法)评审因素 营业执照 评审标准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 采购中心)开标评标活动的管理,规范开标评标行为,... 浅谈招投标中各种评标方法的优劣和适用条件_法律资料_人文社科_专业资料。浅谈招投标中各种评标方法的优劣和适用条件 德阳市卫生局 吴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四、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按下列标准... 采购人代表如何参与评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 45 条、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 式管理办法》第 7 条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 第一部分 评审工作制度的法律依据 ?评审工作制度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令) 3.《关于...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以下简称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E.性价比法正确答案及相关解析
正确答案 A,D,E
解析 [解析] 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 (签字盖章) 附件十 附件 十一 7.6 评标办法: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部长令第 18 号)第 五十二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 评标的依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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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及片区田间工程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拟中标公示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二、项目名称:2013年度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及片区田间工程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B019
三、预算控制价:第一包:341.1576万元;第二包:36万元;
第三包:303.1924万元;第四包:41.29万元。
四、采购人:宁阳县鹤山乡人民政府、宁阳县葛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阳县鹤山乡、宁阳县葛石镇&&&& 联系人:柳科长
联系方式:
五、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虎山路35号&&& 联 系 人:张玉真
联系电话:&&&&&&&& 传&&& 真:
六、评委评分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
技术标评审得分
评审委员评分明细
江苏新格灌排设备有限公司
上泵(天津)泵业有限公司
山西天海泵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技术标评审得分
评审委员评分明细
江苏新格灌排设备有限公司
上泵(天津)泵业有限公司
山西天海泵业有限公司
七、废标情况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
废标依据(招标文件条款)
山东银塑管业有限公司
无90mm,110mm,160mm玻璃钢给水栓的检测报告;
1、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 六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2、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六 开标及评标&17条规定
山东顺泰塑业有限公司
无90mm,110mm玻璃钢给水栓的检测报告
1、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 六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2、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六 开标及评标&17条规定
山东金九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缺一份财务审计报告
1、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 六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2、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六 开标及评标&17条规定
供应商名称
废标依据(招标文件条款)
山东银塑管业有限公司
无90mm,110mm,160mm玻璃钢给水栓的检测报告;
1、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 六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2、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六 开标及评标&17条规定
山东顺泰塑业有限公司
无90mm,110mm玻璃钢给水栓的检测报告
1、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 六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2、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六 开标及评标&17条规定
山东金九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缺一份财务审计报告
1、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 六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2、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六 开标及评标&17条规定
八、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九、拟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山东欧恺制管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欧恺路 &&&&&项目负责人:张祖强
成交金额:337.9896万元& &&工期:按甲方要求,接甲方通知3日内
成交供应商:山西天海泵业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解州解芮路10号&& &&项目负责人:王红军
成交金额:32.4万元& &&&&&工期:按甲方要求,接甲方通知3日内
成交供应商:山东中海塑胶有限公司
地&& 址:滨城区滨北办事处梧桐六路&& 项目负责人:魏茂瑞
成交金额:277.62349万元 &&&&工期:按甲方要求,接甲方通知3日内
成交供应商:山西天海泵业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解州解芮路10号&& &项目负责人:王红军
成交金额:38.8126万元& &&&&工期:按甲方要求,接甲方通知3日内
十、& 开标日期: 2014年6月11日
十一、公示日期: 2014年6月19日--2014年6月23日
十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刘强、王军、乔国良、伊廷会、郭书丛、韩庆奎、李冰&
发布人:泰安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日 10时57分3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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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审计(终稿)
政府采购审计监督研究郑州市审计局课题组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 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 务的行为。政府采购自 1996 年在我国开展以来,对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节 约财政资金、抑制腐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在 此基础上,九届全国人大于 2002
年 6 月 29 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并从 2003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全面推行。特别是加入 WTO 后政府采购市场将 进一步放开,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府采购制度,已成为财政管理和 社会关注的热点。为此,加强对政府采购的审计监督,不仅能有效保证政府 采购制度的正确实施,而且对促进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深入健康发展将起到 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政府采购审计的重要性 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是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对权力制约监 督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政府采购法》继《审计法》之后赋予审计机关 的又一项新的重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对于完善审 计法规制度,扩展审计职权范围,创建新的审计监督机制,促进审计人员 的知识更新等都将产生积极影响。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 ( 一 ) 对 政府采购审计有利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政府采购是实现 政府采购审计有利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 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手段。长期以来,由于缺乏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政府采购活动很不规范, 铺张浪费现象普遍存在, 滋生腐败问题相当严重。1鉴于此种情况,新颁布实施的《政府采购法》明确指出,政府采购相关单 位在建立健全相互监督、制约机制的基础上,必须接受政府主管机关、审 计和监察机关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并在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应 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 有关政府采购活动, 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这不仅在法理上与 《审 计法》实现了成功对接,形成了相互映照,而且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审计监 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采购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 必将对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促进规范化运作,遏制采购活动中的腐败 现象发生,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益等,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二 )对 政府采购审计有利于完善审计监督机制。由于我国政府采购起 政府采购审计有利于完善审计监督机制。 步较晚,《审计法》和实施条例均未对政府采购做出明确的审计规定,只 能依照《审计法》第二条关于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财务收支 审计的规定精神对其实施审计监督,既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持,又极易产生 审计风险。《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不仅理顺了关系,明确了审计监 督职责,而且又进一步扩展了审计监督的范围。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都应当接 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同时,根据该法第二章的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 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 应商和采购机构等。其中该规定所指采购人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 体组织,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都属于《审计法》规定的审计范围。 但《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没有作出国有或非国有的规定,而且随着政府 采购范围的日益扩大,供应商包罗社会各类群体,既有国有和国有控股企 业,又有个体、私营、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等。按照《审计法》规定,当 供应商不是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时,不属于审计监督的范围。在这种情况2下,《政府采购法》在立法方面着眼大局和最新世界经济发展趋势,赋予 审计机关对供应商的审计权,既是对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内容、范围的 重大突破,同时也给审计机关出了一道崭新的课题。我们必须下大力进行 深入研究,并切实采取措施,尽快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努力完成《政府采 购法》赋予审计机关的这一特殊任务。 (三 )对政府采购审计有利于探索绩效审计的新途径。 对政府采购审计有利于探索绩效审计的新途径。随着政府采购业 务的不断发展,政府采购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愈来愈大,巨额的资金 和复杂的政府采购活动,都必须以追求效率、效益、利益最大化为目的。 为此《政府采购法》第一条就明确规定,该法的立法目的是规范政府采购 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 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必须从 讲求效率、效益和公共利益出发,通过绩效审计,规范财政资金预算管理, 确保政府采购制度在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环境中运作,从而达到加 强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实现上述目的最佳途径,就是要通过绩效审计监督,充分揭露政府 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不合法、 不规范行为, 以及可能出现的收受供应商回扣、 虚报采购项目、骗取贪污采购资金等腐败问题,从而达到提高政府采购的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的目的。 二 、 当前政府采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国家审计署2002年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审计和审计调查的通知精 神, 我局在安排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任务时, 同时安排了政府采购审计调查。 通过开展审计调查,并广泛查阅审计报刊有关政府采购的审计信息资料, 发现有的地方还未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购买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商品, 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有的地方虽然实行了政府采购制度,但3由于机构不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不完善等,政府采购随意性很大,甚至走 了过场,致使政府采购变成了“定点采购”,不仅没有发挥“阳光采购” 应有的效应,反而滋生了“采购腐败”,助长了市场特权和行业垄断,最 终影响了政府采购的质量和信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审计调查中发现,有的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监督管理部门没有单独设立,有的由财政部门临时抽调成立一个松散的临 时性机构,人员组成不稳定,职责界定不明确,不能很好地协调处理政府 采购需求、预算、计划与运行等方面的关系,基本上未能履行管理和监督 职能;有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甚至与采购机构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 块牌子,既承担管理和监督职能,又直接从事政府集中采购活动;有的本 应由专门机构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贷款也由政府采购机构承担;有的为了 图省事,干脆搞“三合一”办公,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 及采购人,从招标、评标、签订合同到采购、验收,实行“一条龙”工作 制,不仅不能形成“公开、公平、公正”和相互制约监督的机制,而且极 易产生“暗箱操作”、滋生腐败等问题。 (二 )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约束不力。由于政府采购机构不健全,影响了 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约束不力。 配套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虽然有的地方建立了相应的制度规定,但在 实际操作中贯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比较普遍。在采购组织管理方面,有的 预算观念不强,计划性差,往往以部门预算代替采购计划,使政府采购机 关不能及时掌握各部门所需产品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采购信息,难以 形成批量采购计划和统一的采购流程。在确定采购方式方面,以公开招标 方式为主的观念不明确,评标委员会组成不规范,评标过程不严谨;采取 其他采购形式的不及时报批,达到“门槛价”以上数额的采购项目未实行 政府采购, 采购项目验收手续不完备甚至无手续等。 在执行采购程序方面,4“三无”现象,即无政府采购预算、无政府采购计划且无主管机关监督的 问题比较普遍,且随意性大;先采购后立项以及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现象 比较多;采购基础管理比较薄弱,缺乏采购台账管理制度,多数项目未设 置采购台账;采购档案管理制度薄弱,采购计划、项目、招投标手续及产 品验收档案资料不全; 采购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 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潜伏着巨大的采购 风险。 (三 )政府采购规模小、范围窄、品种单一。据有关资料统计,国外发 政府采购规模小、范围窄、品种单一。 达国家的政府采购规模一般为国内GDP的10%以上,或为本国财政支出的 30%左右。据资料显示,我国2002年的政府采购规模约1000亿元,仅占国 内GDP的1%左右。目前,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省直辖市级单位参与政府 采购的部门仅占30%左右,有的甚至更低,且参与政府采购的项目基本上 都是电脑、汽车、办公机具等极为有限的一些货物类商品,而财政投入较 大的服务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还没有开展政府采购,因而限制了政府采购 的规模,使采购规模占财政支出比例偏低。加之某些地方在政府采购政策 的执行、监督等方面缺乏刚性,致使某些部门为了局部和小团体利益,有 意逃避政府集中采购,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采购规模的扩大。另外,一 些地方政府常宥于局部利益而强制各采购人购买本地产品,大型工程也由 本地区自行承建,而不考虑价格、质量、技术力量等因素,阻碍了全国统 一采购市场的形成,不利于企业在竞争中成长,也不利于政府采购事业的 正常运行和向纵深发展。 ( 四 ) 采购人员素质不高,专业化人才匮乏。 政府采购政策性强,监督 采购人员素质不高 , 专业化人才匮乏。 管理难度大,程序操作比较严格,涉及商业贸易、谈判技能、产业政策、 国际惯例等诸多领域的技术和知识,要求政府采购人员不仅要通晓相关的5法规政策和采购业务技能,包括招标、投标、评标方式方法的选择与运用, 有关采购合同条款的特殊要求,采购技巧的开发和运用,采购风险的预防 与化解等。同时,还要熟悉国际贸易的政策和规则,掌握国内外市场动态 及相关专业知识。但据我们了解,目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 专业人才数量短缺和素质偏低的现状与政府采购的快速发展矛盾突出,也 是导致操作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在评标专家库和供应商库的开 发建设等基础性工作方面还十分薄弱,也程度不同地影响了政府采购质量 和效益。 三 、 政府采购审计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政府采购审计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审计应包括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采购各当事人及采购活动的全过程。据此,各级审计机关要把 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监督作为年度财政资金审计的重点之一,明确审计的 对象和主要审计内容,并依法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各当事人有 关政府采购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一 )政府采购审计的对象。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审计 政府采购审计的对象。 的对象包括: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及有关的政府采 购活动。其中政府采购各当事人包括:采购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 体组织)、政府采购机构、供应商(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股份制企业 和个体、私营、合资、外资企业)等。 (二 )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政府采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 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 系到商品和劳务的需求方、供应方及采购活动的组织方等多方利益关系, 涉及面广、政策性和专业性强,审计监督的内容相对复杂。按照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体系,结合政府采购方式及实施程序,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 包括4个方面:61.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审查财政 部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履行职责及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编制的程序是 否符合规定,是否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层层编制,并报经人大批准;采购 人是否将应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全部纳入采购计划;采购活动是否严格执 行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存在无计划、超计划采购的行为;追加政府采购支 出是否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有无随意追加支出的行为。二是调查政 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采购项目结余款项和政府采购资金账户 的管理情况;三是审核政府采购资金筹集、支付和管理是否合规合法。属 财政资金的,是否按规定由财政部门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属非财政资 金的,是否由采购人直接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有无挤占挪用其他专项 资金,有无截留转移等问题。 2.对政府采购机构进行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审查开展政府采购 的管理情况,其中包括内控制度建立情况、政府采购的规模、采购方式、 采购程序、采购合同的签订等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采取 邀请招标等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有无违背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的问题。二是审查政府采购活动程序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招标文件的编制和招投标、评标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招投标过程中有无 招标人向他人透露标底或与投标人恶意串通谋取中标,以及招标人与采购 人或供应商串通搞虚假招标等“暗箱操作”行为。三是以采购项目档案为 基础,审查项目采购准备、采购程序执行、采购合同的履行及项目采购成 本等重点环节,是否符合低成本高效益原则。如有必要,可对相关单位进 行延伸审计。四是审查财务收支情况,包括政府采购专户的收支及管理、 投标保证金收支及管理、自身的财务收支等是否合规合法。 3.对采购人进行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审查采购人是否编制政府7采购专项预算,是否按规定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政府采购预算、 计划,向采购机构报送采购清单等;二是审查采购人是否对供应商交付的 产品数量、质量进行全面验收,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 是否作违约处理,限期由供应商更换,并按合同负责赔偿损失。三是审查 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实行自行采购的项目,其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有无挤 占、挪用其他资金等现象;采购资金支付是否合规,有无超预算或未按合 同付款的问题;采购资金效益是否符合低价高效原则。四是审查自行采购 活动中,有无虚报计划,重复采购或与供应商串通搞虚假采购,骗取政府 采购资金。五是审查采购档案是否齐全,有无采购计划或自行采购批复手 续,有无验货手续、产品登记记录和采购账务,有无自行处置、变相调剂、 变卖或报废产品等问题。 4.对供应商进行审计。《政府采购法》赋予了审计机关对供应商审计 的任务,其中既包括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供应商的审计, 也包括对个体、私营及外商企业供应商的审计。其主要内容有:一是对供 应商的企业信誉及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审计;二是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审 计,检查是否与合同签订的交货日期、数量、质量、价格相一致,有无超 期供货,有无数量、质量、价格不符等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 把问题查深查透。 四 、 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方法 政府采购审计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的综合性审计监督,不同 于以往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因为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没有会计 资料,如果仍按照传统的审计方法,就难以完成任务。通过我们近年来的 实践探索总结,除了运用内控制度测评、审计抽样和分析性复核等行之有 效的审计方法外,还要结合政府采购自身的特点,追踪采购活动每一个重8要环节,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方能取得预想效果。以下仅介绍几种简单 的政府采购审计方法,与审计同仁共同商榷。 (一 )从政府采购程序出发,确定审计的重点和内容。《政府采购法》 从政府采购程序出发, 确定审计的重点和内容。 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做出了明确规定,《预算法》、《招标法》、 《合同法》的相应条款都适应于政府采购。审计机关在对政府采购活动实 施审计时,首先应审查政府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是否符合上述法规确定的 相应程序。在认定政府采购执行程序无误后,以政府采购资金和采购货物 流向为审计重点,并由此确定审计监督的内容,从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审 批,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到对采购产品的验收,逐项进行审计,不仅 提高了审计效率,同时也提高了审计质量。 (二 )从政府采购机构审计入手,分别对相关环节进行全面审计。任何 从政府采购机构审计入手,分别对相关环节进行全面审计。 政府采购行为,都同时涉及了供应商、采购人和政府采购机构以及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其中政府采购机构处于关键位置,直接影响着政府采购 活动的全过程。因此,紧紧抓住对政府采购机构审计这一重要环节,只要 对其接受采购人委托、制定招标文件、组织招投标到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等 方面进行审计,就不难发现与其紧密相连的其他方面的问题,有利于对政 府采购进行全面审计监督。 (三 )以政府采购费用审计为切入点, 以政府采购费用审计为切入点, 分别对与供应商有密切来往的单 位进行审计。在政府采购中,不排除下列行为的存在:即供应商向采购人、 位进行审计 政府采购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 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政府采购机 构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采购人提出虚假 采购申请并付诸实施等,这些都是法律严格禁止的舞弊行为。发生这些行 为必定会有相应的费用支出。审计机关可从这些费用支出中寻找到疑点, 以9此作为深入审计监督的切入点,其他方面的问题就会随之暴露出来。 (四)以政府采购档案关联审计为突破口,逐项审查政府采购资金的收付 以政府采购档案关联审计为突破口, 情况。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政府采购监督部门、 情况。 采购机构、 采购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每一项采购活动, 都有一整套采购文件, 其中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 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 有关文件、资料等。这些文件,依照法律规定,应自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要 保存十五年,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因此,可以说这些采购文件 是最为原始、真实、全面、完整的,最能反映政府采购活动全貌的证明材料。 同时,政府采购活动必定伴随着采购资金的收付和流动,采购资金的任何变 动应该是与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和记录相衔接的,能两相印证,将它们结 合起来审计,可及时发现问题,确定审计重点,并能有效提高审计质量和效 率。 (五 )以综合效益审计为最终目的,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水平。 以综合效益审计为最终目的, 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水平。 关注政府采购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政府采购法》的最终目的。因此, 审计机关在对政府采购审计时,要把政府采购的产品、货物的利用是否充 分、有效,是否提高了工作效率,是否切实加强了财政支出管理,是否节 约了财政资金以及是否促进了政府职能的实现和宏观效益的发挥,作为绩 效审计的重点内容,其评价的具体办法是:在获取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市场 价格,确保采购货物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对相关指标进行量化比较,计算 出节约率,一般按照“节约率=(市场批量金额-中标金额)/市场批量金额”的 公式计算;对于专项建设项目节约率,一般按照“节约率=(标底金额-中标金 额)/标底金额” 的公式计算。 节约率在10%以上者为优; 节约率在5_9%的为良; 节约率在1-4%的为一般;节约率为负数者要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据此对政10府采购活动的效益性进行评价,往往能够收到比较满意的效果。 五 、 强化政府采购审计监督应采取的措施 近两年来,地方审计机关和审计署派出机构已对政府采购进行试点审 计,取得了初步效果,积累了一定经验。但由于现行的政府采购制度尚不 健全,预算管理、行政事业会计制度不适应政府采购的特殊需要,存在法 规滞后、体系不完善及立法技术粗糙等问题,使审计缺乏定性依据。另外, 由于开展政府采购审计的经验不足,缺乏全国统一规范和精通政府采购审 计的专门人才,一些技术性问题尚处于摸索阶段,相应的审计技术方法难 以确定,特别是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标准不明确,成为政府采购审计工作中 的难点和亟待研究的问题。针对政府采购审计工作面临的困难,提出以下 应对措施: (一 )积极探索,尽快出台政府采购审计规范。目前绝大多数审计机关 积极探索,尽快出台政府采购审计规范。 对政府采购审计还处在探索阶段,普遍把政府采购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执行 审计的内容,依据审计程序对政府采购的全过程、全部资金进行审计。但 在审计的重点、方法和结果报告等方面却不尽相同,这对落实政府采购审 计工作任务极为不利,必须引起各级审计机关的高度重视。一方面要加大 研究探索力度,特别要积极探索对股份制企业及个体、私营、合资企业供 应商及国外供应商审计的新路子;另一方面要尽快制订切合实际的政府采 购审计办法,经过反复实践和修改后,正式出台政府采购审计准则,规范 审计行为,努力完成《政府采购法》赋予审计机关的这项新的任务。 (二 )加大政府采购审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鉴于政府采购制度 加大政府采购审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和监督制约机制尚处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阶段,面对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大 量出现,各级审计机关必须加大审计力度,除继续把政府采购财政支出资 金来源和拨付情况列入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必审内容外,还要把政府11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机构、采购人、供应商、中介代理机构纳入审计 监督范围,不留“死角”或“盲区”。同时要把对政府采购审计的情况在 “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中予以反映,提高政府采购审计的 地位。特别是行政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部门应结合项目审计,对应列 入政府采购目录实行政府采购,而采取其他方式逃避政府采购的项目,要 及时查明原因,大胆揭示问题,并及时向各级政府反馈情况,提出审计处 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向深层次发展。 (三 )采取多种手段扩大审计影响,全面提高政府采购审计监督力度。 采取多种手段扩大审计影响, 全面提高政府采购审计监督力度。 监督力度 政府采购审计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同时又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级审计机 关要充分利用审计信息、简报、审计要情、审计结果报告和向社会公示等 多种手段,多渠道地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反映 政府采购审计结果,提出改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采购 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加强廉政 建设,促进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建立。 ( 四 ) 加强审计人员业务培训, 造就一支适应政府采购需要的审计队 加强审计人员业务培训 , 伍 。政府采购涉及众多单位,情况十分复杂,且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技 术性都很强。要搞好政府采购审计监督,就必须对现有的审计人员进行培 训。当务之急,除了要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及 合同法等法规外,还要熟悉采购专业、产品质量、价格、技术管理等方面 的知识,掌握相关的外贸知识和国外政府采购动态,特别是WTO制定的《政 府采购协议》方面的知识,不断开拓视野,提高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适 应日益繁重的政府采购审计监督工作的需要。12课题组长:段道湍 课题组长 成 员 :段道湍、刘晁煜、王化伟、李豫平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 的通知 国办发[2002]53号3.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规程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库[2000]11号4.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库[2000]7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 6.刘大贤等浅论政府采购的监管机制 《审计理论与实践》.康 燕:浅议政府采购审计《审计理论与实践》.沈永贵等:加强政府采购监督 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理论与实 践》.王 璐:政府采购审计的目标和方法《中州审计》.田 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审计报》
11.王 刚: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浅析《政府采购法》关于审计机关 审计权限的规定与扩展 12.廖炳华:运用审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中国审计报》 13.通讯员:深圳市开展政府采购审计调查《中国审计报》 14.黄江海:略谈政府采购审计《审计理论与实践》200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