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低保证年金保险中只保疾病保险

本人36岁,男,准备购买10万元重大疾病,简单比较了一下平安、新华、泰康、友邦等,发现信诚公司的保费最低,而且比其他几家要便宜好几百元。不知道这其中是否存在条款陷阱?出险时能否正常取得赔付?
信诚的重疾是附险,一定要买主险的。如果主险合同到期或终止,或退保等,附险会失效的。我认为男性买友邦,保费比平安便宜,险种27种,平安要分一类,二类给付的。但我给我先生买的平安,因为我觉得平安那代理人我较放心。平安,友邦之所以保费高些,是因为还本的。信诚不还本。或许你了解下各大保险公司,主要要选择适合你自已的。友情提示!
其他答案(共8个回答)
都是有精算师算的,保监会批的,如果有陷阱,早就被保监会发现了,还能卖那么长时间?而且,信诚的大病的观察期是90天.而如果是身故保障的话,核保通过就可以赔.很快的.信诚的免赔责任是最少的.有些外资公司在国外是3项,而在国内是8项.
所有公司的大病都带主寿险.信诚的大病是可以和任何寿险搭配的.其他公司属于捆绑式销售.必须按他的比例.
有时间打个电话:,和你详谈
祝节日愉快
这位先生你好!首先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你投保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保障,由其是重大疾病保障对吗?你想通过保险把自己未来无法预料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当然也是想以最少的支出获得最大的保障对吧?你认为信诚保险公司的大病保费最低,不错。但是你必须先投保10万主险,你才有资格附加大病保险,虽然你交的是两种保险的保费,但是你只能享受一种保障,大病保险对你而言只是多了一项功能,并没有多责任,也就是说无论发生风险是主险的责任还是附加险的责任一次赔付,合同终止。你认为这样的保险适合你的需求吗?我从事保险六年了,除了我们公司的险种外,我对同业许多家公司的险种也做过研究分析,其实各家公司的大病保险万变不离其中,无论几十种,都与我们公司的老条款没太大区别,只不过是把某些病种细化了。中国人寿的康宁终身很适合三十岁以上的人士,你三十六岁,基本保额5万,风险保障15万;20年交费期;年交保费4300元;终身受益15万。保险责任有三项:大病保障10万;因疾病或意外高残赔付15万;因疾病或意外或自然身故包括保单生效两年的自杀死亡赔付15万。如果大病发生在交费期内,赔付10万元后,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高残或身故再赔5万元。不知我这么讲是否清楚,如需我提供详细资料请与我联系:或.陈芳军随时恭候你的来电。
如果你有保险需求,建议你选择的目标公司和产品如下:
1财务稳健、国际信用等级高
2产品是单一的积木型,你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需要搭配,避免了捆绑销售的产品中你不需要的的部分(一般这部分还不便宜)
首先,需要了解公司福利中的商业团险的寿险和医疗险的利益是怎样的,这样做计划的时候可以只补充不足或者干脆暂时在离职前不考虑该项目。
其次,重大疾病险分I返还型(a保额返还和b保费返还)和II消费型(a费率固定和b费率变动)以友邦产品举例-----守御神作为主险就是Ia,有补充养老功能,作为附加险IIa,康健无忧则是IIb;守御神作为主险具有65岁前残疾豁免保费的功能,保障期间至88岁,作为附加险,则只有残疾给付的功能,保障期间至60或65。
第三,体检问题,友邦的规定是重疾单项保额超过50万要体检,有些既往病史要求体检,组合保单保额超过75万需要体检,都不符合这些条件的话,公司规定有随机抽检,只要没问题,体检也没什么
第四,意外险方面,由于该险种一般和医疗有关,友邦称之为综合医疗意外险(ipa),就我个人经验,,这个险种很多公司有免赔额、免赔天数、报销比例、特别指定医院(而非广泛的2级以上医院)、特别申报制度,同时也没有重病手术报销项目.建议选择友邦和太平
建议组合险种:1万能寿险(解决保障和养老)+2重大疾病保险(解决重病的医疗费用)+3综合医疗意外险(解决意外事故的门急诊、手术住院费用和意外医疗费用;重病的手术、住院费用)
1根据前面的原则理念来估算(一般是40万以上--这个数字是根据新交法的上海死亡赔偿案例得出的,当然,偏重养老功能的话可以低一些),我推荐万能寿险的原因主要是考虑长期高额保障(50万保额、缴费20年以上的需求,否则请选择定期寿险)和避税、洗钱(当然后2项不是我们小老百姓要考虑的)
2在社保医保的基础上根据个人对医疗条件的高低要求5~50万的保额(很简单,5万,最烂的社保药品,很痛苦的折磨,30万以上相对没那么痛苦,亲人的钱包比较痛苦)
3 这个侧重上述的费用报销,按上海的医疗价格水平,需要5000以上--这个数字是根据上海不同级别医院不同方法的阑尾炎的费用推论的、各地不同,比如苏州就2000不到,保额建议10~50万
这位朋友您好!楼上的朋友说的不错,信诚的重大疾病保险是作为附加险的形式来做的,因此保费要相对低一些,如果加上主险的话,每年存如的钱也不少.这要看您主要是考虑什么保障了,如果纯粹考虑健康为主的话,建议参考一下其它公司的健康险.给您参考一款民生的重大疾病两全保险:
  民生康泰重大疾病保险是目前国内寿险市场上大病保障范围最多的一个产品,同时具有两全险特征,是民生最受市场欢迎的个人保险产品。
1.宽:保障范围宽,重疾两全重保障。2.广:40种类重大疾病涵盖面广、被保险人年龄选择范围广。3.活:本产品具有独特的保险期间分段,供客户灵活选择。4.返保额:满期生存给付保额,客户利益最大化。
2.健康保障,生命卫士;突破传统重疾产品保障范围,涵盖40种大病保障;保险期间多样,交费标准适中;满期保额给付,减轻养老负担。还可免费附加提前给付特约保险,维护生命尊严,体现民生人寿的人性关怀。
  36岁的男士投保10万的民生康泰重大疾病两全保险,20年交费期,保障到88岁(您还可以选择保障到66岁时领取,领取灵活兼顾养老.),每年存入保费3912元.合同生效即拥有10万元的意外身故或高残责任;一年后身患保单中所列的40内重大疾病即可获得10万元的健康保障资金;平安生存到88岁时即可一次性领取10万元的祝寿金.
  有病是保障;无病存养老,风险全规划;康泰防护网;换种方式理财得免费保障
40种类重大疾病包括:
1急性心肌梗死
4细菌性脑脊髓膜炎
5严重脑中风
7暴发性肝炎,8重要器官移植手术
9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10主动脉手术 11心脏瓣膜置换手术12再生障碍性贫血13严重脑损伤
15脑部良性肿瘤
16帕金森氏病
17老年痴呆
18多发性硬化 19脊髓灰质炎
20运动神经元疾病
21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肝脏疾病终末期 23听力丧失 24语言机能丧失
25植物人
27肌营养不良症
29肾髓质囊性病
30埃博拉病毒感染
31坏死性筋膜炎
32肢体缺失
33尿毒症
34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35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36脐带血干细胞移植
37系统性红斑狼疮
39重症肌无力
40肝豆壮核变性
  如需详细了解请联系:http//
e-maiL:shihua0176@
买哪家公司的产品都无所谓,但选择重疾险应注意以下几点:
1、保障期限:保障期限越长,价格越高;健康是伴随人一生的,买重疾险主要为了准备一笔医疗基金,以备不...
临床医学,目的是为了研究,治疗甚至根治这些重大疾病;
而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是为了帮助病人在患病后尽量减少其经济损失,为病人的经济提供补偿.
一个是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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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重大疾病保险将告别“只保死不保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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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将告别“只保死不保病”
日&&21:01:21&&&&
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重疾险)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去年12月,网上流传一封名为“在中国千万不要买大病保险”的邮件;今年2月份,深圳友邦6名投保人又集体对他们的重大疾病险合同提起诉讼。很多医学和法律专家也纷纷站出来声讨“重疾险只保死不保病”。为规范、统一行业内重大疾病保险使用的疾病定义,今年4月,中
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中国保监会的指导下组建成立了重大疾病保险疾病标准定义制定工作办公室,该办公室负责人7月13日透露,目前已初步完成了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并根据行业理赔经验初步选出影响最大的7至10种重大疾病,确定为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的“核心疾病”。
争议不断的险种
对于重大疾病险的争议由来已久。去年底,一封名为“在中国千万不要买大病保险”的邮件在网络上广为流传,引发一场保险业重疾险的地震。该险种难保大病、保费高、条款难看懂、代理人解释难度大、条款“苛刻”等问题在保户中引起广泛关注。邮件的内容称:“(重大疾病险)不是保大病,是保死的,这些条款,你要是符合了,就非死不可……所以,你就不可能活着时候得到人家的赔偿。”邮件中,还由一位“所谓医生”详细分析了四项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的不合理性。
今年2月份,深圳友邦6名投保人集体对他们的重大疾病险合同提起诉讼。2002年、2004年,几位深圳投保人先后购买了友邦深圳的“守护神两全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但投保人认为,合同中存在一些明显有失公平的条款内容至今才被告知,在双方约定条款时,友邦深圳存在明显的、故意的欺诈行为。4月初,已经立案并决定开庭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而监管部门有关人士称,“深圳友邦诉讼案”的和解,并不意味着关于重大疾病险讨论的结束,有关重大疾病险市场的规范措施正在加快制定。
事实还是误解
不仅是重大疾病保险,实际上,由于保险条款引起的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争议和误解这些年来从未间断。早在1998年底,各大保险公司就曾出现过退保风潮。出现退保的直接原因是1997年底,由于寿险费率上调引起保险产品价格上扬,从而出现对寿险产品的抢购风潮。一年过去了,到了该交第二期保费的时候,许多人才恍然醒悟:我买的保险真的是我需要的吗?我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继续交保费吗?当他们决定选择退保时,对于仅能拿回原交保费的30%至40%,相当一部分人不能理解。而这些问题,本来是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就应该了解清楚的。也就是说,大部分退保或诉讼,隐患埋藏于购买保险之时。
此后的2000年至2002年,各寿险公司推出一系列投资型保险险种,而同样由于投保时即埋藏的对险种的误解,以及之后几年股市低迷等原因引起的投资收益下降,又造成大量的退保及寿险业整体业绩的下滑。之后,保险合同的晦涩难懂再次引起全社会关注,在保监会的敦促下,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自2004年6月1日起率先在保险业界实施通俗条款人寿保单即所谓的“人性化保单”,从而拉开寿险业保单人性化的序幕。
无论如何,保单即合同,即使再“人性化”,分歧和误解始终存在。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条款的专业性、营销员的误导、保单持有人的错误期待及核保核赔工作的缺位等等。从这个意义上看,重大疾病险的问题只是问题之一。今后,寿险业还会不断面对投保人的质疑甚至拷问。
险种将日趋完善
无论如何,争议与质疑对于行业的发展和险种的完善是件好事,重大疾病保险的修改和完善正在紧锣密鼓之中。
过去重疾险的理赔尺度比较严苛,理赔时也产生了很多纠纷。为了规范和统一行业内重疾险使用的疾病定义,为消费者比较、选择重疾险产品提供方便,今年4月,在中国保监会指导下,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制定工作正式启动。在行业协会牵头下,10家人身保险公司、4家再保险公司的医学专业人员参与了标准制定工作。此次,保监会和行业协会积极参考借鉴了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制定并使用重疾行业标准定义的经验。
重疾定义办公室负责人7月13日透露,目前已初步完成了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并根据行业理赔经验初步选出影响最大的7至10种重大疾病,确定为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的“核心疾病”。目前8种疾病被确定为“核心疾病”,这些“核心疾病”将是今后所有重大疾病产品所必须保障的病种。初步确定的8种“核心疾病”包括急性心肌梗塞、严重脑中风、恶性肿瘤、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严重烧伤、瘫痪。据介绍,目前确定的这些疾病发生率都很高同时程度严重,今后凡是被定为重疾险的险种,至少要保障这些“核心疾病”。专家认为,定义必保疾病可以避免一些公司不保发生概率很高的重大疾病,而换上一些发生概率低的疾病。
“下一步,我们将征询行业外医学专家的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最终确定重疾险必保的疾病。”重疾定义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制定完成我国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库,并由行业协会提供给全行业共同使用。在此基础上,还将尽快完成重疾险知识手册,提供给销售人员和消费者。消费者只要看了这本小册子,对重疾险保障的范围将一目了然,保险公司也不能随意解释。  
投保重疾险须知
重疾险并不是万能的,并非什么疾病都保,保险公司已经把能保的疾病以及罹患疾病的程度规定在保险合同条款中,只有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障范围内才能获得赔付。所以,在购买重疾险产品时,要看清楚保险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以免购买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保险是基于最大诚信原则的合同约定,在投保过程中,自己以往所患的疾病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否则可能导致合同的无效和无法履行,在理赔时可能会产生麻烦。主动向保险公司告知既往病史,能够避免日后理赔纠纷的产生。
并非保额越高越好,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按需购买。目前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平均为10万元左右,所以保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较为适中,不应低于10万元。
在投保长期性的重疾险时,投保人的年龄对保费的高低影响很大,越早投保保费越便宜。
来源:市场报&&&&作者:吴建群&&&&编辑:易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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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光影
一般情况下 ,如果在投健康保险时被发现患有疾病,保险公司是不会接单的。如果发现故意隐瞒病情投保的,在理赔时也不会得到保险公司支持。但是规定也不是铁板一块,不久前出台的商业保险新规为带病投保开了绿灯。带病保险以前一直被认为是种骗保行为。但是,带病投保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过去:并非带病投保都会遭拒
&一般带病投保发生在重疾险与医疗险中,投保人要是申请该类保险时,要受到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来确定保障范围和保险费用的审核。由于要对投保人进行全面的体检,成本太大,现实条件也实现不了。只能通过投保人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既往的病情。&青岛某人寿保险高级分析师蒋先生告诉记者。
而根据《保险法》规定,&对于健康险而言,投保前已有的疾病和症状,不在承保范围内。&保险公司有专门的核赔部门,如果在医院了解下来,客户有相关病史而提前又没说,最后是有理由拒赔的。
这个也是成为了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由于既往病史问题,在理赔上经常出现纠纷。
带病投保并不是一点都不能实现。&投保人如果如实填写既往病史,针对投保人的这种情况,以增加某项保障项目的保费,或者将这些告知的疾病作为除外责任等形式予以承保。
目前,也有专门针对重大疾病设立的保险。比如,由于癌症按照严重程度可以分为原位癌和肿瘤,原位癌一般花费较少,但也有特殊情况,而肿瘤一般的花费相对比较昂贵,因此,过去有的防癌保险会只承保肿瘤,而不承保原位癌。但是现在不少防癌险也开始承保原位癌了。
还有一些情况,慢性乙型肝炎在医学上已被认定与肝癌有关,但是却不一定会导致肝癌。如果客户有乙肝病史,但是想要购买长期疾病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也可能会采取增加保费或是疾病作为除外责任方式来进行承保。
现在:新政已准许带病投保
前不久,保监会正式对外发布《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保险公司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提出了多个方面的要求,包括险企门槛、产品、业务、财务、信息披露等。记者注意到,《办法》最大的亮点是一改过去商业健康险不能带病投保的限制,规定保险公司应按照长期健康保险要求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从产品形态看,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将采取万能险的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医疗保险应当与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相衔接,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在经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自负的医疗费用。而个人账户积累仅可用于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支出。
国家出台个人税优健康险的初衷,是为进一步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以上的医疗费用不足的问题。选择万能险的形式,是出于市场化的考虑,是考虑到购买产品的积极性。&蒋先生解读说。
此外,办法也规定了,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采取万能险方式,一年2400元的额度,分布到每个月的列支额度是200元。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俊达 图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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