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还款人银行对账单签字有法律效力备注代某人还款法律能承认吗

浦发银行信用卡账单日和还款日 浦发银行信用卡账单明细查询
导读:信用卡的账单日和还款日在我们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十分重要,与我们个人信用记录息息相关。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一下浦发银行信用卡账单日和还款日,以及账单日之外,浦发银行信用卡账单明细查询的方法。
  的账单日和还款日在我们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十分重要,与我们个人信用记录息息相关。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一下账单日和还款日,以及账单日之外,浦发银行信用卡账单明细查询的方法。  账单日是指发卡机构定期对持卡人的交易款项、费用等进行汇总,结计利息,计算出持卡人应还款的日期。  最后还款日是发卡行要求持卡人归还账单上本期账单余额的最后日期。浦发银行信用卡最后还款日为账单日后20天(从账单日起)。例如每月5号为帐单日,到期还款日为当月24日  目前浦发银行提供的账单日有:每月4日,6日,7日, 10日, 12日,13日,14日,18日,21日,24日,26日。持卡人每年可以致电客户服务热线400-820-8788转人工进行申请修改一次账单日。  免息还款期从银行记账日起至最后还款日止,浦发银行信用卡免息期最长为50天,最短20天。刷卡交易日不同可享受到的免息期也不同,帐单日后一天消费可享受到最长免息期。  在账单日之外,您可以通过浦发银行提供的其他查询渠道进行信用卡账单明细查询。查询方法如下:  1、您可以关注并绑定&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方微信账号,依次选择&微账户&-&微查询&,然后根据菜单显示进行选择,进行账单查询。  2、您可以登陆信用卡网站进入&在线账户服务&页面,选择需要查询的卡片,点击&账户管理&,通过&近期对账单&菜单进入查询。  3、您可以拨打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电话接通后,选择语言服务种类并完成身份验证,选择&1&账务查询,根据语音提示操作即可查询当期或者历史账单信息。  4、您可以使用预留手机号编辑短信&ZDCX+空格+卡号后四位&发送到95528,查询账单信息。  5、您可以签约并绑定普银行手机客户端,登陆后进入&&菜单,选择需要查询账号,可通过&信用卡-近期账单查询查询当期或者历史账单。  6、您也可以携带身份证件以及信用卡到浦发银行任一营业网点进行账单查询。  需要提醒的是,您一定要注意保护您的银行信用卡账单信息,若向第三方提供账单信息(包括接收电子账单的邮箱和密码)会增加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更多信用卡资讯请访问中国领先金融平台,平台:&【延伸阅读】还款手续费 浦发银行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怎么算吗 信用卡逾期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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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credi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实际用资人与名义借款人谁应对银行承担还款责任
&案情简介:
银行与甲企业签订了借款合同,银行根据甲企业的指令将贷款直接付给实际用资人乙企业,后乙企业向甲企业出具还款计划,偿还了部分款项,并发函给甲企业承诺上述款项系其所用,发生诉讼一切损失由其承担,后甲企业、乙企业均未能还清贷款,银行提起诉讼,要求甲企业、乙企业共同还款并承担连带责任。甲企业辩称其并非真正用款人,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笔者认为:一般来讲,名义借款人与银行之间形成借贷法律关系,实际用资人与名义借款人、银行之间又形成其他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至于实际用资人与名义借款人、银行之间的其他纠纷应另案处理。
&&&最高法院2个类似判例持有上述观点。
&1、借款合同关系不因实际用款人为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人而改变原有的借贷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2)民二终字第20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认为:中科信公司虽然与南通投资公司签订了债券承销协议,但并未实际履行,而是直接将1940万元人民币分别汇入长城公司和诚信公司的帐户,形成了事实上的借贷法律关系。南通投资公司与该笔款项的借贷无关,不应承担偿还责任。鉴于中科信公司将其中的1455万元作为长城公司的项目投资款直接汇入诚信公司帐户,系根据长城公司给其出具的划款申请代其划入的,故应认定该1455万元系长城公司所借。作为上述款项实际使用者的诚信公司虽然向中科信公司出具还款计划,偿还了部分款项,并发函给长城公司承诺上述款项系其所用,发生诉讼一切损失由其承担,但上述行为并不能改变中科信公司与长城公司之间形成的借贷法律关系。诚信公司与长城公司之间形成的是另一法律关系,与本案并不构成必要的共同诉讼。
2、对于借款合同纠纷与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不可合并审理并互相抵消债务,依资金流向追加诉讼当事人,只审理借款关系即可。
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并州支行与山西南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上诉一案(最高人民法院[2004)民二终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美元贷款合同纠纷。案件争议焦点为,深圳国投公司应否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到本案中来,该公司在本案中应否承担民事责任。并州支行起诉请求南都公司偿还两份美元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南都公司抗辩其并非真正用款人,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原审判决应当围绕该借款合同法律关系进行审理,查明南都公司是否将所有贷款予以偿还,明确该公司的民事责任。但是,原审判决依据南都公司的抗辩理由,将本诉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抛开,转而审理并州支行与深圳国投公司之间的美元存款合同关系,确认深圳国投公司所收取的元系违法收取的高息,并判令深圳国投公司承担返还责任。原审判决对该笔款项的认定偏离了本诉法律关系,超出了原审原告并州支行的诉请范围,证据采纳方面亦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的有关法律规定,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本院予以纠正。深圳国投公司有关其不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到本案中来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对该笔欠款,应由南都公司自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南都公司因该笔款项与深圳国投公司存在争议,应由南都公司另案起诉。
  ——奚晓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编:《民商事审判指导》2004年第2辑(总第6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185~200页。
  附:承办法官对本案事实与法律的分析本案是并州支行依据其与南都公司的两份美元贷款合同提起的诉讼,根据南都公司在一审中对并州支行的抗辩(该公司并非实际用款人,应由实际用款的两汽巴公司及深圳国投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原审法院列了三个第三人,并由本诉的借款合同关系到货币调期协议、保证金存款关系及美元存款关系,均进行了审理,作出由其中一个第三人深圳国投公司承担主要还款责任的判决。
  深圳国投公司就本案实体与程序均提出了上诉。而并州支行因未交纳上诉费不具有上诉人地位。围绕深圳国投公司的上诉意见,首先应当解决的是程序问题,即该公司应否作为第三人加入到本案中来;其次是实体问题,即该公司应否承担还款责任、承担多大范围的还款责任。&’
  关于深圳国投公司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并州支行对另外两家汽巴公司也提出了同样异议,只是二审对此不予审理罢了)。原审被告南都公司在一审中的抗辩涉及其与深圳国投公司及两家汽巴公司的关系,以及三个第三人与并州支行的关系。如何处理借款合同资金流向上之当事人的诉讼法律地位,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是,法院只应审理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查明并州支行与南都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委托贷款关系(这是南都公司抗辩的根本原由所在)、款项是否贷出以及是否如数偿还等事实,即可认定民事责任;至于被告南都公司在一审中的抗辩,应另案解决,可由南都公司另行起诉第三人。第二种意见是,不告不理原则,决定了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被动性,贷款人起诉请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借款人抗辩应由其他实际用款人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必须审理该抗辩是否成立。尽管深圳国投公司与并州支行的存款合同关系与本诉的借款合同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但是,该存款合同之签订履行情况与该借款合同是否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直接相关,深圳国投公司(及两家汽巴公司)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故原审法院依南都公司请求,将深圳国投公司(及两家汽巴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追加到本案中来,并不违反国家的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深圳国投公司关于原审判决将其列为本案第三人、超越原审原告诉讼请求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应支持。需要说明的是,有证据表明,还应当将万海公司与华夏银行列为第三人,才能真正调查清楚本诉两笔款项的实际责任人,只是鉴于并州支行没有上诉人的法律地位,该行对其与两家汽巴公司关系的异议,二审不予审理,因此,二审只应围绕深圳国投公司所收取的183万余元,审理并州支行与深圳国投公司的美元存款关系以及深圳国投公司与南都公司的财务顾问协议。
  在讨论过程中,考虑到第二种意见下的最终判决将可能对诸多法律关系中某个环节法律关系中可能发生的诉讼产生影响,且列第三人过多导致法律关系过于复杂,反而不易分清责任,最后,最高法院判决采纳了第一种意见,即只审理深圳国投公司的上诉请求,认定该公司不应成为本案第三人,其民事责任的有无,有待于南都公司另行起诉决定。这样一种审判思路,实际意味着对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不应依资金流向无限追加诉讼第三人,只审理借款关系本身即可。
  ——李京平:《借款合同纠纷能否依资金流向追加诉讼当事人——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并州支行与山西南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上诉一案》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信用卡代还款背后藏隐患 个人信用信息恐遭泄露_网易财经
信用卡代还款背后藏隐患 个人信用信息恐遭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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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过后,由于不少市民刷卡透支过大而无力,让信用卡代还款生意顿时火爆起来。据了解,近期,有的信用卡业务公司代还款日营业额竟可高达几万元。表面上看,代还款互利双赢,但经过记者调查发现,信用卡代还款背后存在众多隐患。
  春节刷卡过火引发代还款热
中国银联日前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的春节长假,国内信用卡跨行交易达157亿元,同比增长43%,占春节银行卡跨行交易总额的28%。由此,市民消费的热情和信用卡的支付作用可见一斑。
而一次次潇洒刷卡过后,持卡人很快便将面临需要大额还款的窘境。近一个月,各银行均将迎来信用卡还款的高峰。对于一些收入不高的持卡者,尤其是月光族,压力颇大,不还,影响个人信用,从而影响自己以后买房、买车等重要信贷;如果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虽保全了信用,却要支付给银行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日复一日,也不是个小数目。于是,费用相对低些的“代还款”业务有了市场。
信用卡代还款业务已存在了一段时间,且从业者颇多。网络搜索“信用卡代还款”,相关网页已超过80万篇。记者以客户身份致电了一家提供该项业务的公司,对方告诉记者,春节后的这段时间业务很火。“还款额低于1万元均不受理,1万-2万元手续费超过2%。”该人士表示。
  探秘流程“拆东墙补西墙”
在北京,从事代还信用卡业务的公司和个人也不在少数,不少公司还自建有标榜代还款业务的网页。记者日前也收到了一则关于代还款的广告短信,按照上面提供的电话,记者致电了其负责人高先生,他在询问了记者诸如需要代还多少钱、有几张信用卡、还有多少额度等问题后,表示可以操作,手续费为2%。不过对于具体的操作流程,他不愿多说。
在另一家同类公司的网页上,记者看到了详细的代还款流程。该网站负责人张小姐不避讳地告诉记者,操作上,是他们先替客户在最迟还款日将欠款还上,然后客户通过他们公司的POS机把这笔钱刷出来还给公司,从而通过虚拟交易完成还款,也就是老话说的“”,用银行的钱帮你还债。
这其中,费用是代还款的最大卖点。一般来说,代还1万元以下,手续费为还款额的2%左右,这比最低还款支付的利息和信用卡取现成本要低。此外,不同还款金额、不同公司、不同情况收取的费用也不一样,基本上是金额越大、时间越长,费用越低,而对于长期委托“养卡”的客户,费用则不超过1%。
  银行信用资金潜在风险增大
据一位从事代还款业务的人士称,虽然绝大多数客户的代还款数额都不高,他们收取的费用也就只有几百元,但是业务流程很快,业务量也不小,尤其“五一”、国庆、春节期间,每天几万元的收入还是有的,而且他们很多客户都是长期客户。
而在这个灰色地带中,银行等发卡机构就成了最吃亏的一方。本来,银行和信用卡持卡人订立契约——只要你讲信用,那就先消费,后付款;如果你不讲信用,那就交罚款。现在,横空出世的“代还款”表面上帮助了那些无法还款的人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但如果这些“伪”优质客户再度与银行发生其用关系,就等于银行将更多额度授信给了无信者,潜在风险不断增大。而从客户的角度看,虽然短期内可以依赖代还款公司帮自己维持良好的记录,但如不及时还款,其资金链最终势必断裂。
 个人信息泄露成最大隐患
而据记者了解,目前还有一些装有POS机的小商户也在从事类似的代还款业务。对于这样的生财之道,不少代还款公司称,“我们就相当于银行的小额贷款,只是赚取一定的手续费而已”。
表面看来,信用卡代还款是互利双赢,满足彼此所需的一项交易,但在一些操作细节中却凸显出信息可能泄露等安全隐患。信用卡中心一相关负责人就此表示,他不认为这些代还款公司只想赚这种每次几百、几千元的“小钱”,内部操作肯定还有猫腻,尤其是他们向持卡人索要身份证、银行卡号、对账单等资料,持卡人提供这些资料后,这些人很可能会利用这些核心信息到其他银行冒领新卡,让持卡人日后蒙受巨额经济损失。
与此同时,还有法律人士认为,代还款属于变相套现,很可能会涉嫌虚构事实的贷款诈骗。虽然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认定这是违法行为,但随着现打击的层层深入,相信不久也将会被列入清查之列。去年12月15日,“两院”联合央行公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情节严重的信用卡套现行为将以非法经营罪处罚。这个司法解释填补了信用卡套现在法律条款领域的空白,也将对日益猖獗的信用卡套现行为给予重拳打击。( 王丹)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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