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与员工约定补缴公积金可以补缴吗,事后可以追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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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公积金?卖地的钱补齐
作者:蓝娜娜
  本报9月16日讯(记者 蓝娜娜) 不履行规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本月上旬,青岛两企业被强制为11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12.86万元。  16日,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9月5日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动“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活动”,对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调查,并联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对“老赖”单位进行强制执行。  “今年年初,有人拨打投诉电话反映青岛星电电子有限公司只为员工缴纳2011年之后的公积金,对于之前的公积金不予补缴。按照相关规定,单位应当在录用职工合同签署后的30天内,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对在公司工作了4年左右的员工而言,该公司的做法不合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处说。  接到举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举报人所说属实,同时也符合追缴的条件,6月初对该公司下达了具体行政处理决定,对于行政处理决定,这家公司一直没有理睬,没有为员工补缴所欠的公积金,因此在法律规定的3个月期限过去后,执法人员又对该单位进行了催告,在仍未得到回复后,对该企业强制执行,共为两名职工追缴公积金16000多元。  李伟称,该公司早在两年前就曾欠缴公积金,之后陆续有职工举报。今年上半年,执法人员已为青岛星电电子有限公司的十多位职工追缴了公积金,在此次为两名职工追缴后,陆续还有十多位职工举报反映。  此外,拖欠了9名职工公积金的青岛长生中科水产饲料有限公司已不再经营。由于调查中得知该单位在此前一起民事纠纷中已将企业拍卖,因此执法人员协调法院将土地拍卖所得金予以截留,从而为9名职工补齐公积金。
(责任编辑:HN666)
08/12 13:2708/12 13:2708/0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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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缴公积金
广东-广州&03-16 15:33&&悬赏 0&&发布者:little…… & 回答:(1)
公司2014年才给员工购买公积金,现有在职员工追缴2014年之前的公积金,想问在公司已经纠正购买公积金这一错误后,之前的是否可以不给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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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近10年没缴纳的公积金要一并追缴吗
07:57:07 来源: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的网友留言咨询: 请问单位近10年没有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都要一并追缴吗?谢谢!
  对此回复: 您好!《条例》所规定的企业应当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如您发现您的权益受侵犯,请及时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举报投诉。市中心地址:莱山区黄海路9号黄海置地广场三楼,电话:6669260。
责任编辑: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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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君 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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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恒宏眼镜有限公司拒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_阳光热线问政平台
提问:恒宏眼镜有限公司拒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编号:148503&&
&&&&我于2006年10月份进入东莞恒宏眼镜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到2014年6月份公司一直未给员工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后来造成员工以罢工形式维权,在高埗政府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帮助下公司承诺会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
从2014年7月开始公司按照底薪的5%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依然未依法按月平均工资缴纳),期间,员工依法成立工会组织负责同公司协商住房公积金补缴事宜,但公司在工会的数次努力下,依然拒绝协商,对工会不理不踩,时间已经长达两年之久,显然已经不想为员工补缴拖欠的公积金了.&&&&
东莞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在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事项中应处于主管责任部门,却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将责任推给公司工会组织,有行政不作为之嫌。
处理状态:已回复
网友:高埗恒宏新莞人&发言时间: 08:31:46&
声明:以上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和观点。
市公积金中心回复
您好!鉴于职工追缴诉求提出已届两年,为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督促东莞恒宏眼镜有限公司履行为职工补缴的法定义务,我中心决定对东莞恒宏眼镜有限公司的职工追缴诉求实行个案受理。请你携带身份证、劳动关系和工资有关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工资流水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我中心政策法规科或(塘厦、常平、虎门、石龙)四个办事处办理追缴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手续。
&受理人: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16: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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