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教育领导效益应着重在考察外贸经济效益哪些方面

& 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分类:
教育督导信息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科技、教育,青少年,中年,公民,TXT,中文,通知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关于开展2016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通知
淮教督〔2017〕10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通知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督促、激励县级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通知》(皖教督〔2017〕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开展我市2016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考核的对象和内容
督导考核对象为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教育工作领导。考核年度内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发生岗位变动,其在被考核县(区)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即列为该县(区)督导考核对象。对领导干部个人的考核等次即为其县(区)的考核等次。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山南新区管委会)督导考核工作比照县(区)组织实施。
二、督导考核的组织领导
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进行。
(一)成立市督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督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方任组长,市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市督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市复查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
(二)成立市督导考核复查组,组长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岳文贵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的部门分管领导或其相关科室负责人、有关业务骨干担任。市督导考核复查组负责市督导考核复查的具体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县(区)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县(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区)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县(区)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撰写自评报告,承担相应的自评工作。
县(区)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考核办公室设在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承办考核相关工作。
(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级复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督导考核的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
(一)县(区)自评
自查自评工作在3月10日前结束,并完成以下工作: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教育方面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学习省、市有关文件,仔细研究督导考核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明确督导考核的目的、意义、方法、程序。
2.客观评价,如实填写《2016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自查评分表》(另行印发)、《2016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指标自查情况汇总表》(另行印发)等相关表格。自查评分应实事求是,严禁虚报瞒报。
3.撰写自评报告(3000字以内)。
4.填写《诚信自律承诺书》(见附件3)。
5.做好补缺补差工作。对在自查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整改。
(二)市复查&&&&
1.市复查试行“网上评价”与“现场验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区)按照《2016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指标体系》的框架结构,建立系统的电子档案(同时建立文本档案资料),于日前上传至:“淮南党政干部履职督导QQ群”(群号:),为市专家组复查的“材料审验”环节在网上进行创造条件。
2.市复查工作从日开始到3月31日结束。
“网上评价”时间安排:3月15日至17日(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山南新区管委会】的督导考核工作采取“网上评价”,不再进行“现场验证”)
“现场验证”时间安排如下:
大通区&& 3月21日&&田家庵区&& 3月22日
谢家集区 &&3月24日&&&& &潘集区&&& 3月27日
八公山区&& 3月28日&&&&
&凤台县&&& 3月30日
寿县&&&&&& 3月31日
3.市复查工作程序:
(1)市督导考核前,县(区)政府应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让社会知晓。
(2)督导考核期间,市复查采用以计算、分析教育和财政法定报表数据为主、材料审验和实地验证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区)要认真研究考核指标,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召开汇报反馈会。县(区)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汇报(20分钟以内)。县(区)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全程参加会议,并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就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补充性发言。市督导考核复查组向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反馈考核意见。
(4)督导考核结束后一周内,督导组向县(区)委、政府下达书面反馈考核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4.市督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市督导考核复查组的复查报告,研究确定所辖县(区)的复查结果(含考核得分与考核等次),报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省教育厅。
5.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撰写市督导考核复查报告,并将市复查报告、市督导考核情况相关表格及《诚信自律承诺书》、县(区)自评报告于4月15日前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三)省审核确认
省审核确认工作于5月1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督导考核结果认定
(一)考核结果设定等次
督导考核结果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二)优秀等次推荐名额
市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将根据市复查结果,确定各县(区)考核等次,并择优向省推荐3个优秀等次县(区)。
(三)考核等次认定标准
1.优秀等次考核得分须在85分及以上;良好及以上等次考核得分须在75分及以上;合格等次得分须在60-74分之间,低于60分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2.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未按教育部和省政府签订的《备忘录》时间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认定的县(区)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已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国家认定,2016年小学和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县(市、区)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 考核年度县(市、区)时任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教育工作领导以及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出现违法、违规(纪)而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其个人及所工作的县(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降低一个考核等次。
4.各县(区)考核得分及等次均由省级审核确定。
五、督导考核结果运用
1.督导考核结果向市委、市人民政府通报,并向社会发布督导公告。
2.各县(区)督导考核结果纳入省委组织部组织开展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督导考核工作在县(区)委和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要按照通知中要求的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督导考核任务。
(二)改进工作作风。督导考核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务求实效,避免走过场。市复查组廉洁自律情况将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明确督导重点。今年我市将在认真完成省考核指标任务的同时加大对教育经费投入及管理使用的考核力度,包括:各县区城市教育费附加及土地出让金计提教育资金比例是否做到了足额征收,如何管理使用,是否全部用于教育。各县区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否足额征收,如何管理使用,是否全部用于教育。各相关县区要认真准备佐证性材料,并加以详细说明。
(四)做好材料报送。县(区)上报材料包括:县(区)自评报告、《诚信自律承诺书》、《2016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自查评分表》、《2016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指标自查情况汇总表》及其它应当报送的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于日前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李晓东
电话:& Email:
1.2016年度淮南市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2.2016年度淮南市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市复查组名单
3.诚信自律承诺书
4.2016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指标体系
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淮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淮南市教育局
&&&&&&&&&&&&&&&&&&&&&&& &&&&&&&日
2016年度淮南市县(区)党政领导干部
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袁&方&&&&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岳文贵&&&&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员: 王怀光&&&&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沈&斌&&&&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蔚然&&&& 市教育局局长
张瑞昌&&&& 市财政局局长
王怀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 寅&&&& 市审计局局长
2016年度淮南市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
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市复查组名单
组&长:&岳文贵&&&&&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副组长: 汪昌池&&&&&市教育局总督学
成&员:&夏万东&&&&& 市委组织部副调研员、党政干部科科长
黄宝庆&&&&&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方曙光&&&&& 市编办督查室主任
管华伦&&&&&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杨&文&&&&& 市审计局文教卫科科长
李士友&&&&&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陈自明&&&&& 市政府督学
陈景奇&& &&&市政府督学
王宝虎&&&&& 市政府督学
李&伟&&&&&市教育局督导办
李晓东&&&&& 市教育局督导办(联络员)
诚信自律承诺书
我们郑重承诺:为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所提供的资料、填报的数据以及其它相关信息,均准确无误,真实可靠。如有需要,可以提交相关原始材料、凭证等,以供核实。
若有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我们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和相应责任。
被督导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公章)
被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市、区长签名)
&&&&&&&&&&&&&&&&&&&&&&&& &&&&&&&&&&&&&&&&&&&&&&&&&&&&&&&&&&&2017年&月&&日
附件4、2016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指标体系
A1事业发展(25分)
B1.学前教育二期行动计划项目(4分)
C1学前教育二期行动计划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4分)
B2.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度(4分)
C2县(市、区)2016年度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4分)
B3.普通高中发展(4分)
C3普通高中无56人(不含)以上班额的班级(2.5分)
C4普通高中学校无负债(1.5分)
B4.中等职业教育统筹(4分)
C5县(市、区)政府及时出台中职教育发展有关政策(2分)
C6制定县域中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按时上报市级有关部门审核通过(1分)
C7整合县(市、区)域内学历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及资金(1分)
B5.中职招生和培训(2分)
C8按时完成市教育局下达的中职年度招生任务(1分)
C9职业学校开展各类培训人次不低于上一年度(1分)
B6.全面改薄工作(4分)
C10年度校舍改造类项目工程进度符合规划要求(2分)
C11年度设备购置进度符合规划要求(2分)
B7.教育信息化(3分)
C12区域内小学、初中校均接入互联网出口宽带不低于10M,高中不低于30M(1分)
C13城区、县镇及中心学校师机达到1:1,其他学校(含教学点)师机比不高于2:1(1分)
C14区域内中小学校(含教学点)每百名学生拥有教学终端(计算机)数不低于10台(1分)
投入(30分)
B8.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例(5分)
C15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例较上年实现增长(5分)
B9.公共财政教育支出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相比(5分)
C16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增幅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5分)
B10.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增长(4分)
C17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较上年有所增长(4分)
B11.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增长(4分)
C18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较上年有所增长(4分)
B12.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年人均教职工工资增长(4分)
C19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教职工年人均工资较上年有所增长(4分)
B13.教师培训经费(4分)
C20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安排教师培训。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继续教育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经费标准不低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1.5%,并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4分)
B14.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4分)
C21公办中职生均拨款不低于省定标准5000元和不低于2015年度实际投入水平(4分)
A3师资队伍建设(20分)
B15.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改革(5分)
C22县级政府制定并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制度工作方案(3分)
C23教师资格首次注册比例达到100%(1分)
C24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1分)
B16.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比例(4分)
C25县级政府出台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文件(1分)
C26义务教育教师年度交流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总数的10%(2分)
C27义务教育年度交流教师中校级以上骨干教师应不低于当年交流教师总数的20%(1分)
B17.教师补充数占当年空编数的比例(4分)
C28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教师补充人数达到当年空编数的80%及以上(4分)
B18.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3分)
C29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3分)
B19.中职学校编内聘用兼职教师比例及财政支持政策落实(4分)
C30中职学校编制内聘用兼职教师比例超过20%(2分)
C31中职学校编内聘用兼职教师财政支持政策得到落实(2分)
A4质量与管理(25分)
B20中小学体育工作(3分)
C32县(市、区)每年举办中小学校体育比赛不少于3项(1分)
C33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参与测试的学校数达到100%(1分)
C34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参与测试的学生数达到98%及以上(1分)
B21.中职教育质量提升工程(3分)
C35中职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入库项目制定任务书、按期上报并启动实施(3分)
B22.教育政务公开(2分)
C36教育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要求进驻政府服务中心窗口办理(2分)
B23.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4分)
C37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四类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实行建档立卡全覆盖(2分)
C38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四类资助资金于学期结束前发放到受助学生(2分)
B24.教育督导经费保障(2分)
C39教育督导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且能够满足开展教育督导工作需要(2分)
B25.平安校园建设(6分)
C40政府建立校园及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制,且党委政府领导参加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督查(2分)
C41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基础建设符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4分)
B26.规范办学行为(5分)
C42通过政府会议或者文件形式部署全年规范办学行为工作(1分)
C43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基本达到标准班额要求(1分)
C44公、民办普通高中未发现违规跨省辖市招生等行为(1分)
C45中小学校无违规补课、乱收费、乱定教辅等行为的(1分)
C46严格执行规范办学行为三项(督查制度、通报制度、月报制度)管理制度(1分)对英国、法国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价制度考察的报告&
  按照我部国际司《关于做好2011年教育部出访团组计划执行工作的通知》(教外综[号)精神,日-26日,督导办组织教育部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价制度考察团对英国、法国进行了考察。考察团一行6人。在英国,考察团先后访问了英国教育、儿童服务及技能标准局(Ofsted)、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SQA)、苏格兰学习教育组织(LTS),考察了金斯福德社区(语言专门)学校(Kingsford School),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学校校长进行了会谈。在法国,访问了法国教育部总督导办和预测评估司,考察了巴黎克洛德&莫奈高中(Lyc&e Claude Monet)、皮埃尔&德让纳高中(Lyc&e Pierre-Gilles de Gennes)和尼斯皇家综合学校、职业餐饮学校,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学校校长进行了会谈。现将有关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英国教育督导与评价
  英国教育督导制度已经历了170多年的历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中央和地方两级制度并行的全国教育督导网络,近年来又有了新的发展。
  (一)英国教育、儿童服务及技能标准局简介
  英国实行国家集中统一管理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其国家管理机构是教育、儿童服务及技能标准局。英国教育、儿童服务及技能标准局是一个由女王总督学领导的政府机构,与教育部相对独立,经费由议会通过,独立预算。女王总督学由女王任命,任期五年,直接向教育大臣和国会负责。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英国负责教育督导工作的是女王督学团。女王督学团设立在教育部内部。但是,从90年代初开始,英国为了增强教育督导的公开性、独立性、客观性、精确性和权威性,增加教育督导的频度,更好地代表学生和家长的利益(而不仅仅是代表教育机构的利益),于1992年成立了独立于教育部之外的教育、儿童服务及技能标准局。标准局的宗旨是以督导促进步。目标是通过定期的独立督导、公开的督导报告以及论据充分的建议,促进学业标准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在督导和提建议中,坚持&无所畏惧,也没有任何倾向性&。职能包括:领导对英国所有学校,包括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质量的督导;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院校以及青少年工作进行督导;领导对早期儿童教育机构的督导。工作原则包括:为保证检查和报告的公正、公平和严格,标准局在皇家和国会之下保持机构的独立性;要向公众直接地、公开地报告督导结果;保证其向政府、教育机构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公众所提供的报告、建议具有充分的事实依据。
  (二)英国教育督导队伍
  标准局有280名皇家督学,2000多名工作人员,享受政府公务员待遇。他们都是教育专家,也是国家公务人员,是标准局的终身雇员。皇家督学中有少数人主要负责标准局内部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大部分皇家督学要领导对学校的督导,负责监督检查督导的质量。除皇家督学外,还有独立督学。独立督学是经过标准局认可的具有学校督导资格的督学。担任独立督学必须有硕士以上学历,有4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或教育管理工作经验,要通过标准局组织的资格考试。在最初的资格考试前,要经过几个月的专门培训。其督学资格的有效期为3年,3年后要再次通过资格审查和考试才能得到认证。独立督学每年必须参加为期1周的业务培训。此外,标准局与3家合同商合作共同承担督导任务,合同商有6000名签约专兼职工作人员。教育标准局年财政预算是2亿英磅,其中约有一半用于局本身的开支(包括工资),另一半用于开展各种教育督导工作。苏格兰还有150名督学,承担苏格兰教育督导任务。
  (三)英国教育、儿童服务及技能标准局对学校督导的内容和程序
  标准局对学校督导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教育质量如何;领导与教师的关系如何;校风如何。而每一个督导内容有具体的考核标准。如教育质量的标准为⑴教师教的水平和学生学习的能力;⑵课程;⑶领导的视野和管理能力;⑷学校是否安全和学生是否能及时得到帮助;⑸学生的精神、道德取向和是否厌学等。对督导的程序也有明确的要求,如督导员必须观摩教学过程,必须查看学生作业,必须与学生、员工交谈,必须就督查情况进行集体讨论方可作出决定。督导程序也明确了对学校督导组(员)、社会、家长等方面的要求,以使整个督导过程公正、公开。督导结果要向学校、社会、家长反馈或公布,以促进学校改进工作。对地方当局的督导也同样有严格的规范。标准局的督导工作严格依法办事,有章可循。英国教育督导具有完善的奖惩机制。英国在督导评估学校时,十分重视运用激励机制,对办学质量高的学校和校长给予奖励,对办学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的学校,调离校长岗位,对新任校长提出限期整改目标。
  (四)英国教育督导的法制建设
  英国非常重视教育督导的立法工作,督导制度从建立到几次变革都有立法依据,这是英国教育督导工作顺利开展的法律保障。英国教育督导的法律、法规十分完备细致。国会颁布的《教育法案》中对督导的机构设置、职能、内容、程序、结果的效力等有专章的规定。而督导部门本身也出台了上百个文件来规范督导工作。
  二、法国教育督导与评价
  法国于1802年开始建立教育督导制度,至今已有200年的历史。法国将教育督导视为教育行政管理的支柱之一,重视和加强督导工作,设立专门的督导机构,明确督导的职责,严格选拔督导人员,采用灵活多样的督导方式,具有严密的督导程序,通过立法确立了完整系统的督导制度。
  (一)法国教育督导机构
  法国的教育督导机构主要分中央、学区和省三级。中央一级教育督导机构是设在国民教育部内的国民教育总督导办和国家教育行政总督导办。国民教育总督导办是教育部内履行监督职责的专门机构,内设国民教育总督学。国民教育总督学直接对教育部长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国家教育制度进行宏观监督和评估;对各地教学和教育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对地方督导人员、学校负责人、教学人员等进行招聘、培训,并对他们的工作作出评估;围绕教育部的中心工作和全国教育中的热点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国家教育行政总督导办设在教育部,工作跨教育部和高教部,内设国家教育行政总督学,主要职责是:代表教育部和高教部部长或以部长的名义,对教育部和高教部、学区、公立学校及所有隶属于教育部、高教部或得到教育部、高教部资助的机构的运行情况和效益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国家教育制度进行研究和评估。
  学区一级的教育督导机构为设在大学区总长公署内的大学区督学处,可分为地区教学督学、学区督学和参谋顾问人员三种情况。地区教学督学是专门的督学人员,分学科设置,基本上是每学科每学区一名,也有少数负责几个学科、学区的。学区督学也在学区长领导下工作,但这些督导人员实际不做督导工作,其职责主要是行政工作。另外,在学区长周围还有十余种专兼职顾问和参谋人员。大学区督学处主要负责督导中学教育工作。
  省级督导机构是设在各省教育厅的督学处。省督学称为国民教育省督学,法国每省分为若干分学区,每个学区设一名国民教育省督学。省督学处主要负责督导小学教育工作。
  同时,法国教育部内设预测评估司,分别对应教育部和高教部的工作,对教育部和高教部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全教育数据进行统计;与总督导办合作,设计对学校进行督导评估的政策;协助其他司局对法国教育体制进行研究包括学校机构、学生心理健康、学生整体发展等。
  (二)法国教育督导队伍
  法国的教育督导人员分为国家总督学、大学区督学和省督学。每个职等的督学又分为若干职级。法国现有总督学220名,其中教育总督学156名,教育行政总督学60名,图书馆总督学4名。学区督学600名,省督学1600名。国民教育总督学主要从具有国家博士学位,具备指导研究导师资格,大学教师职称,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或被承认的同等职衔的在国民教育领域服务十年以上的公务员中选拔。国家教育行政总督学主要从教育系统内有相当资历的文职行政人员、大学行政管理顾问、大学总务主任、任职十年的省教育局局长等具有丰富行政管理经验的国家公务员中选拔。总督学的年龄要在45岁以上。学区督学和省督学主要从具有一定职称的大学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负责人中选拔,年龄在40岁以上。总督学原则上不需经过专门的脱产培训,但可安排不定期地参加实习、学术研讨会和短期培训。学区和省督学在被正式任命和就职前,必须到&国家督学和教育领导培训中心&接受为期两年的上岗培训。
  (三)法国教育督导的内容和方式
  法国教育督导最为显著的一个特征就是分工督导。(1)国民教育总督学主要负责教学方面的督导事宜。教育总督学的日常督导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按专业将每位督学编入不同的学科组,在这些组内总督学全面地开展对本学科的研究和建设,检查和保证本学科的教学质量;二是根据每年教育专题调研课题,以调研小组的方式,深入有关地区开展调研;三是担任学区通讯员的总督学按要求深入到某一学区,在地方督学的帮助下完成年度调研计划,同时要帮助制定所在学区督导的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地方督导工作。(2)国家教育行政总督学的工作分为三类,即日常督导、点上调研、专题研究。国家教育行政总督学的职权范围很大,从纵向来看,不但涉及从学前教育到高等学校等各级别的学校,而且还包括科研机关;从横向来看,涉及到除教学以外的所有行政和经济事务。
  在地方上,学区督学主要在学区范围内工作,负责督查初中、高中和职业高中等机构。国民教育督学主要在一个省范围内工作,负责对小学、初中段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学前教育机构进行督察。这些督学平时各有分工,但在必要时则灵活编组,共同进行督导。
  在法国,既重视行政性督导,又注重教学性督导,除了开展行政性督导之外,还经常围绕学校教学业务开展教学性督导。法国教育督导是按学科设置,教学督导的成效与结果不仅与教师工资晋升密切相关,而且对教师今后发展具有举重轻重的作用。总督导办的考核做到一般、重点相结合,以重点为主。学校教师都要定期接受教学性督导,督学按照要求到学校实地观察课堂教学,听课结束后及时与教师进行信息沟通交流,并对教师教学业务情况进行分数评定。
  (四)法国教育督导的法制建设
  法国是一个教育督导法制非常完备的国家。法国比较重要的法规有《国民教育总督学特别章程》、《国家教育行政总督学章程》、《地区&&学区督学和国民教育督学特别章程》等,这是法国教育督导高效的法制保障。法国教育管理的&立法、执法、监督、指导&四项主要职能首先强调的是立法,可见法国教育督导的法制完备。
  三、两国教育督导与评价的启示
  (一)加强和完善教育督导法制建设
  与英法相比,目前,我国在《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都对实行教育督导制度作了规定,但并没有明确规定教育督导的机构、职责、队伍和工作机制。而1991年国家教委颁布的《教育督导暂行规定》也只是对教育督导的各个方面作了大致的框定,没有具体的、操作性的指导,距离完善系统的教育法规体系仍有差距。我们应进一步加强督导法制建设,特别是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后,尽快出台《教育督导条例》,尽快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法规。在制定教育督导法规时应法意,既要考虑到教育督导现实的需要,也要考虑到教育督导制度未来发展的需要;既要体现督导法规的原则性和规范性,又要力求使法规条文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二)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
  教育督导机构较强的独立性是有效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前提。英国具有独立的国家教育督导机构,法国教育督导机构虽隶属于教育行政部门,但也独立行使督导职能。目前,我国各级教育督导机构都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都是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部署进行督导,没有独立行使督导职能。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的要求,国家层面的教育督导机构,可在国务院设立&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由教育部代管,直接对国务院负责,体现&相对的独立性&。同时,科学设置其内部机构,分别承担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以及评估指标体系研究等,保证其独立行使教育督导职能,有效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三)坚持督学和督政相结合的原则
  &督学&和&督政&是教育督导的两个主要方面,政府的支持与帮助往往成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关键因素。因此,在教育督导评估中加强&督政&的内容和力度,将是当前中国教育督导的重点。督导工作的效果常常体现在对于下级的检查评估,因此,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在本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应当努力实施对于下级政府、教育行政执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检查。坚持督政、督学相结合,在加强督政中首先检查各级政府是否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积极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物质保障。要深入到学校教学工作的内部,挖掘影响学校发展和提高效率的更深层的问题,并给予具体细致的评估指导,也就是说督学工作的关键在于激活影响学校教育发展的内趋力,协调学校教育的各方面关系,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以符合教育规律和地方实际。
  (四)建设专业化督学队伍
  就目前我国教育督导人员的情况看,国家督学和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数量都极少,各地的专兼职督学大部分从中学校长、行政机关人员或教研员中聘任,数量也很少,这种状况与教育督导的工作要求很不相符。此外,很多督导人员是推荐和任命的,选拔不够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的素质相对较低,部分督导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督导训练,缺乏从事督导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此,应尽快补充教育督导部门的人员编制,对各级督导人员的任职条件作出严格规定,在督导人员的任用中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聘,保证督导人员具备相应的素质。同时还应加强对各级督导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督导队伍。
&发布日期:&&来源:江苏教育
----------省市教育督导网站----------
上海教育督导网
浙江教育督导网
山东教育督导网
安徽教育督导网
湖北教育督导网
河南教育督导网
甘肃教育督导网
----------市县教育督导网站----------
南京教育督导网
无锡教育督导网
徐州教育督导网
常州教育督导网
苏州教育督导网
南通教育督导网
连云港教育督导网
淮安教育督导网
盐城教育督导网
扬州教育督导网
镇江教育督导网
泰州教育督导网
宿迁教育督导网
----------市县教育门户网站----------
南京市教育局
无锡市教育局
徐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教育局
苏州市教育局
南通市教育局
连云港市教育局
淮安市教育局
盐城市教育局
扬州市教育局
镇江市教育局
泰州市教育局
宿迁市教育局
昆山市教育局
泰兴市教育局
沭阳县教育局
-------------其他相关网站-------------
教育部督导办
江苏教育网
江苏教育信息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社会效益包括那些方面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