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债务与地方政府共享税种有哪些

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有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分享地方政府分享
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按与的比例分享
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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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2)(2)(2)分税制:国家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具体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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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税制,是指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借以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其实质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税制,是指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借以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其实质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的划分形成中央与地方的收入体系。它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模式。
下面是所有税种的具体分税:
1、中央税系统: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进口增值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地税系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2008年停征),农业税(已停征)、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3、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企业所得税与个税,中央60%,地方40%;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97%,地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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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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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税收划分问题研究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税收划分是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部分,1994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在市场经济及公共财政理论的前提下实施的。分税制是确定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分配关系的一项制度,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权和财力,确保各级政府相应事权的实现。分税制中,因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税收划分直接影响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经济稳定、公共产品的供给等。因此,在现有情况下分析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税收状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现有分税制的不完善,使得政府间财权与事权不统一。因此,进一步探讨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税收划分对完善分税制体制有着重要意义。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税收划分问题是一个内容庞大的课题。本文将研究范围作了限定,主要从税收收入规模划分、主体税种归属划分、税收结构划分三方面,来分析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税收划分的基本状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原因,并以此借鉴国外经验,对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税收划分问题提出了政策性建议。税收收入划分、税种归属及税种结构是属于同一层面,税种归属是税收收入的实现形式。在研究中还涉及到税权问题,税权划分与税收划分是同步进行的,税权是税收的保证,起统帅作用,他直接决定税收收入在各级政府间的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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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的税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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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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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的税种有()。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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