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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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呈报《松山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报告
县财政局:&
  现将《松山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随文报来,妥否,请批示。&&& &
  &&&&&&&&&&&&&&&&&&&&&&&&&&&&&&&&&&&&&&&&&&&&&&&&&&&&&&&&&&&&&&&&&&&&&&&&&&&&&& 松山镇人民政府&
  &&&&&&&&&&&&&&&&&&&&&&&&&&&&&&&&&&&&&&&&&&&&&&&&&&&&&&&&&&&&&&&&&&&&&&&&&&&&&&&& &2017年2月27日&
  松山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松山镇松山村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根据天祝县财政局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促进农村新业态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天财发〔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松山镇松山村地处祁连山山脉毛毛山南麓,距松山镇政府27公里,村内有文物古迹(松山古城)一处,草原面积5.7万亩,耕地面积517亩,属于旱半干旱气候,是一个藏、汉、土、蒙等多民族聚居的贫困村。全村共162户660人,其中有精准扶贫户102户330人,占总人口的50%。2016年年底,大小畜存栏8625头(只),人均纯收入5086元。该村区位优势明显,村“两委”有着较高的文化基础,群众基础好,发展村集体经济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松山村依托松山古城,旅游观光的人不断增加,2016年新《射雕英雄传》在古城取景拍摄,松山古城的名声进一步提升,发展观光旅游业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松山村发展旅游业前景广阔,群众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愿望迫切并充满信心。&
二、总体思路&
  本项目的建设,将蔬菜、畜禽的养殖与销售,餐饮以及观光休闲集于一体,突出原汁原味的农家风味,为旅游者提供观光、娱乐、运动、住宿、餐饮、购物的乐趣。通过集体领办农家乐,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项目内容&
  1.在空闲的集体土地上,规划建设成风格不同,集吃玩为一体的蒙古包、藏包等5个400平方米,租用或购买帐篷等设施。需投入资金10万元,4月底前完成。&
  2.基础设施建设,装饰松山古城进出口标志,修建停车场1处,平整古城周围道路1公里。需投入资金15万元。4月底前完成。&
  3.其他人工工资和管理费用5万元。&
四、资金筹措和使用&
  (一)资金筹措。&
  一是加大镇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镇政府从扶持村经济发展资金中切块,建立扶持松山村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松山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的创业启动资金、项目贷款贴息和信用担保。&
  二是有偿流转农民土地经营权。利用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投资入股参与土地生产收益,推进集体增收和农户双增收。&
  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挥在外能人资金、项目、信息等优势,积极发动能人回归办企业,为村集体创造收入&
  (二)资金使用。&
  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工工资开支。&
  (三)资金管理。&
  一是“三资”管理制度。村级取得的所有收入,必须开具合法合规的票据。非经营性收入,一律使用区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村级收入专用票据”,村级收入在7日内缴入镇“三资”账户,严禁坐收坐支、以收抵支、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设“账外账”或擅自抵消账务。 村级各类资金的使用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预算计划,年初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逐项细化安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年末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决算和分析,坚持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群众监督的原则,财务开支遵照先审后批的程序。&
  二是集体经营收入管理制度。村集体经营收入由村委会主任负责管理,村委会委员根据所管辖生产小组的实际需求提出资金使用申请,村委会出纳负责和保管资金申请,办理支付业务及保管相关票据。增加村集体收入的项目费用、村公益性项目的建设费用、村遭遇重大家庭变故造成生活困难的村民慰问金等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村集体经营收入。&
  三是村民监督制度。村集体经济收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债权债务等,建立和健全财务公开制度,按季于季后1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进行财务公开,每次公开的内容按账目明细表进行公示,公示时要拍摄照片资料。村在报账前由村主任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民主理财,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要按时参加民主理财工作,认真审核村级财务,对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对手续不齐全、程序不到位的要退回重新补办完善。&
五、效益分析&
  (一)投资盈利模式。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和资金,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投资、社会新型经营主体投资折算成投资组建村领办的合作社并负责经营,按股份进行分工。&
  (二)预期收益。依托松山古城,发展特色餐饮服务业,大力推广松山羊肉品牌,到2018年实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目标。&
  (三)经营收益分配制度。一是取得收益应按每年10%和5%的比例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其中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公益金用于村内公益事业的发展。二是村集体股份取得收益应纳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核算。三是确立群众收益保底机制,优先确保农户分红,使其收益不低于同期市场土地租金。四是该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工作人员直接从当地农业人口中聘请。同时,带动了当地的养殖产业的发展,使得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间接提供了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也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 &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组,从农业、财政等站所抽调专人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同时建立帮联制度,安排包村干部帮助松山村细化发展方案并指导试点工作,对试点工作包保负责。&
  (二)强化民主决策。坚持村级事务“五议五公开”工作机制,村两委在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听取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和老干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发展松山村古城观光旅游项目”的建议,经村民代表大会认真讨论审议,一致通过该项目。&
  松山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申请书&
县财政局:&
  松山镇松山村地处祁连山山脉毛毛山南麓,距松山镇政府27公里,村内有文物古迹(松山古城)一处,草原面积5.7万亩,耕地面积517亩,属于旱半干旱气候,是一个藏、汉、土、蒙等多民族聚居的贫困村。全村共162户660人,其中有精准扶贫户102户330人,占总人口的50%。2016年年底,大小畜存栏8625头(只),人均纯收入5086元。该村区位优势明显,村“两委”有着较高的文化基础,群众基础好,发展村集体经济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松山村依托松山古城,旅游观光的人不断增加,2016年新《射雕英雄传》在古城取景拍摄,松山古城的名声进一步提升,发展观光旅游业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松山村发展旅游业前景广阔,群众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愿望迫切并充满信心。特申请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
  (三)强化项目及资金管理。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所有工程、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资金管理方面,在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经营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部由镇财政所统一管理,严禁坐收坐支、白条抵库、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一是严格票据管理,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规范村级开支审批流程,杜绝集体资金被侵占、贪污、挪用;二是严格村级债务监管,坚持“量力而行,勤俭节约”的原则,严禁新增债务,确需新增债务的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推行村干部收支年末承诺制,明确村集体经济发展责任。建好“三资”网络平台,实现监管手段网络化、信息化全覆盖。&
  (四)强化民主监督。一是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定期组织村民代表及相关单位,对松山村古城观光旅游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及经济效益等采取听汇报、查档案和看现场等的方式进行民主监督。二是建立项目资金公示制度。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定期在村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确保每位村民都能随时监督。三是加强集体经济收支监督。对松山村古城观光旅游项目收入、支出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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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重点工作 >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金寨县槐树湾乡
&组配分类:
&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情况
&槐政〔2016〕97号
&槐树湾乡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生成日期:
&信息格式:
&服务对象:
&生命周期:
&内容概述:
槐树湾乡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字体:】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确保农村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国家美丽乡村建设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改办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村情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槐树湾村位于槐树湾乡政府所在地,辖区内设有实验学校、医院、信用社、邮电所、供电所等单位,道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较齐全,是全乡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村辖35个村民组、1028户、3972人,劳动力2470人,外出务工1200余人。全村总面积22680亩,耕地面积1893亩,水田面积1123.5亩,山场面积11950亩,板栗2640亩,茶园165亩,桑园525亩。
槐树湾村现有60KW光伏电站1座,年收入6.5万元左右,槐树湾村村级财务管理为村有乡管,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财务上所有收入支出实行财政报账制,确保村集体经济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二、 投资计划
1、发展芦笋种植200亩;2、发展苗木生产100亩。
三、目标任务
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可支配收入,确保村级组织“有钱 办事”,确保在2016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四、管理模式
由槐树湾创福发展有限公司与个私合作,签订合同,采取土地、现金入股形式发展特色产业,创福公司收取土地租金和资金占用费,经营管理权交由个私负责。
五、项目内容及资金投入方式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国家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200万元,个私投资200万元。
1、芦笋种植项目:投资260万元,其中,国家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100万元,个私投入160万元;内容为:流转土地200亩,建设大棚400个,冷库1个,购苗种20棒。
2、苗木种植项目:投资概算140万元,其中,国家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100万元,个私投入40万元;内容为:流转土地、改良土地费用10万元,购种植设备10万元,各类苗木110万元,其它10万元。
六、财务管理
加强财务管理,将经营所有纳入村级创福公司管理,由乡代管,严格执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财务审计、离职审计等制度,管好用好集体积累资金。
七、分配机制
预期当年收益8万元,稳定后年收益达10万元以上。收益用于扩大再生产和发展村级道路、广场等公益事业。
八、项目效益
项目的实施,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同时,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促进了特色农业生产,带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九、民主决策
该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认为项目切实可行,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决定一致通过。
十、民主监督
该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实行“四议两公开”,广泛征求村民意愿,接受村民监督委员会、创福公司监委会和广大村民的监督。
十一、项目进度安排
(一)芦笋种植项目:1、项目规划设计(~3.31),组织专业人员现场勘测设计并开展土地流转工作;
2、大棚建设及芦笋种植(~6.30),完成所有大棚建设,陆续种植芦笋。
3、项目正式运营(-),规范生产流程,开展订单销售。
4、验收(-),申请县相关单位验收。
(二)苗木种植项目:计划于2016年10月启动。
十二、项目实施组织领导
为确保槐树湾村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乡成立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煜(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李守宏(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王绪祥(人大主席)
刘国栋(党委委员)
付东来(副乡长)
成&&&&& 员:袁文刚(财政所所长)
&&&&&&&&&&& 汪光斌(包村乡干)
张懿(司法所所长)
王保(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 杨先学(槐树湾村村书记)
&&&&&&&&&& &张永耕(槐树湾村村主任)
&&&&&&&&&&& 宣自梅(美丽办工作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组长付东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槐树湾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切实保证该项工作按时完成。&&&&&&&&&&&&&&&&
附:槐树湾乡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投资明细表
槐树湾乡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投资明细表
单价(元)
金额(万元)
大棚(含薄膜)
流转土地、改良土地
中共金寨县委 金寨县人民政府主办&&中共金寨县委宣传部承办&&Email:&&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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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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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落实“三个方案”特别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步伐,根据市委《关于大力实施“三项工程”,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的意见》要求,现就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 一、总体要求
&&&随着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化,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服务功能弱化的问题日益凸显,不仅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甚至影响到农村基层政权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 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要坚持试点先行,分批推进,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村级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在产业形态上实现一、二、三产共同发展,在发展路径上实现多种发展模式并存,在经营方式上实现多种形式并举,以创业创新提升村级组织自我“造血”功能,努力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村级组织为民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 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具体目标是:从2015年起,利用6年左右时间,推动全市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一年试点,两年起步,三年铺开,四年推广,五年规范,六年见效。力争到2020年,全市消除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实现村村有集体经济收入,50%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20%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20万元以上,10%的村集体收入达50万元以上。
&&& 二、基本原则
&&& 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是指以农村集体资产、土地、技术、市场和信息等生产要素为纽带,以股份经营、合作经济、资产盘活、创新发展为基本特征,以股份制、租赁制、承包制等为主要经营形式的经济联合体。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村级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负有直接责任,负责组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统一领导,协调做好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形成党组织领导下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体制机制,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用于发展村级集体事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自觉服从党组织的领导,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策。
&&&(二)坚持依法依规。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发展政策,按规定取得合法的发展资质或资格,实行依法依规经营。充分体现村级集体经济产权归全体成员所有的特征,认真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规定,完善乡镇(街道)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健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防止村级集体资产流失,防止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坚持统筹发展。以市、县形成的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方案为依据,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现代农业、环境保护和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相结合,统筹考虑、共同推进。
&&&(四)坚持因地制宜。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坚持一村一策、一村一业、一村一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形成模式多元、形式多样、优势互补、健康竞争、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坚持规避风险。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以村情为基础,有序开发资源,有效盘活存量,积极稳妥推进,避免盲目开发资源、发展项目,有效规避风险,不得新增村级集体债务、不得私分村级集体资产、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 三、参考模式
&&& 总结我市已有经验,参照外地典型做法,经过调研论证,初步整理出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8种参考模式,各级可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一)产业带动型。对靠厂、近城、临矿的村,村集体充分依托业已形成的大型企业或城边产业优势,创建与之相关联的下游配套产业,兴办交易市场、流通公司、专业合作社,开展产、购、销、加工一条龙服务,拉长产业链条,将周围企业或产业优势转型为经济优势,增加集体收入。
&&&(二)筑巢引凤型。对地处要道、交通便利、具有区位优势的村,村集体新建标准厂房、仓储中心、专业市场、特色小区、职工宿舍,完善水、电、路、气、暖等基础设施,采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出租租赁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
&&&(三)资源开发型。对具有水面、林地、滩涂以及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资源的村,村集体通过自主创业、合作开发、公开发包、对外出租等方式,开发利用,产生效益,增加集体收入。
&&&(四)资产盘活型。对集体资产、资金闲置的村,村集体以全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为契机,认真核查闲置的校舍、厂房、工业用地、水利设施、机械设备等资产和征地补偿费、集体预留款、结余积累等闲置资金,通过承包、转租、拍卖、资产对换、年限抵债或理财、投资、入股等多种灵活方式,提高闲置资产利用率和资金的周转率,增加集体收入。
&&&(五)股份经营型。对集体资产、资金、土地、技术和信息等要素相对集中的村,村集体选择项目参与入股经营、获得股份利润,增加集体收入。
&&&(六)服务创收型。对乡土人才和留守人员集中的村,村集体围绕群众生产生活,突出服务功能,成立专业合作社、民间文艺团体、“一站式缴费”服务点及综合服务中心等,为群众提供劳务信息、委托代理、设施维护、技能培训、法律咨询等各种微利有偿服务,增加集体收入。
&&&(七)民俗旅游型。对具有民俗民间文化、山水自然条件、历史人文资源、农特产品优势的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和服务,进一步深挖文化内涵,打造特色村落,开发农家乐、采摘园、度假村、红色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等项目,增加集体收入。
&&&(八)联合发展型。对资源丰富、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边远山区村,实行产业集聚、人口集中、集约开发,鼓励村与村联合发展,形成以强带弱、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发展模式,共同发展,增加集体收入。
&&& 四、推进措施
&&&(一)制定方案规划。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急于求成,不能贪大求洋。各县(市、区)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要根据全市方案要求,按照先行试点、再抓重点、突破难点的步骤,制定方案规划,分批推进。试点村以建制村总数10%左右的比例确定,每个乡镇(街道)至少确定1个,重点村、难点村结合发展实际逐年确定。县、乡、村各级党组织要立足资源禀赋、人才状况和区位特点,提出发展目标,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有关要求。
&&&(二)开展集中培训。市、县、乡三级要围绕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开展集中培训,运用课堂授课、实地观摩、典型示范等培训方式,采取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互动式等教学方法,加大对乡、村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力度,增强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自觉性、坚定性,理解政策要求,明确资源优势,谋划发展路径、方法步骤和目标任务。
&&&(三)领导示范带动。市、县、乡三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将干部下乡驻村帮扶点确定为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联系点,加大工作力度,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协调解决具体困难,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为全市创造经验、提供模板。
&&&(四)落实扶持资金。扶持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县两级政府牵头协调财政、发改、农经、农村信用社等部门,一起研究制定六年扶持规划和办法细则,每年要按照上年财政总收入0.1%的比例预算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启动扶持等办法,扶持试点村、重点村和难点村。按照村党组织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县(市、区)委和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把关、市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审批的程序履行报批手续。组织部门负责考察申报村的班子情况,发改部门负责核查项目情况,财政部门负责拨付以奖代补和扶持资金,农经中心负责做好集体“三资”的监管工作,农村信用社负责贷款贴息事项。
&&&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要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县(市、区)长和党委、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职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领导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职兼任。各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要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带领班子成员和包村干部帮助村干部分析资源优势,找准发展路径,着力解决项目、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困难。要督促各村组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指导各村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工作机制,吸纳80%以上的村民参与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
&&&(二)形成工作合力。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必须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发改、住建、工商等部门对申报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要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果业等涉农部门的项目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向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试点村、重点村和难点村倾斜;民政部门要加强村级自治组织的指导管理;商务、通讯等部门要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与网络维护工作;信访部门要做好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金融部门要积极开展信用评估授信,适当提高涉农信贷规模,降低信贷利率,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土地、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科技、教育、卫生、税务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三)强化考核督查。市、县、乡三级要把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基层党建联述联评联考的重要内容,加强跟踪督查,加大考核、测评力度。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农村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对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重视不到位、支持不积极、措施不得力的县(市、区)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以及职责范围内服务、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不明显的市直单位,市委将对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推进。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区)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对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大力宣传发展成效明显的村、开展帮扶工作有力的单位,凝聚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的正能量,努力开创全市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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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林业、水利,
& 10:03:54
&六安市金安区关于开展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方案
&方案意见征集
六安市金安区关于开展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美丽乡村建设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改办﹝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情况
金安区是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市、县),同时也是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区(县)、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试点区 (县)(安徽省2个试点区(县))、全省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区(县)、全省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区(县)。全区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的农民合作社65家,累计参股耕地和林地面积8.62万亩,参股农户9326户。其中金安区孤堰兴农农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试点探索,先后被《人民日报》、CCTV-2财经频道《经济信息联播》栏目、《安徽日报》等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报道。木厂镇新庄村以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形式开展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正稳步推进。近年来,我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富民强村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分步推进”的原则,加大扶持力度,创新经营机制,拓宽发展路径,积极推进不同类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断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截止2015年底,全区291个行政村中已消除“空壳村”83个,有集体经营性收益的村128个,占43%,其中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的31个,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发展壮大。
二、发展目标和规划
(一)目标任务
1、2016年底,试点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上。
2、2017年底,试点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上。
3、2018年底,试点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
(二)发展规划
1、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重点以木厂镇姜圩村、先生店硖石村、翁墩乡翁墩村、马头镇高皇村、横塘岗乡九里村、中店乡中店村等6个村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立足试点村资源特色,重点培育发展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使试点村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特色产业形成规模,社会事业不断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明显壮大,示范带动效应充分显现。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土地股份合作经营为主导,以盘活资产资源为重点,以村级集体经济的增长实现农村产业转型,以产业转型带动群众脱贫致富,推动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2016年重点扶持6个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其中选择3个村重点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经营;2017年重点扶持10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其中选择5个村重点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经营,组建土地联社2家;2018年重点扶持15个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其中选择10个村重点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经营,组建土地联社5家。通过重点扶持和示范引领,做强一批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壮大一批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带动发展一批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2018年底,全面消除空白村,年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40%以上,美丽乡村省级示范村所在行政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全区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经营的村占全区村总数1/3以上,组建土地联社10家以上。力争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与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步增长。
三、发展类型
(一)资源利用型。将村集体林场、水面、耕地、未利用土地等集体资源通过自主经营或公开竞标的方式,转让、出租集体资源,发展现代农业,提高资源效益,增加集体收入。
(二)提供服务型。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村级组织牵头成立专业合作社,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以有偿、微利的服务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三)物业管理型。以现有商贸集中区为依托,由村集体投资入股设立物业管理实体经营公司,为本村和全乡居民提供物业与保洁服务,增加集体资产和物业经营收入。
(四)混合经营型。组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企业,采用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产权清晰、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承担村集体经济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土地收储整理、公共服务与管理、参股经营等开发职责,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混合经营型村:中店乡中店村、马头镇高皇村。
(五)股份合作型。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村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村集体资产资源、基础设施均按照协议折价入股,社会资金以货币形式购买股权。明确合作社管理和运行机制,完善村集体成员代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结构,采取村集体成员认可的经营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
(六)特色农业增效型。按照“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重点发展有机水稻、山核桃、金安脆桃等农村主导产业,进一步提高种植技术和产品质量,积极推行特色产业经营,实现村集体收入稳定持续增长。
(七)资产盘活型。对村集体原有的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校舍、厂房、仓库、场(土)地等集体资产,通过租赁、参股、联营等方式,加以开发利用,分类搞活资产经营,增加集体收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
1、财政资金投入。在中央、省安排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4000万资金,其中国家级和省级试点村每年不少于1500万元,专款专用,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不少于3000万,用于国家美丽乡村建设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搭建金融融资平台,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和支持试点村的建设。适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群众筹资投劳等多渠道资金投入。试点探索股权机制,对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开展较好、条件较成熟的试点村,逐步实现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作为村集体股权直接转交村集体持有和管护,财政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为村集体和贫困农户所持有。
2.优惠政策支持。各涉农部门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和帮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改、财政、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国土、交通、扶贫等部门,在政策范围内将项目、资金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倾斜,对村集体领办的合作组织及农业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扶持。财政和农业部门对全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等扶持农业生产类资金要统筹安排。市场监管、税务在办理登记、证照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对村集体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征营业税;农业生产单位销售自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与国家指定收购部门订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征印花税。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适度提高涉农信贷额度,支持村集体发展多种形式、多种层次、多种途径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经济实体。
(二)规范对村级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
1.规范“三资”管理。乡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统一组织对所辖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一步清理登记,确保不漏登、错登。2016年开展乡镇债务和村级财务审计,摸清家底,及时查处资金收支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三资”管理主体和资产、资源经营使用权限,防止“三资”流失。完善乡镇街“三资”代理程序,确保管理规范、账目清楚、资产安全。区纪检监察部门对区直单位和乡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巡查,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安全运行。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
2.强化民主监督。严格实行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规范民主理财行为,对财务收支活动实行民主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民主决策机制,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保障群众真正享受发展成果。
3.完善审计制度。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结合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集体经济项目审计,推进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
(三)加强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为更好地开展国家美丽乡村建设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区委、区政府早在今年二月份就组织成立了区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亲自担任组长,区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成立了规划建设组、资源整合组等六个工作组,并设办公室负责整体谋划、协调和督查考核。实行区领导联系村制度(一位领导包一个村)、区直单位帮扶制度(五个区直单位帮扶一个村),确保项目强力实施、扎实推进。
2.强化乡村责任。乡镇(街)党(工)委书记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第一责任人,乡镇街细化分解任务,逐村明确发展集体经济的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帮助指导试点村。对于工作不力、违反试点政策要求违规使用试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责,乡镇(街)党(工)委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组织调整,建立试点有进有退的机制,对于试点工作不合格或者未完成试点任务的乡镇(村),适时退出试点范围。
3.强化统筹兼顾。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美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陷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就是发展村办企业的误区,防止“一哄而上”、举债经营,防止与民争利、侵占农民利益,防止搞大拆大建、违规建设。继续完善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鼓励当地政府和企业优先购买村集体经济中如物业保洁等所提供的服务,真正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与造福农民群众统一起来。
4.强化目标考核。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乡镇街党政正职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对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的村,区、乡给予村“两委”班子和主要负责人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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