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的理念,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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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知识试题
一 ﹑单项选择题( 40道题,每题2分,直接在题目横线处填涂正确选项)
1、我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于(
2、严格安全“三同时”制度,所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主要设施
B、主体建筑
C、主体工程
3、安全生产工作要牢固树立(
)的理念,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
A、安全发展
B、经济发展
C、企业发展
4、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
)的方针。
A、安全第一
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5、化学性皮肤灼伤主要由于(
)等化学物质引起。
A强酸、强碱、氢氟酸和磷
6、工业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有3个,即(
A口、鼻、耳
B食物、空气、水
C呼吸道、皮肤、消化道
7、如果因电器引起火灾,在许可的情况下,你必须首先 (
A.找寻适合的灭火器扑救
B.将有开关的电源关掉
C.大声呼叫
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强调,企业应急预案要赋予(
)在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A、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
B、车间主任
C、公司领导
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
的“三违”行为(
A、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B、违章生产、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C、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治安
10、建筑物起火后几分钟内是灭火的最好时间 (
A.5-7分钟
B.8--10分钟
11、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是指(
A、原因没查清、事故未结案、职工没受教育、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B、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受到教育、事故未上报、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事故未结案不放过。
C、事故原因没查清、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到教育、整改措施未落实、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
12、习近平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
)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13、下列哪种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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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题(4)
  A:0.5; B:1; C:0.001; D:0.0024。
  106、甲烷是一种可燃气体,其爆炸下限是( B )%。
  A:3; B:5; C:7; D:9。
  107、防火即防止矿内火灾发生的作业,其首要任务使防止( B )或将其限制于萌芽状态。
  A:火灾;B:可燃物燃烧;C:产生一氧化碳;D:井下温度升高。
  108、当氧含量低于( D )%时,煤尘就不再爆炸。
  A :21; B :20; C: 19; D: 17。
  109、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 C )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A:3 ; B:4 ; C:5; D:6。
  110、煤与瓦斯突出前,地压显现方面预兆有( A、B、C、D )。
  A:煤炮声;B:煤岩开裂;C:底鼓;D:煤壁外鼓等。
  11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煤矿、非煤矿山要有(A ),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A:矿领导带班;B:矿领导或助理带班;C:班组长带班;D:区队长。
  112、煤矿企业( B )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A:岗位工人;B:法定代表人;C:班组长;D:总工程师。
  113、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B)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答:A:半月;B:每月;C:每季度;D:半年。
  114、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B )的方针。
  A:安全第一 、生产第二; 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D:安全第一、防治结合。
  115、安全生产工作要牢固树立 (A )理念,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
  A :安全发展 ;B:经济发展;C:企业发展;D:快速发展。
  11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指出,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C )、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A:设备;B:人员;C:责任;D:地点。
  117、龙煤集团《关于加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规定,&各分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主要安全生产文件对执行存在严重问题或落实安全监察部指令不到位的,减发奖金20%。&中提到的主要安全生产文件包括(A B C D )等。
  A:关于加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B:龙煤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C:强化瓦斯治理工作刚性规定;D: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办法。
  118、龙煤集团《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定》规定,井下从业人员每年脱产培训再培训不少于( )学时;新录用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少于( A )学时,不能按要求完成培训的,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A:20 72;B:20 70;C:36 72;D:36 70。
  119、龙煤集团《关于加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规定,&季度内发生一次突出、冲击、透水、着火封面和提升运输重大未遂事故,减发奖金( B )万元。&
  A:6; B:5; C: 10; D: 2。
  120、《龙煤集团强化瓦斯治理工作刚性规定》中指出: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B )次瓦斯超限的,追究矿长、通风副矿长责任,由矿长向分公司公开做出检讨。
  A:1; B:2; C:3; D:4。
  二、判断题&&
  1、龙煤集团安全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 )
  2、龙煤集团&三零&安全行为理念内容包括&作业零违章、岗位零隐患、管理零缺陷&。( & )
  3、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发出爆破警号可立即起爆。( & )
  4、《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2 m。( & )
  5、刨煤机工作时,由于自身特性及操作不当很容易与输送机相撞,要求必须在刮板输送机一端设置明显标志,刨煤机应有刨头位置指示器,以免刨头与刮板输送机相撞。( & )
  6、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简称&综采&,即破煤、装煤、运煤、支护四个主要工序全部实现机械化。( & )
  7、同一工作面可以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 )
  8、顶板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采空区处理。( & )
  9、采煤机在机械化采煤中的主要作用是落煤。( & )
  10、喷浆时添加速凝剂是为了提高喷体强度。( & )
  11、掏槽眼布置在较为坚硬的岩层中能提高掏槽效果。( & )
  12、掘进机在施工中前进时要将铲板抬起,以减少行走阻力。( &)
  13、冲击地压煤层应选择窄巷掘进。(& )
  14、为防止炸药发生拒爆现象,一个炮眼内可以放置两个起爆药卷。( & )
  15、水泵导水圈叶片应与叶轮叶片数一致,以保证泵体的稳定性( &)
  16、在减速箱和其他齿轮传动机构中,推广使用自动调心轴承(& )
  17、煤矿井下采区低压电缆可以采用铝芯电缆。(& )
  18、经常移动及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 )
  19、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5%时,再用与电源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 )
  20、电缆与瓦斯抽放管路可以在巷道同侧敷设,但电缆必须敷设在管子上,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 )
  21、在进行倒闸操作时,应由监护人填写操作票。(& )
  22、人力推车时,巷道坡度大于7&时,同向推车的间距不得小于30m。( & )
  23、井下蓄电池充电室内测定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0S以后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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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有哪些
学习啦【安全知识】 编辑:肖阳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证的基础上。这是安全生产有关要求中的其中一条。你知道其他的要求是什么吗?下面就跟着学习啦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一、安全工作的&三坚持&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证的基础上。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等方面,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集中整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二、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的&四个一律&要求: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生产的&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
  &三项行动&即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教行动;
  &三项建设&即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五到位&要求:即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五、坚持&五查&,做好安全生产条件的核查。一查项目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及费用落实情况;二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三查隐患排查治理验收销号台账、应急预案,以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相关情况;四查工程实体,重点查结构强度,各类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沉降、位移和应力监控量测;五查架桥机、塔吊、龙门吊、滑模爬模、施工电梯等设备检测验收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要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二是要与&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三是要与安全督查结合起来,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督查,加强督促指导;四是要与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控,完善本地区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七、增强交通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安全第一。把&安全&作为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核心价值,建设安全畅通便捷绿色的交通运输体系。二是坚持从&零&做起。从基层基础工作做起,反复抓、抓反复,关口前移,预防在前,防患于未然。三是坚持常抓不懈。安全工作没有完成时,不能有丝毫的麻痹、侥幸和懈怠,任何时侯都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八、落实安全责任要做到&三个强化&:一要强化部门、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责任与目标考核紧密结合,实行一票否决。二要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三要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每起交通运输事故,认真追究事故责任,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
  九、落实安全规章要做到&三个进一步&: 一要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教育,教育职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落实规章制度、按规章制度办事、对违规操作行为绝不放过,严肃处理。二要进一步健全落实规章制度的措施,制定更严格的要求,实行更严格的监管和责任追究。三要进一步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抓好&三深化&、 &三推进&,即一要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二要深化依法监管,持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三要深化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四要进科技进步,加快安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五要推进安全达标,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六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落实和完善政策措施,构建安全防范体系。
  十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就是指各级、各类人员在履行本职岗位应有的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预防事故灾害发生,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减少社会治安案件)。
  十二、&三个责任&与&三个工作力度&,即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和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
  十三、&打非&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设施设备和材料的;
  6.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9.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十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原则:认真排查、坚决整治、巩固成果、杜绝隐患 十五、安全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1、措施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及台帐建立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
  (4)设计文件中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6)施工设备、机具检测检验;
  (7)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8)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新员工)的教育培训,以及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
  2、风险较大工程隐患的防范情况
  (1)隧道工程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2)桥梁工程支架垮塌、高处坠落、基础塌陷、吊装设备失稳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3)高边坡工程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4)边通车边施工的被交工程、跨越国省道或铁路等交叉工程的衍生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5)爆破工程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6)施工临时用电使用不当引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7)施工驻地选择不当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十六、治理安全隐患的&六个&落实
  落实治理目标和任务;落实治理方法和措施;落实治理经费和物资;落实治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治理时间和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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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公文/全社会
铜梁区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铜梁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平安铜梁和安全保障型城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0〕9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要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全面提速建设平安铜梁和安全保障型城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水平,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全面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主要任务。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消防、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尽快建成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安全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提高全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积极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三)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强力推动法律法规赋予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落实到位。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在企业自查自评、乡镇(街道、园区)初审复核、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基础上,实施分类指导,督促整改提升。向社会公开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结果,并向县发展改革、工商、税务、银行、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和单位通报,作为对企业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审批、银行信贷、保险费率、信用评级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企业,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专职分管领导,配备2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其他企业,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或委托安全技术中介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专家等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服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待遇不得低于同级其他岗位管理人员待遇。
(五)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制度建设。企业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进一步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安全防范工作;逐级、逐层、逐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相应的奖惩措施;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教育培训等12项基本制度和事故预案、科技装备、安全投入等12本基础台账。实施全员安全承诺制度、高危行业(领域)全员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绩效工资制度,安全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员工收入的20%。
(六)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切实加强车间、班组、工段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实施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建立班组长岗位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和落实班组安全责任。在企业、车间、班组、工段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三、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七)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健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和员工安全信息卡制度。
(八)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拉网排查、挂牌整改、档案管理和追踪督办等工作机制。企业要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和隐患排查治理后续评估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九)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地下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和该带班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十)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要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保障培训经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严格考核;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培训情况纳入本人安全信息管理。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未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十一)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标准体系和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到2012年,各类企业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高危行业(领域)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
(十二)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设施设备。全面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加强职业安全健康教育,配备合格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定期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四、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十三)加强安全技术队伍建设。完善政府安全生产专家组,调整充实专家组成员,完善专家决策系统、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大力培育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安全生产技术职业队伍。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发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协会(学会)和安全生产专家的智力支持,构建安全生产科研协作体系,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十四)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而产生重大隐患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五)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要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煤矿和非煤地下矿山要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于2年内完成;鼓励机动船舶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推广加油站储罐阻隔防爆装置、撬装式加油装置、车用CNG气瓶电子标签管理系统。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具体办法。
(十六)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金安”工程,2年内建立县、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平台、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信息系统、重大危险源监管与应急救援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要加强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和动态情况的信息化管理,推进行政许可、调度统计和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信息化。
五、严格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十七)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全县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查处职责和行业管理部门的专项监管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专项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力量,切实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充分发挥重点行业(领域)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建设等行为。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十八)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县级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企业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负责从综合监管的角度,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大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推进道路“生命工程”,加大校车、摩托车和乡村道整治力度。实施煤炭资源整合重组,推进矿井机械化、自动化建设。实施建筑领域远程电子监控和现场动态监管。加强对高层、地下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专项整治。结合城市规划布局,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监管;强制推行紧急停车、自动连锁、联网监控等技术装置。
(二十)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加强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强化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要依法予以关闭。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二十一)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按照《重庆市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办法》进行奖励,鼓励群众通过“12350”举报投诉电话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证,情况属实的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六、建设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二十二)加强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整合现有应急装备和队伍资源,加强以公安消防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以重点企业为依托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加强乡镇(街道、园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村(居)义务互助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投入,加快建设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分区域储备救援物资。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加强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二十三)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进行专业应急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从重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十四)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暴雨、大风、雷电等极端气象信息。
七、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二十五)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六)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安全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以及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关闭。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二十七)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作用。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和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管理、技术服务托管模式,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
八、加强安全生产政策引导
(二十八)促进安全技术装备科技研发。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大力推广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引导重点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
(二十九)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并依法发放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国家规定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确保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改造和装备资金投入到位。全面实行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探索保险机构参与企业安全事故风险控制和安全管理办法。
(三十一)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办学机制和模式。支持中职学校设置安全工程类专业,并逐年扩大招生培养规模,推进集约化安全技术培训,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九、强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十二)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加快编制和实施安全保障型城区发展规划,推进安全保障型社会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落实到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措施到位。
(三十三)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予以强制性淘汰。支持有效消除重大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关闭。
十、实行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十四)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和较大以上事故指标考核,严格实施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制,强化安全生产过程考核。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力度,建立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年度逐级述职制度。发挥好安全生产考核激励约束作用,将考核结果与评优晋级和干部任用挂钩。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规定,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十五)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较大事故,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重特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特大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
(三十六)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县安监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银行信贷等。规模以下的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一律实施强制关闭。
(三十七)加大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工作不力的责任追究。全县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本行政区域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对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等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八)加大安全事故查处和督办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强化事前预防性执法,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裁量权,对一般事故查处由县安委会挂牌督办;较大以上事故查处按市政府安委会的规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委托乡镇(街道)实施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完善和落实事故约谈、事故通报、事故结案和事故责任追究报告备案、事故定期分析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遵照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定期向县安委会报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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