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用公积金还贷款贷款还款一年怎么提取怎么用公积金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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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还贷每年提取好还是办理每月划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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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请自答一、一次性还款法:是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充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充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你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二、逐月还款法:是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充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充商...
不请自答一、一次性还款法:是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充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充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你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二、逐月还款法:是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充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充商业性的贷款本息。如果你选择一次性还款法的话就不能选择逐月还款法了,两者只能二选一。但是,如果今后想要改变充还贷方式的话,你只需到自己贷款银行办理变更充还贷方式。那么,如何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呢?首先,如果公积金帐户的余额有几万元,剩余贷款全部为商业性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余额很小,或全部为纯公积金贷款,采用“一次性还款法”较为有利。因为“一次性还款法”可利用公积金帐户的资金冲还贷款的本金,在资金较多的情况下,归还贷款本金就多,这样可以减少贷款的利息支出。但是,在商业性贷款余额和公积金贷款余额均较大的情况下,采用“一次性还款法”不一定合理。因为公积金充还贷的顺序是先充还公积金贷款再冲还商业性贷款,在公积金贷款余额较大的情况下,公积金资金可能全部充还了公积金贷款,如此就无法享受公积金的优惠贷款利率。其次,如果公积金帐户余额不多,采用“逐月还款法”更好一些。因为公积金帐户资金余额较少,若采用“一次性还款法”,所能冲还的贷款本金也较少,利息减少的幅度并不明显。同时,建议在选择该种还款方式的同时,缩短商业性贷款年限,可以使商业性贷款的月还款化,尽可能利用公积金帐户中的资金,更多归还高利率的商业性贷款,减少利息费用的支出。懒得打字,答案来源百度,自己做过修改。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日起,福建省直公积金中心实行新的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政策。那么如何进行办理呢,相关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福建省直公积金中心公积金冲还贷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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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3月9日起提前实施,办理公积金贷款后——
公积金账户里的钱 直接冲还贷 不能再提现
华商报记者昨日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原计划4月1日起实施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提前到3月9日起实施。  
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能否继续按年提取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新细则有了明确的规定:不能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公积金冲抵贷款。  
新细则规定,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应当在贷款系统中选择“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此方式来实现公积金提取,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借款人及其配偶只需在公积金贷款系统中办理一次性签约,即可开通“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后可实现逐月自动扣划其个人账户公积金用于还贷,夫妻双方每月扣划额合计不超过月还本息和。提前还款时,夫妻双方扣划额合计不超过提前还款额。  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西安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办理所需资料包括——  
借款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配偶办理时还需提供下列婚姻关系证明之一: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夫妻同户的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借款职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号;  
借款职工的储蓄还款账户;  
借款职工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怎么申请冲抵贷款?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可以同时办理委托提取还贷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签订《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委托协议》;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需要办理冲还贷的可在还款期间任何工作日时间前往其贷款银行网点申请签订《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委托协议》;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签订过《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委托协议》的,如果需要终止,可在还款期间任何工作日时间前往贷款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终止协议》。  冲还贷业务如何操作?  
选择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的,按《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规定,委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月缴存额的3倍余额。贷款银行操作以委托人账户为单位,逐个账户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各符合条件账户的提取额累加形成当期提取额度,只操作符合条件的账户;还款顺序为:先还逾期贷款罚息,再还逾期贷款利息,然后还逾期贷款本息,最后还本期应还贷款本息。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后,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不满足条件,则不予操作冲还贷,直至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条件时,再次操作;扣划时间为每月的还款日。  
操作时,贷款银行每月在符合规定余额的条件下,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划转月还本息金额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人账户可扣划金额小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本息金额的,扣划后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  
如借款人配偶也签订冲还贷委托协议,扣划时按照优先扣划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足部分扣划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原则执行,扣划后仍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  
借款职工申请提前还款时,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提前偿还贷款本息条件,经审核同意后可使用冲还贷方式提前还款。  【权威解读】  新政是便民措施 减少提取程序  
昨晚,针对缴存职工关注的5个问题,华商报记者专访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财处处长谢元林。  
问题一:新细则为什么要提前到3月9日实施?  
解答:3月9日中心新的系统上线运行,新的系统按照新细则相关规定开发,提前实施可以使广大职工提前享受到新政的便利。老政策提取需要很多资料和手续,新政减少程序,给职工提供了减少资料等便利。  
问题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只能使用公积金冲抵贷款,这和以前有什么区别,对职工有什么影响?  
解答:还公积金贷款职工在提取额度上和以前是一致的,区别在于以前职工提取是先还贷款,再按照当年还款额为上限提取公积金,新政实施后,直接冲还贷,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的情况下不用再筹钱还款。  
问题三:缴存职工能够利用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前还贷吗?  
解答:可以。借款职工申请提前还款时,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提前偿还贷款本息条件,经审核同意后可使用冲还贷方式提前还款。  
问题四:商业贷款的职工还能否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  
解答: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每年一次,和以前一样。  
问题五:一次性付款购房的职工如何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  
解答:一次性付全款购房的,可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内持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及其他相关的证明资料到中心委托的六十六个网点去申请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付款金额。  【延伸阅读】  这12种情况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相比2008年出台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新《细则》中,可提取公积金的12种情况没变化,扩容了具体申请对象。其中,偿还房贷;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三种情况的申请对象,由之前的职工本人扩容到职工本人及其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对象由职工本人扩容至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申请对象由职工本人扩容至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  
究竟哪些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呢?新《细则》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4.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6.租赁本市住房,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11.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2.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非注销个人账户的提取,其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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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能否按月还款
我在哈尔滨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合作银行是建设银行,我每月公积金账户进账1820元,每月还贷1870元,我每年提取一次放到还款账户能按月扣款吗?是否我几个月都不用自掏钱还了。谢谢,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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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还在答题的路上,先看看下面这些内容吧~
网友通过论坛问政: 你好,我在外地用商代购买一套房子,想把公积金提取还贷,请问需要怎么办理,需准备哪些材料?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如下: 您好!缴存人在异地购房办理购房贷款的,还款满一年以后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 初... []
来源:大庆网
如果你办理了公积金贷款,那就可以选择以按月对冲的方式进行还款,但是很多人对按月对冲并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房天下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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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以下简称按月转账),是指在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正常归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职工及其配偶(以下简称&申请人&),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向指定银行网点(以下简称&银行网点&)提出申请,经中心审核同意后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按月转账业务仅为公积金提取方式之一,并非代为还贷方式,申请人每月仍应自行在还款日前准备足够还款资金,否则应自行承担由于还款违约而引起的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一、申请登记
  还贷转账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办理流程及提供材料按贷款类型分别如下:
  (一)纯公积金贷款&
  1、受理范围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浙商、杭州联合、北京银行除外)发放的公积金贷款。
  2、办理流程
  职工填报《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银行送报中心审核后办结。
  3、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系借款人配偶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薄或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证明材料: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
  (二)组合贷款&
  &1、受理范围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浙商、杭州联合、北京银行除外)发放的公积金贷款。
  2、授权登记
  授权登记由借款人本人凭身份证、借款合同到银行办理,办妥后银行出具授权登记书,并将按月向中心提供还款明细。
  注:借款人本人或与配偶同时申请的,授权登记、申请登记可同时办理;借款人配偶申请前,需确认借款人是否办妥银行授权登记。
  3、申请登记
  (1)办理流程
  职工填报《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银行送报中心审核后办结。
  (2)相关材料
  ①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系借款人配偶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薄或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证明材料: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借款人银行授权登记书原件。
  (三)&商业贷款
  1、受理范围
  在杭州市范围内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杭州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渤海银行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客户(不含转按揭贷款、最高额贷款和循环贷款)。
  2、授权登记
  授权登记由借款人本人凭身份证、借款合同到银行办理,办妥后银行出具授权登记书,并将按月向中心提供还款明细。
  注:借款人本人或与配偶同时申请的,授权登记、申请登记可同时办理;借款人配偶申请时,办理前需确认借款人是否办妥银行授权登记。
  &3、申请登记
  &(1)办理流程
  职工填报《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缴存单位审核同意盖公章&&&提供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银行送报中心审核后办结。
  (2)相关材料
  ①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系借款人配偶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薄或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证明材料: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受理银行核对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及审核人员私章。(夫妻双方同时申请办理的,提供一份合同复印件即可)
  注:①主借款人已退休,且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配偶可办理按月转账业务。配偶办理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主借款人身份证、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职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按揭贷款的,只能申请办理一套贷款的按月转账业务。凡处于正常按月转账状态的账户,中心概不受理柜台还贷支取业务。
  二、变更登记&
  还贷转账期间,申请人需变更约定转账账户、提前终止转账或发生借款人变更等情况的,需申报变更登记。
  (一)办理流程
  职工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办结。
  (二)相关材料
  1、变更约定转账账户: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变更后的本人银行卡折;
  &2、提前终止转账: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3、变更借款人: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借款人变更审批表。
  三、业务规则
  1、每月1至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的登记申请,当月审批,次月生效;26日至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的登记申请,次月审批,再隔月生效。
  2、转账自申请人办妥登记次月起开始,至贷款结清次月转账后终止。每月7日为约定转账日(节假日顺延),无特殊情况2日内到账。
  3、申请人每月转账金额由中心按以下规则核定:
  (1)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百元以上方可转账;
  (2)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且转账后账户余额至少为1元;
  (3)借款人及其配偶均办妥还贷转账的,转账金额按先借款人后配偶的顺序生成,同时合计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
  4、申请人办妥还贷转账后,不得再办理柜面提取;
  5、申请登记按照先借款人后配偶的顺序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借款人本人不在省直公积金中心或杭州市公积金中心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主借款人已退休,且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除外),其配偶暂时不能申请办理按月提取业务;商业贷款借款人本人不在省直公积金中心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主借款人已退休,且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除外),其配偶暂时不能申请办理按月提取业务;
  6、申请人公积金账户跨中心转移的,按月转账业务需要在原中心办理终止业务后至新中心重新办理登记;
  7、申请人办理按月提取转账登记后,如发生变更约定转账账户、提前终止转账或发生借款人变更的,必须及时到银行网点办理变更登记;
  8、已办理按月提取转账登记后借款人停缴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立即停止(主借款人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除外);借款人发生逾期情况的,逾期当月暂停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转账提取业务,连续逾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中心有权终止转账提取业务;
  9、由于申请人提供的客户信息有误或者由于申请人没有及时办理变更,而造成还贷提取按月转帐未能操作,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贷款逾期等法律纠纷及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10、申请时仍有逾期贷款的,必须先还清全部逾期贷款后,才能申请办理提取按月转账业务;
  11、中心目前暂不受理除省直公积金中心和杭州市公积金中心以外的其他公积金中心发放的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按月转账业务。
  四、指定银行网点
  申请还贷转账登记可在下列贷款银行受理。
  &(一)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杭州之江支行&地址:凤起路98号&&&&咨询电话&
  (二)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杭州西湖支行&地址:西溪路531号西溪和景商务大厦一楼&&&&咨询电话&97915&  
  &&&&(三)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解放路支行&地址:建国中路11号&&&&咨询电话&69558
  (四)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地址:文三路390号&&&&咨询电话&218282
  (五)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杭州华浙支行&地址:华浙广场1号&&&&咨询电话&&
  (六)杭州银行
  杭州银行西湖支行&地址:天目山路260号&&&&咨询电话&32
  (七)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地址:解放东路9号&&&&咨询电话&678061
    (八)浦发银行
  浦东银行杭州文晖支行&地址:文三路112号&&&&咨询电话&
  (九)民生银行
    民生银行杭州武林支行&地址:天目山路102号&&&&咨询电话&15369
    (十)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
    平安银行杭州黄龙支行&地址:杭大路15号&&&&&咨询电话:73961
    (十一)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地址:杭大路23号&&&&咨询电话:89107
    (十二)广发银行
    广发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地址:延安路516号&&&&咨询电话:83
    (十三)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地址:庆春路40号&&&&咨询电话:
    (十四)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地址:密渡桥路1号&&&&咨询电话:895748
  &&&&&&(十五)邮储银行
  &&&&&&邮储银行庆春路支行&&地址:庆春路147号&&&&&咨询电话:084629
  &&&&&&(十六)华夏银行
  &&&&&&华夏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地址:庆春路73号华夏银行杭州分行一楼大厅&&&咨询电话:239106
&&&&&&(十七)渤海银行
&&&&&&渤海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地址:体育路117号渤海银行大厦1楼&&&咨询电话:
  &&&&&&(十八)江苏银行
  &&&&&&江苏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地址:天目山路38号&&&&&&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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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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