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是否还会增高

扬州社保问题查询:养老保险可以一次缴清吗?
金投保险网(gold.org/)6月7日讯:扬州市12333咨询服务5月份大数据日前公布,当月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共受理市民来电22028个,日均711个。其中,市民最为关心的是五险征缴、劳动关系、数据查询、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话题。
养老保险可以一次缴清吗?
市民杨先生:我父亲1958年出生,以前没交过养老保险,现在能一次交足吗?
12333热线: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手续首先要审核户口是否属于向前补缴受理范围,户口须在广陵区、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景区、邗江区。其次审核年龄是否属于首次参保向前补缴受理范围,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还要审核是否曾在工作单位有工作经历。
若不符合向前补缴条件,根据《关于调整部分缴费不满15年参保人员相关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号)规定,从日起,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手续;日前已参保缴费、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扬州参保,在外地如何就医?
市民刘女士:扬州市的参保员工调入外地后,社保仍然在扬州市缴纳,那么在异地门诊及住院可以报销吗?如何办理?
12333热线:扬州市区(广陵区、开发区和原维扬区)长时间在外地居住超过6个月的人员,应填写《扬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长居外地申请表》,报社保中心批准,选择当地2-3家定点医院就诊。报销时携带出院记录、住院费用结算明细、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就诊病历、医保证、卡、历,于每月1-10日到市社保中心申请报销。
扬州市区(广陵区、开发区和原维扬区)退休后长期(超过1年以上)安置在省内其他省辖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办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手续。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办理流程:符合适用对象的参保人员可到市社保中心医疗保险科领取《扬州市区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并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其中所选的三家医院中,必须至少有一家为当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指定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卡,可在当地指定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指定医疗机构中普通门诊或住院使用。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市民朱女士: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12333热线:从日起,扬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一:512元/月,标准二:966元/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255元/月。
市民王先生:没有交过社保,想单独买个医保,按月交的那种,可以吗?
12333热线:根据《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扬府发[号)规定、国务院[号文件精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应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需女未满55周岁,男未满60周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一英寸照片1张至户籍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医保划拨比例怎么调整了?
市民徐先生:我的医保2015年8月至11月划拨比例3.5,2016年划拨比例变为4.5,钱也从80元变为120元,请问这是咋回事?
12333热线:根据《关于印发&扬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扬政发2000205号)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按年龄段划入标准:在职人员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6%划入,36-45周岁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划入,46周岁以上(含46周岁)至退休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5%划入;退休人员按本人养老金(退休费)的4.5%划入。
根据《关于调整全市职工医保统筹和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扬人社[号)规定,,自新的医保结算年度起,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含在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救助个人缴费金额由3元/月调整为6元/月。
创业可享受哪些政策补贴?
市民夏女士:请问扬州有哪些政策支持创新创业,创业者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12333热线:扬州创业扶持政策如下——1.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凡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创业意识、诚实守信、具备偿还贷款能力、并在市区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中小企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城乡登记就业人员、创业人员、创业妇女、退伍军人和创业青年等各类劳动者,取到有效证件后,均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2.可以申请初始创业补贴。凡在扬州市区领取营业执照(一年以内)、初始创业、稳定经营在6个月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复转军人、优抚对象及外地来扬创业人员,一次性给予2000元初始创业补贴。3.可以申请创业租金补贴。凡在市区范围内首次领取营业执照一年内,初始创业、稳定经营在6个月以上,签订1年以上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复转军人、优抚对象及外地来扬创业人员可以申请。
缴了两份社保怎么办?
市民老管:我在扬州缴纳一份社保,如今无锡上班工厂又给缴纳一份社保。现在怎么办?
12333热线: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时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蓄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像老管这种情况应在扬州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暂停缴费手续。如果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在单位正常参保后,可至扬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携带到无锡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如果男已满50周岁,女已满40周岁,则由单位在无锡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正常参保,再次跨地区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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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2016年扬州市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扬州市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
发表时间: 17:39:05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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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再有二个月就结束了,新的一年即将来临。每次在新年开始之际,都要给企退人员调整养老金,2016年是否出台新的“提低缩差”政策?扬州市的养老金怎么调整呢吗,看看小编的介绍. 本人建议2016年“提低缩差”调整方案:
一,扬州市养老金水平偏高的,应原地踏步待调整。
二,扬州市“提低缩差”应参照与机关事业单位同期退休人员,同职务、同职称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应逐步调整。三,扬州市养老金差距大的应多增加,差距小的应少增加。
四,扬州市争取在2018年基本缓解养老金问题,于2000年解决好养老金问题。
在一些地方,人社部门在落实社保法的同时,也执行了最低养老金政策,例如广西的最低养老金为最低工资的80%,但造成了“缴费年限不一但领取养老金相同”的现象。
广西的基本养老金最低保证数制度,将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设置为“保底数”,养老金低于“保底数”的退休人员按“保底数”领取实际养老金。假如有退休人员缴费恰好为15年的最低年限,同时他应领的养老金又低于“保底数”,那么,他领取的养老金被提至“保底数”额度,而该“保底数”可能恰好等于他缴费22年才能领取的额度,也就出现了“个人缴费15年与22年领取的养老金相同”的情况。2016年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  养老保险缴15年与22年领取的养老金相同?
  在一些地方,人社部门在落实社保法的同时,也执行了最低养老金政策,例如广西的最低养老金为最低工资的80%,但造成了“缴费年限不一但领取养老金相同”的现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记者进行了调查。  “缴费年限不一但领取养老金相同”实际工作中极为少见
  日前,人社部公布了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评估研究报告。报告提到,广西最低养老金为最低工资的80%,如果职工一直按最低标准缴费15年,其退休后领取的有保障的最低养老金相当于持续缴费22年后得到的养老金,即个人缴费15年与22年领取的养老金相同。
  社会保险法要求,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个人可以自行决定在什么阶段以什么方式缴纳多长时间。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缴费满15年后停止缴费,或是选择年轻时不缴费,等到距离退休15年时才开始缴费,抑或是中断缴费一段时间后接着缴满15年等。
  对于企业职工而言,只要在用人单位就业,就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费至退休年龄。然而在此规定下,也可能出现企业职工退休时刚好缴费满15年的情况――个人若是在符合退休年龄前15年进入企业工作并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其退休时也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在养老金发放环节,广西从2002年起建立基本养老金最低保证数制度,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总额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在此“保底数”政策下,养老金低于“保底数”的退休人员按“保底数”领取实际养老金。假如有退休人员缴费恰好为15年的最低年限,同时他应领的养老金又低于“保底数”,那么,他领取的养老金被提至“保底数”额度,而该“保底数”可能恰好等于他缴费22年才能领取的额度,也就出现了“个人缴费15年与22年领取的养老金相同”的情况。
  但这种情况实际工作中极为少见。因为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制度激励下,大多数有条件的人都愿意通过提高缴费标准、延长缴费年限等来提高退休后发放的养老金额度,只有很少一部分缴费能力确实有限的人才会符合领取“保底数”的条件。  最低养老金政策对灵活就业人员、效益欠佳企业员工有利
  “个人缴费15年与22年领取的养老金相同,只是最低养老金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导致的个别情况。不能因为轻微的‘副作用’,就完全否定整个政策。”广西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最低养老金政策意在起到民生保障的托底作用,给予困难群体一定的倾斜,最大限度地普惠大众,同时也激励更多的人参保,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2016年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
  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分为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两个部分。职工一般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的基数,个人缴纳的费用为基数的8%。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职工,个人缴费时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单位缴纳部分则以单位上一年度平均工资额度为基数,缴纳额度不超过该基数的20%。个人缴纳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部分进入统筹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则分为5个档次,分别为统计局当年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的60%、70%、80%、90%和100%,缴纳费率统一为20%,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缴费档次。20%的费率中,12%进入统筹账户,8%进入个人账户。
  然而,即便是在这样的缴费政策下,一些职工由于所在企业效益欠佳,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能会很低,这导致他们退休后只能领到很少的退休金,额度甚至还可能低于低保或是失业保险金。对于一些灵活就业人员而言,由于缴费年限太短或是中断缴费等,同样可能会出现养老金少得可怜的现象。退休金太低,会影响人们参保的积极性。最低养老金政策实现托底,能够鼓舞更多的人参保,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  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激励人们持续缴费
  专家认为,广西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实施兼顾了效率与公平,有效提升了广大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国家和自治区对养老金的计发制定了统一的制度框架,新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待遇计发与缴费基数高低、缴费年限长短、在职职工工资的增长“三挂钩”。具体而言,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涉及的因素包括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等。
  从中可以看出,养老金的高低不仅与参保人员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高低相关,也受到缴费年限的影响,也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充分体现“效率优先”的激励机制。
  近年来,广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呈现逐年增长的势头,这样的计算方法实际上也是激励人们持续缴费,不要随意中断缴费。
  如果是在职职工失业了并成为灵活就业人员,他们领到的养老金会不会受影响呢?养老保险制度充分考虑到了这种情况:若是职工失业并成为灵活就业人员,依然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至满足领取养老金的条件,甚至直到领取养老金的法定年龄。即使缴费模式、额度等发生了变化,但所有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都将在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中累计储存,在计算其养老金时统一纳入计算公式。
  有关部门表示,这样的制度设计鼓励了更多面临失业问题的人员继续参保。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意在使更多人实现老有所养。这个政策经过多年的实施,已经深入人心,得到了广大职工和其他参保人员的认可、理解,特别是许多失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退休后尝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等激励措施的甜头,老年生活得到了更好的保障2016年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2016年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五、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六、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七、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八、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九、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2016年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十、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十一、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各地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适当充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同时集中受托管理其职业年金基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2016年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本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本决定自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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