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2017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核基数时本单位开支,外单位参保的人员工资可以在总工资里剔除吗?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市区参保单位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
泰人社发〔号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市区参保单位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 市区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和《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市区2017年度(日至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一)申报地点和要求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应于日前申报2017年度(日至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根据隶属关系分别至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或海陵区人社局医保中心(海陵北路与五一路交界口时尚广场四楼)申报缴费基数。企业单位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市人社局二楼东会议室初核,初核通过后至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市人社局一楼东大厅)申报缴费基数。(二)缴费基数确定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实行“五险合一”申报。2、企业单位应按照职工2016年度工资性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申报职工个人2017年度的月缴费基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对申报的缴费基数高于当年度上限标准和低于下限标准的,由经办机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后统一进行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应按照不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省行业统筹单位离退休人员2016年的养老金调整情况也要一并申报。3、机关事业单位同时申报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缴费基数,在职人员缴费基数统计口径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国家和省规定的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国家和省规定的绩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三)企业单位缴费基数的初核企业单位按规定如实填报《泰州市企业职工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见附件2,可登录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连同以下资料报送市人社局二楼东会议室初核:1、2016年全体职工花名册(含中途离职人员)。2、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能反映单位工资薪金总额的附表;“应付工资”明细账或能反映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财务账册;2016年1月至12月职工工资表(提供上述材料中的任意两项,含复印件一份)。3、其他与缴费基数申报有关的资料。(四)缴费基数的申报1、企业单位初核通过后,携带U盘至市人社局征缴中心拷取申报名册电子文档,同时领取《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名册》,已办理网上申报的单位可登录网站下载打印相关文档。2、企业单位携带初核通过的《泰州市企业职工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名册》至市人社局征缴中心申报缴费基数。已办理网上申报的单位初核通过的,可在网上申报职工缴费基数,纸质材料于6月底报市人社局征缴中心。3、省行业统筹单位申报时须携带省社保中心审核盖章的201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离退休人员调整离退休费明细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申报时须携带2016年度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备案表、最新工资发放表、《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名册》(电子文档、纸质材料)。5、申报名册须分别加盖单位和工会公章,且在职职工须本人签名,也可在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的签名确认表上签名,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名册无职工本人签名的,经办机构不予受理。(五)其它事项1、参保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建立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及时办理五项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应保尽保义务。2、根据有关规定,对不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单位,经办机构将从2017年7月起按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日后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次月起调整缴费基数,并按照规定结算,已按110%确定的应当缴纳数额不再调整。3、对于符合国家、省规定55周岁(含以上)退休的女干部以及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女工人,在其达到50周岁时,参保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变更基础信息,重新申报生育失业保险基数,确保个人权益不受损失。4、根据泰人社发[号文件规定,职工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且原用人单位已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可以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在基数申报时要做好相关人员信息核对工作。5、今年我局将通过社会保险实地稽核的方式,对参保单位进行日常抽查,重点检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后有疑点的单位,以及是否按时足额申报的情况和其他相关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或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附件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7社保缴费基数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