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七年新参保人员办理流程的交费多少?

内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缴纳二〇一七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档)的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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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个体参保人员:
  按照“五险”统一由社保局征收的规定,现将我市个体参保人员2017年缴纳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档)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日—日。未在规定时间续保缴费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后重新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人员,自参保缴费之月起连续缴满6个月后享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缴费办法
  从日起在我市全面实行社会保险费银行代扣缴费,个体参保人员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任一家作为保险费代扣银行,与选择的代扣银行签订社会保险费代扣协议。为保证扣费成功,参保人员应在当年缴费截止时间前存入足额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不足无法扣款影响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的,由参保人员自己承担。
  三、缴费标准
  按照内江市人社局、财政局“内人社发〔2016〕67号”文件规定,2017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档)年缴费标准为3120元,月缴费标准为260元,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每月93元。
  特此公告。
  内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日   
编辑: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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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二〇一七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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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个体参保人员:
按照“五险”统一由社保局征收的规定,现将我市个体参保人员2017年缴纳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档)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17年1月1日—2017年5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续保缴费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后重新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人员,自参保缴费之月起连续缴满6个月后享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缴费办法
从2017年1月1日起在我市全面实行社会保险费银行代扣缴费,个体参保人员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任一家作为保险费代扣银行,与选择的代扣银行签订社会保险费代扣协议。为保证扣费成功,参保人员应在当年缴费截止时间前存入足额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不足无法扣款影响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的,由参保人员自己承担。
三、缴费标准
按照内江市人社局、财政局“内人社发〔2016〕67号”文件规定,2017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档)年缴费标准为3120元,月缴费标准为260元,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每月93元。
特此公告。
内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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