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份共有怎么析产如何转为单独所有?

原  题:房地产所有权可分为单独所有、共有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可分为()选  项:A.按份共有B.按权共有C.共同共有D.共享共有E.共用共有  参考答案:AC  考点解析:共有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参见教材P50.
收藏分享:
举一反三:
与房地产所有权可分为单独所有、共有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可分为()类似的试题有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微信扫一扫关注
您当前位置:
&&&&&&&&&&&&&&&正文
关于房产证的共有情况,共有情况是单独所有,就是说一个人的吗?
wl3238artw
关于房产证的共有情况,共有情况是单独所有,就是说一个人的吗?
广东 深圳 发表时间: 21:59
尊敬的用户请先登录后解答该咨询。
找法网认证系统
温馨提示:只有认证通过的律师才能回复咨询。
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该房产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所: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23:27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房产证关于
律师回答共 2 条
房产权属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律所: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0:21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1588960****
需要看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律所: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05:56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房产证:办理
房产证:房子
房产证:过户
房产证:没有
房产证:名字
房产纠纷相关词条:
遇到共有问题您可以尝试: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找一个专业律师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看相关法律知识
不用注册,快速回复,马上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您的问题描述越详细,律师回答越及时越准确~
律师回复后第一时间短信通知您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验证码错误!
找法推荐律师
吉安优秀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专长:房产纠纷
相关法律帮助
热门找律师:
热门问题:
热点推荐: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按份共有房产分割是如何分割的?_其他_土巴兔问吧
按份共有房产分割是如何分割的?
报价结果将发送到您的手机
装修顾问-馨馨
4年行业经验,24h可咨询
10秒闪电通过好友
报价短信已发送到您的手机
因材料品牌及工程量不同,具体报价以量房实测为准
稍候装修管家将回电您,免费提供装修咨询服务
您的装修预算约
*装修管家将回电您,免费提供装修咨询服务
*装修管家将回电您,免费提供装修咨询服务
*因材料品牌及工程量不同,具体报价以量房实测为准
装修顾问 -馨馨
(四年装修行业经验)
微信扫一扫
3.&您家小区名称 :&&
请选择您家的装修时间
按份共有房产分割是如何分割的?
提问者:齐弘新|
时间: 11:00:03
已有3条答案
回答数:45937|被采纳数:35
所有回答:&45937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房屋作价补偿
即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另一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
1、如果两人都主张要房子。在操作过程中,法院可能对房款会采取竞价的方式,出价高者得房;
2、如果一人要房一人不愿意要房。如果双方对房屋价格没有异议那么可以直接确定转让份额的价款;如果双方对房屋价格有争议,则有可能涉及对房屋价格的评估,以此来确定转让份额的价款。
房屋变价分割
如果两个房屋按份共有人都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权时,法院可能会要求把房屋拍卖出售,卖得的价款由两个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进行分配。
最后,小李根据庭审中的情况在律师的帮助下,成功地完成了共有房屋的分割,拿到了其应得的房款。
回答数:35134|被采纳数:14
所有回答:&35134
即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另一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如果两个房屋按份共有人都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权时,法院可能会要求把房屋拍卖出售,卖得的价款由两个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进行分配。
回答数:510|被采纳数:1
所有回答:&510
房屋按份共有又称房屋分别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额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所谓份额,是指共有人在所有权整体中所享有权利的份量,即所有权份额,其效力及于房屋整体的每一物质构成部分,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实物份额。例如,甲、乙、丙合资兴建一栋房屋,三方按5:3:2的比例出资,形成甲、乙、丙三方对该房屋的5:3:2的所有权份额,则各自2使用该房屋的面积原则上应按此比例分配,但也可能并非如此。实际使用只具有分管性质,不能将之等同于所有权份额。
  房屋按份共有,并不是把共有房屋分割成若干份,各享有一份所有权,而是各所有权人按照所有权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按份共有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占有权既是指有实际占有、支配房屋的权利,还包括以所有权人的名义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使用权是指房屋共有人有权按自己应占份额、依房屋用途实际使用房屋。收益权是指房屋共有人有按自己所占份额分享利用房屋所得利益的权利,如房屋出租的租金,由按份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分享。处分权是指房屋按份共有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转让自己的所有权份额。按份共有人转让自己的所有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按份共有人应尽的义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按照所有权份额承担对共有房屋进行管理、修缮等支出的费用;二是行使所有权时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按份共有人在使用和处分房屋时,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意见不一致时,依占房屋份额过半数的共有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各个共有人不得各行其是。在按占房屋所有权过半数的共有人的意见做出决定时,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部份共有人行使权利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失时,应当赔偿损失。按份共有人在转让其房屋所有权份额时,不通知其他共有人,不保证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的,其转让行为无效。
已有 3 个回答
已有 3 个回答
已有 3 个回答
已有 3 个回答
已有 3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北欧简约、复古美式、大气欧式、清新地中海风,总有一款适合你!
一万套装修案例
下载土巴兔APP
中国装修网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共同共有应该怎么变更为按份共有
在房产分配时难免会有纠纷出现,也会有分配不好的情况发生,所以讲共同共有转化为按份共有是最重要的方法去解决纠纷,那么怎样将共同共有转化为按份共有呢?下面就有华律网小编来为大家科普一下相关知识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怎么做要办理按份共有,要先去公证处办一份析产公证,然后再拿公证书去房管局办理,但现在只有省公证处能办理1%和99%的析产公证,市公证处只能办理50%和50%的析产公证。最后,只要两个业主提取公积金的总额不超过购房金额就可以了,没有规定一定是每人50%,不过这是夫妻间共同财产的规定,如果不是夫妻,可能会有不同,所以建议最好问清楚一点相关规定一、当事人可以协商将共同共有的房产变更为按份共有。房产的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人对全部共有房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权。而按份共有的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的房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物权法》03条规定了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所以,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约定。至于是否可以约定一方占99%,另一方占1%,或是让一方占更小的比例,我国大陆立法至今还没有对占有的比例进行限制。所以,只要当事人自己协商一致,应当是可以的。&二、共同共有转为不等额按份共有应当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了共有性质变更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没有直接规定这种变更是否是指共同共有转为按份共有。在《房屋登记办法释义》中,对此有了解释:“在实践中,共有房屋的共有性质变更主要是共同共有转为按份共有”(《房屋登记办法释义》第51页)。但在释义中并没有明确应该办理变更登记还是转移登记,因为存在着共同共有转为等额按份共有或是不等额按份共有两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共同共有就是各个共有人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权,一般可以视为是等分的。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而在共有状态由等分变更为不等分时,存在着一个实体权利转移的过程。共同共有转为等额按份共有则不存在这种实体权利转移。&一些地方性立法对此作了规定:日颁布的《浙江省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实施细则》7条明确规定“共同共有转为不等额按份共有,或者不等额按份共有转为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的份额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申请转移登记”。《房屋登记办法释义》在对《房屋登记办法》3条进行解释时,也明确“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变更共有份额的行为,实质是共有人之间应有部分的权利转移”。《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实施若干规定》则在1条第2款第4项中仅把“房地产共有关系由等额按份共有转为共同共有,或者由共同共有转为等额按份共有的”列为变更登记。&因此,共同共有转为不等额按份共有应办理转移登记。&三、共同共有变更为按份共有不属于析产。现在,分家析产应是民间用语了,分家析产也叫“析产”,析产一般是指家财(包括房地产)的分割。在建国初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中,也使用了“分析”一词而不是用“分割”。在法律上则习惯于使用“分割”一词,分割是指对共有财产的区分。也就是将共有的财产通过分割变为各自。而本例中是共有性质的变化,变化后仍然是共有房产,所以不属于分割。&四、是否属于应征契税的范围由契税征管机构确定为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契税。承受并不一定要承受全部。共同共有转为不等额按份共有时,登记机构办理的是转移登记。依此,属于不等额的部分应当缴纳契税。但登记机构并不是契税征管机构,按依法的原则,应当由契税征管机构解释为好,登记机构应凭契税完税凭证或证明受理登记。共同共有是一种很好的制度将财产统一管理,在不想要统一管理的时候就可以选用按份共有的方式进行分配就会有一个很好的结果了,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在网上找到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了解到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延伸阅读: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读完文章还有法律疑惑?马上
最新相关知识
相关法律聚焦
地区找律师
热门文章推荐
热门法律专题
自媒体文章
吉安在线律师
400-400-400-
专业权威律师在线解答
专业律师优质解答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房屋按份共有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