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人员该不该享受脱贫攻坚政策解读

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七冶公司到雷山县桥港村中心村开展调研座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战略思想,更加扎实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更加有效解决当前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月9日,省委、省政府发出2017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令,确保今年脱贫攻坚再战告捷。为进一步把脱贫政策宣传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再度制作了我省脱贫攻坚政策汇编(精要版),以便干部掌握政策、群众知晓政策,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以下是学优网搜罗的贵州省脱贫攻坚政策汇编 ,希望对你有帮助。(一)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金沙县平坝镇平庄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陈世海摄搬迁对象和规模: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贫困发生率50%以上、50户以下的自然村寨优先实施整体搬迁。“十三五”时期我省的搬迁规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0万人。搬迁补助标准:我省“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实行差别化补助和奖励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鳏寡孤独残(无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困户先由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再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住房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防止贫困农户因搬迁负债而影响脱贫,城镇安置的按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农村安置的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住房面积根据家庭实际人口合理确定。办理流程:自愿申请搬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公示搬迁户名单&搬迁群众纳入年度实施计划&下达年度资金计划&搬迁群众享受补助资金。――《关于扶持生产和就业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等扶贫工作政策举措的通知(黔党办发〔2015〕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2号)(二)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享受对象: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的贫困户子女。享受标准:一、普通高中“两助三免(补)”。即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农村贫困学生,在确保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q年)基础上,新增以下资助项目: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q年;2、免学费,公办普通高中贵阳市城区每生每学期650元,其他市(州)所在地和贵阳市郊区每生每学期500元,县、市(含乡镇高中)每生每学期380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类每生每学期1000元,二类每生每学期900元,三类每生每学期800元;3、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q年;4、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q年文章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二、中职学校“两助三免(补)”。即对就读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的农村贫困学生,在确保享受原有的三年免学费(2000元/生q年)和一、二年级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q年)基础上,新增以下资助项目: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q年;2、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q年;3、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q年。三、普通高校“两助一免(补)”。对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的农村贫困学生,除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外(在我省就读的确保享受一档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q年),新增以下资助项目: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q年;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q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q年。办理流程:省内:县级扶贫部门通知学生&学生凭《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申请并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审核并扣减相应费用&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和省扶贫办审核确认并提请省财政厅下达预算资金&学生符合资助政策由学校抵扣,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补交相应费用。坚决杜绝“先交后补”现象。省外: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学校免学费项目按原规定执行。新增资助项目按学年申请、审核,直接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受理单位分工:省外学校(除技工学校外)&县教育局受理申请;省外技工学校&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具体流程:县级扶贫部门通知学生&学生向受理单位申请&受理单位审核&在本地本校媒体公示无异议&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和省扶贫办审核确认并提请省财政厅下达预算资金& 由受理单位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发放。(三)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推进精准扶贫锦屏县农村巡回医疗队医生在给村民量血压。 陈礼杏摄救助保障对象范围:1.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2.特困供养人员;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4.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5.计生“两户”家庭成员;6.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7.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8.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9.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10.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1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以上11类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计生医疗扶助、民政医疗救助等救助保障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平均水平达到90%以上。――《关于扶持生产和就业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等扶贫工作政策举措的通知(黔党办发〔2015〕40号)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看完本文,记得打分哦:很好下载Doc格式文档马上分享给朋友:?知道苹果代表什么吗实用文章,深受网友追捧比较有用,值得网友借鉴没有价值,写作仍需努力相关百科:
48小时热门脱贫攻坚政策汇编
脱贫攻坚政策汇编一、特色产业扶贫政策
1、实施优质杂粮提质增收计划。
一是在脱贫任务重的6个乡镇53个贫困村推广种植谷子。杂交谷子以张杂谷10号为骨干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张杂谷8号、张杂谷11号、张杂谷12号等新品种与品系;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广机械化2?4―D丁酯化控间苗和化学除草技术;推广机械化穴播与地膜覆盖技术;引进试验山西大学生物肥孕穗期喷硼等技术,使我县杂交谷子向高产优质低耗方向发展。
二是在河边镇、宏道镇、蒋村乡、受禄乡等传统杂粮种植优势边坡丘陵山区,重点进行杂粮品种的优化布局,主要种植谷子、豆类、糜子等杂粮,积极探索杂粮的间种套种种植模式,摸索一套行之有效的增产种植形式,带动贫困地区农户不断增收。
2、实施特色林果业增收计划。
一是建设葡萄种植基地。规划面积10000亩,位于河边镇、蒋村乡、南王乡、受禄乡、季庄乡、宏道镇的平原地区和半坡丘陵区。葡萄是适应性强的果树之一,抗盐碱,耐瘠薄,对土壤要求不严格。葡萄根系发达,生长量很大,易高产。定襄县葡萄可采用设施保护地种植。葡萄设施种植暖棚以提早成熟为目的,种植品种为京秀、早黑蜜等早熟品种。丰产期每亩产2400斤左右;冷棚以延迟成熟为目的,种植品种为红提、克瑞姆森等晚熟品种,种植密度同上,丰产期每亩产2000斤以上。露地种植以早中熟品种为主,种植品种为京亚、京秀、无核白等,不但适合市场需求,且适合定襄县自然条件。通过设施与露地结合的种植模式,采用提早和延迟栽培技术,葡萄采摘期也可达100天以上。
二是建设梨树种植基地。规划面积10000亩,位于河边镇、蒋村乡、南王乡、受禄乡、季庄乡、宏道镇的平原地区和半坡丘陵区。要对现有的酥梨果园进行改造,引进玉露香等口感好、水分多、耐贮藏的梨树品种进行种植。
三是建设核桃种植基地。规划面积20000亩,引进早熟性辽核系列,主要位于河边镇东部、南王乡南部山区。核桃对环境条件要求不严,尤其适合荒山、荒坡种植,是目前退耕还林最好的理想经济林木。
四是建设苹果种植基地。规划面积10000亩,位于河边镇、蒋村乡、南王乡、受禄乡、季庄乡、宏道镇的半坡丘陵区。主要种植抗寒、抗逆性强的富士、寒富、华红、华月等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苹果新品种。
五是建设白水杏种植基地。2017年规划总面积500亩,单个园区规划面积50亩以上,以农业合作社、种植基地和种植大户等为项目实施主体,相关部门免费提供苗木、免费组织专业施工队伍种植、免费管护三年。
3、实施中药材种植加工计划。
一是在有灌溉条件地区,依托定襄县康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定襄县森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种植万寿菊,两公司年加工鲜花8万余吨,订单种植面积20000余亩。每亩万寿菊较普通农作物增收元,人均种植1亩,人均增收元,可脱贫就业1000余人。
二是在山区和移民搬迁区,有计划采挖野生中药材,同时进行中药材野生抚育,以穿地龙、柴胡为主。
三是连片种植黄芩、黄芪,发展道地中药材1万亩,每亩年收入1000元,可使300人脱贫增收。
4、加强发展优质畜牧业计划。
一是发展羊产业。继续抓好羊产业发展,加强标准化养殖场(区)建设,每年新扩建200只以上规模养殖场(区)10个,“十三五”末,全县羊存栏数达到50万只左右。主要分布在南王、宏道、季庄、受禄等4个乡镇。
二是加强生猪养殖业。主要依托温氏集团40万头生猪一体化养殖项目,采取公司+企业+农户的合作模式,温氏集团负责提供仔猪、饲料、全程技术服务并保价回收育肥猪。通过龙头带动,培育800个小型养殖场,带动2000个农户增收致富,逐步形成“成片推动、集群拉动”的产业扶贫格局。
三是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依托山西华巍牧业有限公司、农源湖羊养殖有限公司,在我县新建活羊屠宰场、加工厂各1个。
四是依托永旺物流企业,建设畜产品储备基地1个,新发展一批畜产品经纪人,拓宽流通渠道,保障辖区内人口和京津的羊系列产品的生产、储备、运输和均衡供应。借用利益联结机制,采取大型养殖企业与散养户和小规模养殖场签订合同,带动1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
5、实施农产品电商营销增收计划。
利用乐村淘、阳坡婆两个电商平台推动贫困山区农产品的销售,拓宽当地群众的增收渠道。
6、实施兴教提质工程。
主要以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突破口,加强培训教育,提高贫困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积极性与主动性,帮助其掌握一技之长,实现稳定就业、科技致富。重点围绕春耕备耕期间农业实用技术、种肥同播、测土配方施肥、杂粮生产等方面进行培训450人;病虫害防治方面培训200&人;种植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的科学应用方面培训200人;在农资打假等方面宣传和培训300&人。&
二、扶贫开发政策
1、易地扶贫搬迁: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产业开发相结合,与城镇化推进相结合,与旧村开发相结合,与社会保障相结合。以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以不宜居住的山庄窝铺的贫困农民为重点,选择基础条件好、产业发展潜力大的城镇和中心村,规划建设移民集中安置点,引导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到2020年,对不适宜居住的200人以下山村全部完成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安置建房补助人均2.5万元,基础设施户均补助2.1万元,公共设施户均补助1.77万元。分散安置人均补助2万元。
2、教育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当年考入二本B类以上的大学生一次补助5000元。
3、雨露计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在校生(大专、中专、技校、职高)每年补助2000元。
4、贷款贴息: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贷款进行全额无偿贴息,向产业扶贫项目企业给予年利率5%的贴息。
三、民政扶贫政策
1、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忻政办发[号文件精神,从日起,农村低保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2855元,确保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农村五保每人每年2830元。孤儿每人每年7200元。
2、政策兜底保障一批。通过开展2016年度城乡低保、五保年度审核工作,坚决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同时与扶贫部门配合,坚决保障一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优先保障因病、因残致贫的、年老体弱的、生存环境恶劣致贫的贫困人口,通过政策兜底确保他们脱贫。
3、临时救助帮助一批。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倾斜,逐步提高临时救助水平,通过临时救助切实帮助一批贫困人口改善基本生活。按贫困程度,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后,可享受100―2000元临时救助。
4、医疗救助缓解一批。通过与扶贫部门的密切配合,重点优先解决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患病家庭的医疗救助,年度累计住院花费3万元以上的按比例救助,切实化解一批贫困患病人口的实际困难。
5、社会力量关爱一批。大力倡导、引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引导、协调各种社会资源优先向贫困地区配置,帮助一批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四、教育扶贫政策
到2020年,我县教育总体发展水平接近全省平均水平,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适龄人口教育全覆盖,适龄人口基本普及15年教育,积极创造条件给每个人提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或职业技术技能培训机会。
1、要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前儿童都有机会接受学前三年教育,学前教育资助每生每年1000元。
2、要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生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随迁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教育问题,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3、要保障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贫困生都能接受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建档立卡贫困生普高免学费,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职高生全部免学费,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4、为高等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生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生源地大学生贷款按所在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贷款,限额8000元,大学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省内每人500元、省外每人1000元。
5、要保障学龄后建档立卡贫困生有机会接受适应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
6、启动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不断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条件,农村学校校舍、运动场所、图书、实验仪器、课桌凳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食堂、厕所、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五、健康扶贫政策
1、降低医疗保障扶贫对象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1万元降到5000元,报销比例平均提高2%。
2、门诊统筹覆盖所有贫困地区,门诊补偿比例达到60%以上。门诊慢性病补偿比例提高10%,农村计生特殊家庭补偿比例提高20%。
3、提高医疗保障扶贫对象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孕产妇在县域内免费住院分娩。
5、新生儿疾病筛查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6、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住院费补偿比例提高到70%。
7、扩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将运动疗法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的基础上,将残疾人康复综合评定的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8、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20种大病实行单病种付费,将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70%。
9、各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对住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医疗保障扶贫对象全覆盖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
10、免除医疗保障扶贫对象在倒内新农合定点医院普通门诊挂号费。
11、全县基本建成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12、免费为贫困地区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19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项目,免费为贫困地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检测和干预治疗服务。
13、为贫困地区妇女提供免费宫颈癌检查、乳腺癌筛查服务。
14、免费为贫困地区适龄幼儿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巩固和提高疫苗接种水平。
15、提高贫困地区结核病患者诊疗水平,开展重点人群结核病主动筛查,规范诊疗服务和全程管理,确保新涂阳结核病患者治愈率达85%以上。
六、林业生态扶贫政策
1、发展干果经济林。经济林建设项目向边坡山区的贫困村倾斜,每人发展一亩经济林,挂果盛期收入可达2000元以上。
2、发展苗木产业。鼓励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参与育苗行业,以大户带动,引导贫困户发展小型苗圃。
3、依托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幼林地管护项目,科学设置管护性岗位,优先吸纳有条件的贫困人员管林护林。全县范围的新造幼林地管护优先安排有能力的贫困人口作为看护人员,国家划定的公益林管护与部分山区贫困人员签订管护合同,2017年度重新签订管护合同时针对性地选择贫困人员。
4、县、乡、村各级雇用的护林防火人员,要从贫困人口中选择有能力者担任。
5、实行国家第二轮退耕还林补偿政策,每亩补助90元(第二轮补偿到期后还要延续5年补助政策)。要积极引导退耕还林农户发展后续产业。在新实施的退耕还林项目上,努力争取够条件耕地全部实施退耕,支持贫困村、贫困户优先实施。用好现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退耕还林地每亩国家补偿8元,通道绿化占地每亩县财政补偿1000元。
6、实行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根据国家五部委《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非贫困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国家补助标准为每亩1500元,其中现金补助1200元、种苗造林费3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800元,其中现金补助680元、种苗造林费120元。省委、省政府在国家每亩补助1500元的基础上配套500元,每亩达到2000元;给退耕农户的补助在国家每亩1200元的基础上配套300元,每亩达到1500元。给退耕农户的现金补助(每亩1500元)分五年兑现,第一年为国家补助500元,第二年为省级补助150元、第三年为国家补助300元,第四年为省级补助150元,第五年为国家补助400元;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5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120元),第三年300元。
7、围绕生态扶贫,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2万亩以上。加快推进村庄绿化工程,在15个村开展村庄道路绿化、环村绿化、街巷绿化、庭院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
七、金融扶贫政策
1、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积极推进以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为增信手段的邮储银行惠农贷、信用社扶贫贷覆盖范围,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其中,助推金融扶贫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惠农贷政府注资200万,扶贫贷政策注资300万,贷款资金扩大8―10倍用于扶持贫困户创业。
2、扶贫贷贷款人基本条件为:年龄在18(含)周岁以上60(不含)周岁以下的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所贷款项符合定襄联社信贷政策及其他信贷条件;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显示贫困户无不良信用记录。
3、扶贫贷贷款业务准入条件为:评级授信主体为定襄县扶贫开发中心和定襄联社共同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定襄联社开立结算账户,同意采用扶贫贷贷款方式满足其融资需求。
4、扶贫贷单户贷款额度结合贫困户信用情况综合确定,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5、扶贫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实行按季结息,到期归还。
6、扶贫贷贷款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月利率3.625‰。(现行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7、鉴于基础利率动态调整的实际情况,根据(晋开发办[2016]82号)文件规定,财政扶贫资金按基础利率给予贴息。
8、扶贫贷贷款业务仅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资金仅用于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生活、生产等经营活动。
9、扶贫贷贷款还款方式:在贷款评级授信期内可随用随贷随还。
八、科技扶贫政策
1、实施贫困地区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程。对贫困地区一线从事农技推广的近80名基层农技人员,集中开展现代农业技术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基层农技人员服务能力。
2、开展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扎实开展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全年完成培训300人次,认定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启动上零山等5个贫困村主导产业发展精准培育试点,完成50人培训任务。
3、建立农技人员包贫困村技术服务体系。依托省市农业科技部门专家,结合农技推广项目和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采取“专家包村、技术指导,包村联户”的推广服务方式,每个村建立技术服务团队,重点开展产业发展规划、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技术指导服务、人员培训。
4、抓好贫困村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户建设。通过项目、资金、技术集成捆绑应用,2016年在贫困村建设农业科技示范村2个,科技示范户50户。
5、组织畜牧专家到贫困村开展以贫困户为主要对象的技术培训,使每个贫困户掌握1-2项养殖实用技术。开展“一对一”技术指导和帮扶活动,对贫困村技术指导实现全覆盖。积极推广畜禽良种养殖实用技术,把现代养殖技术送到农户。在贫困村大力培育养殖科技示范户50户。
6、加强农业机械技术培训和服务,对贫困村贫困户农民在春耕、秋收等农忙季节作业时,选派农机技术人员提供机具协调、机具调试等农机技术服务,为贫困户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7、完善科普阵地,增强科普工作手段。要通过整合资源,切实加强科普图书室、科技培训室、科普宣传栏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村民需求,增添购买科技书籍,举办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不断提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8、建设科普示范基地,引领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结合扶贫联系村的产业基础,重点围绕1至2个主导产业,抓好产业科普示范基地建设。不断完善科普示范基地标识标牌、科普宣传栏,充分利用基地组织开展现场实用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引带作用,促进产业发展。
9、搭建技术服务体系,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要积极培育农村科普带头人、科技示范户,鼓励产业大户、村组干部创办专业技术协会。引进当地农技协、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采取“协会+基地+农户”或“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深入扶贫联系村建立基地,培育产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有效促进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持续稳定增加村民的收入,为贫困户脱贫致富注入活力,增添发展后劲。
10、积极帮助贫困村申报省、市科技项目,通过项目促进贫困村产业发展,技术提升,加快脱贫步伐。
11、建立科技成果对接机制,使创新成功在贫困地区网络化、常态化对接交易,定期发布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和技术;建立全县科技特派员专家信息资源库,57个贫困村主导产业技术需求数据库。
九、培训就业扶贫政策
1、开展需求性职业技能培训。以输入地用工需求为导向,结合劳动力自身素质和就业意愿,重点开展有针对性、专业化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采取订单、定向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适用性、实效性,使经过培训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基本具备劳务输出职业技能。
2、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以县级公共就业培训服务机构为主,努力使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农村贫困劳动力,每年都能接受&一次职业培训,使之达到初级工以上职业技能水平。在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增设诚信教育、礼仪教育、德孝传统文化教育以及心理辅导培训,增强外出务工人员职业素养和心理安全意识。
3、抓好技能培训基地建设。依托现有职业培训机构,统筹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加强劳务输出地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鼓励引导建筑施工、家政、养老、卫生、餐饮服务等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充实提高培训能力,开展专业技能培训。
十、电力扶贫政策
1、加大贫困地区农网升级改造力度,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重点解决贫困地区电网存在安全隐患,更新老旧设备;全面落实贫困地区中心村、机井通电、动力电不足改造等专项工程,改善18万人用电质量,彻底解决贫困村动力电不足问题。
2、实施动力电全覆盖,积极服务村户产业发展。实现贫困村动力电全覆盖,升级改造老旧设施,保障新的电力增长需求,对于需要动力电满足农业生产发展需求的自然村,实现动力电到自然村;对于有劳动能力、发展条件和脱贫意愿强烈的贫困户发展小型加工业、存储业和养殖业等家庭产业,为其配送动力电到户;对于贫困村农业生产、农业灌溉等合规机井,实现动力电建设到井。
3、按标准建设贫困地区电网。按照“导线一次选定、廊道一次到位、土建一次建成”的原则和城乡配电网技术导则要求,按标准建设好贫困地区电力基础设施,为脱贫致富打下良好基础。打通电力建设的“最后一公里”。为实现贫困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电网企业应优先满足贫困地区小城镇产业聚集区的供电需求。对于贫困地区的动力电需求,由电力企业投资,采用灵活实用的供电方案和供电设备,通过电网延伸到企业、农户电力开关,切实减轻贫困村、贫困户的用电负担。
4、实施便民惠民工程。全面推行“村村有交费点”建设,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个电费收费点。实现用电信息采集、免费智能电能表全覆盖,实时采集用户用电信息,实现自动抄表、自动算费、用户故障远程监控研判,提升用户电能计量准确性,提高用电稳定性,让用户安全用电、放心用电。 
十一、文化扶贫政策
1、针对性开展生产技术培训。依托公共文化设施、非遗保护机构和文化产业平台,开展科学普及、技艺传承、产业引导等惠农服务。立足当地传统工艺优势,与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有效对接,通过联合办班、远程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实用生产技术培训,帮助贫困户掌握致富技能。
2、加强“一地(乡镇、村)一品”特色文化产业开发。
开展贫困乡村文化企业和特色文化资源摸底工作,对农民增收带动性强的产业要给予重点扶持。以“公司+农户”形式为依托,发展家庭作坊、专业合作社,让更多贫困群众掌握剪纸、刺绣、面塑、木雕、石雕、石刻等传统手工技艺,形成区域性脱贫致富产业。组织省内外文化企业与贫困乡、村开展项目对接。
3、推动贫困地区文化产品走出去。组织贫困地区文化企业和产品参加山西省文博会以及深博会、北博会等文化产业展会,融入山西品牌中华行、丝路行,接入山西“网上文博会”。依托企业和社会资金,组织拍摄特色产品、文化名人、人文景观展示片,为贫困地区发展文化产业助力造势。
4、培养特色文化产业人才。推荐贫困乡、村的文化产业人才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培养技能型、经营管理型文化产业人才队伍。推动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向贫困村延伸,培育发展一批贫困村文化市场主体典型。
5、实施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将“乡村文化记忆工程”纳入工程主要内容,以蕴含历史文化记忆的乡村物质和非物质文化资源为对象,通过科学方法和步骤,厘清乡村文化资源底数,激活文化记忆,完善文化体系,传承优秀文化,增强文化自信。
十二、土地扶贫政策
1、对贫困区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调整完善工作予以倾斜和支持。加大对贫困区修改和调整完善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支持力度,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好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统筹安排好各业用地规模和布局。要积极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扶贫开发规划、城乡规划的衔接。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旅游、扶贫开发等部门要主动与国土资源部门搞好工作对接,将各行业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用地指标要结合实际情况向贫困区倾斜,充分考虑贫困人口的生活及配套服务设施用地。
2、加大对贫困区生态退耕的支持力度。生态退耕要以国土部门最新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进行安排。林业部门要对贫困区25度以上坡耕地优先安排退耕计划,国土部门相应核减该区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3、加大对贫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支持力度。在全县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结合贫困区项目建设,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予以重点倾斜和保障,支持贫困区的易地扶贫搬迁等各项建设。
4、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加大对扶贫开发和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增减挂钩指标支持。对实施扶贫开发、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区给予充足指标保障,在使用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时,要优先安排贫困村庄特别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村庄。增减挂钩收益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原则,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z2014{7号)要求,用于贫困地区建设与发展,确保通过增减挂钩实施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民受益。节余指标收益应由县级统一管理,充分考虑各项目区拆旧安置成本和增减挂钩指标用途,确保收益公平合理分配使用,土地出让形成的纯收益优先用于向投融资主体及项目实施主体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
5、土地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向贫困区倾斜。国土资源部门要将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安排进一步向贫困区倾斜,提升当地耕地质量水平,增加地力和产出,增加农民收入。要积极向省、市国土部门申请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排时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通过“田、土、水、林、路、技、电、管”综合整治,改变村容村貌。在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设施农业用地需求,对设施农业用地进行合理布局,确保设施农业项目顺利推进和实施。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林地除外)。其中,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不计入耕地减少考核;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由经营者按照“占一补一”要求负责补充占用的耕地。
6、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开发贫困区土地。鼓励贫困地区村集体组织或农民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的前提下,自主开发零星小块地。民间资本投资开发的新增耕地经验收合格后,交由当地村集体安排耕种或由投资主体承包经营,并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储备库,可在全省范围内易地交易,交易所得按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主体。扶贫企业自行出资开发的新增耕地,在满足自身新增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后,节余部分可作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在全省范围内有偿交易。
7、支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工业和旅游业。在贫困地区率先实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实行“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对贫困地区拟上工业项目用地可根据项目性质实行弹性出让年期制,或实行先租后让,降低产业扶贫企业的投入成本,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属于设施农用地范畴的项目,开通便捷通道,加快手续办理。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由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主体与土地权利人依法协调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
8、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地区进行地质灾害调查,科学监测高危隐患点,建立省市县通联的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平台。对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继成村,编制搬迁规划,分期分批展开搬迁工作;对不具备搬迁条件的村庄,通过工程治理有效解除灾害威胁的村庄实施工程治理;对既不具备工程治理条件也无法搬迁的村庄,将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系统,实行科学监测。到2018年,完成284户的搬迁任务。
十三、住建扶贫政策
1、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在尊重农民居住传统和生活习惯的基础上,确立多种改造方式,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引导农民通过新建、改建、加固等多种方式建设安全、节能、舒适、美观的住房。到2017年按省政府要求全部完成危房改造任务,解决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安全问题。
2、实施农村垃圾治理。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建立完善农村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行垃圾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置。建立健全乡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基本做到“四有、四无、三净”(即: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垃圾收运处置队伍、有垃圾收运设备、有垃圾处置设施;无抛洒杂物、无存量垃圾、无乱堆乱放、无残垣断壁;大街小巷净、房前屋后净、村庄周围净),基本实现乡村环卫保洁常态化,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村民保洁意识和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县城周围的村庄生活垃圾纳入城镇垃圾处理系统,推广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与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其他村庄采取简易填埋处理和就近生态利用的方式。到2017年,建成乡村垃圾收集系统、镇转运系统、县综合处理系统,乡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及时清运率达到100%。
3、加大移民搬迁搬入村镇建设力度。加强移民新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强化人口聚集功能,拓展公共服务覆盖范围。推动和引导银行分支、信息网络、社保养老、农产品集散和商业网点等现代服务业向小城镇集聚。把一些较好的移民村纳入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
4、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继续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完善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实施分级分类保护。加快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制定出台政策法规,建立社会资本进入渠道,形成多部门推进,多渠道投资的传统村落保护机制。做好国家及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协调指导,加强传统建筑认定和挂牌保护,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试点,提升传统村落人居环境,增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综合能力,建立传统村落保护管理机制,确保文化遗产得到保护和利用。
十四、水利扶贫政策
1、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全面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贫困地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水质达标率明显提高,贫困地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重点支持26个贫困村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到2018年,全县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7.5%以上,供水保证率达到90%以上,集中式供水覆盖率达98%以上。
2、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水利节水灌溉工程。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以贫困地区、贫困户为基本单元,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灌区网络改造升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提高贫困地区农田的有效灌溉面积,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31.7万亩,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55%;在2016年农田水利灌溉项目投资1862万元的基础上每年保证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膜下滴灌节水灌溉项目建设任务保证每年实施面积在0.2万亩左右,投资要保持在万元的最低水平。
3、水保生态建设工程。启动实施定襄县滹沱河流域生态治理项目,加大水土保持环境综合治理,支持贫困地区山水田林路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优先安排与实施贫困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项目资金,以小流域为单元,把生态环境治理与培育水保富民产业结合起来。
4、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推进山洪治理等防洪设施建设,增强贫困山区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优先安排贫困山区山洪灾害治理工程措施项目,补充完善贫困乡村山洪灾害防治区非工程措施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十五、交通扶贫政策
加快县乡公路改造和连通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路网布局,继续提升公路技术等级和路面等级,不断提高抗灾和应急保障能力,交通运输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大危桥改造力度,提升抗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0000mso-font-kerning:1.17年计划完成县乡公路改造21.7公里,完善提质工程16.7公里,旅游公路13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5.272公里。
<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0000mso-font-kerning:1.18年计划完成县乡公路改造16.5公里,完善提质工程17.1公里,旅游公路2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4.71公里。
<sp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0000mso-font-kerning:1.19年计划完成县乡公路改造38.6公里,完善提质工程17.7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4.28公里。
十六、电商扶贫政策
支持各大电商平台运营定襄特色馆“产地直供”、“产地直发”电商基地,打造定襄特色产品网上集散地,以本地电商企业的壮大调动贫困户种植经济作物、饲养特色畜产品的积极性,每个电子商务企业至少增加5个基础性岗位,进一步促进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创业就业。
十七、民营企业扶贫政策
全面开展“企业帮村--精准到户”行动,组织动员10个以上民营企业帮扶10个以上贫困村,民营企业与贫困村建立帮扶关系、签订帮扶协议。到2018年底,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力争实现30家以上企业与30个以上贫困村签订精准结对帮扶协议。各民营企业要结合企业产业特色、大企帮村(一村或多村),小企帮户,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灵活多样。
十八、旅游扶贫政策
1、扎实做好贫困地区旅游扶贫工作,重点做好贫困地区乡村旅游负责人培训工作,强化建设乡村旅游专业网站,编制乡村旅游产品线路宣传手册,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乡村旅游的推介力度。
2、组织动员全县旅游企业、宾馆饭店、景区景点对乡村旅游重点扶贫村进行帮扶,采取项目开发、输送客源、定点采购等方式帮助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发展旅游业。
3、采取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合作社)+农户旅游扶贫新模式,通过招工、订单采购农产品、建设绿色食品基地、成立互助社等方式进行帮扶。
4、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参与程度和受益水平,贫困户可直接参与乡村旅游经营,可到旅游企业就业,可在旅游景点出售自产农副土特产品和自制手工艺品,可将房屋、土地等资源折算入股获得股金分红。
十九、社会扶贫政策
1、支持引导社会组织扶贫。支持引导各级各类社会团
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参与支持脱贫攻坚。为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活动提供信息服务、业务指导,鼓励其参与社会扶贫资源动员、配置和使用等环节。优先支持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各类社团组织,支持、指导各级老促会、扶贫协会、扶贫基金会等扶贫类社团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引领作用。
2、广泛动员个人扶贫。积极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全民公益理念,开展丰富多样的体验走访等社会实践活动,畅通社会各阶层交流交融、互帮互助的渠道。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及海外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
3、深入开展群团组织扶贫。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优势,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支持工会组织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共青团组织实施“双心双实工程’’脱贫攻坚行动、妇联开展“三晋巾帼脱贫行动”;支持残疾人联合会推进“一店三基地"&&(盲人按摩示范店、就业创业基地、实训基地、扶贫基地)建设,将参加就业、带动就业与创建工作相结合,帮助贫困残疾人逐步摆脱贫困。
4、深化干部驻村帮扶。在贫困村干部驻村帮扶全覆盖,贫困户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单位帮扶责任,落实单位包村、领导包带和工作队到村、党员干部到户、第一书记到岗的“两包三到"精准帮扶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包村领导、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三位一体”精准帮扶队伍作用,加大干部驻村帮扶力度,推进挂图作战精准帮扶,实现帮扶责任人和帮扶对象精准对接,全力完成好“六个一”帮扶任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5、支持驻定部队扶贫。支持、鼓励驻定部队积极参与
支持地方脱贫攻坚,充分发挥驻定部队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作用,实行军地联动,整合驻军力量,充分利用军地资源,实施好帮建组织、特色产业、助学兴教、爱心帮困、生态清洁、基础设施、医疗扶持、文明平安等八项帮扶工程。
6、鼓励“富帮穷’’结对扶贫。借鉴对口帮扶工作组织形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发挥经济发达乡镇、村的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物流等优势,立足帮扶双方实际,因地制宜、因人施策,以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为重点,围绕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社会参与等方面开展“富帮穷’’结对帮扶活动,形成以工哺农、以城带乡、以富带穷,城乡一体、良性互动的社会帮扶局面。
二十、资产收益扶贫政策
1、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明晰集体产权归属基础上,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成员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管理、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将经营性资产和预期可以带来收益的资源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立股份合作社,按照《农民合作社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以法人资格参与市场竞争,或入股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股份合作社按照一定比例设立集体扶贫股,扶贫股收益分配给“建档立卡”户中自主创收能力弱、特别是失能弱能的贫困户,使其获得更多分红收益。&&
2、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收益分配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出租、入股方式获得的收益在分配时,可将应计提的公积公益金按一定比例分配给贫困户;通过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公积公益金,可以入股其他经营主体,允许将集体股份按一定比例分配给贫困户持有,使其获得更多的分红收益。
3、探索水电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入股改革。在贫困地区建设水电、风电和矿产等资源开发项目时,探索以被征用占用集体土地的补偿费入股项目、参与分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折股量化给本经济组织成员或者被占地的承包农户,其中可将集体股权按一定比例量化到贫困户,让其分享更多的资源开发收益。
4、探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形式的资产折股量化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不改变资金性质的前提下,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贫困户持有的资本金,折股量化到村到户后,投入到有能力、有扶贫意愿、能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效果好的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贫困户可以持股参与生产经营或者直接收益分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建设具有较强盈利能力的项目形成的资产(包括存量和增量资产),具备条件的可将资产股份入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获得稳定分红收益。以前年度投入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或基层供销合作社的财政涉农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或全体社员同意,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户享有分红收益。
5、激活贫困户自由资产资源。鼓励贫困户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住房财产权、农机具等要素入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成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各类公司等经营主体,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实现收入增长。通过财政补助办法引导贫困户将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通过出租、转包、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形式,有序流转到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增加资产收益。
6、建立金融扶贫精准服务制度。深入推进金融富民扶贫工程,开展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支持金融机构为贫困户提供免担保、免抵押的贫困小额信贷,由财政按基准利率贴息,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得到有效支持。探索“贫困户贷款+带资入企+就业分红”等方式,将贷款以受托支付方式交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集中使用,贫困户参与经营和分配,实现创业增收。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等抵押担保贷款工作。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工作。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保险、农业种养业保险项目,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对贫困户保证险费予以补助。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一定保费补贴。
二十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扶贫政策
1、中央安排的涉农资金和省、市安排的可用于贫困村的财政性资金,主要涵盖三个方面:一是用于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土保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方面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二是用于美丽乡村及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及医疗卫生建设、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农村社会发展资金;三是用于支持贫困村、发送扶贫对象基本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等方面的扶贫开发资金。
2、县级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明确可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范围。鼓励将中央、省、市财政安排、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等相关项目资金在全县开展统筹整合。
3、支持各主管部门统筹结余结转资金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要求,推进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攻坚期内,对财政净结余资金和结转一年以上未用完的结余资金,由县财政局回收,优先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对不足一年的结转资金,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可按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后,收县财政局收回统筹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二十二、残联扶贫政策
一、二级残疾人每年补助600元。
定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定襄县人才交流中心主办
地址:山西省定襄县政府大院10号楼 邮编:035400 电话:(& &邮箱:&备案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陕西省脱贫攻坚政策 的文章

 

随机推荐