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企业谈以顾客为本的战略思维思维和用户思维的意义有什么不同吗?

逻辑思维应用案例分析 -- 柔性思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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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思维应用案例分析
德国著名数学家、逻辑学家莱布尼兹曾说过:“智力曾经发现的一切东西,都是通过逻辑规则这些老朋友而被发现的。”诚然,创新思维需要开拓非常规思路,但任何思路的转换、创新,又总是与联想和推断相联系。发明创造的最初火花,在灵感顿悟中,常常是通过类比、归纳或演绎等方法而迸发的;而且对创新思维过程及结果的表达,也需要明确的概念,准确恰当的判断及合乎逻辑的推理。正如有的企业家所说:让点子融进科学、成功的点子无不闪耀着科学的光芒。&& 下面通过《概念》、《判断》、《推理》三个部分中的实例分析,其中的题目大部分选自逻辑读物,另外选自其他读物{恕不列举},在答案及解析部分,侧重从思路、方法上做出逻辑分析,以求对创新思维有所启迪。由于水平有限,其中难免有不妥疏忽之处,尚望指正。第一部分《概念》实例分析第1题&& 1897年,孙中山侨居日本时,与日本著名政治家相识,有一天,犬养毅问孙中山:“我真的敬佩您的机智――不过,我想问问您,孙先生,您最喜欢的是什么?”&&“革命,把清政府推翻。”&&“您最喜欢革命,这是谁都知道的,但除此之外,您最喜欢什么?”&& 这样的提问显然有斗智意味。&& 孙中山停了片刻,用英语回答:“woman(女人)。”&& 犬养毅忍不住哈哈大笑,他嚷到:“这是很老实的话,我认为您会说最喜欢书,结果您却把女人排在书的前面,这是很有意思的,您这样地忍耐着对女人的爱而拼命看书,实在了不起。”&& 孙中山说:“不是这样!我想,千百年来,女人总是男人的附属品或玩物,充其量做个贤内助,然而我认为,她应该和母亲是同义语,当妈妈把她身上最有营养的乳汁喂给孩子的时候,当妻子把她真诚的爱献给丈夫的时候,她们的牺牲是那样的无私和高尚,这难道不值得爱吗?可惜,我们好些人都不珍惜这种爱,践踏这种爱。” 犬养毅听后,自知误解了孙中山的意思,而且十分佩服他的锐敏机智。请问孙中山怎样洞察出对方的用意,又是怎样阐明自己所说的概念内涵的?第2题&& 张家港市一家毛纺厂与外省某单位签订了一份销售5000米粗毛昵的合同。双方言明于当年四月底付清货款。货按时全部运到后,由于市场销售情况发生了变化,收货单位未能将货全部售出,于是就将未销掉的货,连同销售掉的货款一并交给这家毛纺厂,毛纺厂表示只收货款,不收未销掉的货,要求对方将全部货款付清。但是,收货单位拿出合同,指着上面的一段话说:“合同上明明写着‘四月底结清货与款’,现在我们退回未销掉的货并交上销掉的货款,结算清楚了结,这不是很守约吗?”供货的毛纺厂明知自己本来有理,但面对有法律效用的合同上的白纸黑字,却无言以答,即使向法庭起诉,也很难抗争取胜。请问:这家毛纺厂为什么签了卖货合同并按时供货,却不能收回全部货款,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第3题&& 1938年10月,幽默大师卓别林写了揭露希特勒的电影脚本《独裁者》。第二年春天,影片开拍时,派拉蒙电影公司说:“理查德•哈克•戴维斯曾用《独裁者》写过一出闹剧,所以这个名字是他们的‘财产’。”卓别林派人与他们谈判无结果,又亲自找上门去商谈解决办法。派拉蒙公司坚持说:“如果卓别林一定要借用《独裁者》这个名字,必须付出两万五千美元的转让费,否则要诉诸法律。”卓别林灵机一动,当即在片名前加了一个“大”字,变为《大独裁者》,并且风趣地说:“你们写的是一般的独裁者,而我写的是大独裁者”。对方哑口无言。事后,卓别林说:“我多用了一个‘大’字,省下了两万五千美元,可谓一字值万金!”&& 请问:卓别林运用了什么逻辑方法,巧妙地改变了被动局面,省下了两万五千美元?第4题&& 某县一所中学急需一位教英语的教师,多次请教育局帮助解决也没有结果。这天该校忽然收到一份推荐材料,被推荐的人各方面条件都不错,而且在推荐表的“职别”一栏里填写着“外语教师”。校领导真是喜出望外,急忙与有关部门联系,把那位“外语教师”调了进来。但在分配他上英语课时却发现出了“岔子”:他不会教英语,只会教俄语!请问:该校需要英语教师,却调来一位俄语教师,这个差错是怎么造成的?从概念的使用上说,应吸取什么教训?第5题&& 1980年月6日16和19日,上海某医院护士张某某两次误将亚销酸钠当作氧化纳给病人灌肠,造成两个病人死亡。结果,张某某因犯过失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上海某报在报道这一新闻时,说某某“误用毒药灌肠连丧两命”。这件事在上海引起很大反响,人们在对张某某的粗心大意感到震惊的同时,也对这一报道提出了异议,认为报道有误。请问:这一报道中哪个概念使用错误?第6题&& 1991年北京电视台播放的春节晚会上,有一个由冯巩主持的“爱不释手”游戏。请五对夫妻上台,用一道幕布将五位丈夫隔在幕后,幕布上有五个圆孔,分别由这五位丈夫将一只手由幕后伸出圆孔,然后,由五位妻子去识别自己丈夫的手,并把它握住。结果,其中三位妻子认对了,两位妻子认错了。主持人问一位被认对的丈夫说:“您感觉怎么样?”对方回答:“很好,我认为还是原装的好。”主持人说:“您答得很机智、幽默。”然后主持人又问一位被认错的丈夫:“您怎么想?”对方回答:“我认为还是换换好。”此语一出,观众哗然。主持人紧接着追问:“您对自己的话怎样解释?”对方接着回答:“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与我爱人换换位置,我决不会把她认错。”经他这么一说,观众马上报以热烈的掌声,纷纷发出赞赏的声音。&& 请问:在游戏中,被认错的丈夫的第一次回答,为什么会引起观众哗然?而第二次回答,何以又得到了观众的赞赏?第一部分《概念》实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第1题&& 答案及解析:孙中山在与犬养毅的对话中,觉察到犬养毅对自己所使用的“woman”这个概念的含义有误解。英文的“woman”是一个泛指的概念,可指女人、女性、妻子、情人、女仆等。孙中山严肃地指出,他是将“woman”这个概念作为“母亲”的同义语使用的,这就明确了其内涵消除了对方有意或无意的误解。这个事例告诉我们,明确概念的内涵,是成功的言语交际的第一要义。&& 被西方誉为“逻辑之父”的古希腊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十分重视语言表达中明确概念含义的问题。他在《辩论篇》中指出:“对于一个歧义的名词或歧义的表述,一个人答辩应当象下面这种样子,说‘在一种含义上它是这样,而在另一种含义上它不是这样’。”他还说:“因为问题的意义模糊,你随便答复,就会引起困难。假如你事先不发觉问题的双关性,按你所了解的答复了,而提问的对方把问题看成和你的理解不同,你就应该指出:‘那不是我承认时所理解的意思,我是这样理解的。’”&& 亚氏的这些见解,对人们的思维提出了一个最基本的逻辑要求,那就是要明确所使用的每一个概念,特别是在使用有歧义的语词时,绝不能含糊其词,必须明确指出它表达的是什么概念,以消除任何误解或曲解。概念是构成思维的基本要素,概念要明确,可以说是逻辑上的一条最根本的原则,也是保证交际成功的必要前提和先决条件。否则,一切思想交流,言语交际,都将无法进行。&& 第2题&&答案及解析:这家毛纺厂之所以不能收回全部货款,其原因在于双方签字的合同中,将“结清货款”写成了“结清货与款”。这一字之差,却表达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货款”是指全部货的款,而“货与款”是将“货”与“款”分开说,结清货与款也就是指“结清货”与“结清款”。这样,当然收货单位可以把未售出的货和已售出的货款,一并交给供货的毛纺厂,而且完全不违反合同。&& 由此可见,在签订协议、合同、契约等文件时,必须注意明确每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尤其涉及到经济效益或政治立场的关键概念,要特别予以推敲斟酌,以免因一字之差或含义模糊,让对方钻了空子,使自己陷于被动,以致造成不该的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 第3题&& 答案及解析:卓别林运用限制的逻辑方法,在“独裁者”这个概念前,增加一个内涵属性“大”,从而把“独裁者”的外延缩小到“大独裁者”的外延。这样,卓别林拍的《大独裁者》影片的片名,与派拉蒙公司所说的《独裁者》影片的片名,就是两个不同的名称了,也就谈不到‘借用’名字,从而也无须付转让费。可见,多加一个字的事虽小,但它却使卓别林获得了节省两万五千美元的经济效益。&& 这个事例启示我们,人们在面对一个难题的时候,要运用创新思考的方法,不要拘泥于一种思维定势,更不能单一地沿着别人的思维轨道去想解决办法。试想如果卓别林固执于原来的名称,其结果只能是付出两万五千美元转让费了事。那样,不但经济受损失,片名也失去了新意。而卓别林却能“灵机一动”,转移思考角度,在原来的名称前只加了一个“大”字,局面便完全改观。这个创新思考的点睛之笔,不但巧妙地解决了面对的难题,而且使影片的名称变得更恰当,更能准确地反映出该片的主题思想。&& 第4题&&答案及解析:那所中学是根据推荐表上“职别”一栏里写着“外语教师”,而把那位俄语教师误当成英语教师调进来的。这固然跟该校有关人员的不细心有关,但那份推荐材料对“职别”的填写也是有毛病的。从概念间的关系说,“外语教师”和“俄语教师”是属种关系,前者的外延包括了后者且大于后者。不但俄语教师是外语教师,英语教师、日语教师等也同样属于外语教师的范围,把一位俄语教师的“职别”写成“外语教师”,虽然从大类上来说并不错,但却失之笼统,反映不出被推荐者的专业特点,以致给用人单位造成错误印象。&& 把一个概念的外延扩大,即用属概念来代替种概念,在逻辑学中叫做“概括”运用概括的方法,可以使认识由特殊上长到一般,明确事物所属范围和具有 的一般特征。例如,把“大学”概括为“教育部门”,就明确了大学所属的范围,以及它与中、小学等其他教育部门具有的共同特点。把“日本”概括为“资本主义国家”,就明确了日本的社会性质。但是,概括必须适当。何时使用概括、怎样进行概括,概括到什么程度,必须符合实际需要。在需要具体反映出事物某一方面特征的场合,使用一个外延过大,因而无法反映这种特征的概念,那就属于“概括失当”了。比如你去食品店购物,路遇熟人,对方问你去做什么,如果只是打招呼的随便问问,你只回答“买东西”即可。这个回答简明实用。但进了食品店,面对售货员,你就得把要买什么东西说具体了,是面包,还是买糕点,还是买糖果……必须说得一清二楚。还得说明是哪种面包、糕点或糖果。否则,你不是什么“东西”也买不到,就是本来要买“东”却买了“西”――就像那个调错了外语教师的学校一样。&& 第5题&& 答案及解析:上海某报纸在报道中使用“毒药”这概念是错误的,亚硝酸纳是一种用来治疗氰化物中毒的解毒剂和血管扩张药,它本身并非毒药。如果亚硝酸纳使用不当,可以引起中毒。但是,由于使用不当能引起中毒的药,与本身就是有毒的药,决非等同。作者把“亚硝酸纳”概括为“毒药”,显然是搞错了概念间的关系。“亚硝酸纳”并不包含在“毒药”的外延中,二者没有属种关系,而是全异关系。&& 这个事例告诉我们,对于各门科学中的事物概念,一定要搞清它的内涵和外延,否则,就会出现类似的概括错误。&& 第6题&& 答案及解析:在游戏中,被认错手的丈夫第一次回答就说“换换”,是一个可做多种解释的语词,它与不同的宾语搭配可组成不同的词组,表达不同的概念。如“换换人”、“换物”、“换地方”、“换位置”等。在针对上面所做的游戏结果进行问答的语境中,人们听到“换换”后自然会想到是指换换“人”,以为这位丈夫认为换换妻子好,这当然会引起观众哗然。接着这位丈夫回答第二问时,对自己所说的“换换”,给人以明确的证明,使之表达出一个含义明确的概念――换换位置。由于这个解释显示出这位丈夫对妻子非常了解和自信,不但打消了观众的误解,而且也就自然会引起观众的一片赞赏了。&& 这位丈夫的第二次回答,可谓“转脑筋”快矣。生活中常有这样的事:在各种人际交往中,一句话说出,往往由于其中某个词含义较为模糊,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需要及时给以确切释义,以便使交际获得成功。名词多义的情况,存在于名词本身,要消除歧义,只要明确其中的一种解释即可。动词所产生的歧义,则是因为它可以与许多不同名词结合,这时需要根据语境,确定它究竟与什么名词结合,才能消除歧义。遇到这种情况,脑筋就需要转得快些,在各种可能的解释中找出一种恰当的解释来。
上文我们在《概念》部分运用实例分析了说话时要明确所说词语的外延和内涵的重要性,下面我们阐述第二部分《判断》分析题第二部分《判断》实例分析题第1题&& 有个冷饮店出售各种饮料,在前来饮用可可、牛奶的顾客中,有的总喜欢在里面放个鸡蛋,对此,服务员总是热情服务,以满足顾客的需要。后来,一位服务员动了脑筋,他想,何不借此来扩大生意。于是,每来一位顾客要饮料,都主动地问:“要不要放一个鸡蛋?”这一句,提醒了每一位顾客。愿意放的当然要放,没有想过放的也纷纷尝试,效果甚佳。这样一来,扩大了鸡蛋的销售量,也招来了顾客。这位服务员仍不满足,在问了顾客要不要放鸡蛋之后,如果顾客要放,则又加一句:“您要放一个鸡蛋,还是两个鸡蛋?”这一问,使愿放鸡蛋的顾客又多了一种选择。如果能选两个鸡蛋,又可进一步增加鸡蛋的销售量。其他服务员也纷纷照做。&& 请问:这位服务员的问话为什么能吸引顾客在饮料中放鸡蛋,从而增加鸡蛋的销售量?第2题&& 有一次,日本京都大学佛学教授柳田圣山先生在参观上海玉佛寺时,向玉佛寺的法师问到洪钟使用的规矩。法师说,庙里做隆重佛事的时候,七七四十九天,日日夜夜都要敲击洪钟。柳田教授听后表示不赞同,他说:“‘七七’期间,白天敲钟,夜里是不敲的。因为佛教寺庙的规矩是‘晨钟暮鼓’。夜里敲钟,佛教经典上无此记载。”法师听后,当时没有说什么。他们一道走出殿堂,来到小卖部,柳田教授对清人俞樾手书的唐诗《枫桥夜泊》甚为喜爱,这时,法师走不去,随手在“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中的“寒山寺”和“夜半钟声”上划了几个圆圈,提醒教授注意。教授略有所思,继之恍然大悟,很快就立正、低头、合掌,连连向法师致敬。&& 请问:柳田教授为什么在法师提醒他注意诗中的某些词句后,很快就立正、低头、合掌,连连向法师致敬?第3题&& 有一天,皇帝梦见一个人把他的牙都拔光了,皇帝问周围的大臣,谁能解这个梦。丞相解释道:“陛下全家将比陛下早死。”皇帝听后大怒,要对丞相处以极刑。这时正赶上阿凡提进宫,皇帝就让阿凡提解梦。阿凡提说:“陛下将比您全家的人长寿。”皇帝听后非常高兴,立刻赠给阿凡提一件棉袍。&& 请问:阿凡提的解释与丞相的解释,其含义相同。皇帝为什么听了丞相的解释后大为震怒,而听了阿凡提的解释后却非常高兴?第4题&& 某市法院在审理一件盗窃案时,罪犯拒不认罪,审判人员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在搜出的大量赃物中,以审问一架照相机的来历为突破点,揭露被告人的狡辩,使其认罪,下面是这次庭审笔录中的一段:&& 审判长(出示从被告家中搜获的一架照相机)问:“被告,这架照相机是谁的?”&& 被告:“是我的,五年前从旧货店买来的。”&& 审判长:“它有什么特征?”&& 被告:“这是一架德国产的蔡司牌照相机,没有什么特征。”&& 审判长:“你使用它拍过照吗?”&& 被告:“当然拍过,五年来,我一直是用这架照相机拍照的。”&& 审判长:“通知证人到庭。”&& 法警领证人即失主到。&& 审判长:“证人,你认得这架照相机吗?”&& 证人:“这是一架蔡司牌照相机,是一个朋友送我的,三个星期前被盗了。发现失窃了,我马上向派出所报了案。”&& 审判长:“照相机有什么特征?”&& 证人:“有!我在照相机内侧的右上方,涂了一块红漆。另外,这架照相机有个特点,它有一个暗钮,不熟悉的人是找不到这个暗钮的,也打不开照相机。”&& 审判长:“被告,你把这架照相机打开。”&& 被告:“审判长,假如我把它打开了,那就证明照相机是我的,是吗?”&& 审判长:“不对!打开了,并不证明它一定是你的;而打不开,那就证明一定不是你的。”&& 法警把照相机递给被告,被告颠来倒去拨弄了三、五分钟,没有打开,神色慌乱,手足无措。&& 审判长:“被告,你究竟能不能打开?”&& 被告:“唔……我现在忘记了,不过照相机肯定是我的。”&& 审判长:“你刚才说‘五年来一直用这架照相机’现在又不能把它打开,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被告低下头,无言以答。&& 审判长:“证人,请你把照相机打开。”&& 证人接过照相机,“咔嚓”一声,照相机打开了。然后,他向法庭展示了相机内侧右上方涂的红漆。&& 审判长:“被告,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被告脸色煞白,冷汗涔涔,狼狈不堪……&& 请问:在对盗窃的审讯过程中,审判长为什么能如此有力地制服狡猾的罪犯,最终使罪犯低下了头?第二部分《判断》实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第1题&&答案及解释:这位服务员运用了“预设”方法,即在问句中隐含了一个判断,而且只有这个判断所断定的事物情况确实存在,问句才有意义。服务员的第一个问句是:“您要不要放个鸡蛋?”其中预设了“可以放鸡蛋”,这当然对顾客是个提示,诱使顾客在“放”与“不放”之间进行选择。服务员的第二问句是:“您要放一个鸡蛋,还是放两个鸡蛋?”其中预设了:既可以放一个鸡蛋,也可以放两个鸡蛋,又诱使顾客在“放一个”与“放两个”之间进行选择,这位服务员就是这样不断提出含预设的问句,提示并诱使顾客在饮料中放鸡蛋,并且使一部分顾客由放一个鸡蛋增加到放两个,从而增加了鸡蛋的销售量。&& 有时运用含有“预设”的语句,可以诱使对方陷入人的“圈套”。例如,有一次,一个邻人偷了华盛顿家的一匹马,但矢口否认,拒不归还。华盛顿出其不意地用双手蒙住了马的双眼问:“如果这匹马是你的,那么你说,它的眼睛哪只是瞎的?”邻人猝不及防,装作熟悉地说:“右眼。”华盛顿放开蒙住马右眼的手:马的右眼并不瞎。邻人忙改口说:“左眼。”华盛顿又放开另一只手:马的左眼也不瞎。邻人只好承认自己偷了马。故事中的华盛顿在“这匹马的眼睛,哪只是瞎的?”这个问句中,预设了“马有瞎眼”,其实马并没有瞎眼,华盛顿正是运用一个虚假预设故设圈套,来制服了偷马的人。&& 在语句中运用预设方法,需要具有多层次思维的能力。一般情况下,人们无需在语句中隐含预设,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需要了解对方某种情况,而又不便直说时,如果善于运用预设方法,就能在对方无所觉察的情况下,心照不宣地达到某种默契。在谈判中,也常可运用预设方法,使对方承认某些既定的前提,以接受某种暗示,或增加双方的共识。&& 第2题&&答案及解析:这段故事中,柳田教授看到法师在“寒山寺”和“夜半钟声”这两处用手划了几个圈,立即悟到自己刚刚说过的“寺庙里没有夜里敲钟的规矩”的话是错误的。于是,柳田教授心服口服地连连向法师致敬。&& 这位法师为什么能未发一言,只经过暗中的思想交锋,就使自己的观点获胜?实际上,他是运用了“逻辑方阵”中判断的矛盾关系,成功地进行了一次反驳。“佛教寺庙都是晨钟暮鼓(夜里不敲钟)”是一个全称肯定判断,它与特称否定判断有的寺庙是夜里敲钟(不是晨钟暮鼓)。这两种判断是矛盾关系,即其中一个真,另一个必假,其中一个假,另一个必真。因而,法师利用诗句所表明的“有的寺庙不是晨钟暮鼓”为真,即可将柳田教授前面所说的“佛教寺庙都是晨钟暮鼓”确实为假了。&& 这段事例告诉我们,掌握性质判断的矛盾关系,对日常思维中的说理反驳是有重要意义。在论辩中,凡是遇到相互矛盾的两个判断,只要证明其中一个判断为点,则另一个判断便不攻自破,无法立足。&& 第3题&&答案及解析: 阿凡提和丞相给皇帝解梦,都只说了一句话。说法虽然不同,但实际表达的含义却一样,其结果是丞相要被处死。而阿凡提却得到一件棉袍,其效果如此不同。从逻辑上分析,这两句话都是表达关系判断,只是阿凡提精于逆向思维,有高超的语言技巧,巧妙地用一个等义的关系判断,代替了丞相使用的关系判断。&& “陛下全家将比陛下先死”作为关系判断,其关系词“……比……先死”所表示的关系是反对称关系,即由“甲比乙先死”可推出“乙比甲不先死”。阿凡提正是利用了这一关系,及时改变了思考中的前后关系项,同时将“不先死”改为“长寿”做出了“陛下比您全家的人长寿”的判断。这样一改,事理相同,却能得到截然不同的效果。&& 由此可见,懂得一些关系判断的知识,就可以给人们的逆向思维插上一一只翅膀,能够更好地发挥创新思维的作用。掌握了转换判断的能力,可以在交际中,审时度势地选择恰当的说法,同时又不改变原意,以求得最佳效果。在经人介绍与一位新见面的朋友交谈时,如果说:“我认识您,您一定也认识我”,其中第二句是对第一句的思考对象逆向转换,但“认识”属于非对称关系,即由甲认识乙时乙不一定认识甲,因而这种转换就违反了逻辑,语言表达也失当。如果说:“我认识您,您不一定认识我”则这种转换是合乎逻辑的。接着,如果再说一句“看上去我比您老多了”,就不如说:“看上去您比我年轻多了”效果更佳。&& 第4题&&答案及解析:这个实例充分显示了审判中的逻辑力量。审判长在被告企图把逻辑关系搞乱的关键时刻,正确地运用了逻辑分析,一步进一步地使罪犯露出了马脚,最终被制服。&& 当审判长要被告打开照相机时,被告说:“审判长,假如我把它打开,那就证明照相机是我的,是吗,”这一反问表明被告极为狡猾,企图把逻辑搞乱,蒙混过关。被告所说的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假如… …那就… …),但是,其前所“我把它打开”与后所“证明是我的”之间,却不具有充分条件关系,而是必要条件关系,“只有打开,才能证明是我的”或“如果打不开,就是证明不是我的”。如果在这个关键时刻,审判长没有清晰的逻辑头脑,不能分辩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不同逻辑性质,就有可能出现判断失误,而同意被告的说法,面对狡猾的罪犯,审判长很明智,他立即给以驳斥,并按照准确的逻辑关系,纠正了被告的错误说法。他说:“不对!打开了,并不证明它一定是你的;而打不开,那就证明一定不是你的!”这里把“打开”与“证明是你的”之间的必要条件关系,做了清晰有力的说明,使被告的狡猾伎俩彻底失败。&& 继之,审判长运用逻辑指出了被告的自相矛盾:被告前面说:“五年来一直用这架照相机”,而后来让他打开时又说:“我忘记了”,摆弄半天也打不开。这就使被告进一步露出了马脚,最后在熟练地打开照相机的证人面前,无言以对,不得不低下了头。
第三部分&&《推理》实例分析题第1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份刑事判决书的最后判决是:查被告人岳某某身为会计,负责管理现金,利用其交款之机,组织策划盗窃了数额巨大的销货款,严重侵犯国家财产,其行为已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更利,贪污公共财务,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予以惩处。判决如下:&& 被告人岳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请问:这份判决书的最后判决中,运用了什么推理形式得出了判处结论?第2题&& 有位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记者,满怀信心去采访一位颇有成就的中年科学家,他这样问道:“请问,您毕业于哪所大学?”&&“对不起,我没有上过大学,我搞科研就靠自学,我认为自学也能成才。”&&“据说您搞的这项研究已经有了突破,那您下一个科研计划是什么呢?”&&“到目前为止,我们这项研究虽然获得了一点成绩,但还没有什么突破,至于下一步的科研计划我还没有考虑过。”&& 女科学家的回答不免使年轻记者有几分尴尬,他忙转移话题,问道:“您的孩子在哪儿上学?”&& 不料女科学家十分不悦,答道:“我早已决定把毕生的精力奉献给自己的事业,因此,我一直独身至今。请原谅,这一问题我不高兴谈,如果你没有别的问题,就谈到这里吧,我还要工作。”她下了逐客令。&& 请问: 这位年轻记者为什么几次提问都落空,而且惹得这位女科学家不愉快?第3题&& 广西云林市有家饮料厂,在刚建成投产时,推出了两个香槟品种,一个叫“万家福”,一个叫“满堂红”。可是,却一直打不开销路。一连数日,该厂连续亏损,很快就濒临倒闭。面对这种严重局面,厂领导对本厂的产品进行全面分析,并与市场上畅销的同类产品进行了比较。他们发现本厂产品与市场上畅销的同类产品相比,质量上售价上都差不多,外观也就不错。但是,市场上畅销的同类产品知名度高,消费者习惯购买;而本厂的产品知名度不高,消费者也不熟悉,从而他们认为,本厂产品销路不好的原因是知名度低。&& 根据这一分析,厂领导决定采取与生产名牌饮料的几个厂组织联营的决策,共同生产名牌饮料。这样一来,果然打开了销售局面,不但扭亏为盈而且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请问:该厂领导在将本厂产品与同类产品进行比较分析时,运用什么逻辑方法找出了产品滞销的原因?第4题&& 某商店发生一起盗窃杀人案,由于现场情况比较复杂,唯一能起到证据作用的是被犯罪分子撬开的桌子抽屉上所留下的撬压痕迹。后来有群众反映,某校学生宿舍曾先后两次被盗,箱子也是被撬开的。侦查人员将这两起小案与那个盗窃杀人案的遗留的撬压痕迹进行比较后发现,三起案件撬压痕迹的用力方向、缺损程度、形成部位等完全一致,很可能同一个人使用一个工具所形成的。于是决定是将这三个案件并案侦查,并选择其中一个较易破获的小案为突破口,以小带大,终于将这几个案子全部破获。果然这几起案件的作案者是同一个案犯。&& 请问:侦查人员是运用什么逻辑方法将这三起案件并案侦查,从而取得突破的?第三部分&&《推理》实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第1题 答案及解析:这份判决书运用了三段论第一格的推理形式,得出了结论。其推理过程是:&& 根据《刑法》规定,凡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岳某某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所以,岳某某应判处五年以上(十二年)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凡是司法文书中的判决书,都必须具备三部分内容:(一)作为准绳的有关法律条文;(二)作为依据的被告的犯罪事实;(三)判处结论。这三部分恰恰构成了直言三段论推理第一格的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因而,逻辑上把三段论推理第一格称为“审判格”。对罪犯的审判和定罪,都离不开运用三段论推理的逻辑形式。&& 日常使用三段论推理可以省略其中某个部分,不必完整地表达出来,但是,法律中的判决书却是这三部分缺一不可,必须完整表达。如果省略了大前提,则判处失去了准绳,不能令人信服。如对罪犯进行惩处时,只说“依法判处……”而没有引用有关条款,等于没有判处的“准绳”,这是违反审判原则的。如果省略了小前提,则判处失去了罪犯犯罪事实的依据,也是违反审判原则的。最后的判处结论,当然更不能省略。&& 第2题答案及解析 这位年轻记者之所以几次提问都落空,是由于缺乏采访经验,仅凭想当然,没有对有关人物进行调查研究,做出了错误的预设推理的结果。&& 首先,这位记者主观认为这位女科学家一家是大学毕业,他的推理是:&& 许多科学家是大学毕业,&& 这位女科学家是科学家,&& 所以,这位女科学家是大学毕业。显然,这个推理违反了三段论推理其“中项(科学家)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的规则,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因此,把“这位女科学家是大学毕业”作为提问“您毕业于哪所大学”的根据是不可靠的。&& 然后,这位记者又根据传闻认为“这项研究有所突破”,并主观推断“一定又有了下一步的科研计划”,他的推理是:&& 如果某项研究已有了突破,那么一定有了下一步的科研计划,那位女科学家的这项研究已有了突破,所以,一定有了下一步的科研计划。&& 这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但是,其大前提所构成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前件与后件并不具有充分条件关系。这里犯了“前提虚假”的错误,不能推出必然结论。因此,以这个推理为根据的第二问也就可能落空。&& 这时,这位年轻记者感到几分尴尬,在转移话题时,又犯了同样的错误。他主观认为这位中年女科学家一定有家,有孩子,其推理是:&& 大多数中年女性都是有家有孩子的,&& 这位女科学家是中年女性,&& 所以,这位女科学家是有家有孩子的。&& 显然,这个推断的概率很高,但同样由于犯了“中项(中年女性)不周延”的逻辑错误,根据这个结论提问仍有落空的可能。果然,这位女科学家根本未成家,所以,这样一再地问不到点子上,而且又问到如此敏感的问题,当然会引起女科学家的不快。&& 由此可见,正确的推断,既要有真实的前提,也要有合乎逻辑的推理,二者缺一不可。此外,要使提问不落空,首先要对有关对象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只有把情况摸准了,才能使预设真实,提问不落空,否则,就会陷入象这位年轻记者一样的被动局面。&& 第3题答案及解析该饮料厂领导在以本厂产品与同类产品比较时,运用了探求因果联系的求异法,找到了产品滞销的原因。他们发现,本厂产品与市场上畅销的同类产品相比较,在质量上、售价上、外观装潢上都差不多,而知名度却相关悬殊,从而认为本厂产品打不开销路的原因是知名度差。即在若干比较因素中,排除相同的因素,发现相异因素,从而确定这个相异因素可能就是相异现象(销路好不好)的原因。&& 运用求异法得到的结论,也是偶然的。因为事物的相关因素很多,在确定相异因素时,有时存在的相异因素有若干,如果不能确定出唯一的相异因素,那么真正的原因还不能确定。如有人上课戴眼镜头痛,下课不戴眼镜就不头痛,究竟是因为上课,还是因为戴眼镜造成了头痛呢?这就需要进一步排除一种相异因素。为此,因对同是上课戴眼镜和不戴眼镜,或同是下课戴眼镜和不戴眼镜,再作比较分析。如果发现同是上课戴眼镜头痛,不戴眼镜不头痛,或同是下课戴眼镜头痛,不戴眼镜不头痛,便可以确定戴眼镜可能是头痛的原因。&& 第4题答案及解析&&侦查人员运用了类比推理方法,将三起案件的相同情况进行比较,从而推断第一、二起案件的作案人,就是第三起案件的作案人,于是并案侦查,终于将这几个案子全部破获,使罪犯落入法网。其推理过程是:&& 第三起案件作案时的撬压痕的用力方向、缺损程度、形成部位等与前两起案件作案的撬压痕迹的用力方向、缺损程度、形成部位等情况相同,所以,第三次案件的作案人可能与前两个案件的作案人是同一个人。&& 类比推理的结论是偶然的。因为事物之间可比的情况很多,相关因素也比较复杂,有些表面现象掩盖了本质,有些相关因素中存在与推断情况相矛盾的因素等,这些都会影响结论的可靠性,例如,有人将两个公司作比较,发现它们所生产的产品,在规格、质量、价格等许多方面都一样,而其中一个公司的产品已打入国际市场并获得较高声誉,从而便推断另一公司的产品也必将打入国际市场获得较高的声誉。但后来又发现,另一公司的产品的包装过于陈旧,这与打入国际市场是相矛盾的,因此,这个类比推理也就不能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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