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商标金额5千万应该判几年

黑厂生产上市品牌内衣被查,如果按品牌吊牌价算金额达300万左右,大概判几年?
时间:2014年 03月 24日广东用户
您还可以输入1000个字
答案不少于20字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这个需要结合全部案情分析的,需请律师辩护,进行会见,了解案情。。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需要具体解决方案?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据你所述,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然至于具体是什么罪名以及量刑幅度如何是要结合全部案情才能判断的。需要具体解决方案?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具体的量刑还要取决于其他因素,建议聘请当地律师进行辩护。需要具体解决方案?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下,是属于侵犯了商标权的犯罪,大部分地区是按照吊牌的来计算违法金额,但是有判例是按照实际的价值计算的,这样的话,罪名就会减低,建议聘请律师进行辩护。需要具体解决方案?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若产品质量合格,涉嫌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产品质量不合格,涉嫌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择一重罪处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据你所述,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需要具体解决方案?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1、根据你的陈述,行为人可能涉嫌非法经营、假冒商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
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触犯不同的犯罪其处罚量刑幅度不同。根据你的陈述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触犯数罪,其行为可能要依据其中相对较重的犯罪进行处罚。具体触犯的罪名以办案机关确定的罪名为准。
3、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争取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需要具体解决方案?
关注法斗士官方微信
随时随地问律师还能拍照传证据
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或搜索 账号"法斗士" 添加
最近用户委托的律师
斗士网问律师
把握问题方向,获得解决方案
千名认证律师为您提供答案
法斗士为您筛选最合适的答案
一对一服务让您的问题完美解决
感谢您的回答
您的回答将会直接发给该提问者。
谢谢您的反馈
您已认为回答者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1 用户可能会要求您提供更详尽的专业建议(即深度咨询)。
2 法斗士网就深度咨询向律师支付 18 元 /次文字咨询(追问不超过3次)或 80元 /次电话咨询(不超过30分钟)的信息服务费。
3 法斗士网把律师部分的信息服务费汇入由律师提供的银行账户。律师保证其提供的账户符合相关规定,并自行负责相关税收。
4 法斗士网有权根据用户的投诉,判断是否支付信息服务费。贵州破获假冒注册商标案 涉案金额达52328元
  5月18日,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获悉:贵阳市经侦支队五大队破获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涉案假冒注册商标商品金额达52328.5元,目前该案件被移送至贵阳市检察院起诉,且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判。
  据了解,2014年11月,贵阳市经侦支队五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发现贵阳市南明区有大量的假冒国际知名品牌调味品、酱油等在市场流通。接到线索后,贵阳市经侦支队立即上报贵州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并联系贵阳市工商局、食药监局等行政部门,组成联合专案组。在经过近2个月的前期侦察后,专案组初步查明在贵阳市南明区富源路物流仓库、南明区青云路、神奇路附近等三个门店、仓库均有假冒调味品出现。
  日,在确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法、王某财基本情况后,专案组决定分为两个小组并确定抓捕方案,以贵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为主,市工商局为成员的专案组分别在南明区二戈寨租赁仓库、青云路贵阳子廷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门店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法和王某财抓获。同时,在生产、销售的门店内查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龟甲万”酱油共计257瓶,“地扪”玉米粒罐头4611罐、“地扪”菠萝水果罐头820罐、“地扪”派杂果罐头978罐以及印有相应注册商标的标贴、酱油瓶盖和包装箱若干及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制假工具一批。
  经依法侦察,自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法、王某财开始陆续向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通过将多种品牌的国内食物添加剂或者食物进行重新贴牌,冒充国外知名品牌对外销售,王某财和王某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截至目前,该案件于日公开开庭进行审判。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法、王某犯财假冒注册商标罪,罪名成立,判处被告人王某财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法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记者 王钦)
[责任编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假冒商标罪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