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离职的上海离职公积金提取到哪个地址进行提取?

东营市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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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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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帮他解答
:一、提取人身份证;二、公证过的自住住房借款合同(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不提供);三、借款银行出具已还贷款本息额或已还贷款本息清单及现时贷款余额(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不提供);四、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五、如房屋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六、《省直单位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一、必备证件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原件;
3、代理人办理: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公积金:提供结婚证或能证明婚姻关系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
二、必备资料
1、组合贷款、按揭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2、还贷存折原件(能反映当期月还款额记录的页面);
3、提前还款凭证原件。
三、提取额度
1、在办理完贷款手续后,可提取账户余额;第二次提取间隔第一次提取时间不得少于1年(12个月),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本年(12个月)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2、本人及配偶总的还贷提取不得超过住房贷款总额;
3、提前还款的,提取金额截止还款当月,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额;公积金余额小于提前还款额的差额部分不得补取。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购买房子不同提取条件也不同,下面三种买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的资料请参考:
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职工因购买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可爱的橙子&回答: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提取类型:
一、职工购建房提取: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2、职工或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提取额度及次数: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实际支出额度;
2、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度。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符合提取职工购建房条件的员工,除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购买商品房提供签署一年以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有效的《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或办理一年以内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全额不动产发票及契税完税证复印件
②购买房改房(公房出售、全额集资建房、单位资助购房等)提供办理一年以内《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改房专用票据复印件
③购买二手房提供办理一年以内《房地产权证》或签署一年以内《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复印件
④购买拆迁还建房提供办理一年以内《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复印件,缴款收据及契税完税证复印件
⑤自建房提供办理一年以内《房地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缴款收据及契税完税证复印件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职工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提取额度及次数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符合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条件的员工,除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首次提取: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系配偶购房,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本人和配偶户口单页,及全户人口机动增长页。
2.购房资料
①购买商品房提供经产权部门登记有效的《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与银行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或住房借款合同复印件
②购买房改房(公房出售、全额集资建房、单位资助购房等)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与银行签订的住房借款合同复印件
③购买二手房提供《房地产权证》或《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与银行签订的住房借款合同复印件
第二次及以后提取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支取凭证》复印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近期银行还款证明原件
kitty1235&回答:
东营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户口迁出东营或者出境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符合家庭生活困难职工规定提取条件的;
8、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东营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一)职工购、建自住住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
1、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现房、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所在楼盘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或专用收据。购房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内;
2、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期房的,提供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或专用收据。购房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内;合同约定分期付款期限超过一年的,最后一次缴款发票或专用收据不超过3个月也可以办理提取,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最后一次缴款额;
3、个人购买自住住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证。房产证的有效时限为:办理房产证前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房产证签发之日起一年内;
4、直系亲属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所购住房相应资料、与购房人关系证明;
5、自建、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房产管理等部门的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工程预(决)算书、支出清单;翻建的提供房产证;
6、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大修住房的工程预(决)算书、支出费用清单;
7、在农村购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配偶农业户口证明,结婚证、农村宅基地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城镇自住住房证明、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协议(合同)和收据、自建住房的工程预(决)算书,实际支出费用的收据或发票;
8、在农村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配偶农业户口证明、结婚证、农村宅基地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城镇自住住房证明、房屋原造价及大修住房的工程预(决)算书、大修支出费用的收据或发票;
9、单位集资购、建住房和城中村改造购房的,暂时无法取得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或者正式购房发票的,提供政府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购房协议和预交房款收据,由单位集中(城中村改造的除外)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10、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
11、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属以下四种情况的可以提取:①在东营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外地户籍的职工在户籍地购买住房的,提供户口簿及相关购房资料;②配偶在外地工作,在配偶工作或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提供结婚证、配偶工作关系证明或购房所在地户籍证明及相关购房资料;③子女在其工作或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提供提取人子女户口簿或有权机关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购房资料;④父母在其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提供提取人、购房人户口簿、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购房资料。
(二)支付房租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
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收入20%的,提供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证明、工作地无房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房屋租金发票。
(三)离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
离退休职工,提供组织、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或职工离退休审批表。
(四)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
1、工作调出本市的职工,提供组织人事部门调令;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或文件、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3、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
4、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地市户籍职工,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外地户籍证明;
5、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提供劳动部门发放的《失业证》,失业时间按《失业证》确定时间计算。
(五)户口迁出本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
1、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职工,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2、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六)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合法的职工死亡证明、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七)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和本人身份证,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
(八)患重大疾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
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及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的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凭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包括县级,下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单》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单》;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凭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医药费(包括住院费、治疗费等,下同)支出清单,按本人、配偶、父母、子女顺序,每年可以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支取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医药费支出个人负担部分。
(九)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1、借款人一次性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结清之日起一年内,持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等资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包括本人、配偶本次提取的及以前归还贷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2、借款人逐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在正常还款12个月后,可持借款合同、还款记录等资料,每年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2个月所归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解除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现象的,本人及配偶一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连续2次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的,或一年内发生3次及以上贷款逾期的,本人及配偶三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挪用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存储的住房公积金,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的,在还款期内本人及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支取公积金个人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个人相关材料交所在单位初核,对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出据同意提取的证明,并填写《公积金支取清单》(一式两联),加盖公章后,连同职工按规定提供的个人相关材料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自准予提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金额转入职工所在单位的结算帐户,由单位提取现金交付职工本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
单位未按时足额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待单位补足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时,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公积金其实是有一定条件的,只有满足上述提供的几个类型才能进行公积金的提取,当然想要提取公积金是需要提供并出具相应的资料证明的。当然关于公积金提取方面的制定都是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制定的,所以这些相关的情况都是东营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运作的。所以关于公积金的提取有任何疑问的,都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
这妞很酷&回答: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5、离休、退休的需提交离休、退休证。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交《失业证》及身份证等。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等。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出境定居证明等(出境进修、学习或短期出境的,不属提取范畴,只能办理封存)。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无此证明的,可提供相关发票)、报建证明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12、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凭当月缴交房租发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户口职工提交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收据或单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
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交消防部门火灾认定书或保险公司赔偿证明等。
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门诊卡(市社保局核发)、医药费用发票。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市低保标准。
prettygirl&回答:(一)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由职工本人签名单位签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三)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四)购买同一产权的应提供户口簿共住证明或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根据提取原因的不同,还应提供以下相应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职工,提供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发票或专用收据、契税完税证明(属分期付款的,可暂不提供契税发票);
  2、购买二手住房的职工,提供《乌鲁木齐市房屋转让合同》、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
  3、购买单位房改房的职工,提供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的《单位优惠售房审批表》;属购房补差的需提供《优惠售房补差计算表》和《房屋产权证》,同时应提供售房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
  4、参加集资建房的单位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前,先由集资建房单位携带:《乌鲁木齐集资建房认证通知书》、《集资建房名单真实性承诺书》、《职工集资建房名单》、《政策性住房资金账户开户登记表》到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审核备案,职工持《集资建房协议》到分中心、管理部窗口办理,《集资建房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5、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职工,提供市级以上规划、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工程预算;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建设、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集体土地使用证》。
  6、大修自有住房的职工,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大修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符合实施节能减排住宅墙体保温项目标准的应提供《乌鲁木齐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计划》,职工名单(注明个人应承担金额),住宅节能改造项目专用账户证明。
  8、职工按年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采取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应签订《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协议书》;
  9、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无房需支付房租的职工,应提供《乌鲁木齐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已经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出具的租金缴纳凭证;
  10、职工因离异经法院判决需变更房屋产权提取公积金的,应提供《乌鲁木齐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法院判决书》。
言尔无心&回答:在北京市,职工离职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仅限于进城务工的人员,其他职工不可以提取。进程误工人员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提取申请书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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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东营公积金房屋类提取条件1、购买自住住房的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东营市住房公积金非住房类提取条件东营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解答提取材料东营市购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材料1、《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2、本人身份证3、所在楼盘房屋所有权证4、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5、销售不动产发票或专用收据东营市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材料东营市租房提取公积金材料东营市偿还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东营市修建房屋提取公积金材料东营市非住房类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提取流程1、申请人向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2、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可到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索取《东营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并按照规定填写,并在单位处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3、申请人带起申请材料,到管理中心申请提取,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住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书面告知。4、申请人收到准予提取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手续。提取额度部分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提取的总额不能超过建房、翻建、大修住房的实际支出。4、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实际支付房租金额。全额提取东营市公积金销户全额提取条件1.离休、退休的2.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3.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者出境定居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符合家庭生活困难职工规定提取条件的提取时间东营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限1、个人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期限为房产证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房产证的提取期限为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内。2、归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期限为无贷款逾期记录,并正常还款12个月后办理。东营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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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7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申请提取职工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房租超过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  4.享受城市居民最..…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
住房公积金取现的条件有: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之内的;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一、公积金提取类型  约定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约定公积金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部分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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