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除了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费之外还需要支付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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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前妻要求支付违约金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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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家庭矛盾不可调和,夫妻二人协议离婚,约定;小孩随女方生活,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后男方并未如约支付,女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违约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判决被告李某支付违约金1万元给原告夏某。
  因家庭矛盾不断,日,原告夏某和被告李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婚生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每月10日之前被告按时打入原告指定的银行卡中;小孩的教育、医疗费用,双方各承担50%;被告如未按约定履行义务,追加其违约金10万元。离婚后,双方因是否支付小孩抚养费的问题产生纠纷,故原告诉至法院,引发本案纠纷。
  庭审中,原告夏某诉称:离婚后,被告从未按时支付小孩的生活费用。现小孩上幼儿园、办理保险、生病治疗共花费近二万元,被告对此均不闻不问。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10万元整。
  被告李某辩称:被告现经济状况差,经过两次离婚,无法继续按协议履行。被告在离婚后,曾给过原告一张工资卡,并且在每月15号左右,把钱打在卡上,支付给原告。原告主张的违约金无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违约金高于实际的30%,就是过高,且原告未有证据证明有违约造成的损失存在。就算是损失存在,也只是银行利息的损失,超银行利息的30%才是本案的标的。现原告未有任何证据证明损失,无损失也就无违约金的存在。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按约向双方约定的账户汇入约定金额的小孩抚养费,属违约行为。但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不得明显高于违约行为实际造成的损失。本案中,原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因被告违约行为所受到的损失数额,故原告就被告的违约行为主张被告应支付双方约定的10万元违约金,法院认为过高,酌情考虑为1万元。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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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支付标准 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相关解答一:孩子的抚养费如何支付 如果父母没离婚的,当然是一同抚养了,如果离婚后,当然是没有抚养的一方付大部分了.相关解答二:孩子抚养费如何支付 四川婚姻律师网为你解答: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第11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12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离婚案件中,大家最关注的子女抚养问题除了子女归谁抚养外,还有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给付的问题。 下面,仅就这一问题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司法实践作一归纳。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四、抚养费应怎么给付?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五、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六、孩子的抚养费应给到几时?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七、成年的子女还需要父母拿抚养费吗?......余下全文>>相关解答三:对于离婚后抚养费如何支付?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上述规定,你没有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也没有那房屋作抵押的义务;根据你的收入情况协商每月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相关解答四:支付抚养费一方生重大疾病可以不付抚养费吗? 就你说的情况不是免除抚养费的法定要件,可以跟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相关解答五:郑淳元为什么支付抚养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时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需要扶养费。上大学了可以不再提供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解释》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成年子女,如果尚未独立生活,他们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继续支付抚养费的要求,有支付能力的父母是否还有义务负担抚养费,在这一问题上,《意见》与《解释》之间存在着冲突,这就涉及到了法的如何适用问题。《解释》与《意见》都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二者不存在上位法与下位法的问题。但《解释》是在《意见》之后生效的,依据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它的效力要高于意见,当二者对某一问题的规定出现不一致时,以《解释》为准。 尚在校就读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成年子女中部分人虽未独立生活,但他们并非客观不能独立生活,而是出于各种主观原因没有独立生活。有的是为了把身心都投入到学习上,在求学期间多学些知识;有的则是因为依赖性比较强的原因。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这类群体如果不是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生活,父母即使有支付能力,也有权不再支付,因为父母此时已经不再负有抚养的义务。相关解答六:支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法院会拘留我么? 向法院举证证明你的收入水平,确实支付不起,可以要求变更抚养费标准。父或母一方请求减少、中止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应当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给付能力。[说明]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但抚养费的实际给付,以其具有负担能力为前提。根据司法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减少:(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需要注意的是,父或母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回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相关解答七:有重病在身可暂时不支付抚养费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相关解答八: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您好。抚养费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两回事,分割了共同财产不等于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但如果您收入过低,可以要求降低抚养费支付标准。相关解答九:我没能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办? 您好如您确实没有能力支付,可以和对方协商沟通,暂缓支付。第一时间为你解答,敬请采纳,如果本题还有疑问请追问,Good luck!相关解答十:离婚后,可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 【案情】 张女士想问: 我是一位很普通的女孩子,我和男朋友在一起两年时间了,我们将要结婚,但是我有一个问题想好好了解清楚,请您帮帮忙。男朋友曾经有过一次婚姻,后来离婚了,有一个儿子,当时判给了女方。男朋友说当时离婚的时候已将孩子的抚养费一次性都付清了,我想请问,这样一次性的付清,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吗?我很困扰,向您求解,望能回答! 【评析】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根据有关规定,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当初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较小,可以向对方提出增加,双方协商不一致可就此事到法院起诉。 因此,你男朋友的子女认为当初支付的抚养费不足时,可以要求其父亲增加如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的。 【提示】 法律并没有规定抚养费是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司法实践一般判决按月或按年支付。不过如果双方同意,可以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但是一次性支付之后,并不意味着以后就没有了任何责任,但情况发生改变时,是有权要求其增加抚养费的。 【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内容、标准及给付方式 本文介绍离婚子女抚养费的内容、标准及给付方式。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哪些内容,其标准应如何确定,如何给付? 根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因此,在书写离婚协议时,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单项列出,抚养费一般会被法院推定为包括教育、医疗、生活费用在内的。但是,如果离婚后,孩子发生突发的、较大的医疗、教育费用或人身意外伤害费用,而原有抚养费不足以支付的,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确定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全文阅读】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 本文介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详细介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期限、相关规定等内容,全文解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离婚案件中,大家最关注的子女抚养问题除了子女归谁抚养外,还有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给付的问题。下面,就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司法实践作一归纳。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该给多少 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百度搜索“就爱阅读”,专业资料,生活学习,尽在就爱阅读网,您的在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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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异后,非监护人一方除支付抚养费外还需要照顾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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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应由抚养孩子的一方照顾孩子,但遇到特殊情况,例如孩子生病等情形,还是应当给予孩子照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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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现已闹僵,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因此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就孩子的抚养问题一直无法谈拢。女方即无固定工作,也无固定资产,故女方坚持既不要孩子,也不付抚养费。
若诉讼,有疑问:法院若判决女方该付多少抚养费时,或强制执行时,女方坚决拒付,怎么办?
另,法院可否选择判决:小孩(无自理生活能力)由男·女双方各自轮流抚养一段时间,直至18岁或死亡。
再,小孩是重度残疾且瘫痪,无自理生活能力的人。如果母亲对小孩选择不闻不问,既不亲自抚养,也不付抚养费,可否以“遗弃罪”起诉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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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是要支付抚养费的,除非抚养的一方主张自行抚养,否则必须支付抚养费,如果要劳动能力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随时有随时执行。
夫妻双方离婚后抚养较小孩子的一方当事人可否向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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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你可要求未抚养孩子一方支付相应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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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后上写的男方付子女每月生活费2000,但男方没有固定工作2000每个月多吗?还有就是教育费是不是各承担一半?协议上写的2000只是生活费,教育费和各自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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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包含教育费,对方无法支付抚养费,可以协商抚养费的多少,或者向法院申请变更,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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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正在读取...&|&作者:吉安婚姻律师&|&来源: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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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那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呢?具体来说,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请看以下内容吧。
一、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4、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6、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8、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二、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在看完上文内容后,相信您对有关“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以及“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我们应该注意的是,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针对以上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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