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门面房租赁合同精简版的合同到哪里去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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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我之前租的店面合同签的是2年,我现在不想干了所以把店...
用户:cvc8***
| 山东- | 发布: 17:26:10
,我之前租的店面合同签的是2年,我现在不想干了所以把店转了,房东不愿意所以把房子收回去了,转租的那个人要我赔偿,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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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租赁合同范本 签订门面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14:42:16
来源:猎房网 作者:转载不详
责任编辑:苏丽洁
摘要:这种靠近马路的房子一般有个说法就是“门面房”。既然要租房子那就需要签订租赁合同,那门面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包括哪些?签订门面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又有哪些?什么是门面房?一、门面房就是位于道路一侧的临街的独立式房屋,特指用于商业用……
大家都知道做生意就需要尽可能找路边的房子来来设店铺,因为靠近马路,人比较多,生意自然也好,这种靠近马路的房子一般有个说法就是“门面房”。既然要租房子那就需要签订,那门面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包括哪些?签订门面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又有哪些?
什么是门面房?
一、门面房就是位于道路一侧的临街的独立式,特指用于商业用途的房屋。
二、路边的具有独立的门面的房间,是房屋的一部分,并且必须是一层的房间或者包括一层的房间的成套的房间。这也是我们经常说道的门面房的意思:临街底层房间。当然,房屋的使用性质或者土地性质不是定义门面房的因素。门面房,仅是口头用语,没有严格的法律含义或者专业的术语解释,是约定俗成的说法。
门面房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门面房的位置、面积、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位于改造后的 & & & &内,门面编号:__,面积为:__。
2、该门面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正式交付门面房于乙方使用的时间是&年&月&日。
2、租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本门面房租赁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押金、租金、租赁期相关费用及税金: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元。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没有申请续租,甲方应于合同届满之日起___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应按月交纳租金,租金为:___元/月,标准是:________。
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4、乙方须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按时交纳应由其负担的各项税费;
第四条&房屋维修及改造:
1、甲方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租赁期内,甲方主动提出维修的,须提前 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2、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因使用不当造成甲方损坏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改造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房屋的转让与: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租赁物;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有关转租的条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本合同及《附属设施清单》所列设备、设施及有关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证按乙方要求提供满足乙方经营需要的车位,并确保该车位的正常使用。
3、乙方应保证自己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不得无证经营、违法经营。
4、乙方保证在商场内不安排、不破坏商场内的一切设施设备。
第七条&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政府统一规划或自然灾害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一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的。
(4)任意一方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恶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2)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设施设备或提供的设施设备不能满足乙方经营的正常使用需要的。
(2)甲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内容,应承担违约金:_____元,如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提供(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上述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附件一、该门面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
附件二、《附属设施清单》
签订门面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1.承租之前一定要查证商业用房情况,确认对方为该商铺产权人,如对方不是权利人,取得商铺产权人书面同意;
2.确认商铺内煤气、水、电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3.把每年租金调整幅度事先约定于合同当中,明确何种条件下可调整房租;
4.确认商铺整修期是否免租,费用由谁来负担,租约到期之后,是否应恢复原状,最好把店面照片存档,并注明使用材质,作为日后原状归还的证明;
5.确认租赁期间租押金与收取日、租约终止转租限制、租期中途解约应如何处理,要提前多久告知;
6.确认租约到期后如继续承租,要提前多久告知;
7.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另外,在承租商铺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必将导致人力和财力的损失。在无法确定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关于门面房租赁合同的相关信息就和大家介绍到这里了,租房子一定要记住签订租赁合同,这是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但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也要注意一些细节条款问题,以及房子的验收,以免留下隐患造成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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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租用一个商铺,签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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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这样的(一)签定合同前的调查  承租商铺前,赴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进行产权调查,确认如下信息:  1、 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确定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 房屋权利人:确定是与房屋权利人或其他由权利人签定租赁合同。  3、 房屋是否已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有租赁登记信息的,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
您好,是这样的(一)签定合同前的调查  承租商铺前,赴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进行产权调查,确认如下信息:  1、 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确定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 房屋权利人:确定是与房屋权利人或其他由权利人签定租赁合同。  3、 房屋是否已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有租赁登记信息的,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原承租人(第三人)——影响办理营业执照。 (二)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承担。  (三)签定合同发生的费用  租赁保证金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对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押金也应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还需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不能补足“押金”——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办理营业执照的注意事项  承租商铺目的是开展商业经营活动,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是合法——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因此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2、 商铺原已注册营业执照,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 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 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5、 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2、3、5条的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五)装修的处置  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事项:  1、 明确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 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约定等同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的装修损失费用。  3、 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等的处置方式。  (六)、水、电、电话线等的注意事项  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七)签定合同后的租赁登记事项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 经登记的备案,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  (八)转租问题  商铺市场中经常遇见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其中就存在转租的问题。俗称的“转租”其实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种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签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等,此笔费用不属于法定承租人应承担费用,但法律亦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的,亦会受到法律保护。  (九)商铺的租售  许多承租人经常担心承租商铺之后,业主将商铺出售了怎么办,其实,承租人完全无须担心此种风险,因为法律对于承租人赋予了两重特殊保护:  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购买人的条件下主张购买该商铺的,则业主必须将该商铺出售给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业主应当承当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十)其他注意事项  在承租商铺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损失。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
商铺租赁之签合同费用
您需要核实清楚这个商铺的出租人是否是产权人,对于商铺出租的,转租的情况也比较多。您的性质是什么需要和业主沟通。租期要明确,3年还是5年,每年是否有递增,都写到合同里您是否需要注册,需要的话这个底商能否注册是重要问题
您好,是这样的(一)签定合同前的调查  承租商铺前,赴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进行产权调查,确认如下信息:  1、 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确定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 房屋权利人:确定是与房屋权利人或其他由权利人签定租赁合同。  3、 房屋是否已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有租赁登记信息的,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
您好,是这样的(一)签定合同前的调查  承租商铺前,赴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进行产权调查,确认如下信息:  1、 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确定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 房屋权利人:确定是与房屋权利人或其他由权利人签定租赁合同。  3、 房屋是否已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有租赁登记信息的,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原承租人(第三人)——影响办理营业执照。 (二)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承担。  (三)签定合同发生的费用  租赁保证金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对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押金也应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还需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不能补足“押金”——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办理营业执照的注意事项  承租商铺目的是开展商业经营活动,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是合法——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因此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2、 商铺原已注册营业执照,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 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 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5、 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2、3、5条的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五)装修的处置  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事项:  1、 明确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 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约定等同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的装修损失费用。  3、 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等的处置方式。  (六)、水、电、电话线等的注意事项  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七)签定合同后的租赁登记事项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 经登记的备案,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  (八)转租问题  商铺市场中经常遇见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其中就存在转租的问题。俗称的“转租”其实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种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签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等,此笔费用不属于法定承租人应承担费用,但法律亦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的,亦会受到法律保护。  (九)商铺的租售  许多承租人经常担心承租商铺之后,业主将商铺出售了怎么办,其实,承租人完全无须担心此种风险,因为法律对于承租人赋予了两重特殊保护:  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购买人的条件下主张购买该商铺的,则业主必须将该商铺出售给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业主应当承当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十)其他注意事项  在承租商铺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损失。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一)签定合同前的调查  承租商铺前,赴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进行产权调查,确认如下信息:  1、 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确定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 房屋权利人:确定是与房屋权利人或其他由权利人签定租赁合同。  3、 房屋是否已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有租赁登记信息的,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新承...
(一)签定合同前的调查  承租商铺前,赴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进行产权调查,确认如下信息:  1、 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确定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 房屋权利人:确定是与房屋权利人或其他由权利人签定租赁合同。  3、 房屋是否已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有租赁登记信息的,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原承租人(第三人)——影响办理营业执照。 (二)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承担。  (三)签定合同发生的费用  租赁保证金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对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押金也应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还需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不能补足“押金”——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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