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离有关文件2003年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学划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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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300多所厂办子校剥离重生&3月移交
来源:凤凰资讯
  按照部署,湖北省300多所“厂办子弟学校”,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移交工作。随着最后8所厂办子弟学校办完移交手续,“厂办子弟学校”这一曾经风光的称谓,在我省成为历史名词。
  仅武汉,就有1.6万多名教职工在“厂办子弟学校”工作。在这一历史变革中,还有十二三万名中小学生,要经受教育环境的变迁。
  自1999年起,武汉市教育主管部门启动校企剥离工作。2005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离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致力于推进教育资源公平与均衡。
  截至目前,已经移交的省属企业中小学有50所,在职教师2049人。
  曾经的“子校”
  上世纪80年代,厂办子弟学校占据了湖北教育资源半壁江山。如今,再也没有学校使用这样的历史称谓了。
  省国资委透露,最后剥离的省属企业办中小学只有8家。在今年3月底以前,它们已全部被移交给了地方政府。而早在2006年底,市属企业办中小学校与地方政府的移交工作已结束。
  丁华荣是武汉市楚才小学的一名数学老师。楚才小学的“前身”,是1972年起开办的武汉汽车标准件厂办子弟小学,至今已有35年历史。
  1980年,丁华荣从荆州市某实验小学调到武汉汽车标准件厂办子弟小学教书,她曾为自己的子校教师身份而骄傲。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武汉汽车标准件厂进入黄金时代,随着经营状况的好转,子校老师的基本工资有所提高,达到200多元,再加上奖金,一般老师每月可以拿到五六百元。这个收入,比社会上一些学校的老师收入要高得多。
  “当时厂办学校的待遇普遍好于社会办校。那时学校教室里冬天有烧炭的暖炉,夏天有电扇。每次同学聚会,同学们很羡慕我。”丁华荣回忆说,子校教师不仅工资待遇好,而且心理负担也不重。“学生都来自单位职工家庭,大家住在一个院子里,找家长也方便”。
  然而,子校老师们的好日子,随着武汉汽车标准件厂经济效益的滑坡而结束。
  丁华荣的丈夫也在武汉汽车标准件厂工作。那时,他们夫妻二人都快退休了,可一个月的工资加起来还不到1000元。“几年前我就开始为后半辈子的生活着急了。”
  2006年,武汉汽车标准件厂解散,厂办子弟小学划归洪山区教育局。
  “终于有归属了,而且工资还涨了。”丁说,年前,他们的工资随着事业单位“加了一级”,她一个人的收入已经是当初她和丈夫工资之和的3倍还多。
  “今年下半年我就可以安心退休了”。丁华荣欣慰地说,后顾之忧解决了,现在她可以安安心心站好最后一班岗。
  变身与解困
  洪山区教育局法规科科长游家汉介绍,在上世纪80年代,一些条件好的企业,像葛电化工厂,虽然地方比较偏,但企业效益较好,很多社会学校的老师拼命往里面钻。但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一些企业逐渐走下坡路,一些老师想方设法想调出去,有的还因为“出不去”而闹情绪。
  企业学校的老师曾有过较好的社会地位,但随着社会办学的壮大,教师“正规军”逐渐增多,企业学校的老师开始被称为“杂牌军”,他们有两种身份,一个是厂里的职工,第二个才是教师。
  “做子校老师的门槛比较低,当时简直就是赶鸭子上架,没有任何经验就开始办校。”武汉汽车标准件厂子小第一任校党委书记孔淑林感叹道,“等米下锅,只要有意向都可以过来,当然一线的技术工人没有人愿意,因为厂里重视生产,而教师属于三线工,地位、待遇没有一线的高。
  据了解,武汉原国有企业所办的子弟中小学有250多所,在校中小学生共有十二三万人,在校教职工1.6万多人。由于许多企业效益不好,投入到教育上的经费十分有限。一些子弟学校设备及师资都比较差,严重影响到教学质量。
  1999年,武汉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204号文件,列出63所较困难的市属企业子弟中小学,要求这些学校剥离到地方。
  到2001年,武汉市63所企业办子弟中小学校剥离工作已经收尾。近2万名原在国有企业子弟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在当年9月被安排到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其中地方政府共接收1500多名子弟学校的老师。
  七一七研究所在上世纪70年代以前都开办在宜都。1991年,该研究所整体搬迁到武汉,七一七研究所投入了60万元给洪山区教育局,和化工学院子弟小学一起办起了鲁巷中学,最初学校生源较少只有300多人。
  “变身”让鲁巷中学“强身”。目前,鲁巷中学1100多名学生中,七一七研究所的子弟仅有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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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热帖每周热帖主辅分离:国企改革路上必迈的“坎”
□本报记者 吴绍林
  编者按: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是中央确定的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是一项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性工作,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一次难得的机遇。中央就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前不久,国家邮政局召开全国邮政主辅分离工作电视电话会,就邮政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一时间,主辅分离成为全国邮政干部职工谈论较多的话题。国家对国企改革主辅分离工作有哪些政策和要求?相关行业在主辅分离上有哪些可资借鉴的地方?邮政主辅分离之路怎么走?为了配合国家局主辅分离工作的开展,并给广大邮政干部职工提供一些参考,本报拟从
3月末起至 4月份组织主辅分离集中报道,在新闻版、经济聚焦版、视点月刊版开设《主辅分离》专栏,对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进行详细解读。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最近,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政企分开、主辅分离的报道屡屡见诸报端:铁路、民航、电力等国有企业改革政企分开、主辅分离工作取得进展―――铁路 42个设计和施工企业约
20万人移交工作已经完成,民航 93家机场移交地方的工作大部分完成,国家五大区域电网公司组建完毕……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在
2002年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总结了近几年国有企业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实施再就业工程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的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推行的改革政策。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根据会议精神联合下发了《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就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提出了具体要求。
  紧接着,“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在大多数国有企业中拉开了帷幕……
  到 2004年 2月 25日,已有
17家中央企业的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正式批复,其中第一批实施方案涉及三类资产总额为 84.9亿元,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7.4万人……
国资委:“藕断丝连”与“一刀两断”都不要
  2003年
1月中旬,为期两天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分流、促进再就业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会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作重要讲话。国资委副主任蒋黔贵指出,在推进主辅分离的过程中,要树立“进”与“退”都是为了发展的观念。不能认为,对辅业进行分离改制,从国有经济中退出,就是不要发展了。对辅业进行分离改制,既是为了精干主业,也是为了有利于辅业更好地发展,使辅业在改革上迈出更大的步伐,变“养人”机制为“创新”机制,使分离后的企业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能够与其他企业在市场上平等竞争。正确认识和处理主业与辅业的关系,既不能“藕断丝连”膊荒堋耙坏读蕉稀薄8鞯ノ辉谧橹凳┦保纫掠诟母铮忠蚱笾埔耍浞挚悸堑礁闹频ノ蛔什挠芰Α⒕叩乃刂省⒅肮さ某惺苣芰Φ榷嘀忠蛩兀吵锛婀耍胁豢刹还耸导侍跫萋释平缓宥希押檬伦鲈伊恕
  同年 12月
15日,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召开。李荣融在谈到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这个老大难问题时指出:
2003年,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取得积极进展,如中石油 44家试点企业完成分离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7354人;在 44家改制企业中,国有股权完全退出
25家,国有股参股 19家,参股比例不超过 25%。但李荣融同时强调,相对于地方国有企业来讲,中央企业改革滞后,步伐不够快,力度不够大,
2004年要力争有新的突破。
  李荣融说,中央企业有 8.1%的资产属于辅业资产,职工中近 1/3属于辅业单位职工,到 2003年 11月底,有
22家中央企业正式上报了拟改制分流总体方案,其中拟改制企业 1479家,涉及职工人数约 27万人,改革的任务还非常艰巨。
  2004年 2月
24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有企业改革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其中之一就是要继续搞好主辅分离,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有计划地搞好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试点工作。
铁道部:半年分离20多万人
  2004年 3月
16日刑旨庞邢薰菊匠闪曛咀抛魑坊⌒愿母镏匾槌刹糠值奶飞杓啤⑹┕て笠涤胩吩耸湟到峁剐苑掷虢型瓯希弧爸鞲ǚ掷胧翘犯母锉匦肟缭降牡谝坏揽病!碧啦恳晃还僭比缡撬怠
  而在此前不久的 2月
23日全国铁路工作会议上,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曾明确表示,作为基础性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铁路主辅分离改革, 2003年取得重大突破。仅仅半年就有
20多万人从铁路系统剥离出去。这是对 2003年 8月 22日,铁道部提出计划从现有 270万人员中分流出 117万人的回应。
  据统计,在中国铁路 270万人员中,从事非运输行业的就有 100多万人,是世界其他国家铁路所没有的现象。从
2003年下半年以来,中铁物资总公司、铁通公司移交国资委。部属 4个勘察设计院、铁路局所属
38家设计施工企业移交国资委下属的工程总公司和建筑总公司。截至目前,铁道部和有关铁路局共有 10家勘察设计院和 12家施工企业顺利移交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11家勘察设计院和 9家施工企业顺利移交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铁路学校、医院移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2003年年底,全路已移交中小学 225所、幼儿园
50所、医院 13所,另有 94所学校、 39所医院正在办理移交手续。
  2003年 6月
28日,在铁道部刘志军部长主持的铁路跨越式发展研讨会上,主辅分离被作为“跨越式发展”总体思路的重要一环提了出来:“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是铁路主业推进管理体制根本性转变、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前提。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进行辅业改制,实现辅业与运输主业的彻底分离。
2005年底前实现政府职能回归、社会职能全面移交、非运输业改制分流到位。”会上还确定了上海铁路局、兰州铁路局和青岛铁路分局为主辅分离的 3家试点单位。
  根据当时的提法,这一漫长的分离过程大致可分为三部分―――
  首先是“将与主业无直接关系的事业部门逐渐剥离出去”,将公检法、医院和学校等社会性、事业性单位剥离出铁路系统。
  其次是“还交织在主业中的部门必须先实现独立核算”。筑段、生活管理段以及物资段等铁路系统内部非独立核算的辅业部门将首先从主业中“脱钩”。机务段、车辆段、车务段和工务段等主业中的“多种经营”也剥除,以保证主业的专业性。
  最后是本次改革的核心:“对已经独立核算的部门进行改制”。改制企业与铁路局除产权关系外,不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以前主业辅业部门之间人员混岗的情况也将彻底消除,分流出来的员工不再享受铁路职工的福利待遇。改制对象主要包括铁路局下属的装卸公司、旅游公司、运带公司、烟草公司等各种门类的企业。
中国电信:要按进度完成改制
  早在 2000年
8月,在经历了寻呼剥离、邮电分营、电信重组、政企分开之后,中国电信针对企业负担重、社会职能多、三产不规范等问题,便提出了积极推进主附、主辅分离,精干主业,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规范和清理多种经营企业,合理有效配置人力资源和组织业务,规范、有序地推进多元化经营的战略决策。
  据介绍,当时中国电信计划将这项改革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清理规范多种经营企业。根据“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把清理规范后的多经企业纳入实业公司管理,建立健全多经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使多经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第二步,抓好主附、主辅分离工作。分离的范围包括省级电信公司和地、县电信运营机构的附属企业和单位,如工厂、工程公司、器材公司、设计单位、科研单位、邮电学校和邮电医院以及省级电信公司和地、县电信运营机构中的辅助部门,如自办的食堂、幼儿园、招待所和车队等。
  第三步,实现营销和维护末梢的代营代维。把营销和维护末梢业务交给实业公司去代营代维,原来从事营销和维护末梢工作的人员,随转实业公司,人随事走。
  2001年 2月
28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总经理周德强在中国电信实业公司总经理座谈会上,再次重申中国电信施行主辅分离的目的和宗旨: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负担,使主体电信企业能够全力以赴走向市场应对国际国内竞争;规范三产,减少不规范的关联交易,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真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促进主业实业共同发展。
  2001年 2月底,中国电信全国
31个省级实业公司全部成立,设计、施工、科研、器材供应、学校、医院等附属单位和后勤服务等辅助部门进入实业公司。主业员工数从 53万减少到
39.7万人,实业公司已有员工 14万人。其中从主业分离员工达 11万人。
  2004年 2月 23日,在中国电信集团工作会议上,周德强在
2004年必须着重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中提出:要稳步推进辅业改制,提高企业竞争力。按照“抓住有利时机,深化主辅分离,推进辅业改制,促进健康发展”的原则,本着“理顺产权、调整结构,有进有退、合理流动,保持稳定、规范改制,放开搞活、走向市场”的思路,加快辅业改制步伐,争取按国资委要求的时间进度完成辅业改制工作。
国家电力:7年磨一剑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从 1997年 1月国家电力公司挂牌成立就已开始,至今已有 7年历史,但 7年来的改革历程却是一波三折。
  1998年 8月
26日,国家电力总公司向国家经贸委上报《实行网厂分开建立发电侧电力市场的实施方案框架(试行)》获通过后,以国电公司为主导确立的省为实体的改革迅速推进。但由于配套改革未能及时跟进,试点工作暴露出大量的问题。
  2000年 6月
16日,在国务院的一次会议上,电力改革遭致高层否定,并提出由国家计委牵头,会同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组成电力体制改革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新的改革方案。但由于后来爆发的美国加州电力危机的影响,中国电力改革陷入一段长时间的沉寂。
  2001年 4月 30日,国家计委将一份综合了各方意见的电力改革方案上报到了国务院。同年
6月中旬国务院驳回了该方案,据说主要理由是该方案的反垄断力度不够。
  2002年 4月
11日,国务院批准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电力体制改革由过去“三项制度改革”、“两改一同价”,进入了“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厂网分开,主辅分离”的新阶段。
  这次改革,是我国电力工业史上的一次最深刻的体制变革。当时根据电力体制改革先主后辅、先上后下、先易后难的原则,在中央管理层面,国家电力公司直属辅助性企事业单位的分离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的重组方式。辐射全国的电力规划、设计和水电施工单位改组为四个辅业集团公司,交由中央直接管理;有关科研、通信、出版、培训等单位保留在国家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相关的研究、物资、工程、环保、成套设备等单位分别划入
5家发电集团公司;与电网、发电公司有业务联系的金融、外贸、燃料、实业等单位分别由电网和发电公司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余有关单位也分别明确了归属或管理单位。
  对于区域和省电力公司的辅业单位和“三产”、多种经营企业的重组,也按照积极稳妥、先主后辅、先上后下、先易后难的原则,分阶段、分层次进行。其中有关设计、修造、施工等企业要与电网企业脱钩;医疗、教育单位按国家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发电企业的“三产”和多种经营资产随发电企业重组;原网、省电力公司的“三产”和多种经营资产,由区域电网公司按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逐步剥离,或重组划入发电企业,或交由地方政府管理。
  2003年,国家电网公司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积极稳妥、配套推进”的原则,顺利圆满完成了所属五家区域电网有限公司的组建,完成了与水电总公司等四家辅业集团公司,西安热工院等五家事业单位,龙源公司等四家直属单位的资产财务和劳动工资保险关系的划转移交,初步完成了与华能、大唐集团公司的发电企业划转移交。
  2004年
2月中旬,国家电网公司在其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今年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任务―――加快完成主辅分离,建设各级电力市场。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赵希正指出,国家电网公司当前深化改革主要有两方面的任务:一是继续完成主辅分离、省公司改制重组和电力市场建设等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建立多元产权制度、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以及深化人事、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
中国民航:重组―脱钩―分离
  民航体制改革方案于 2002年 10月揭晓:原直属中国民航总局的 9家航空公司和
4家服务保障企业联合重组,成立三大运输集团公司和三大服务保障集团公司,与民航总局脱钩。
  2003年
8月份,一场主辅分离的大变革在三大航空集团之间拉开了帷幕―――航空集团主辅剥离工作启动,标志着民航改革进入建立实质性现代企业制度的新阶段。主导此次改革的正是中航集团、南航集团、东航集团。精干主业、重构辅业,无一例外是三大航空集团这新一轮改革的主旨。
  “中航集团辅业整合交接贯彻‘快、简、实’的原则,”中航集团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聂颖说,此次采取了先交接“管理权”(包括人事管理权、行政管理权、经营管理权和财务管理权),后进行资产划转的办法。中航集团将百亿辅业资产分门别类地划拨到资产管理公司、建设开发公司、中航旅业及财务有限公司等四家辅业公司。相比中航集团而言,南航集团打造的旅游、地产、广告媒体、金融等八大板块显得阵容豪华;而东方航空的主辅分离工作也同时展开,主业注入股份公司,辅业成立九大板块。
  国资委经济研究中心的专家认为,民航主辅分离的道路还要有一段时间要走。“任何改革都得直面利益的再分配,民航效益一直不理想,拿这块业务进行主辅分离,阻力是小,但是可能有后遗症,甩出来的这块处理不好,推向社会,也可能成为一些负担。”
  他说,集团公司的主辅分离,无非是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先合后分、再生主体”,一种是“先分后合,精干主体”。前一种是原航空公司在集团公司旗下过渡,把联合后的主体业务及其关联资产拿出来,组成新的主业公司,剩余的辅助业务及其关联资产留在集团公司或组合为独立的专业化企业。这样做虽然便于规范和统一,但整合过程时间需要长一些。后一种是集团公司成立后,即将运输企业成建制地组合为新的主业公司,使暂存航空公司在主业公司旗下过渡,然后由主业公司逐步将辅助业务及其关联资产剥离出来划给集团公司或整合为专业化法人企业。这样做似乎更有利于职工稳定和加快航空运输一体化。
  2003年
12月底,在全国民航工作会议上,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介绍说,民航改革稳步推进,完成了《民航体制改革方案》规定的绝大部分改革任务:民航
93个机场的属地化改革已全面展开,除完成湖南、青海、山东三省机场改革试点外,江西、安徽、江苏、重庆、吉林、内蒙古、山西、黑龙江、陕西已完成机场移交地方的工作。
  民航改革如此,其他国有企业也大致相同,只不过是起步有先后、进程有快慢而已。正像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所说,总体来说,目前国企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下一步要加快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步伐,多种途径分离办社会职能。
  这也许正应了那句话:主辅分离既是铁路改革必须跨越的第一道坎,同时也是所有国企改革必须跨越的一道坎。-->-->-->-->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索引号:G16-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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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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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促进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集中资源做强主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剥离省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剥离企业承担的办社会职能,将有关职能交给市场、社会或政府,实现市场化运营、社会化服务、专业化管理,提高保障水平、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坚持分类实施、稳步推进。针对不同企业、不同办社会项目等实际情况,采取撤并、改制、移交、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因企制宜,分类处理,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合理把握工作进度,切实保障各方利益。  (三)坚持多方筹资、分担成本。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用于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国有企业作为剥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四)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认真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企业和谐稳定。  二、工作要求  对国有企业(包括驻新乡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下同)管理的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暖(气)和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机构实施移交、撤消或改制,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一)分离移交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1.2016年开始,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2.维护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工作执行市以上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  3.市属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筹措,市财政予以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4.驻新乡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5.市财政局为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协调企业及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推进。  (二)分类处理企业办教育机构  1.对企业自办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所在地政府。对不具备办学条件、没有保留必要的教育机构,予以撤销。对发挥企业特点、培养专业人才的教育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专业化管理。对企业兴办的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优化整合,或引入社会资本实施重组改制,实现市场化、社会化运营管理。  2.市教育局为分类处理企业办教育机构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协调企业及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推进,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三)改革剥离企业办医疗卫生机构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地方政府同意接收的企业办医疗卫生机构,经各方协商一致,可将机构、资产和人员移交所在地政府管理。对运营困难、缺乏竞争优势或不具备办医条件的,予以撤销。因特殊原因确需保留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实现专业化运营管理。对企业兴办的其他医疗机构,通过剥离改制、重组整合等方式,引入各类投资者改造为股份制医院,依法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改革剥离企业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协调企业及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推进,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四)妥善处置企业办消防机构  1.对企业按照消防法规要求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消防队予以保留;不属于法律规定要求建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站),在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予以撤销,其中符合当地城乡消防规划的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划转市(县)人民政府接收,并由市(县)人民政府与企业协商明确人员、装备、站舍等处置事宜,政府根据实际给予企业相应经济补偿。  2.市公安局为处置企业办消防机构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协调企业及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推进,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五)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  1.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及其他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统一交由当地社区和相关部门实行社会化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按照当地政策规定提供相应服务。  2.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时按每人每年核定费用基数。市属国有企业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产生的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  3.市人社局为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协调企业及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推进,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乡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委、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发改委、工信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信访局、民政局、总工会、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市政府法制办、人行、安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分解目标任务,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二)落实企业责任。有剥离任务的市属国有企业要把剥离办社会职能作为当前深化改革的重要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机构和专项小组,加强对剥离办社会职能的组织领导,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情况核实、维修改造、划转移交等相关工作。对实施改制、撤消、退出的办社会单位,要依法合规开展资产、人员、债权债务等处置安置工作。  (三)保障资金投入。市财政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改革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涉及资产、人员、费用等方面的问题。市财政局要根据工作进度,保障改革资金需求,统筹安排年度预算资金,将有关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附件:新乡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
新乡市人民政府日
附件  新乡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登喜 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刘尚进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周世杰 市政府副市长  李瑞霞 市政府副市长  职 伟 市政府副市长  王天兴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李全中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荆汝大 市财政局局长  冯 晖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张文慧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杜家武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吴毅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侯辉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牛守军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田子超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李修国 市教育局局长  薛祖立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邓京平 市审计局局长  胡建森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郭培山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岳绍琪 市信访局局长  郜建军 市民政局局长  刘跃江 市公安局副局长  焦 林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邢宏伟 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焦爱萍 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赵 明 市房管局(现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副局长江洲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荆汝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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