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施工方介绍小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中介信息费的协议书怎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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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概预算,没有工程量的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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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我现在遇到这么一个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没有工程量和概算,只是规定按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审定价×(1-下浮率)来确定结算,而施工单位投标就是确定那个下浮率,合同也没有确定合同价,最后结算价款时170多万,这么操作可不可以的?有没违反哪条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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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程量和概算,那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审定价,是怎么来的?
这种项目我接触的还是不少得,很多公司缺乏概预算专业人员时通常会签订这种合同,但是这种合同可能会导致成本失控,因为工程量是没有被框定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施工方可能通过签证等方式不断提高结算价格。
至于有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据我目前所知应该是没有明确的法规禁止这种做法,LZ可以再核实一下。
还有一点,审价中介机构通常是按照审价的一定比例收取佣金的,这也可能导致审价金额比实际价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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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放水开心 于
21:33 编辑
中介之间审定金额差异较大也是有责任的。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号
一、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审核中的钢筋按定额含量,若放样另按第11项钢筋抽筋计算费用。
二、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如第5项审编制竣工结算造价为3000万元,服务收费计算如下:
& & 100万元×3.5‰=0.35万元
& & (500-100)万元×3.2‰=1.28万元
& & ()万元×3.0‰=1.50万元
& & ()万元×2.7‰=5.40万元
& && && && && && && && &&&合计8.53万元
三、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系数乘1.25。
四、本标准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制定的,如系公路、铁路、水、坝等土木工程,收费应降低50%计算。
五、审核竣工结算时,所有基本审核费由委托单位负担。另按审减或审增额度可加收3-5%审核费用(具体幅度由双方在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审增减率在5%以内(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审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含5%)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超过部分由编制单位承担;审增部分审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担。
六、工程造价争议案件鉴定由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暂定资质除外)承担,如因鉴定结论失误造成案件重审的,经省工程造价总站重新鉴定,确认原结论误差在±3%以上的,由原鉴定单位全额退回原收鉴定费。
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按施工合同工期加2个月为正常服务期限;非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超期服务,按以正常服务期限和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收费计算的月均服务乘以超期服务时间计算超期服务费。
八、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应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九、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十、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同一项目重复或增加咨询工作量20%以上的,应按本收费标准另行计算增加工作量的费用。
十一、本收费标准为合理工期和正常工作日条件下的费用标准,若委托人要求赶工或占用国家法定休息时间,应增加20-30%的咨询费。
& && & 没看到法律明文规定不可以这么操作,法律一般从框架上把控,例如本例中应该招投标,这个是法律要求的。
& && &&&关键是下浮率的确定是否合理,可以从施工方提供的概算、预算书来审核下确定。
费率合同。特殊情况下可以。
施工方提供的概算、预算书就是一个下浮率,而且是下浮率高的最后中标。
我觉得,招投标一定要有。另外,合同必须签订,必须有确定的金额。如果日后工程量增加等合理原因导致的成本高出合同金额,可以相互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或者合同。这样才能避免双方以后因合同而导致的法律纠纷。
如果没有招投标,无合同,说明公司的内部控制根本就不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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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maixing&|[广东 珠海];& 1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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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淡建设单位(甲方)对工程项目成本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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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淡建设单位(甲方)对工程项目成本的控制
官方公共微信篇一:房产中介佣金确认书 佣金确认书 编号:现经推介甲方完成上述物业的买卖/租赁业务. 1、 甲方承诺在签署房地产买卖/租赁合同的同时支付上述佣金予乙方. 2、 乙方收取佣金之后承诺提供给甲方的服务: 其他约定事项:
本确认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备注: 1、 甲方应于签署房地产买卖/租赁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乙方实际成交总房款额的1%或成交月租金的 35%作为乙方之佣金. 2、 甲方根据支付日期及时支付佣金,若未同意或无辜拖延,乙方将追究滞纳金,每天滞纳金应按应付 佣金的1%计算,如有异议,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则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3、 本确认书如有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甲方:
乙方: 代理人:经办人: 有效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本人已完全了解上述条款)
(本人已将上述条款解释清楚)篇二:中介佣金协议 中介佣金协议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决定互相信任,在山东正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安装太阳能项目上达成合作,并签订佣金协议,双方决定如下: 甲方给乙方提供采购方信息,并协助乙方成功签订项目合同。如能达成交易,经甲方介绍,在甲、乙双方签订佣金协议基础上,由采购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安装太阳能合同,甲、乙双方保证严格执行佣金协议。 佣金费率为:每台太阳能 元。 佣金支付方式:现金 项目合同安装为:台, 项目安装合同分为两期实施,第一期。 第一条:甲方主要责任是:为乙方介绍、说明项目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力争促成乙方和采购方项目成交;诚实守信、保守乙方和采购方的商业机密;为乙方和采购方订立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二条:乙方应按甲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工作。 第三条:乙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甲方徒劳和丧失信誉。第四条:乙方支付甲方中介服务费时间,乙方与采购方谈判成功,签订合同,第一期项目,采购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资金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佣金
;第二期项目,采购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资金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佣金
。。 第五条: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条款,违约方应赔偿遵约方损失。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一份,由甲方持存,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签字、盖章生效。
日篇三:二手房佣金协议书 房地产经纪佣金协议书 客户方:以下简称甲方 中介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公开公正”的原则,就购买事宜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咨询服务,特订立本协议。合同双方都必需严格按《合同法》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就
购买事宜提供相关资料与服务;直至甲方委托事宜合同签署成功。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事项;物业主题内容联络、物业现状说明、商务性协调洽谈、协助签署合同、协助处置甲方本物业委托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 委托要求 按“委托事项”要求,乙方为甲方落实本合同物业“委托事项”的专项服务。并按落实的细则、情况、内容处理意见随时向甲方通报和开展工作。甲方委托乙方安排由甲方、物业业主及本物业有关联的参与人员进行专项洽谈。使本物业操作过程规范化。 委托期限为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 第四条 中介服务费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向乙方支付作为中介服务费。在甲方与物业业主确认签定《购买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的 %,即人民币元整。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委托事项、甲方与物业业主方(权属方)就本物业最终购买过户时之日(同日),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的 %,即人民币元整。如果最终甲方未能与物业业主进行最终的房屋购买,交易未成功,乙方必须无理由退还 中介服务费给甲方,之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中介服务费支付方式:由甲方将款项汇入乙方的指定银行帐户,以转账票据为凭证。或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五条 协议生效及其它 1、 本协议经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署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2、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日起,任何一方单独解除合同则无效;并在此后成为履行本物业、本协议的不可撤销之文件;在本协议第四条款履行完毕后本协议效力则自动解除。 4、 本协议如与之前双方签定的协议有冲突时,与本协议为准。 5、 附注事项:
客户方(甲方):中介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日 签署日期: 年
日篇四:房地产经纪佣金协议书 房地产经纪佣金协议书 客户方:以下简称甲方 中介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公开公正”的原则,就方委托乙方进行咨询服务,特订立本协议。合同双方都必需严格按《合同法》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就
出租事宜提供相关资料与服务;直至甲方委托事宜合同签署成功。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事项;物业主题内容联络、物业现状说明、商务性协调洽谈、协助签署合同、协助处置甲方本物业委托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 委托要求 按“委托事项”要求,乙方为甲方落实本合同物业“委托事项”的专项服务。并按落实的细则、情况、内容处理意见随时向甲方通报和开展工作。甲方委托乙方安排由甲方、物业出租方及本物业有关联的参与人员进行专项洽谈。使本物业操作过程规范化。 委托期限为90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 第四条 中介服务费 甲乙双方确认: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委托事项、甲方与物业出租方(权属方)就本物业出租合同签署、之日(同日),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元整。 中介服务费支付方式:由甲方将款项汇入乙方的指定银行帐户,以转账票据为凭证。或以现金支票方式支付。 第五条 协议生效及其它 1、 本协议经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署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2、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日起,任何一方单独解除合同则无效;并在此后成为履行本物业、本协议的不可撤销之文件;在本协议第四条款履行完毕后本协议效力则自动解除。 客户方:中介方: (甲方)(乙方) 代表:(盖章)代表:(盖章) (签名)(签名) 签署日期: 年
签署日期: 年
日篇五:房屋买卖中介服务费协议 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北京0服务有限公司 甲方从出卖人0000处购买房屋一套,房屋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 张仪村路0号院0号楼0层409号,所有权证号码为:×京产权证丰字第000号,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交易保障服务,为了明确甲、乙双方之间服务费用的支付和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计19400元(大写:壹万玖仟肆佰 元整); 2、如果甲方与出卖人0000之间的房屋买卖交易不成功,乙方将 在三日内全额退还甲方支付的服务费,19400元(大写:壹万玖仟肆佰元整);如果乙方三日未全额退还服务费,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
甲方:乙方:北京0000身份证号码: 服务有限公司 住址:
注册地址:北京市0000篇六:中介费协议书 中介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互惠 的基础上,就本工程施工承揽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事项 1、 乙方负责为甲方承揽平山县书香苑11#、12#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协助甲方与建设单位河北筑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山分公司签订施工总 承包合同和入场事宜并协调筑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山分公司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关条 款及时将工程进度款支付于甲方。 2、 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乙方中介费用。 第二条 中介费用及支付方式 1、 中介费用为书香苑11#、12#楼工程总价的1.2%。 2、 甲方根据建设单位每次实际支付给甲方工程进度款。甲方扣除税金后按比例支付给乙方中介费。 3、 甲方每次收到建设单位进度款后10日内支付乙方中介费。 4、 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入场后10日内,
甲方先行支付乙方5万元诚意金,待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中介费时扣除。 第三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四条 协议解除 本协议在建设单位支付完甲方工程款,甲方支付完乙方中介费后自然解除。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若发生争议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仲裁或上诉解决。甲方(章):乙方(章):电 话: 电 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 期:
日 日 期:年
日篇二:中介服务合同 样本(正本) 信 息 中 介 劳 务 合 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提供中 介信息服务劳务、协助甲方在
项目 的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劳务,协助甲方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乙方具体服务 劳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了解工程相关信息并及时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当做好保密工作,对甲方的工程合同及其他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 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任何目的利用、传播或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 2、乙方在服务劳务过程中,应当采取合法方式、提供合法信息,不得采取任何非法或违 规手段,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以自己名义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承包合同并负责履行,经营损益全部归甲方 所有。乙方除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外,不享有任何经营损益。 2、在甲方签订工程合同后,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 第四条、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 1、若甲方因乙方的协助而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信息中介 服务劳务费用,具体数额按该项目工程合同总价的 %计算;具体支付方式见本条第2款约 定。 若甲方未能签订合同,则甲方仅需向乙方支付元差旅、电话费,其他支出费用由 甲方同意并负担。 2、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按四次与乙方结算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数额。第一次:签订合同当天付
万元;第二次:甲方收到第一笔工程款时按合同总价的 % 结算支付;第三次:工程主体结构结束按合同总价的 %结算支付,余款在工程竣工后一周 内付清。支付时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甲方以现款方式支付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积极协助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在乙方配合下,与该项目相关人员接触后解除本合同,并在以后与该项目签订的 任何合同均属于在乙方协助下签订的合同,甲方应按以上第四条足额向乙方支付信息中介服 务劳务费用。 3、甲方若无故不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应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滞 纳金;若甲方拒付,无论乙方采取何种方式追款,甲方均无异议并承担一切后果。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该工程项 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最后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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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 户 行:开 户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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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年 月 日篇三:居间合同、中介收 费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 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 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 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 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 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第四百二十七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 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材料一:
买卖双方未完成房产过户 中介仍收中介费受质疑
目前的格式合同,买卖双方一签约,即便没完成过户也不影响中介收费。 买卖双方由于 各种原因未能最终完成房产过户,在很多人看来,这种情况下中介是不应该收取中介费的。 而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如果是由于中介的原因造成最终未能完成过户,则无需交中介费;如 果是由于买卖双方的原因造成最终未能 完成过户,则要支付部分甚至全部中介费。目前买房人与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中介只 负责到买卖双方签完合同,而不是以完成过户才能收取中介费。中介承诺未兑现应退还中介费在北京版国五条政策落地前,为了避免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北京的二手房市场曾掀 起过一波购房高潮。王先生就抢在国五条政策执行之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中介承诺可以 在政策执行之前为王先生完成过户手续,并将这一承诺写进了居间合同之中,因此王先生就 与业主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交付了中介费以及定金。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在政 策执行前完成该套房屋的过户手续。新政策执行后,由于该套房屋不满五年需交纳差额的20% 的个人所得税。算下来,个人所得税要交20万元。面对这笔高额的个人所得税,王先生表示 无力承担。业主也表示不会为个税买单,在该套房屋买卖无法进行下去的情况下,王先生提 出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理由是中介在买房前曾承诺过可以在政策执行前 完成过户,但最终并未兑现承诺。但中介却以未能在新政策执行前完成过户是由于王先生的 原因造成,拒不退还中介费。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的中介费还能要得回来吗? 买房人原因造成房产不能过户中介费不退 石先生在前不久通过一中介公司在望京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及 与中介的服务合同之前,中介公司要求石先生先签一个声明:表示自己确认有购房资格,如 购房资格出现问题导致无法过户责任由买方自负。石先生当时十分自信购房资格没问题,没有去确认自己的个税和社保是否满五年。但是 当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并交纳了中介费和定金后,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却发现自己的社保 曾经因为工作变动断过,因此他不具备购房资格,他要买的二手房无法过户到其名下。在买 卖无法继续的情况下,石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但遭到了中介的拒绝。 中介的理由是房屋无法过户的责任在石先生自己,中介没有任何过失。业主违约致交易失败,买房仍要支付部分中介费 日,郭女士与业主何先生在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 同。同日,郭女士支付了2万元购房意向金,并在《中介费确认书》上签字确认中介费为2 万元。而后,因业主何先生一方违约,未能继续履行该合同,郭女士的购房计划也宣告“破 产”。何先生返还郭女士已支付的2万元意向金,并补偿违约金2万元。
因房子未买成,郭女士认为不应向中介支付,双方经协商未果,中介公司于2013年1 月将郭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佣金2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郭女士通过居间方购房的合同目的并未实现,但中介公司已提供了 一定的居间服务,可收取相应佣金,判决郭女士向中介公司支付6000元。郭女士不服,提起 上诉。 法院二审认为,依据法律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该案中,郭女士经中介公司居间介绍与案外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介公司有权依据上述 规定要求郭女士支付居间报酬。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居间合同,中介公司在促成郭女士与案外人买卖合同成立后,尚须协助办理相关抵押注销、合同公证、见证、评估、产权过户、贷款、领取产证、交房等相关手续,在郭女士与案外人 (转 载 于: 小 龙文 档 网:房产中介佣金协议)签订的买卖合同并未实际履行的情况下,中介公司客观上无需再履行该等义务,其有权主张 的居间报酬相较于交易全部完成的情况,应当予以部分减免。因此,一审法院结合该案具体 情况,将居间报酬酌情确定为6000元并无不当。故上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的格式合同 买卖双方一签约即便没完成过户也不影响中介收费
当前的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居间合同,对于中介责任的完成不以网签或过户为准,而是以 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准。也就是说,只要双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的职 责就已经完成,按目前的格式合同规定,中介就可以收取中介费了。这也就造成了在上述案 例中,有的买房人最终没能买到房子但还是得交纳中介费。这对于很多买房人来说是难接受 和理解的。 因此,有人建议对市场上使用的二手房买卖的居间合同进行修改,明确规定只有当完成 过户后中介方可收取费用,如未能完成过户,中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此,中介方面提出 异议,对于中介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的未能完成过户的情况,如不收 取任何费用也有失公平。 在当前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居间合同都是以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准的情况下,建 议买房人在买房前要先与中介公司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尽量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约定得越详 细越好。甚至可以与中介协商约定在完成过户后方可收取是中介费,在未完成过户前不得收 取任何费用。 材料二: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 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 事居间活动支付的必要费用。本案中,房屋的交易并未成功,同时买卖双方对中介费用作了 明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 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 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材料三:脱离中介、自行交易,仍需支付中介费-------上海青浦区法院 通过中介公司,李先生和陈先生签订了房产转让合同。可是为了逃避支付房产咨询服务 费,两人竟背着中介公司进行房产过户。为此,中介公司将李先生和陈先生告上法庭。日前, 青浦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李先生和陈先生各支付中介公司服务报酬1.5万元。住在农村的李先生想在青浦城区买一套二手房,于是他找到位于浦仓路的一家房产中介 代为找房。去年5月23日,中介带着李先生来到卖房方陈先生家看房。李先生对房屋各方面 都比较满意,双方以179万余元的价格成交。当晚,李先生与陈先生就在中介公司签订了房 产转让合同。 当月28日,李先生到中介公司支付购房款38万元首付款。可是由于贷款迟迟没有办下, 李先生与陈先生协商后决定要放弃买卖房屋,并由陈先生到中介公司取回房产证办理退税手 续。中介公司觉得事有蹊跷,通过对该房屋房产登记情况查询得知两人已办理了房产转让, 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上,陈先生辩称:当初的确取消了买卖交易,但是后来李先生又通过其他中介凑足 了房款后找到自己的,所以双方就以现金购买的方式达成了买卖协议。李先生则辩称:因为 贷款办不下来,所以三方都同意终止交易。后来遇上了开中介的朋友表示可以帮忙解决房款 事宜,而陈先生也在这家中介挂牌出售该房屋,所以又重新达成交易。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先生和李先生都确认是从中介公司获得对方的联系方式以及带领看 房、签约、见证支付部分房款等过程,据此可排除两人从其他中介获得交易信息的可能;其次,从两人后续签订的买卖合同内容看,其吸纳了先前合同的主要条款,并对该合同的履行 予以确认;再次,虽然陈先生陈述从中介公司取回房产证时告知中介不再进行交易,然各方 均确认取回房产证是为办理退税事宜,仅此并不足以证明该居间协议已解除;最后,所涉房 产确已完成交易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综上,法院认定两人理应向中介公司支付相应报酬。 篇四:中介佣金协议中介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决定互相信任,在贷款方面达成合作,并签订 中介费协议,双方约定如下:甲方给乙方提供贷款关系,并协助乙方成功签订贷款合同。如能达成交易,根据实际情 况,在甲乙方签订中介协议基础上,甲乙双方保证严格执行中介费协议。 中介费为:每万元
300元;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
银行转账) 中介费用支付时间:签订合同日(超出
个 工作日为逾期) 第一条 甲方主要责任是 提供贷款信息(关系)配合乙方履行合同。 第二条 乙方应按甲方和贷款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银行
工作,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甲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不低于总金额的 1 % )如逾期,乙方必须给付甲方总金额的 1 %。 第四条
乙方支付甲方中介服务费时间,甲方与借款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第
天,乙方支付甲方贷款贷款总额度的
%中介费,以 后贷款总额多少按比例算给付出,如逾期,乙方必须给付甲方总金额的
%。 第五条 双方须遵守职业道德,甲方履约落实合作后,乙方无履约能力,给
甲方和贷款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六条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
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第七条 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条款,违约方应赔偿遵约方损失。 第八条 双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签字、盖章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篇五:中介服务费分成协议 中介服务费分成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为明确各方利益,就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推 介人,达成如下协议: 一、 推介业务的内容: 张家口天牧养牛基地,养牛车间工程 二、 服务方式 乙方负责向甲方引荐该业务工程,由甲方负责具体业务洽谈,待业务合同正是签署,视篇七:房屋买卖合同中介费 篇一:房屋买卖合同书(中介标准) 房屋买卖合同书 甲方(卖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甲方的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乙方(买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乙方的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丙方(中介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房地产基本情况 经丙方居间促成,甲方将其所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该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一)该房屋位于
,房屋类型,结构
,楼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附带车库约 平方米,阁楼约 平。 (二)该房屋所有权证号: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出让/划拨/其它】,土地使用权证号:
。 (三)附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包括:(名称、品牌、型号、数量)。 第二条
甲方担保 (一)权利担保。甲方对转让房地产的权属提供如下担保: 1、保证该房地产是符合国家及本市关于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该房地产的权利被限制情况为:a.甲方承诺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交易时不存在被查封、抵押及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权利瑕疵和负担,保证乙方不受第三人合法追索; b.该房地产在交易前已经设定抵押,甲方应于
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含贷款)后,将付清之次日起的租赁收益归乙方所有,其计算为将租金按日平均计算。并将上述租赁收益与房款一并结算扣减。 3、若该房地产在交易前已存在有关税费及设施安装费等债务纠纷,甲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办妥结清,如有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因该房地产存在权利负担或债务纠纷而引发诉讼等争议处理程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质量担保。甲方保证所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有通常的居住使用功能,交易之前邻里之间无公用面积纠纷等矛盾,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在保修期内出现内在结构和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当积极协助乙方向责任第三方主张权利。 第三条
成交价格 该房地产按套计价,成交总价为人民币整 【¥】(以下均以人民币结算),该成交价款包括:
【a仅指该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本身价格;b还包含附随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价格】 第四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房担保。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甲方毁约的,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毁约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完成房屋产权过户申请手续签字后,定金抵作购房款。 (二)为督促甲方及时履约,乙方可以预留 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屋、结清应付费用、房地产权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结清。 (三)除定金、保证金之外的剩余房款元整【¥】 a.乙方应于甲乙双方完成房屋产权交易过户申请手续签字之日一次性付清。 b.乙方采取贷款方式付款 1元整,剩余房款元整申请贷款。 2、乙方应于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贷款机构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等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贷款手续。贷款部分的房款应于贷款机构放款的当日直接给付甲方。 3、如贷款机构实际审批贷款额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或贷款未获批准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a.乙方应于贷款机构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应交款。 b.合同终止,甲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c.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第五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于 腾出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并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作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二)该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对附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情况进行清点查验,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本合同记载的各项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被损坏、拆除的,甲方应按购置同等设施、设备的市场新品价格或修复同类工程的市场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付日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应在房屋交付前结清;以上费用的付讫凭证交乙方查验,如有未清事项,乙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欠费。交付日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房屋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承担。 第六条
产权过户 (一)甲乙双方同意于,共同应携带相关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全面地履行相关手续和提供完备资料;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房产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三)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发生的税费按以下第种方式承担: a.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 (四)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等房屋附属事项过户手续。 (五)在房地产权过户未办理完毕前,如遇规划拆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拆迁手续,有关拆迁安置补偿的权利和义务均归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除贷款机构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未付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甲方应自解约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除违约金和应付税费之外的已付款。 (二)除不可抗力影响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或迁出户籍关系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逾期交房超过日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三)甲方或乙方未如约履行义务,造成交易过户延期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00元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四)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故意隐瞒该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已抵押的事实,或者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又将该房屋出卖或抵押给第三人,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并按照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其它约定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被解除的,参照本条第1、2款执行。 第八条
中介服务 (一)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以下服务:提供真实有效的订约信息;充当订约介绍人和撮合人;提供法律咨询,拟定合同文本并协助、指导订立合同;协助办理或代办交房、过户及贷款等手续;为双方签订和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创造便利。丙方在办理委托事务中需缴纳的手续费、工本费、材料费及印刷费等费用概由委托方承担。 (二)中介服务费按房屋成交总价的2%收取,共计
】,由应于清。甲乙双方未能交易成功的,中介费不予减免;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合同的,双方各承担50%;若甲方或乙方违约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未能交易成功的,由违约方或过错方承担全部中介费。 (三)甲方或乙方不按时支付中介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费用的3%向丙方加付违约金;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付清中介费而私下交易或通过其他居间方成交的,应共同向丙方承担双倍中介费。 (四)丙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篇二:房屋买卖中介合同 房屋中介买卖合同 来源:兄弟房产网 作者: 日期:10-05-26 房屋中介买卖合同 编号:() no 0000480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中介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本条第二款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况: (一)房屋坐落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产权性质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附属设施、装潢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附属设施、装潢价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总计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由丙方代为保管。三、付款方式、期限及房屋交付: (一)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将上述房款付清,交付给_____________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如房款交付给丙方,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房款转交给甲方。 2、乙方在到市房地产交易所交纳税费当日将房款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1、在乙方房款付清之日交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讯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由甲方缴纳。 四、房屋建筑面积以市房管部门按现行的房屋测量规范测量的为准,如与原产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甲、乙两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套计件,房价款不变,互不退补。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如甲方出售房屋为房改房的,应由甲方办理完毕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手续。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乙方或丙方提供房屋交易所需资料,协助办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 六、丙方应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丙方应将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同时应将办理房产交易、权属登记所需资料、程序以及应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综合服务费和其它有关费用的种类和标准充分告知甲、乙两方。 七、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应向市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上述房屋在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甲、乙双方约定由_________方承担,如无约定,按国家规定由各自承担。 办理登记后,三方约定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收件收据由_________方收执,并由________方凭此收据及相关证件领取房产证。如由丙方领证,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___日内将房产证交给乙方。 八、甲、乙两方应各自按上述房屋价款的_________%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各为___________元。 给付方式和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双方的中介服务费,丙方有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丙方如未将其所知道的房屋权属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的,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__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___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两方或一方未按期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给付丙方违约金。 因甲乙两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务费的百分之_________分别付给甲、乙两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镇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写项填写内容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以手写项为优先。 十二、丙方应保证甲、乙两方及上述房屋的其它权利人签名属实,如因签名不实引起纠纷的,由过错方与丙方共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民事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市房地产交易所。 十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其它事项: 限: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配偶(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当事人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市房地产交易所咨询。 2、为体现合同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或删减的文本印刷文字视同当事人同意内容。 3、本合同手写项填写内容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的,以手写项优先。 4、如一式四份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交给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的一份为准。篇三: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中介版)1 房屋买卖合同书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篇八:中介协议书(好处费) 中介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本工程施工承揽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事项 1、 乙方负责为甲方承揽平山县书香苑11#、12#楼工程施工 总承包业务,协助甲方与建设单位河北筑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山分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和入场事宜并协调筑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山分公司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及时将工程进度款支付于甲方。 2、 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乙方中介费用。 第二条 中介费用及支付方式 1、 中介费用为书香苑11#、12#楼工程总价的1.2%。 2、 甲方根据建设单位每次实际支付给甲方工程进度款。甲 方扣除税金后按比例支付给乙方中介费。 3、 甲方每次收到建设单位进度款后10日内支付乙方中介费。 4、 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入场后10日内, 甲方先行支付乙方5万元诚意金,待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中介费时扣除。 第三条 协议的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四条 协议解除 本协议在建设单位支付完甲方工程款,甲方支付完乙方中介费后自然解除。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若发生争议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仲裁或上诉解决。
甲方(章):乙方(章): 电 话: 电 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 期:
日 日 期:年
日篇九:房屋中介服务合同范本 房屋中介服务合同范本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中介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中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中介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中介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中介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中介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中介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 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 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中介活动费用 中介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中介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中介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中介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 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中介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 中介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 营业执照号码: 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中介合同》推荐文本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北京律师事务所拟定,为建议使用. 2,凡承诺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中介合同》推荐文本的经营者,有义务应消费者的要求使用. 3,选择 &争议解决&方式中提请仲裁方式时,应填写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法定名称.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中介合同》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需要可能做出修改.篇十: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
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
签 约 须 知
一、 本合同适用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售房、买方委托人三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 二、 请用钢笔、毛笔等不易退变色且不易擦除的书写工具填写。 三、 本合同的任何涂改,均应由甲、乙、丙三方在涂改处签章确认。 四、 本合同条款空白处由当事人商定填写。 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
委托人(出售方):(简称甲方) 委托人(买受方): (简称乙方)
受托人(中介方):(简称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_______、________、 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 ②房屋交付 ③房款拨付)。2、乙方委托丙方购买以上房产,并代办__ _、__ _、 _、 、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证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按照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__________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丙方代缴的____________ (①契税 ②交易服务费③抵押管理费 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第五条 丙方的义务 1、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丙方派______________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3、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第六条 房款的支付与转付 甲、乙双方如不要求进行资金监管的,根据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款支付时间及方式,甲、乙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丙方不得代收代付房款。
第七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 _ 天内或于200__ 年___月___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相关热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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