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结合服务内容报基准单价和投标单价价怎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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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凸显。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已超过2个亿,超过日本人口总数,老年人养老服务已经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面对这个问题,传统的靠子女、靠家庭、靠单位养老方式恐怕难以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那么,如何创新工作思路与方法解决这个问题呢?业界人士认为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来保障老年人,尤其是独居、空巢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本期刊发业界人士观点,与读者分享。   居家养老难解空巢窘境   每年的春节刚过,很多老年人就会回到"空巢"状态,整天望着墙壁发呆,似乎还在回味那些屈指可数的团圆日子……空巢既是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现象,又是我国人口老龄化中特别是人们因生活方式、观念转变产生的一种客观必然现象。按比例数据,城市空巢老年人占49.7%,有些国家已高达80%,甚至更高。随着老年人年龄增长,无子女或者子女照顾不过来,社区对老年人和家庭成员的支援就显得尤为重要,发展居家养老是针对这个现象所做出的正确选择。   居家养老是我国养老的主要模式,北京、上海等大城市90%以上的老年人属于居家养老型。居家养老服务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然而,就我国现状看,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进展缓慢,与老年人需求相差甚远。大部分地区只有家政服务,一般家政公司没有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偶尔有一些公司也会提供较为专业的家庭护工,工资相应会高一些。但由于照顾老年人风险高、老年人心理不易理解等原因,很多老年人连照顾生活的一般保姆都很难找到。个别发达地区有政府培训的助老服务员,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做得还远远不够。   社会力量介入养老服务恰逢其时   面对当前国情,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任务措施。会议指出,要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把服务亿万老年人的"夕阳红"事业打造成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使之成为调结构、惠民生、促升级的重要力量。   根据会议要求,各级政府积极探索以购买服务方式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笔者认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得以实现取决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由过去的转变政府职能移到负责任的公共服务型政府。通过社会关系的调整,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提供了支持,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成为可能,政府与社会组织通过契约合作,建立起多层次、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关系,实现了两者的优势互补,扬长避短。   二是社会组织的发展。我国社会组织在管理上被分为三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20世纪80年代以后,社会组织飞速发展,数量迅速增加,与政府职能的公共服务转向相衔接,为塑造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构成的公共秩序的治理结构提供了新环境,开始在社会公共领域独立承担或与政府合作承担相当一部分社会服务的功能。   三是社区功能的健全。社区功能的健全与完善也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得以实现的一个重要条件。随着社会发展,精细化服务日益提高,社区功能愈发健全,规模日益扩大,各类设施日趋完善。社区食堂、医院、服务中心纷纷建立起来,在方便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同时,也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条件。政府支持、社会关注、社区文化发展和服务队伍壮大,使社区拥有更多的自主权,组织、管理、监督和服务机制越发健全,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功能日益完善的社区可以更好地参与其中。   政采养老服务适合国情
  符合主体独立的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作为协议双方、有明确的公共服务购买目标、有可选择性的竞争市场、有公开的竞标程序四个条件,是理想的公共服务购买模式。   在政府采购环节中,有意竞标的社会组织,依据自身的专业领域与资质,通过政府提供的公平竞争的交易平台,以招标方式选择最适合的服务提供者,从而实现以最少投入获得最大产出的目标。这种方式体现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本质,同时也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基本利益。(见图1)   例如,合肥市政府坚持公益性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针,在服务提供者选择上,采取市场化运作,面向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进行公开招标,引导专业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从而使广大老年人安享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晚年生活。   政府采购配合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适合我国国情,符合当今社会特点。我国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还不够发达、物质条件尚不充裕的情况下到来的。因此,单靠政府的力量来发展养老福利事业是不现实的。   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相比,具有成本较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等诸多优点,可以用较小的成本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居家养老服务可以让一部分家庭经济有困难但又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得到养老保障和精心照料,从而对稳固家庭、稳定社会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   科学分类&细化服务内容   受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影响,我国大多数老年人不愿离开自己的家庭和社区,到一个新的环境去养老。为了满足发展的需要,适应新形势下合肥市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特征。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合政办〔2012〕53号)和《合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合老龄办〔2013〕8号),由合肥市民政局牵头,财政局解决资金支付,将项目委托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以下简称"合肥中心"),坚持重点照顾与适度普惠相结合,为市区7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70周岁以上空巢老人(无子女)、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服务,每人每月可享受价值600元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总预算9000万元。   此项目旨在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同时,逐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通过让老年人在自己家里和社区接受生活照料的服务形式,形成适应老年人生活习惯,满足老年人心理需求的服务模式,进而帮助他们安度晚年。   此项目采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扩大服务项目的方法,以《合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六大类服务内容为指导,以满足老年人最基本生活需求为基础,结合前期对老年人服务需求和服务项目市场成熟度调研,及服务提供方能够做到并易于监管,将具体服务项目分为必选服务项目和可选服务项目两类。
  考虑到此项目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为使招标工作按质按时完成,合肥中心高度重视招标的每个环节,多次与采购人、法律顾问召开招标文件会审会议,积极听取意见,主动沟通、协商。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后进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并于日发布招标公告,在了解项目整体情况后,合肥中心细致梳理采购需求及调研目前市场状况,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进行分包,并采用"多投单中"的方法确定中标人。   为了保障后期质量和服务种类的多样性,最大限度地吸引社会组织参与,达到优中选精品的目标,此次采购后期服务允许多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合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政府投入培育养老服务市场,通过投资拉动,发展现代服务业,拓宽就业渠道奠定了基础,既解决就业需求,又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起到一岗解两难的作用。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作者:傅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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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人不太了解居家养老服务
市民政局发放千份问卷,目前居家养老服务主要针对特殊人群
作者:黄文学 吴进 叶志文
&&&&再过两天就是一年一度的重阳节了,养老的话题再次引起社会的关注。2012年11月--2013年上半年,由中山市民政局和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组成的《中山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组对中山市60岁以上老人发放问卷1000份,共回收有效问卷968份。课题组还实地考察走访了多个养老机构及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对68位老人进行了个案访谈。&&&&调查发现,97%老人选择不离家养老,老人们的家庭月均开支为2523&.71元,其中近八成支出都是用于生活必需消费。同时,调查显示,超过五成的老人不了解何为居家养老服务。&&&&54&.8%的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不了解&&&&家住在石岐区民权社区的梁伯今年84岁,是个孤寡老人。每个星期有5天时间,清洁工会到他家搞卫生,每次一小时。梁伯享受到的正是政府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的一种方式,“清洁工是社会福利院派过来的,免费的”。&&&&据悉,按照老年人接受服务的主要场所不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分成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三大类。&&&&调查中显示,高达54&.8%的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完全不了解,31.9%只是略为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家养老的推行。另外,还有部分老人对免费的居家养老服务心存疑虑。根据市社会福利院的数据,至2012年底在城区有160多名符合申请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但愿接受此项服务的仅50多人。经了解,部分老人首要的顾虑是担心政府会事后收费,将他们的财产抵押或充公。&&&&居家养老服务已全市推广&&&&市民政局方面介绍,中山在2006年启动了社区居家养老试点服务,全市24个镇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也在2011年底挂牌成立,2012年在全市全面推广,各镇区居家养老服务处在起步阶段,尚不能满足社区需求。&&&&根据中山市民政局和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组成的《中山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课题调查结果显示,63.8%的老年人选择在家里养老,24.8%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也就是说,高达97%的老年人选择不离开家养老。&&&&老人79&.6%的支出用于生活费用&&&&调查显示,老年人的经济供养是养老问题的核心,因为稳定的经济收入是满足其物质生活的基础,是实现老有所养的先决条件。根据调查,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子女供养(64&.6%)和社会养老金(60&.2%)。&&&&从中山市老人的家庭月均开支情况来看,从140元到1万元及以上不等,平均开支额为2523.71元。其中,22.24%的老人家庭月开支额在1000元以下,32&.83%开支在元之间,23&.52%开支在元之间,12.57%开支在元之间,5.24%开支在元之间,3.6%的老人家庭月开支在5000元以上。整体来看,超过一半的老人家庭月均开支处于2000元以下的较低水平。&&&&同时,调查数据显示老年人79.6%的支出在生活费,15%的支出在医疗方面。保健、服装、家常用品、人情交往、文化娱乐体育、外出旅游等方面的花费仅占5.4%。由此可见,部分老年人缺乏足够的经济支持,以至于除生活必需消费外,很难有多余的资金进行其它的消费。因此,相当一部分老年人表示没有能力购买社会化养老服务。&&&&根据调查,觉得养老负担较轻和无负担的老人仅占两成,超过三成认为负担很重,尤其以自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为甚。&&&&[样本]&&&&火炬区26人接受居家养老服务&&&&以中山火炬开发区为例,目前该区接受由火炬开发区输出的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家共26人,其中15人接受送餐服务,11人接受亲友及邻里的定期探访服务。“不是他们想送餐就送餐,这要由政府筛选,优先失能老人、弱势群体”,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敬老院副院长李雪梅介绍,目前接受送餐服务的有15人,但有这种意向的还有180多人。&&&&火炬开发区敬老院有床位116个,目前住院的老人家有91人,住院率为78%。“如果住院率需要保持在80%以上,敬老院才可正常运营”,李雪梅如是说。&&&&[中山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居家养老现状:服务对象以特殊老人为主&&&&目前,中山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主要是孤老优抚对象及低收入的高龄、失能等家中基本无人照料的困难老年人群。具体包括:未入住社会福利院的“三无”老人、退休孤寡职工;低保户中60岁以上且生活不能自理或独居的老人;优抚对象中的孤寡老人;百岁老人;一等以上伤残军人;月收入低于700元独居或生活不能自理的70岁以上的老人等。由于服务对象主要是困难人群,所以都是由政府买单,没有自费项目。&&&&按照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计划的初衷,该服务应该实行社会化运作,由企业或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政府按照服务内容购买相关服务。但在居家养老服务起步之初,在中山尚未有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有能力承担起居家养老服务,而在与有关服务提供方协商后发现,其报价甚至超出了老人在公办养老机构中生活的费用标准,难以得到财政的支持。根据这一情况,中山市民政局在市社会福利院设立了居家养老服务部,主要负责城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相反,各镇区坚持“社会化”导向,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主,培育社会服务组织,引进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对策:拟设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据悉,中山从2006年开始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照料服务。至2012年底,全市24个镇区均已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实现镇区全覆盖。目前,市民政局正与市总工会合作,租用位于城区太平路379号(原中山市退休职工活动动中心)的场地,共建中山市老人活动中心,并拟设置“中山市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中山市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工工作站”等办事机构,建设打造集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文体娱乐、临终关怀等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此外,为进一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市民政局选取南头、坦洲等5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为试点单位,将服务内容从上门服务拓展到社区日间照料、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等方面,将服务对象从政府供养对象拓展到有需要的普通家庭老人,并计划在石岐区和坦洲镇拓展服务项目,提供配餐送餐、物流配送等服务。&&&&社区养老现状:社区社工严重缺乏&&&&据介绍,社区养老服务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主要面向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近年来,全市投入资金6310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3435万元),目前,全市各社区(村)建成“星光老年之家”139个,老年人活动中心(室、站)396个,建筑面积达近8万多平方米,80%以上的社区(村)有老年活动场所。&&&&由于志愿者(义工)、社区老年群众组织工作者为非职业工作者,他们来自各行各业,缺乏专业的养老服务知识,当前社区养老服务的专业提供者主要为社区社工。至2013年6月,中山市只有490名持证社工,其中一线社工近200名,距离“到2015年,全市专业社会工作者达到1500人,每万人持证社工人数达5人”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此次调查中,高达77.4%的调查对象认为社区提供的老年人活动空间和健身娱乐设施不够。&&&&例如位于中心城区的竹苑社区,居住人口11万多,按照中山市目前的老龄化比例12.9%计算,老年人超过1.4万人,目前该社区只有一个老年人活动中心(室、站)或者“星光老人之家”;再例如港口镇的民主社区,该社区是传统的农村社区,共有5个自然村,也只有一个老年人活动中心(室、站)或者“星光老人之家”,远远满足不了所有老年人的需求。二是活动场地面积小,设施简陋、陈旧。&&&&对策:整合社区资源服务社区老人&&&&在志愿服务当中,课题组特别关注了老年互助行为。老年互助行为是指身体条件较好的老年人协助照顾需要照顾的老年人,实现老年人之间的互助。在中山,老年互助服务在城乡之间呈现了不同的特点。在传统的城市社区中,老年人互助体现得不明显,志愿者服务主要是由志愿者(义工)服务总队发起。在传统的农村社区,由于相对熟络的人际关系和人情社会,老年人会自发行动起来,协助照顾生活困难的老人。&&&&此外,政府购买专业社工服务社区老人。中山市2010年起以东区、南区、古镇3个镇区和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2个单位为试点开展首批社会工作试点,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目前,全市30多家社工机构均有开展老年人社会工作。&&&&机构养老现状:全国最先对敬老院标准化认证城市&&&&目前,中山的养老机构公办为主、民办为辅。中山市有市属社会福利院1所,镇办敬老院19家,村办敬老院1家,形成了一个由市社会福利院,各镇、村敬老院组成的,遍布全市的养老服务机构网络。此外,中山市还拥有一家民办养老机构———&华宇乐颐养院。&&&&根据课题组的调查,中山市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水平较高,体现在硬件、软件两方面。从硬件上,全市敬老院全部达到省一级敬老院标准,而且床位充足,没有出现有些大城市“一床难求”的现象。&&&&从软件上,中山市2010年起开展了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2011年底,试点工作更是被列为国家级试点项目,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主要分为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和服务提供标准体系三大块。在标准体系中确定了比如环境、能源、信息、职业健康、安全应急、人力资源、财富管理等规定,包括老人一天的生活安排、休闲服务、交通服务等,都有明确规定。目前,我市19家镇级敬老院已全部完成标准化良好行为认证工作,成为全国首个对全市敬老院进行标准化统一认证的城市。&&&&由于公办养老机构由市或镇(村)出资兴办管理,大多也只是服务特殊群体老人,所有费用由政府买单,未向社会上所有有需要的老年人开放。&&&&根据课题组对中山市华宇乐颐养院的走访得知,目前入住养老院的老年人主要是以下两类老年人:一类是重大疾病如残疾、罹患癌症、痴呆、中风偏瘫等这类需要专人照顾的老年人;二类是其他原因导致无人照顾的老年人。由此可见,在身体状况较好、生活基本能自理的情况下,很少老年人会选择去养老院。&&&&对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在机构养老方面,鼓励有条件或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各类专业化的机构负责运营。负责运营的机构应坚持公益性质,通过服务收费、慈善捐赠、政府补贴等多种渠道筹集运营费用,确保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培育扶持,采取“民办公助”等形式,给予相应的建设补贴或运营补贴,支持其发展。&&&&当然,发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政府一定要切实落实和完善民间资本参与社会养老体系建设的扶持优惠政策。按照《民政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税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等多种方式,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良性发展,实现养老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缓解养老服务供需矛盾。&&&&[调查样本]&&&&男性461人,女性501人,6人未填写;年龄结构中,60-64岁占38.9%,65-69岁占25.3%,70-74岁占16.5%,75-79岁占8.7%,80-84岁占4.0%,85-89岁占2.1%,90岁及以上占4.4%&&&&统筹:南都记者&王文杰&&&&采写:南都记者&黄文学&通讯员&程倩敏&&&&摄影:南都记者&吴进&叶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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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官方微博:石狮启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闽南网
石狮启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来源:石狮日报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启动仪式于昨日上午举行,这意味着今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将由专业的服务机构承接,经评估服务质量后,再向其支付相关费用。石狮市政府副市长陈元生,老龄办、泉州电信公司、居家养老服务承接机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启动仪式。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今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经过公开招投标,泉州市禾康智慧养老服务中心成为该项目的承接主体,他们将依托968962呼叫平台、呼叫热线,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据介绍,这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有两个服务项目:第一项是基础信息服务,全市1220位6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人,他们将免费获得一部老人专用手机,每个月可免费拨打国内电话200分钟。同时,手机具有远程定位功能,老人通过一键拨号的方式,连接禾康公司的968962呼叫平台,即可享受到信息咨询、协助处理紧急救援等服务。第二项是上门实体服务,其中符合条件的288位特困失能老人,他们除了享受基础信息服务外,还可以享受到每月价值300元的上门实体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饮食起居、卫生清理、陪同就医、代办服务、康复护理、心理疏导等。
  市委社会工作部、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相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对服务承接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真正办好、办实,让老人真正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居家养老服务。(记者 林富榕 颜华杰 通讯员 王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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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函(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东莞市石排镇政府采购中心受东莞市石排镇社会事务办委托,现就2017年石排镇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930-005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招标项目信息:
1、招标项目名称:2017年石排镇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930-0053;
3、采购内容:
横山等十一条村居家养老服务
详见用户需求书
124.63万元
福隆等六条村居家养老服务
138.88万元
4、投标保证金:包一¥12,400.00(壹万贰仟肆佰元整);包二¥13,800.00(壹万叁仟捌佰元整)。
5、报名时间:日至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6、报名地点:东莞市石排镇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二楼)。
二、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东莞市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必须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并需具备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必须是已列入市民政局公布的《东莞市市本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名单的社会组织。
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5)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
备注:供应商在报名登记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报名登记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石排镇政府采购中心,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二楼会议室;
4、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五、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联 系 人:黄小姐
通讯地址: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 &&&&&&&传真:(07
网址:dggp./ &&&&&&&&&&&&Email: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东莞市石排镇镇政府采购中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来源:东莞市石排镇镇政府采购中心&&编辑:石排镇宣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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