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处下拨的养护经费是应付上级经费补助经费还是财政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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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县道养护经费每年每公里不低于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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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养护经费每年每公里不低于7000元、乡道养护经费每年每公里不低于3500元、村道养护经费每年每公里不低于2000元……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市日前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行“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以县为主、乡(镇)村配合”的原则,逐级落实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常态化,推动全市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确保“建即有养、养即到位”,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可持续发展。《意见》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范围及内容。农村公路管养范围包括县道、乡道(不含市公路局管养的县、乡道)和村道,养护内容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日常养护包括路面保洁,路肩、边坡修整,沿线设施维护,公路绿化修剪,疏通边沟、涵洞,路面及桥梁病害处置等。养护工程包括水泥混凝土(沥青)路面、砂石路面改善及大中修工程、水毁修复、危桥改造和安全保障工程、示范路工程等。
《意见》要求加强管理,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运行机制。根据省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文件精神,农村公路小修养护经费、日常养护经费和其他养护费,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按每年不低于5%已硬化路面的里程安排资金,此外还要安排一定资金实施农村公路的水毁修复、危桥改造、安保工程。农村公路养护所需资金从下拨各县(市、区)中央转移支付中的摩托车养路费、简易机动车(养路、重建、附加)费中解决一部分;市本级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按养护经费标准,不足部分及大中修、水毁、安保工程等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导沿线村民投工投劳养护农村公路。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和公路沿线受益企事业单位、个人,以组织义务劳动、支援设备材料、自愿捐资等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谢小明 记者张宗兴)事业单位收到的上级部门下拨的科研经费怎么做分录? _中华会计网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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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收到的上级部门下拨的科研经费怎么做分录? 拨给下属单位的财政补助经费怎么做?&&&&&&&&&&&&&&&&&&&& 请大家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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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 上级补助收入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发放补助单位、补助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上级补助收入中如有专项资金收入,还应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上级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借记本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事业结余,借记本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201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接受补助单位、补助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发生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的,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二)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事业结余,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仅供参考,其他的内容,看附件。
Sun Jul 24 15:43:19 CST 2016 下载次数: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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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学习了
会计实务各章节知识点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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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新动态关于下拨2014年度综治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单位:
乌牛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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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各功能区(镇、街)财政局(所、办)、综治办:
近年来,我县综治平安工作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去年我县综治工作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全市第一名,荣获2013年度温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创建取得了全市排名第二名且同类县第一的好成绩,实现了平安五连创的目标。为进一步加强综治平安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经研究,决定下拨2014年度综治工作专项补助经费总计225万元(详见附表)。
补助标准为:县级示范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站(中心)每个补助0.5万元,示范企业社会服务管理站每个补助0.3万元。此外,对去年改造提升的岩头、鹤盛、大若岩、江北等4个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每个补助2万元;对主要交通沿线和建城区应建社会服务管理站(中心)的村(社区)每个补助0.3万元。
根据《关于开展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试点的通知》(浙综委办〔2014〕11号)要求,安排县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专项奖励资金25万元,由县委政法委(综治办)按《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嘉县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委办发〔2014〕76号)规定按季度核实下拨。
请各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单位实行专款专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巩固综治平安工作成果。月底,县综治办将对各类县级综治示范点、主要交通沿线和建城区的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站建设以及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主要内容包括实地检查必要的办公场地、设备、制度、统一名称标识、人员亮相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台账记录等落实情况外,还随机电话抽查落实专人负责、网格长、网格员、护村队员等人员履职情况及信息平台使用情况等,抽查结果计入平安镇(街道)扣分项目进行扣分。
附件:1.永嘉县2014年度综治基层基础建设专项补助经费明细表
&&&&&&2.永嘉县县级各类综治示范点名单
&&&&&&3.永嘉县主要交通沿线及建城区村(社区)名单
&&&&&&4.永嘉县2014年度市级治安乱点名单
永嘉县财政局&&&&&&&永嘉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 日
项    
综治日常工作补助经费(含综治宣传)
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改造提升经费补助
县级综治示范点工作补助经费
黄田火车站警务室护路宣传专项经费补助
村(社区)、企业社会服务管理站建设经费补助
个市级治安乱点整治补助
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专项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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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页眉. .页脚市委公路养护监管办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公路管养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交通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坚持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明确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养护资金渠道, 加快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 实现公路养护管理的正常化和规范化,促进全市公路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公路管理养护范围主要包括本市辖区内的省道、县道、乡道、专用公路、林区公路、村道的日常养护,中修、大修、水毁恢复工程,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安全保障工程等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及路政管理工作。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省道、县道、通乡(镇)人民政府的乡道和专用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筹措和监管公路管养资金,监督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第五条乡(镇) 人民政府是通行政村的乡道、村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筹措和管理行政区域内通行政村乡道和村道的养护资金, 协助市人民政府抓好辖区内省道、县道管理养护。.页眉. .页脚第六条行政村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通行政村的乡道、村道的养护资金筹措和养护管理,检查督促养护人员的工作。第七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公路养护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计划的编制、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养护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 督促市公路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抓好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工作。第八条市公路管理部门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省道、县道、通乡(镇)人民政府的乡道(含通乡联网公路,下同)和东江至大坝、团结至二峰专用公路及皮石乡政府至两江口、汤市至船形、枫树湾至横坳、大水口码头至东坪乡政府、横坳至东坪、天鹅山大桥至连坪罗山工区林区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工作; 负责编制全市公路的年度养护计划, 组织实施养护工程,提出养护资金使用意见,监督、考核通行政村的乡道和村道公路的养护质量, 指导、督促各地抓好通行政村的乡道、村道的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 制定相关具体实施方案。第九条乡(镇)交通管理站协助市公路管理局抓好辖区内省道、县道、通乡(镇)人民政府的乡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承担本乡(镇) 辖区内通行政村的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工作, 组织通行政村的乡道、村道养护工程的实施, 提出养护资金使用意见, 抓好行政区域内通行政村的乡道、村道的养护质量管理。第十条公路养护资金来源于国家下拨的公路养护资金、市财政配套资金, 农村“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及财政奖补资金,乡(镇) 、村自筹的其他资金。.页眉. .页脚第十一条公路养护资金分公路养护费和养护管理费,其中公路养护费分日常保养和大中修、危旧桥梁改造、安全保障工程等养护工程费。养护管理费分公路养护安全日常巡查费和路政管理费。市财政按上级下拨的公路养护经费的 5% 预算公路养护安全日常巡查费,按省道、县道、乡道每年每公里 100 元预算路政管理费。第十二条公路的日常养护费, 按省道水泥路面每年每公里 2160 元, 沥青路面每年每公里 2880 元;县道水泥路面每年每公里 1800 元,沥青路面、砂石路面每年每公里 2400 元; 通乡(镇)人民政府的乡道水泥路面每年每公里 1440 元,沥青路面、砂石路面每年每公里 1920 元; 通行政村的乡道每年每公里 900 元; 村道每年每公里 450 元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 按实施方案据实拨付列支。省道、县道、通乡(镇) 人民政府的乡道公路大中修、安保工程、危桥改造加固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根据市政府审定的计划纳入财政预算。通行政村的乡道、村道的大中修、安保工程、危桥改造等资金,市财政补助工程总额的 50% ,乡(镇) 、村配套 50% 。乡(镇)人民政府所管养的通行政村的乡道,乡(镇) 、村按每年每公里 400 元配套; 村道按每年每公里 200 元配套。市财政按通行政村的乡道和村道养护费总额的 10% 预算养护管理费,用于乡(镇)交通管理站的工作经费。列入市公路管理部门、乡(镇)、村管养的林区公路、厂矿专用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资金, 由市财政参照同类公路养护标准予以统筹。专用公路大中修、安保工程、危桥改造加固工程、.页眉. .页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补助 50% ,原管养单位配套 50% 。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资支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第十三条公路、桥梁水毁应急抢险工作。成立市交通运输应急抢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成员从市交通运输、财政、公路等部门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发生自然灾害造成公路、桥梁严重损毁、交通中断时, 市人民政府下达应急抢险命令, 市交通运输部门立即启动公路、桥梁应急抢险预案,市交通运输、财政等部门及时调查核实灾情,市公路管理部门第一时间组织应急抢险。市财政每年预安排抢险资金 100 万元, 由市财政部门据实核拨。第十四条公路养护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省道、县道、通乡(镇)人民政府的乡道的日常养护资金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实行按季度预拨, 年终结算。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办法》实行每半年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结果与养护资金拨付挂钩。通行政村的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资金由市公路管理部门按年度计划根据《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办法》每半年检查考核后列表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由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乡(镇) 交通管理站专账,乡(镇) 交通管理站按年度计划列表报乡(镇) 分管领导审批后支付给公路养护人员。除日常养护以外的公路专项养护资金按工程进度和质量预拨, 工程完工后由市财政或审计部门对竣工结算进行评审, 评审后由市公路管理部门进行结算。市财政、审计、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加强对资金的专项审计, 确保公路养护资金安全有效运行。.页眉. .页脚第十五条路政管理费主要用于路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装备配置、巡查车辆和人员的支出,专款专用。第十六条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的大中修、工程量较大的水毁工程、安保工程、危旧桥改造加固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由市公路管理部门依程序负责组织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由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达不到招标条件的工程, 通过竞价方式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或养护承包人实施。第十七条省道、县道、通乡(镇)人民政府的乡道养护应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有关技术标准执行。通行政村的乡道、村道的养护, 原则上参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执行。第十八条市公路管理部门和乡(镇)交通管理站每月应对所管养的公路进行全面的巡查, 每季度应进行全面的养护质量检查和评定工作。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公路管理部门对各乡(镇) 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评定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乡(镇)年度经济社会综合考核范围。具体考核办法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九条本《办法》自 2011 年1月1 日起施行。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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