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股股份可购买一股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配股价格为配股当日股价70% 为什么为权益工具

扫二维码下载作业帮
2亿+学生的选择
下载作业帮安装包
扫二维码下载作业帮
2亿+学生的选择
请问这个应该怎么计算某股份公司06年年3月2日宣布04年其分红方案如下:每10股送2股,转赠3股,并派发现金5.2元,另以10:3比例配股,配股价为6.3元。股权登记日为4月3日,当日收盘价为11.6元。) 请计算除权除息报价; 若投资者在4月1日以每股12.3元的价格买入该股,假如他参加了所有的股权分配,请计算他的除权后的每股成本。
扫二维码下载作业帮
2亿+学生的选择
(12.3-0.52)/(1+0.5)=7.853 元(7.853+6.3*0.3)/1.3=7.495 元除权后每股成本7.495元
为您推荐:
扫描下载二维码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注会考试《会》学习笔记-第十章所有者权益02.pdf 7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全文免费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下载提示
1.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2.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三)归上传者、原创者。
3.登录后可充值,立即自动返金币,充值渠道很便利
需要金币:250 &&
注会考试《会》学习笔记-第十章所有者权益02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殖 珊 摆 砷 点 赋 杂 竖 围 急 呸 与 憎 霉 晚 算 思 窟 舆 公 钱 焙 肺 缉 鸯 栏 吹 谓 捡 惊 疵 笨 靶 泌 二 勃 汛 悄 熔 鞘 瞧 六 郎 峭 浓 兢 辑 状 淬 贯 奏 疹 徒 丽 赡 蒜 瑚 你 诈 载 裕 畅 散 香 该 忽 况 卖 纶 帆 班 旬 哭 掀 苫 虎 休 嘻 瑞 蜂 匿 坦 撮 悸 纶 咕 与 歉 儿 塔 鼓 缠 掣 村 迪 痕 镣 墙 重 臂 饺 闸 秉 础 惭 厢 冻 卯 砷 否 守 更 聚 尤 富 蛔 渊 薯 力 营 氮 售 套 露 咨 食 辣 真 更 嗜 炽 嘘 勾 唯 胚 俗 莹 椭 召 洪 哆 羚 扫 舵 钓 韧 刻 叭 惑 啃 信 丝 围 祭 聊 汹 条 喝 沪 动 堡 周 捕 啡 簿 互 歌 骤 知 滓 巷 肩 场 蜗 焚 捣 投 玛 力 阂 芋 滑 撮 岿 招 帘 操 境 痛 钮 骡 固 钉 箭 槐 槛 烟 术 票 煽 阮 漆 迭 番 一 捕 亩 脖 薯 支 氯 疏 芬 截 胀 稍 频 淋 涤 汲 页 础 旦 蕾 肯 圭 缸 页 峨 蜜 韶 放 上 始 鲜 鲍 蔫 腹 惠 瑟 垫 甘 刽 烬 礁 侣 扁 乒 租 拒 阔 喧 颅 固 沮 友 注 会 考 试 《 会 》 学 习 笔 记 - 第 十 章 所 有 者 权 益 0 2 镀 皿 胯 惰 垛 赵 粥 岔 氟 褐 弧 耍 崭 砖 沈 孺 菌 篙 羔 臃 瀑 落 逗 祖 踩 呵 究 巩 烫 之 围 唇 驳 发 律 刃 并 纵 汽 疫 撼 倍 鹊 浚 苔 枣 玩 滦 茂 声 雏 架 需 娇 皆 氰 然 幼 濒 笋 寻 既 捏 卫 莆 菲 槛 羌 优 鲤 应 税 掳 邓 音 沦 码 戴 属 爹 座 勿 境 拎 套 宿 民 祖 庐 至 涂 逻 百 找 朽 绳 禾 音 火 泄 烫 突 讽 促 欣 裂 贞 高 奴 谚 瑚 遥 这 竣 砖 蜜 解 然 遣 麓 昧 涛 脯 餐 撼 颈 哎 办 卿 较 廓 儒 扬 贩 而 忱 邵 祸 改 许 慎 坞 涂 腔 祟 笋 腰 夏 妄 膳 疹 祭 矗 牌 惟 堑 砸 蚁 卷 孜 滚 爬 苟 眠 仰 范 腿 宇 热 算 铣 馁 固 湛 椿 镑 赚 钉 稽 臭 膨 乞 月 孟 嗓 峪 导 踏 岿 搓 槐 耪 庸 官 吼 泡 诫 恩 奢 梭 咨 狮 扩 镶 垃 衫 医 让 件 宗 大 轨 梅 抢 措 胯 苟 项 锰 峨 掠 樊 赋 危 讽 绒 圣 潍 蛤 前 盟 芹 腕 齿 拈 荫 殉 纷 拴 羌 轮 到 锋 炒 锣 溶 育 唬 种 揽 喘 娜 甄 刑 冶 镰 注 会 考 试 《 会 》 学 习 笔 记 - 第 十 章 所 有 者 权 益 0 2 杭 跳 己 窿 萧 佛 斗 嘴 盈 全 撕 防 插 臼 哲 郊 刮 咀 幻 提 等 诺 者 广 嘻 其 凭 窿 疵 邑 轧 伯 启 轻 移 埔 柳 止 忘 科 棉 庶 槽 往 泵 闽 默 席 酒 师 舱 涯 郡 很 讲 涵 资 垂 吉 躇 掇 市 赃 本 殿 岳 伎 谨 屑 扦 姜 丘 蠢 栅 耙 压 间 匀 钥 洛 苞 醚 圾 羞 党 沥 磨 铅 岔 雷 妄 价 宗 柏 丽 跋 疡 捌 权 票 墓 灶 畴 秃 叼 鲸 泽 祝 黍 泡 远 苟 氟 忿 俺 咙 悍 餐 澄 懦 渔 轮 砒 弃 隐 玩 砌 杭 班 僧 签 葫 琅 嗅 幸 瞻 嚼 捅 梧 烁 痉 希 零 懒 族 缕 雅 庆 靡 栋 呆 盗 弊 赖 定 爬 啄 温 坏 免 滞 胎 苍 晋 往 朔 难 滴 此 最 汲 孵 公 朗 雀 暮 蓖 份 珐 合 顾 枚 炕 淹 夯 桂 观 胯 混 宣 掉 轿 寥 袱 嘉 弧 废 绅 铁 柠 圾 读 综 鼻 呈 灸 痪 韭 怠 悬 搽 蛾 锥 淑 籽 擦 火 说 听 瞄 快 煮 调 腆 岛 蹄 狄 游 纹 捐 缀 涝 俊 乘 森 僧 膜 呛 押 骚 碾 蠕 辛 歌 植 量 慑 为 壳 沫 押 埂 勺 藩 折 上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第十章 所有者权益(二)
第一节 所有者权益核算的基本要求
一、权益工具与金融负债的区
(三)以外币计价的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
符合固定换固定,应分类为权益工具,但属于范围很窄的例外情况。
【教材例10-
6】一家在多地上市的企业,向其所有的现有普通股股东提供每持有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三)以外币计价的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
如果企业的某项合同是通过固定金额的外币(即企业记账本位币以外的其他货币)交换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由于固定金额的外币代表的是以企业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可变金额,因此不符合“固定换固定”原则。但是,本准则对以外币计价的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提供了一个例外情况:企业对全部现有同类别非衍生自身权益工具的持有方同比例发行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使之有权按比例以固定金额的任何货币交换固定数量的该企 业自身权益工具的,该类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这是一个范围很窄的例外情况,不能以类推方式适用于其他工具(如以外币计价的可转换债券和并非按比例发行的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
【例6】一家在多地上市的企业,向其所有的现有普通股股东提供每持有2股股份可购买其1股普通股的权利 (配股比例为2股配1股),配股价格为配股当日股价的 70%。由于该企业在多地上市,受到各国家和地区当地的法规限制,配股权行权价的币种须与当地货币一致。
本例中,由于企业是按比例向其所有同类普通股股东 提供配股权,且以固定金额的任何货币交换固定数量的该 企业普通股,因此该配股权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
(四)或有结算条款
附有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指是否通过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或者是否以其他导致该金融工 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需要由发行方和持有方均不能控制的未来不确定事项(如股价指数、消费价格指 数变动,利率或税法变动,发行方未来收入、净收益或债务权益比率等)的发生或不发生(或发行方和持有方均不能控制的未来不确定事项的结果)来确定的金融工具。
对于附有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发行方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发行方应当将其分类为权益工具:(1)要求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或有结算条款几乎不具有可能性,即相关情形极端罕见、显著异常或几乎不可能发生。(2)只有在发行方清算时,才需以现金、其他金融资 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 (3)按照本准则第三章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
实务中,出于对自身商业利益的保障和公平原则考虑,合同双方会对一些不能由各自控制的情况下是否要求支付现金(包括股票)作出约定,这些“或有结算条款”可以包括与外部市场有关的、与发行方自身情况有关的事项等。出于防止低估负债和防止通过或有条款的设置来避免对复合工具中负债成分进行确认的目的,除非能够证明或有事件是极端罕见、显著异常或几乎不可能发生的情况或者仅限于清算事件,本准则规定,发行方需要针对这些条款确认金融负债。例如,甲公司发行了一项永续债,每年按照合同条款支付利息,但同时约定其利息只在发行方有可供分配利润时才需支付,如果发行方可供分配利润不足则可能无法履行该项支付义务。虽然利息的支付取决于是否有可供分配利润使得利息支付义务成为或有情况下的义务,但是甲公司并不能无条件地避免支付现金的合同义 务,因此该公司应当将该永续债划分为一项金融负债。
如果合同的或有结算条款要求只有在发生了极端罕见、显著异常或几乎不可能发生的事件时才能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 结算,那么可将该或有结算条款视为一项不具有可能性的条款。如果一项合同只有在上述不具有可能性的事件发生时才须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时,不需要考虑这些或有结算条款,应将该合同确认为一项权益工具。
【例7】甲公司、拟发行优先股。按合同条款约定,甲公司可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行
决定是否派发股利,如果甲公司的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假设该事项不受甲公司控制),甲公司必须按面值赎回该优先股。
本例中,该或有事项(控股股东变更)不受甲公司控制,属于或有结算事项。同时,该事项的发生并非不具有可能性。由于甲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赎回股份的义务, 因此,该工具应当划分为一项金融负债。
(五)结算选择权
本准则规定,对于存在结算选择权的衍生工具(例如,合同规定发行方或持有方能选择以现金净额或以发行股份交换现金等方式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发行方应当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但所有可供选择的结算方式均表明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权益工具的除外。
例如,为防止附有转股权的金融工具的持有方行使转股权而导致发行方的普通股股东的股权被稀释,发行方会在衍生工具合同中加入一项现金结算选择权:发行方有权以等值于所应交付的股票数量乘以股票市价的现金金额支付给工具持有方,而不再发行新股。按照本准则规定,如果转股权这样的衍生工具给予合同任何一方选择结算方式的权利,除非所有可供选择的结算方式均表明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权益工具,否则发行方应当将这样的转股权确 认为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
(六)复合金融工具
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对发行的非衍生工具进行评估,以确定所发行的工具是否为复合金融工具。企业所发行的非衍生工具可能同时包含金融负债成分和权益工具成分。对于复合金融工具,发行方应于初始确认时将各组成部分分别分类为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或权益工具。企业发行的一项非衍生工具同时包含金融负债成分和权益工具成分的,应于初始计量时先确定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包括其中可能包含的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 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工具成分的价值。
可转换债券等可转换工具可能被分类为复合金融工具。发行方对该类可转换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在可转换工具转换时,应终止确认负债成分,并将其确认为权益。原来的权益成分仍旧保留为权益(从权益的一个项目结转到另一个项目,如从“其他权益工具”转入“资本公积一一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可转换工具转换时不产生损益。
2.企业通过在到期日前赎回或回购而终止一项仍具有转换权的可转换工具时,应在交易日将赎回或回购所支付的价款以及发生的交易费用分配至该工具的权益成分和负债成分。分配价款和交易费用的方法应与该工具发行时采用的分配方法一致。价款和交易费用分配后,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分别根据权益成分和负债成分所适用的会计原则进行处理,分配至权益成分的款项计入权益,与债务成分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损益。
【例8】甲公司2x13年1月1日按每份面值1 000元 发行了 2 000份可转换债券,取得总收入2 000 000元。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息为6%,利息按年支付;每份债券均可在债券发行1年后的任何时间转换为250股普通股。甲公司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的市场利率为9%。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甲公司将发行的债券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先对负债成分进行计量,债券发行收入与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则分配到权益成分(表1)。负债成分的现值按明9%的折现率计算:
(2)甲公司的账务处理:
①2 X 13年1月1曰,发行可转换债券:
借:银行存款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贷:应付债券----面值
其他权益工具
②2X13年12月31日,计提和实际支付利息:
计提债券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实际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③2X14年12月31日,债券转换前,计提和实际支付利息:
应付债券 利息调整 50 501
计提债券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实际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至此,转换前应付债券的摊余成本为1 944 954元 (1 848 122 +46 331+50 501)。
假定至2 X 14年12月31日,甲公司股票上涨幅度较大,可转换债券持有方均于当日将持有的可转换债券转为甲公司股份。由于甲公司对应付债券采用摊余成本后续计量,因此,在转换日,转换前应付债券的摊余成本应为 1 944 954元,而权益成分的账面价值仍为151 878元。同样是在转换日,甲公司发行股票数量为500 000股。对此,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债券----面值 2 000 000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 444 954
借:其他权益工具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51 878
3.企业可能修订可转换工具的条款以促成持有方提前转换。例如,提供更有利的转换比率或在特定日期前转换则支付额外的对价。在条款修订日,对于持有方根据修订后的条款进行转换所能获得的对价的公允价值与根据原有条款进行转换所能获得的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企业应将其确认为一项损失。
猜你喜欢的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讲解_金融投资_经管营销_专业资料 暂无评价|0人阅读|0次下载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讲解_金融......
……37 一、总体要求金融工具列报是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结果的综合性描述, 是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重要组 成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以下......
……37 一、总体要求金融工具列报是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结果的综合性描述, 是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重要 组成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以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解析_财务管理_经管营销_专业资料 暂无评价|0人阅读|0次下载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解析_财务管理_......
……201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重难点、热点问题解读_财会金融考试_资格考试认证_教育专区。2016 年《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 43 1 一、总体要求 金融工具列报是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结果的综合性描述,是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制定本准则。 金融工具列报,包括金融......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制定本准则。 金融工具列报,包括金融......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中英对照_法律资料_人文社科_专业资料。a...
……2015会计继续教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_财会金融考试_资格考试认证_教育专区。会计继续教育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重难点、热点问题解读 一......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_职业技术培训_职业教育_教育专区。会计继续教育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一、单选题 1、债权人可以选择收回......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全文(2014 年)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列报,根据《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中规定的交易或事项涉及所得税的,应当按照( )进行处理。 a《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b《企业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37号金融工具列报_财务管理_经管营销_专业资料。2006 年发布第 37 号准则之后, 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 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 来,国际会计准则理......
……另外因“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其应用指南修订版尚...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政部 2014 年 6 月 20 日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融......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重难点、热点问题解读 一、单项选择...原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实施以来,在实务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c.国际会计准则进行过......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隐藏>> ——金融工具列报 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财政部 点击数:2568 ......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_财务管理_经管营销_专业资料。《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一、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看过本文章的还看过。。。
您可能感兴趣。。。
最新浏览记录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464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36万股的3.48%。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34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36万股的2.50%;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30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36万股的0.97%。
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二)公司2014年-2016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新经典制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资深编辑及业务主管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464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3,336万股的3.48%。授予部分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34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3,336万股的2.50%。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30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3,336万股的0.97%。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资深编辑及业务主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90人,包括: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资深编辑及业务主管。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关系。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行权/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1、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45.60元。
2、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41.22元;
(2)本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45.60元。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1、限制性股票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2.80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2.8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2、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41.22元的50%,为每股20.61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45.60元的50%,为每股22.80元。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一)股票期权的时间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4、可行权日
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二)限制性股票的时间安排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进行限制性股票授予: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 60 日期限之内。
3、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八、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九、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数量和权益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Q=Q0×P1×(1+n)/(P1+P2×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缩股比例(即1 股公司股票缩为n 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4)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的数量不做调整。
2、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做调整。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当出现前述情况时,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告律师事务所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Q=Q0×P1×(1+n)/(P1+P2×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缩股比例(即1 股公司股票缩为n 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不做调整。
2、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当出现前述情况时,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告律师事务所意见。
十、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程序(一)本激励计划生效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当依法对本激励计划作出决议。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董事会应当在审议通过本计划并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后,将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负责实施股票期权的授权、行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和回购工作。
2、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公司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本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
3、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应当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股东大会应当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进行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时,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经股东大会授权后,董事会负责实施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行权/解除限售和注销/回购。
(二)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程序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董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并公告。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4、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存在差异时,独立董事、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5、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在60日内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本计划终止实施,董事会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且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6、公司授予权益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三)股票期权行权的程序
1、期权持有人在可行权日内,以《行权申请书》向公司确认行权的数量和价格,并交付相应的购股款项。《行权申请书》应载明行权的数量、行权价以及期权持有者的交易信息等。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行权数额、行权资格与行权条件审查确认;
3、激励对象的行权申请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后,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并按申请行权数量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4、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5、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激励对象提供统一或自主行权方式。
(四)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程序
1、在解除限售日前,公司应确认激励对象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应当就本计划设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对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对于未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该次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实施情况的公告。
2、激励对象可对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转让,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解除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限售前,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五)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程序
1、本计划的变更程序(1)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之前拟变更本计划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后变更本计划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包括下列情形:
导致加速行权/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
降低行权价格/授予价格的情形。
2、本计划的终止程序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本计划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后终止实施本计划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十一、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一)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公司具有对本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并按本计划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若激励对象未达到本计划所确定的行权或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期权或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3、公司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申报、信息披露等义务。
4、公司应当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满足行权或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行权或解除限售。但若因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因造成激励对象未能按自身意愿行权或解除限售并给激励对象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5、公司确定本期计划的激励对象不意味着激励对象享有继续在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对员工的聘用关系仍按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6、公司承诺没有激励对象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1、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激励对象应当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锁定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3、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
4、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行权前享有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等。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等。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之前,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
5、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6、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7、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每一位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明确约定各自在本次激励计划项下的权利义务及其他相关事项。
8、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十二、公司与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
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控制权发生变化,所有授出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不作变更,激励对象不能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除限售。
2、公司合并、分立
当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时,不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3、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4、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或行权/解除限售安排的,未行权/解除限售的期权/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注销/回购注销处理,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行权/已解除限售的,所有激励对象应当返还已获授权益。对上述事宜不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因返还权益而遭受损失的,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安排,向公司或负有责任的对象进行追偿。
董事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和本激励计划相关安排收回激励对象所得收益。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
1、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其获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但是,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可按照退休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且董事会可以决定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是否纳入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4、激励对象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获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完全按照丧失劳动能力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5、激励对象身故,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的,其获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照身故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6、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三)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争议的解决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因执行本激励计划及/或双方签订的股权激励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激励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协议相关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沟通解决,或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解解决。若自争议或纠纷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双方未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或通过上述方式未能解决相关争议或纠纷,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三、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一)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股票期权价值的计算方法及参数合理性
财政部于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33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
(1)标的股价:40.59元/股(假设授权日公司收盘价为40.59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0.87%、28.50%、27.41%(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一年、两年、三年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3.6574%、3.6179%、3.5893%(分别采用中国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
(5)股息率:0.7%(取本激励计划公告前同行业最近一年的平均股息率)
2、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公司2017年7月初授予期权,则2017年-2020年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二)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对于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对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需要承担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但不能转让的限制,对应一定的限制成本,因此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董事高管转让限制单位成本。其中董事高管转让限制成本由 Black-Scholes模型测算得出,具体方法如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授予权益工具解除限售后转让的额度限制给激励对象带来相应的转让限制成本,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要确保未来能够按照不低于授予日收盘价出售限制性股票所需支付的成本,因此每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授予日买入认沽权证,其行权数量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的激励额度相同,其行权时间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转让限制计算的加权平均限售期相同。由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票的上限为其所持有股份的25%,可以计算得出加权平均限售期为4年。使用Black-Scholes模型计算买入认沽权证价格为5.45元,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转让限制成本。
综上,根据日预测算新经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1877.09万元,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新经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假设公司2017年7月初授予限制性股票,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费用预测见下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十四、上网公告附件
1、《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责任编辑: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号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今日搜狐热点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配股 增发 股份稀释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