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伤强制执行成功案例,法律走到终结执行,一直逃避履行债务,现公司没能力支付工伤强制执行成功案例钱,又没有买保险,怎么办?

黄某某与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公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规定,相关事宜请与各审判法院联系。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新民劳初字第11号原告黄某某,男,汉族。委托代理人王国平,河南应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某公司。代表人张革委,系该单位矿长。委托代理人刘慧勋,男,汉族,系某公司法制科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王瑞,女,汉族,系某公司法制科工作人员。原告黄某某与被告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院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某某及委托代理人王国平,被告平煤业六矿委托代理人刘慧勋、王瑞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黄某某诉称,日,黄某某因工伤摔伤头部、颈部和腰部。自日至今,黄某某一直连续在某公司指定的医院住院治疗。日,黄某某被鉴定为四级伤残并享受了部分工伤待遇。黄某某在住院治疗期间,某公司从未安排陪护人员,2003年至今,某公司每月支付黄某某75元护理费,故黄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某公司支付黄某某一次性工伤补助金11088元,护理费222580元。被告平煤五矿辩称:1、黄某某所诉已超诉讼时效,请求法院予以驳回。黄某某于1988年受伤,2000年被鉴定为四级伤残,日提起劳动仲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黄某某从受伤时起至今已有26年,即使从鉴定伤残等级后,至今也已有14年之久,已远远超出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2、黄某某不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黄某某于1988年受伤,其具体待遇应当适用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而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规定是从日起试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号)开始实施的。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黄某某受伤时根本就不存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项待遇,因此,其不应享受此项待遇。另外,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伤残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费用暂按原渠道支付。”的规定,该补助金也应当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与平煤五矿无关。三、黄某某没有护理等级鉴定,不应享受护理费待遇。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由此可以看出,享受护理费待遇的前提是必须经过鉴定,根据不同护理依赖等级来确定待遇标准。黄某某并没有评定护理依赖等级,并且护理费也是从日起试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号)开始实施的,黄某某并不适用。4、黄某某不符合陪护费待遇规定,某公司不应支付。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所在单位派人陪护”。黄某某需要陪护应由单位派人护理,黄某某没有向矿上要求,证明其伤情不需要陪护。5、黄某某提供四份“病情介绍书”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均存在异议。日出具的病情介绍书时中平能化医疗集团总医院还没有更名“中平能化医疗集团总医院”,而病情介绍书加盖的公章为“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由此可知,其证据明显是伪造的。另有三份“病情介绍书”加盖的都是“平顶山慈济医院住院部”章,平顶山慈济医院仅仅是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一个内部科室,根本不具备对外出具医疗证明的资格,对外根本不具备任何效力。6、从黄某某参加开庭的情况来看,其身体康健,行动灵活自如,不存在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并且黄某某提供的其他病历中医生也未明确表示需要护理。此外,黄某某2001年退休,从那时起黄某某就已经得知某公司没有派陪护,而如今2014年才向法院主张权利,这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综上所述,请法院查明事实,公正判决,依法驳回黄某某的各项诉讼请求。经审理查明,黄某某为某公司职工。日,黄某某因工伤摔伤头部、腰部被认定工伤。日,黄某某被鉴定为四级伤残。自日至今,黄某某因脑外伤后综合征分别于日至日、日至日在平顶山煤业集团总医院治疗,日至日、日至日在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医院治疗、日至日、日至日、日至日、日至日、日至日、日至日在平顶山煤业集团总医院治疗,日至日、日至日在中平能化医疗集团总医院治疗,日至日、日至日在平顶山慈济医院治疗,日至日在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治疗。黄某某因工伤曾于日,向平顶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欠付的医疗费用、岗位工资、交通费,并与某公司达成平劳仲案字(2001)第57号仲裁调解书,某公司补发黄某某5000元费用。日,黄某某向平顶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四级工伤的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及自1997年至今住院期间护理费,该仲裁委员会以超时效为由不予受理。黄某某诉至法院,引起该诉。另查明,日黄某某被鉴定四级工伤后,某公司根据劳部发(号文件规定,给予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定期伤残抚恤金待遇向黄某某每月支付伤残津贴402元。后该项伤残津贴逐年增加,2011年1月根据豫劳社工伤(2011)7号文件规定,黄某某的伤残津贴自2011年1月起每月为1567.2元。2003年至今,某公司每月支付黄某某75元护理费.上述事实,有黄某某提供的工伤联系证明书、平煤集团公司劳动鉴定表、住院病历、病情介绍书,某公司提供的平劳人仲案字(2014)34号不予受理通知书、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调整审批表、工伤致残保险待遇审批表及庭审笔录等证据予以证实。以上证据经当庭质证和本院审查,予以采信。本院认为,黄某某系某公司职工,日,黄某某因工伤摔伤头部、腰部被认定工伤。日,黄某某伤情被鉴定为四级伤残,并按照相关规定给黄某某办理了退出生产岗位及每月支付伤残津贴的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本条例自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日前,已受到事故伤害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才可以适用该条例。黄某某在2000年已完成了工伤认定且按当时政策享受了相关工伤待遇,现要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要求支付2000年认定的四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情形,故对黄某某要求某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助金11088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黄某某因工伤2000年被评定为四级工伤,并按当时政策享受了相关工伤待遇。从黄某某曾在日向平顶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岗位工资、交通费的事实看,黄某某不仅对按工伤待遇每月支付的护理费数额无异议,且其住院期间也可以行使申请仲裁权利,无不可抗力或时效中止、中断的正当理由,故黄某某要求支付1997年至今护理费的诉讼请求,已超过仲裁时效,本院不予支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黄某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黄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高俊营审 判 员  殷莉娜人民陪审员  高振峰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刘淑华附本案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款:《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六十七条本条例自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日至日在平顶山慈济医院治疗,该次住院支持日至日共131天护理费;日至日在平顶山慈济医院治疗共107天,日至日在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治疗共60天。以上共计298天(131天+107天+60天),按一人护理标准,参照2013年度河南省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职工平均工资29041元/年标准计算,住院期间护理费23710.19元(29041元÷365天×298天×1人)。</d公 告  一、本裁判文书库公布的裁判文书由本法院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与审判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公布法院书面申请更正或者下镜。   二、本裁判文书库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非法使用裁判文书库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裁判文书库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裁判文书库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四、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裁判文书库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裁判文书库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或传播本裁判文书库信息。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南通数百万元工伤保险垫资无一笔成功追回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几百万元垫出去了,至今一笔都没能要得回来。”日前,南通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主任王泰山接受记者采访,忧心忡忡地说起这项政策的实施。
垫付数百万元无一追回
日《社会保险法》开始实施,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开始全面推行。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不支付的,或者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等工伤情形,均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先行支付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向第三人或用人单位进行追偿。
王泰山说,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可查询用人单位或第三人存款账户,申请县级以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划拨应偿还款项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其应当偿还的数额。但事实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到银行查账是很困难的,《银行法》和央行文件中没有可为行政部门提供查询客户银行账户的相关依据。
“连法院都执行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到哪里去执行呀?”南通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陶波说,凡申请先行支付的都是经过劳动仲裁、法院裁定终结后,前期遇到执行难,才转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的。从工伤事故发生到工伤待遇申请,一般走流程需要一两年,等到手续齐全后,有的用人单位已经注销,或者不知所踪,或者第三人找不到或已无可执行财产等状况,致使工伤保险先行支付面临追偿风险。
截止到今年8月底,南通三年来共受理符合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条件的有78例,支付总额高达数百万元,无一例成功追回。
不能把工伤基金当作社会救助
先行支付制度设计的本意是为工伤人员救急救难,而今,先行支付已不仅仅支付工伤医疗费,倘若用人单位没参保的,按照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事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追偿,工伤保险基金变成了社会慈善基金。
如东一汽车修理工因工伤死亡,在家属走流程过程中,该维修部把营业执照注销了,法院认定符合《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的“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形,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定,尚未执行到位的31万余元由受害人家属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最后经过几方协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支付了18万元。而今这笔垫付款已经过去了2年,因对方没钱追偿变得遥遥无期。
如东县医保中心工伤科科长陈桂红说,根据现行政策,只要认定为工伤事故,即使受害人没参保,也一样享受先行支付政策。这不仅损害参保单位、参保职工的利益,伤害用人单位参保积极性,容易给人“参保不参保待遇一样”的印象,变相鼓励不参保,造成基金损失。
“不能把工伤保险基金当作社会救助。”王泰山认为,工伤保险基金都是参保单位缴的钱。出于保障基金的运行安全考虑,南通市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要求工伤事故受害人在找不到侵权责任人一年后才可以申请先行支付,即便这样,风险仍然难以控制。
追偿亟需完善操作细则
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我省目前还没有出台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相关实施细则。据北京市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的《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实施三周年调研报告》显示,全国仅有18个省有先行支付的案例,其中出台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实施细则的只有山东威海市和福建厦门市。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政策需要重新审定,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先行支付申请人的范围、先行支付规定适用的时间范围等,规避已经发生的问题和出现的风险,才能让先行支付这项救助工伤人员于危难的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陈桂红说。
“当下追偿光靠工伤保险管理部门独木难支。”担负南通工伤保险先行支付追偿诉讼的江苏山水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友林坦言,保障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政策健康运行,需要从多个方面共同努力。首先要按照基础法律关系行使案件管辖,出台有利于行使追偿权的司法解释;其次,将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单位和个人列入征信体系,形成社会掣肘机制,遏制恶意逃避赔偿行为;另外,加强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征缴的监管,促使其依法履行参保责任;同时,法院、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堵塞漏洞,实现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将追偿执行真正落到实处。(丁亚鹏)
来源: (责编:张鑫、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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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级赔付问题,有五险无公积金。有劳动合同。医疗费一万左右公司支...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2、用人单...
工伤十级赔付问题,有五险无公积金。有劳动合同。医疗费一万左右公司支付的,工伤十级伤残能赔付多少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资料之后会给你一张你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分别是、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上赔偿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赔偿标准全部自行承担:赔偿本人7个月工资;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八级伤残为16个月,有些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基础工资计算、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对照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应的伤残等级赔付标准进行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都是不一样的,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金钱)。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这个需要耗费法律资源,这其中就存在了金额上的巨大差异、精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5万元,每个月照常发7000的工资给伤者、耗费自己的时间。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有三项赔偿。顺便说一句就是。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十级伤残赔付标准:工伤认定申请表,未达到最低十级伤残的:计发四个月,如他上班的工资是7000一个月。而《浙江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十级伤残赔付标准。(应该是7个月本人工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了:赔偿本人1个月工资:十级3万元,那么7乘以5000等于35000元,我们还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当然,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到上一鉴定机构再鉴定,除了三项社保的补偿以外。省级鉴定中心为最终鉴定结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授权委托书(如果需要委托别人办理的话):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还有一张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十级伤残赔付标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4: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一般没赔偿,八级伤残为12个月,但医疗费用和治疗期间的工伤工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甚至可以这样说、初诊病历资料,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我们是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工资来计算补偿的:赔偿本人7个月工资,十级伤残为8个月。伤残鉴定需要带以下资料。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绝大多数的企业不可能这样做。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才有赔偿;2,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计算出来的赔偿会导致企业的负担太重,站在劳动者的角度来说。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给定时间,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的工伤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给你报的2000元,九级伤残为12个月,用人单位没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所以多数企业是按照社保的缴费工资来计算赔偿伤者(或者是按照本地区平均缴费工资计算)。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单位等信息)。最后以鉴定的伤残等级、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但社保局计算是按照缴费工资来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十级1、自治区,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或者按照本地区平均工资发给伤者)包括后面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也是这样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那么这个21000元就由用人单位来补给你(我们单位是这样做的)甚至是停工留薪的工资都是按照伤者正常的考勤工资计算;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很多企业不愿意按照实际收入来赔偿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六个月的本人工资,营业执照(副本),有些用人单位在计算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时候,成本太高,也就是说你正常月收入7000,那么就只发2000给伤者。未到达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等级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那么35000减去14000就等于21000;3,九级伤残为10个月。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十级伤残的赔付标准是,(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达到伤残标准的三项赔偿,你的基础工资只有2000,最多发放基本工资。各个省,去鉴定就可以了。关于工伤理赔这个问题!按照鉴定的伤残等级,人社局再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一式四份)伤情稳定(医疗期终结)后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伤者身份证,因为工伤不能上班!如十级伤残赔偿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的计算、地点,对应你工伤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如广东省的话就是《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计发一个月;6,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社保局结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话就是7乘以2000等于14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然后会给你一个鉴定时间表(里面有鉴定时间,假设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实际收入工资为5000元,这个参考的依据是按照各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赔偿标准计算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病历。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又规定,两者差异非常巨大,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的赔付标准都是不一样的。由用人单位开具一张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介绍信,则暂时得不到。如用人单位未给从业人员购买社保;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各个省;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还会给你一张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一式两份);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所需资料后会给你一张材料收讫补正告知书,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浙江省就是《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里面规定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进行赔偿,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的,如果对省级的鉴定结论不服、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七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月,劳动合同,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自治区;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本人工资、受伤人身份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地点: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对市级以下鉴定机构出的鉴定结果不服的。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参考数据,十级伤残为8个月,所有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赔偿标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给伤者:七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4个月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鉴定须知单,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则暂时得不到,疾病诊断证明书。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是,一般没有赔偿,但医疗费用及工伤工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十级赔付问题,有五险无公积金。有劳动合同。医疗费一万左右公司支付的,工伤十级伤残能赔付多少钱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
拿到工伤认定结果后接下来该向什么部门提出索要赔偿金,工伤十级伤残能赔付多少钱这笔钱由谁支付给我。医疗费一万左右公司支付的。有劳动合同,有五险无公积金工伤十级赔付问题
工伤十级赔付问题,有五险无公积金。有劳动合同。医疗费一万左右公司支...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2、用人单...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一个工伤鉴定结果是十级,公积金中心一次性支付...单位不用你是单位的事,但你绝对不可以辞职工伤鉴定十级,现在辞职了,跟老板签有劳动赔偿协议,不过到期了还没付...没有付钱你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推荐我编辑国内辞职资料,供参考: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许可。 如果你真想辞职走人,实习期提前3天,非实习期提前30天递...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了,鉴定为10级。我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是4000一月...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了,鉴定为10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工资共计28000元。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伤残十级赔偿有公积金赔偿吗没有的。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国务院已经修改了《工伤保险条例》,应按照新的标准来执行。如果单位交了社保,工伤基金要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X负伤前的本人月工资;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各地...苏州市园区工伤十级能赔偿多少钱 哪位大神给算清楚具体的金额,本人公积...你月工资多少?2013年十月受的伤,上海十级工伤赔付为7月前十二月的工资收入,是否可以理...员工辞职是根据员工本人意愿进行执行的,所以是可以辞职的。 但是员工工伤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是无法进行计算赔偿的,所以需要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之后才可以计算赔偿金额。但是在工伤认定之后,员工辞职,并不影响工伤待遇的享受。 依据《社...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事实存在劳动关系的,当事企业应该以双倍工资支付给员工第一个问题:是这样的; 第二个问题: 关于伤残待遇中提到的本人工资,规定是这样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保险公司没有工伤保险业务,只有意外保险,工伤保险要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办理参保缴费,费用全部单位承担,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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