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择业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的政策从哪年执行的,具体规

自主择业后一次能拿多少钱?每月能领多少钱?
我的图书馆
自主择业后一次能拿多少钱?每月能领多少钱?
近期,不少战友问:自主择业18年政策持续到哪一年?现在告诉大家,持续到2020年。选择自主择业后,面对条目繁多的政策规定,绝大部分人不知道财务经费该怎么算、怎么领,对每月能领多少钱也是感到一头雾水。在这里,笔者为广大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梳理了一下。简单来说,主要包含离队时一次性结算和转业后每月定期领取两个部分。一、一次性结算部分与计划安置转业干部的主要区别是多一项自主择业补助费2001年原总政治部和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发给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补助费的通知》明确,对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在发给转业生活补助费和安家补助费的基础上,发给自主择业补助费。图表五:自主择业补助费计算办法区&&& 分标&& 准军龄15周年以内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从第16周年起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备 &&&&&&&注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计发自主择业补助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之日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和第二次入伍的军龄可合并计算,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计发自主择业补助费。需办理的财务手续:财务部门填制《人员供给介绍信》,个人领取转业费、自主择业补助费和住房公积金、基本住房补贴、军人退役医疗保险累计余额。二、转业后每月定期领取部分主要包括月退役金和其他如住房补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冬季取暖费等项目。退役金:根据最新政策,月退役金标准计算方法为:月退役金数额={〔职务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军人职业津贴+房租补贴+地区津贴〕×(80%+增发%)}+军龄工资+自主择业生活补贴+年定期增资×(80%+增发%)。(这里需要说明的是,18年、19年选择自主择业的,计发基数比例分别为78%和79%)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并每年定期增长。这里我们主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我们领取的月退役金与服现役时的工资相比,不再有工作性津贴这一项,依据军队财务有关规定工作性津贴只发给现役军官和士官。二是月退役金的参照对象主要为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的退休干部,根据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月退役金与生活性补贴之和,低于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是否发放由地方政府确定。三是月退役金数额不得超过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基础(2006年军队工资改革取消该项)、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也就是说,月退役金计发基数80%加上增发比例不会超过100%。需要说明的两个问题是:一是国转联〔2006〕6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年定期增加退役金。二是根据现行政策,自主择业生活补贴标准应与同职级退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一致。目前该标准尚未随军队日起调整的津贴补贴标准调整,因此与退休干部生活补贴存在差额。大家在测算时,可暂参照图表六进行套算。图表六:2015年调整后退役金标准表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军人职 &业津贴自主择业 &生活补贴年定期增加 &基本退役金 &标准四级3805550135五级3605050125正师职六级正局级3404550105副师职七级副局级320415095正团职八级正处级300370080副团职九级副处级280340070正营职十级正科级260310060副营职十一级副科级240285050月退役金以外的项目:1、住房补贴: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住房补贴的规定执行,计算时间从批准转业的翌年1月1日起。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以后期间的住房补贴,按照所在单位的规定执行。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符合条件的领取,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共同承担,各地具体标准不一,一般为每年60元。3、冬季取暖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未就业期间可领取冬季取暖费,依据转业时相应职务等级享受。依据后财〔号、1727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发放月退役金,不再享受最新养老保险补助。例:以今年选择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为例,他们进山东济南安置的财务经费计算和领取见图表七。图表七:自主择业干部领取经费示例(计划安置的去掉自主择业补助费和医保余额)&图表八: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经费结算领取
TA的最新馆藏退伍兵自主择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 网上问政 中安在线 网络问政
        政府反馈       
退伍兵自主择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编号: 类型:咨询求助 市县: 厅局:
发布时间:
领导你好:我是1995年12月入伍烈山区古饶镇的一名老兵,2011年12月退伍,在部队服役16年,响应国家号召选择了自主择业,不要地方安排工作,根据新的兵役法规定我们应该有自主择业补助金,去年省也下发了文件按和部队退役金1比1的标准执行,不知道这笔退役金我市什么时候发放。
H_WhoZhuan 转办给
H_ZhuanBanMemo
回复时间:
看到“网上问政”栏目发布“退伍兵自主择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编号:的留言后,牛市长高度重视,批示市政府督查室按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办并督促落实、及时回复。市民政局接到办件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现答复如下:&
2012年11月安徽省政府、省军区有关文件规定,我省按照部队退役金(含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增发的)标准1:1的比例发放经济补助,我市以县、区为单位进行发放。目前,各县、区民政局正在统计人员名单,核定发放人数,上报县、区政府批准后立即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县、区政府自行制定。我局将督促此项工作争取于2013年上半年完成。
(网友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01100%02100%0399%0499%0599%0698%0798%0897%0996%1095%
100%02100%03100%0496%0596%0664%0760%0850%0944%1041%
100%02100%03100%04100%05100%06100%07100%08100%09100%10100%
01100%02100%03100%04100%05100%06100%0780%0875%0971%1071%
100%02100%03100%04100%0590%0682%0781%0881%0975%1073%
100%02100%03100%04100%05100%06100%07100%08100%09100%10100%
中国安徽在线网站(中安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皖ICP备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2082282017部队自主择业政策
2017部队自主择业政策
学习啦【政策法规】 编辑:嘉敏
  自主择业是指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通过各种渠道自谋职业。或者是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部队自主择业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部队自主择业相关信息
  一、 自主择业政策落地困局
  自主择业是一种新的转业干部安置方式,3号文件印发的也是一个暂行办法,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探索并使之逐步完善。另外,顶层设计解决了原则性的问题,无法顾及政策落地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从多年的实践来看,顶层设计的一些原则并没有很好地落地实现。
  (一) 身份定位问题
  3号文件明确规定:&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军队转业干部为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这些重要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因主客观原因而走样。有的干部不把自主择业干部当干部,而是视为普通居民,因此不给自主择业干部争取和落实合法待遇。有的部门在自主择业干部填写有关表格时,在职业一栏填写为无业,将自主择业干部视为无业游民。有的部门在下发文件时把自主择业干部归类为&其他城镇居民&,无视中央对自主择业干部的身份定位。
  (二) 管理空当问题
  虽然3号文件早已明确自从2001年以后军队转业干部分为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两种模式,因而转业干部包括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两类人员,但是政府机关在下发文件、制定政策时,仍然沿用习惯思维,在使用转业干部这一称谓时,将自主择业干部排除在外,形成政策性管理空当。
  自主择业干部实行属地管理,以设区的市为接收单位,省直机关没有安置任务。但是,有些福利待遇性政策文件由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给省直系统,并要求各地市参照执行。向没有接收自主择业干部的省直系统发出文件,不可能就自主择业干部有关事项作出具体安排。参照执行的地市级政府则咬文嚼字,不从工作实际出发,造成政策覆盖范围变窄,遗漏自主择业干部,形成管理空当。
  地方党政机关干部的好多福利待遇由所在工作单位解决,在职期间是这样,退休以后不变。自主择业干部由于没有相应的党政机关工作单位,因此成为被遗忘的角落。按照顶层设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享受安置地同职级干部的生活福利待遇或者略高于这些待遇,但是在具体操作中由于这个管理空当而无法兑现。
  自主择业干部在党政机关没有行政职务,因此党政机关在职干部不包含自主择业干部。党政机关退休干部仍由原所在单位管理,地方所有退休干部序列里也不包含自主择业干部。从人生经历上来说,干部只有在职和退休两段,而自主择业干部被排除在这两段之外。如此形成的管理空当,造成以下尴尬局面:自主择业干部既不是在职干部,也不是退休干部;既不享受在职干部的待遇,也不享受退休干部的待遇;名义上属于干部,但不享受干部待遇。
  (三)退休确认问题
  根据3号文件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随军队退休干部退休金增长和发放,不交纳个人所得税,不交纳养老保险金。这些待遇与退休干部相同。所有文件没有规定自主择业干部到达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问题。
  按理说,当遇到退休干部享有的待遇问题的时候,给予自主择业干部的待遇要么始终按退休的执行,要么待其到达地方党政机关干部法定退休年龄时再执行,需要有退休手续时由人社机关出具。实际落实的情况是,当需要按照退休干部的相关政策给自主择业干部提高待遇时,强调其没有退休手续不给办理(如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当需要给自主择业干部降低待遇时,则不需要退休手续直接按退休干部处理(如住房补贴停止增长)。这种执行政策的随意性和人为制定的双重标准,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挫伤了自主择业干部的自尊心,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住房保障问题
  1. 无房问题。按照3号文件的顶层设计,&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由安置地政府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有的城市政府不仅没有优先安排、重点保障,而且从未安排、从未保障,反而被原部队屡屡劝退住房,承担着惩罚性的高额房租,并且经常被断水断电停气停暖。
  2. 住房补贴。按照有关规定,自主择业干部跟其他党政干部一样享受住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本人基本工资的35%。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因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与地方干部工资结构不一致,有的城市便出台通知,改为按地方同职级干部工资基数计算自主择业干部的住房补贴,从2006年开始执行。后来退役金增长后,自主择业干部的住房补贴没有变动,造成了自主择业干部的住房补贴不是自己基本工资的35%而是别人的基本工资的35%的怪现象。直到2015年退役金增长时明确了其中的相当于基本工资的部分,这个问题才自然解决。另外,地方干部退休后住房补贴不再增长,于是有关部门也不再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主择业干部增长住房补贴,这时候却不要求自主择业干部有退休手续了。这个问题也随着最近地方干部退休后住房补贴随工资增长继续增长的政策而自然消失,但政策的随意性和执行上的双重标准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3. 物业补贴。物业补贴是近几年出现的新事物,是干部住房福利待遇的一部分。按照自主择业政策的顶层设计,自主择业干部享受同职级党政机关干部的住房保障待遇。在3号文件出台的2001年,社会上根本没有物业收费现象,因此没有发放物业补贴的现实基础。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按照顶层设计的原则处理具体事务,本来是地方落实有关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是有关部门坚决拒绝给自主择业干部发放物业补贴。这里的扣子还是出在上述管理空当和政策遗漏上。不能因为过去的文件出台时没有物业补贴而不给自主择业干部发放住房补贴,也不能因为省直没有自主择业干部而参照执行时遗漏自主择业干部不发放物业补贴。在这里又一次出现名义上承认自主择业干部是国家干部而在具体待遇上将其排除在外的自相矛盾的情况。
  (五)医疗保障问题
  自主择业干部目前面临由公费医疗改为医疗保险的关口。按照顶层设计,自主择业干部享受安置地同职级党政机关干部的医疗保障待遇。安置地是省会的自主择业干部,面临省直和市级两种医疗保险。在自主择业干部反复提出进省直医保的过程中,移交安置到市的军队退休干部以各种方式向省市政府提出了进省直医保的要求,并最终获得了解决。这就给省市政府提出了一个两难问题:军休干部进省直医保,该不该?如果该,为什么开始不给,非得逼得军休干部多次写信多次上访并最终千人上街维权才给?如果不该,为什么省政府六部门下发红头文件给解决了?自主择业干部的医保改革,也要这么走一遍吗?
  (六)协助就业问题
  3号文件明确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安置地政府应当采取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向用人单位推荐、纳入人才市场等措施,为其就业创造条件&。自主择业政策实施16年了,有几个由政府协助就业了?自主择业干部有的投亲靠友,有的四处碰撞,真正有合适工作的很少。自主了,但没择业,是较为普遍的状态。
  (七)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问题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享有政策性奖励,并且是社会全覆盖的,全民享有。计生委在给自主择业干部发放此项奖励时遇到了一个难题:是按照在职干部的标准发还是按照退休干部的标准发?为了不造成覆盖不全导致自主择业干部无法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最终形成的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干部既不按在职干部也不按退休干部发,而是按其他城镇居民发。政府部门的文件把自主择业干部排除在干部序列之外,这还是头一次,自然引起自主择业干部和自主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严重不满。
  (八) 精神文明奖励问题
  自主择业干部是军队干部还是地方干部?是在职干部还是退休干部?既然是国家干部,总该归属其中一方,总不能被排除在外。但是,原则上承认、落实上否认,却成了一种常态。精神文明奖励费,是当前干部待遇中很重要的部分,在职干部有,退休干部也有,唯独自主择业干部没有。难道自主择业干部不是城市管理的干部?难道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没有自主择业干部的贡献?
  (九)自主择业干部融入社会
  3号文件明确规定:&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怎么管好用好这个资源这股力量,怎么把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的定位落到实处,怎么让自主择业干部融入社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需要全社会着力破解。
  二、几点建议
  (一)宣传政策,社会认同。自主择业政策已经实施多年,但社会对这个政策的了解还十分有限,对自主择业干部还有一些误解。即使是一些从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同志,也存在机械地照搬条文而不用心领会政策实质的问题。对于或因政策或因执行而造成的自主择业干部享有干部虚名而没有干部待遇的尴尬境地,社会普遍缺乏了解。各级党委和政府,各位自主择业干部,都有责任有义务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宣传顶层设计的良苦用心,宣传3号文件的精神实质,使社会对国家政策有足够的了解,对自主择业干部有正确的态度。
  (二)政策覆盖,消灭空当。要让自主择业干部融入社会,必须在政策层面实施覆盖,堵塞政策漏洞,保证衔接自如,消灭黑影空当。但凡涉及全体党政干部的政策文件,必须自然包含自主择业干部。但凡提及转业干部的政策文件,必须自然包含自主择业干部。但凡参照省直系统执行的政策文件,不能漏掉自主择业干部。但凡所有干部都有的福利待遇,不能漏掉自主择业干部。必须把自主择业干部涵盖在干部队伍之中,不能使其成为军队和地方都不管的干部,更不能使其成为不是干部的其他城镇居民或无业游民。
  (三)协助就业,人尽其才。自主择业干部在本市就业并且人尽其才,才能从根本上融入社会,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成为当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享者。目前有的自主择业干部投亲靠友外出打工,徒有一个城市户口。有的自主择业干部像无头苍蝇到处乱撞盲目找工作,几年十几年下来就业无果。目前用人单位一般招聘35岁以下人员,而自主择业干部都已超出这个界限。政府要认真落实顶层设计的有关精神,认真履行协助就业的政府责任,认真研究自主择业干部在择业过程中遇的实际困难,为自主择业干部就业创造必要的条件。
  (四)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自主择业政策虽然已经实施多年,但仍然属于新生事物,仍在暂行和探索之中。面对政策方面的缺失和空当,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机构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创新思维,主动探索,倾听自主择业干部的意见和呼声,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给党委政府领导当好参谋,补好台子。要认真落实习主席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把人民满意、人民高兴作为工作的标准和目标。对于计划分配的转业干部来说,军转办只是个中转站,只是接收和分配问题,干部到分配单位报到以后任务就完成了。对于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来说,军转办是永远的娘家,是永远的管理服务机构。军转办所要服务的人民就是军转干部,其中最主要的是自主择业干部。军转办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上来。要以自主择业干部为中心,把自主择业干部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评价工作的标准。同时,自主择业干部也要在融入社会方面积极作为,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与党组织和政府机关同舟共济,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以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的姿态努力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出力献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部队自主择业的条件
  担任师级、团级或者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现有的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资格条件的内容,一般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两部分。
  (一)积极条件
  所谓积极条件,是指从正面对干部选择自主择业所需要的条件加以规定。在自主择业制度实施之初,曾经规定,担任团级职务或者担任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自主择业。
  (二)消极条件
  所谓消极条件,是指从反面对自主择业不应有的条件加以限制或者排除。自主择业资格条件不适用范围,与干部转业条件不适用范围基本上是一致的。不符合转业条件的,同样不符合自主择业条件。自主择业资格条件不适用范围有下列几种情况:1.超龄;2.伤残和患病;3.犯有错误;4.其他。
[2017部队自主择业政策]相关的文章
【政策法规】图文推荐当前位置: &
2016年度秋季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预计下月发放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      来源: 铜梁网
本网讯(记者 冉若含)3月20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2016年度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发放工作预计下月进行。
据了解,按照要求,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领取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为每服役一年补助8000元,具体发放日期为士兵退伍后次年3月10日至9月30日。退伍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分为秋冬两批次,本次我区主要发放2016年度秋季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该项补助金享受人数有190人,补助金总金额约三百多万元。目前,资料审核工作已经完成,补助金预计下月发放。2016年度冬季批次的自主就业补助金预计五月发放。
“创业需要资金,此次自主就业补助金发放后将会对这些就业退伍士兵的经营有所帮助。”区民政局优安科科长王廷生告诉记者。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都路50号(浏览本网站 建议将分辨率设置为) 渝ICP备号技术支持:【军转自主择业涨工资】2016年军官自主择业涨工资(3)_牛宝宝文章网【军转自主择业涨工资】2016年军官自主择业涨工资(3)专题: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04]7号)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参照其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同时发出报到通知。对安排到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积极探索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办法改革。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根据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本人意愿,采取发给一次性补助费,由本人自谋职业的办法进行安置,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30、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随调随迁的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各地公安部门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报考各类院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队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各地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户和转学、入学事宜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31、军队转业干部发生问题处理责任的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报到前发生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到地方报到后发生的问题,由安置地政府负责处理,涉及原部队的,由原部队协助安置地政府处理。32、对不报到的军队转业干部处理的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无正当理由经教育仍不到地方报到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原部队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军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罚。3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补助费的计算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发给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补助费的通知》([2001]政干字第49号、后财字第45号)规定,自主择业补助费分段计算。军龄15周年以内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从第16周年起,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计发自主择业补助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之日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和第二次入伍的军龄可合并计算,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计发自主择业补助费。自主择业补助费计发基数,按照干部转业费计发基数的规定执行。自主择业补助费列退役费科目有关项目领报。34、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生活补助费的计算依据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干部转业生活补助费的规定》([1985]政干字第488号)规定,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师职(含技术6级)以下干部,军龄 8至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以后军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1年的,按满周年的标准发给,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计发生活补助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生活补助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生活补助费。35、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家补助费的计算依据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安家补助费标准的通知》([1989]政干字第242号)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师级职务(技术6级)以下军官和局级职务(技术6级)以下文职干部转业安家补助费标准是:对服现役14周年以下的,仍按现行标准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薪金(工资)。对服现役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一年再增发半个月的本人原薪金(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计发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安家补助费的服现役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安家补助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安家补助费。36、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日常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04]7号)规定,各地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日常管理,保证管理服务工作到位。接收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的街道、乡镇,要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工作人员和所需经费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2016自主择业军官涨工资最新消息一、转业干部自主择业退役金发放规定有哪些?(1)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退休金包括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助。其中,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按全额计发。(2)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3)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停发退役金。(4)自主择业的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区分不同情况,一次发给本人生前10个月至40个月的退役金作为抚恤金和一定数额的退役金作为丧葬补助费。遗属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5)按退休金标准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不得超过100%的发放比例。(6)本规定自日执行。二、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补助费和退役金标准是多少?(1) 对象:自主择业的团职(含处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和军龄满20年的营职(含科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2) 补助费的标准:军龄15周年以内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从第16周年起,年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3) 退役金的标准:军龄20年以下的,按转业时安置地同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助的80%计发。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1年,增发1%;荣立一等功或被大军区授予荣誉称号的提高15%,荣立二等功的提高10%,荣立三等功的提高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在边远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满20年以上的,提高15%;满15年以上的,提高10%;10年以上的,提高 5%,符合其中的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三、转业费是由哪些费用组成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转业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批准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转业费包括转业安家补助费和转业生活补助费。(1)转业安家补助费。师职(专业技术6级)以下干部、士官,干部军龄在14周年(士官10周年)以内的,发给4个月工资;干部从第15年起(士官从第11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2)转业生活补助费。师职(专业技术6级)干部、士官,连续军龄在8-9周年的,发给3个月工资;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四、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计发基数及退役金计算公式?1、[2001]国转联8号文件出台后,有关退役金方面的具体政策,目前国家出台了国转联[2001] 9号文件。关于军龄增加的比例,地区津贴(含边远,艰苦,驻西藏特殊,地区生活津贴)具体标准和计发比例。2、退役金计发公式:退役金数额={〔职务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80%+增发%)}+基础工资+军龄工资五、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龄增发比例问题计算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统一截至到批准其转业当年的3月31日。按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必须满周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六、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延时发放问题1、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是由国家转移支付的,与当地政府及经济状况没有关系。2、每年出现一到两次不能按时发放退役金,主要是在每年一月份,主要因为军转干部转业地方由地方接供,部队工资转为退役金。转业干部不能及时将报到手续交来所至七、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历年增资”问题历年增资不属于“基本工资”和“津(补)贴”项目,它是“当年增资”与“历年增资累计”之和;“年增资及标准”是国家规定的调资政策和标准,与基本工资和各项津(补)贴没有关系。年增资的计算,按每个择业干部的原职务级别所对应的标准,乘以各人的退役金比例,便是每位自主择业干部的年增资金额。八、公务员、军队现役干部增发工资时,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是不是也同时增发?《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上述规定中没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增加退役金与地方公务员和军队现役干部增加工资一定同步的含义。因此,只有在国家有关部门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作出调整的决定后,才能实施调整增发的工作。九、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每年调整退役金的时间问题1、根据〔2001〕国转联8号规定,“退役金标准的调整,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商财政部、总政治部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情况相应调整增加”。2、具体调资时间要等国务院军转办下发通知,同时也要财政部将“退役金系统”升级后,我办才能调资并报省级财政。无论什么时间调资,都从当年的1月1日开始补发。转载请保留本文连接:3分享到:相关文章声明:《【军转自主择业涨工资】2016年军官自主择业涨工资》由“千年枉生”分享发布,如因用户分享而无意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TA的分享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自主择业一次性退役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