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万吨掘进率上达到多少万吨算是大型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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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固体非金属矿山年生产规模50万吨以下(不含本数)、金属矿山年生产规模3万吨以下(不含本数)以及尾矿库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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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含尾矿库)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固体非金属矿山年生产规模50万吨以下(不含本数)、金属矿山年生产规模3万吨以下(不含本数)以及尾矿库设计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本数)、坝高30米以下(不含本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03030-X&A&3&02&00
03030-X&A&3&02&04
■转报件&&&&□承诺件&&&&□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否
是否前置审批
■是&&□否
前置审批单位
国土、工商部门
是否联合审批
□是&&■否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否
□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其它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其他办事服务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主席令第70号)第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主席令第65号)第十三条;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二、三条;4、《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号令)第八条。
□是&&&■否
■无限制&&&□有限制,限制数量&&&
45个工作日
1.取得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2.建立、健全了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适应安全生产要求;4.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6.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7.其他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8.为从业人员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9.对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有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11.重大危险源建档、检测、评估、监控措施符合实际;12.有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3.设立了矿山救护队或与专业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切实可行。
1.岗位责任人:安监局矿山股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告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改正;
&(4)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有关材料的(包括主办科室审查提出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当场或在2日内开具补正申请材料告知书,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受理登记,发给申请人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
&(6)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告知书或补正申请材料告知书、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的书面凭证,均需加盖本局印章,并注明日期。
3.时限(1日内)
1.岗位责任人:县安监局矿山股负责人及分管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适法性和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有关材料的,列出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及要求;(2)对受理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并进行现场勘查,交分管副局长复审,对符合许可条件及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报局长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及理由,与申办材料一并交受理人员。
3.时限:4个工作日
1.岗位责任人:安监局局长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初审、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报州安监局审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永顺县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永顺县行政中心二楼安监局矿山股
交通到达线路
县城内乘5、6路公交车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业务咨询电话
&0743-523400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丁斌0743-5234008
正在建设中
办理环节信息
进行特别程序
&&1&个工作日
□是&&■否
非煤矿山股
&2个工作日
□是&&&■否
非煤矿山股
□是&&&■否
&&1个工作日
□是&&&■否
□是&&■否
非煤矿山股
提交材料信息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他)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者雇主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并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证明材料
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证明材料(矿山企业或培训机构出具的考核成绩单)
企业基本情况表
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从事爆破作业的,除应当提交以上资料外,还应当提交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2、尾矿库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交采矿许可证
国家新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是&&&&&&&■否
审批流程图
【信息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安监局】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 -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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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09:53:22]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本规定适用于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DB44/T 1147 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非煤矿矿山企业
&&& 非煤矿矿山企业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单位。
3.1.1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是指从事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下列单位:专门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生产单位、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的联合生产企业及其矿山生产单位、其他非矿山企业从事矿山生产的单位。
3.1.2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者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包括氧化铝厂赤泥库,不包括核工业矿山尾矿库及电厂灰渣库。
3.1.3地质勘探单位是指采用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对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进行勘探作业的单位。
3.1.4采掘施工企业是指承担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工程施工的单位。
小型露天采石场
年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不含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的小型露天矿山)。
&&& 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
&&& 具有相对独立的采掘生产系统及通风、运输(提升)、供配电、防排水等辅助系统的作用单位。
4&& 办理要素&
4.1&& 事项名称和代码
本行政审批事项名称: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含首次、延期、变更、遗失补领)审批;
编码:&&&&&&
4.2&& 受理范围
4.2.1&&&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含首次、延期、变更、遗失补领)审批,包括:
&&&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第169号令)、《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粤府〔2014〕8号)规定的审批权限填写。
4.2.2&&& 申请条件:
4.2.2.1&&& 首次申请
&&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
&&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程序,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并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已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已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
&&已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4.2.2.2&&& 延期申请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
4.2.2.3变更申请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需要变更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主要负责人、经济类型、许可范围的。
4.2.2.4&&& 遗失补领
安全生产许可证遗失,且证件在有效期内,需要办理遗失补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
4.3&&& 受理地点
&&& 市芙蓉新城芙蓉园市行政服务中心
4.4&&&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4.5&&& 实施机关
名称: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类别:行政机关。
4.6&&& 办件类型
本行政许可的办件类型属于承诺件。
4.7&&& 审批条件
4.7.1&&& 予以批准的条件
4.7.1.1&&& 首次予以批准的条件
1)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还应建立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并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
  7)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9)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
  10)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11)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12)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含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下同);委托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作业的,受委托单位应当取得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签订委托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4.7.1.2&&& 延期予以批准的条件
&&& 符合4.7.1.1规定的条件。
4.7.1.3&&& 变更予以批准的条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7.1.4&&& 遗失补领予以批准的条件
&&& 1)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2)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在有效期内;
4.7.2.1&&& 首次予以批准的条件
1)不符合4.7.1.1任何一款条件;
2)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与申请单位名称不一致、经营范围与申请许可范围不相符、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年检;
3)采矿许可证(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矿山工程施工相关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
4.7.2.2&&& 延期不予以批准的条件
1)不符合4.7.1.1任何一款条件。
2)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与申请单位名称不一致、经营范围与申请许可范围不相符、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年检;
3)采矿许可证(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矿山工程施工相关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
4.7.2.3&&& 变更不予以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4.7.1.3任何一款条件。
4.7.2.4&&& 遗失补领不予以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4.7.1.4任何一款条件。
4.7.3&&& 本行政许可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予以批准。
4.8&&& 申请材料
4.8.1&&& 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 扫描文件采用PDF格式(分辨率:200~300ppi,颜色模式:24位真彩色),电子文字采用WPS、DOC格式,电子表格采用ET、XLS格式;多个文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ZIP或RAR格式)上传,不得超过20mb。(材料形式标准根据各地实际自定)
4.8.2 &&&申请材料目录
表1& 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目录(首次)
表2&& 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目录(延期)
表3& 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目录(变更)
表4& 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目录(遗失补领)
4.9&&& 办理时限
4.8.1&&& 受理时限
&&& 5个工作日。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即时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4.8.2&&& 法定办理时限
&&首次:45个工作日。审查申请材料,在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实地核查时限30个工作日,不计算在前款办理时限内。
&&延期:45个工作日。审查申请材料,在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
实地核查时限30个工作日,不计算在前款办理时限内。
&&变更:10个工作日。审查申请材料,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决定。
&&遗失补领:20个工作日。审查遗失补领申请材料,在受理之日期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补领决定。
4.9&&& 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4.10&&&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1)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听证并参加听证会;
2)对行政许可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合法权益因违法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4)依法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受法律保护,行政许可实施部门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5)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书等信息;
1)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真实有效材料;
2)不得通过其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3)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4)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
5)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接受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4.11&&& 咨询
4.11.1&&& 咨询途径
5&&& 办理流程
5.1&&& 办理流程图
&&& 办理流程图见附录B。
5.2&&& 申请
&&& a) 提交方式:
&&&&&&& 1)网上预受理申请。网址:
&&&&&&& 2)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证窗口;接收地址:市芙蓉新城芙蓉园市行政服务中心。
&&& b) 提交时间:
&&&&&&& 网上申请:时间不限。网上预受理通过后请将申报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到办证窗口现场提交材料,否则视为放弃本次申办;
&&&&&&& 窗口提交: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按照申请材料目录要求(见4.8)提交申请材料。
&&& &&申请提交后可取得申请编号。窗口提交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依照要求全部补正的,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受理;可取得申请材料收件凭证。
5.3&&& 受理
5.4&&& 办理进程查询
&&& http://wsbs./website/onlineService/onlineService!list.action?department=&typecode=20
5.5&&& 获取办理结果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合格即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或单位可到办证大厅窗口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于每6个月在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向社会公布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审批证件为《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续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6&&& 法律救济
6.1&&& 投诉
邮政编码:<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 mso-font-kerning: 0 mso-ansi-language: #
投诉的回复。
监督电话:
6.2&&&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收到书面不予受理通知60日内依法向韶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或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或在收到书面不予受理通知三个月内向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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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通信地址:武江区百旺路(百旺大桥西侧)
电子邮箱:
网站建设:韶关市浈江区同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纪检监察电话:8726261
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电话:12350
事故报告电话:
培训办证电话:8726272
办公室 电话:8726221&&传真:8726278独家:非煤矿矿山企业须严守安全生产办理程序
http://www.jiaodong.net
  近几年,我国矿山企业可以说是事故频发,在我们烟台,煤矿企业可能为数不多,但是像金矿等等的还是比较多的。在2月28日的安监局嘉宾访谈中,副调研员郑文光就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等问题向广大网民作了说明:
  【郑文光】2006年5月,省安监局将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委托地市安监部门行使。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程序:到当地安监部门领取有关的表格(也可以从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下载),填写好许可证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好有关材料后,提交到你所在的县市区安监部门,安监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在规定时间内对矿山企业的基础管理资料和生产现场安全条件进行审查,并依据审查的结果作出发证或不发证的结论。详细程序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安监部门咨询。
  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开采规模。去年以来国家、省、市在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矿山资源整合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建筑用石料最低开采规模为2万立方米/年、饰面石材为1万立方米/年、水泥用灰岩为15万吨/年等,低于规定开采规模的矿山企业将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是“三同时”手续必须齐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前,必须持有完备的矿山开采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手续;生产规模达到中型及以上的露天矿山,还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
  三是矿山基建工期。地下矿山的基建期一般为2―3年,露天采石矿山的基建期一般为1―3个月,基建期间需要用爆破物品的可以持安监部门的开采设计批复意见办理。基建工程结束后,矿山必须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可以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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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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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初审
◆权力编码:HZ01AJ-FX-0004-2◆受理机关: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机关: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办处室:行政审批处◆会办处室:无◆法律依据:1、《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浙江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浙安监管矿〔2009〕171号)◆申报对象: 年产100万吨(不含)以下露天矿山◆申报材料: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原件,一式二份);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采矿许可证(复印件);5、本年度企业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企业与下一级内设机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复印件)6、企业岗位责任制;(复印件)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复印件)8、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9、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10、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11、安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证明材料(安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证明材料由安全评价机构出具)(原件);12、缴纳并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暂时不要求缴纳的证明材料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原件)13、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从业人员缴纳社会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社会工伤保险的,由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者雇主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4、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原件)1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根据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复印件)16、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按照有关规定通过验收合格的文件;(复印件)17、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以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价报告备案的材料。(原件)◆收费情况:不收费◆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发文类型:《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3年◆流转程序: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决定-上报◆窗口编号:杭州市钱江新城行政服务中心H楼一楼55、56号窗口◆办理时间:夏季:上午9:00-11:45,下午14:00-16:30;冬季:上午9:00-11:45,下午13:30-16:30◆咨询电话:1
备案证号:浙ICP备号-2
公开(监督)电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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